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治理示范村创建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会治理示范村创建方案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福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文福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树立“强化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理念,着力打造建设美丽乡村。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8村1居委等不同村的特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力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同步推进我镇各村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环境风貌建设,最终实现我镇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 三是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各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设中来。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我镇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国道、沿村道、沿旅游景区、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对省定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及面上村长隆村进行连片建设,以白湖村“院士之村—羊岃”、鹤湖村“岌湖新村”建设为示范点,将投资1500万元精心打造白湖、长隆“仓海诗廊——百名书法家诗画长廊”等亮点工程,努力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长寿养生体验”基地,串珠成链,精心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建成“山青、水秀、村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全镇建设,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二、基本概况 文福镇是xx县的工业重镇,至2019年底,我镇工农业总产值17.89亿元,比增6.4%,其中工业产值12.79亿元,比增6.1%,农业产值2.59亿,比增6.3%,第三产业总产值2.51亿元,比增8.7%。但历年来资源开发较多,扬尘污染较大,环境基础较为薄弱,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愿望十分迫切。为此,文福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域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 三、试点任务 文福镇将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对标《xx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重大需求,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层党建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实施“三强四带”,增强基层党组织领航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镇党校,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2次,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要组织做好村级议事、决策、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强化各村(社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参加“认种一棵树、认扫一条路、认管一条圳”活动,发挥“四带”作用,带动群众共同美化维护村庄环境。 二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三是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治理,培育发展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理事会参与,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步发展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坚持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规范组建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二)推进治理速度,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商定村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文福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明晰农村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要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密切加强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集体成员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摸得着改革红利,“分得一分钱,既是一份钱,也是一份权”。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散”的农民重新“聚”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 三是全力推进长寿产业做特做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规模化种植长寿辣椒、香芋、蜜柚等经济作物,灵活走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 发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带动长寿食品种植基地和长寿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带动农户+农户拉动创收”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群众勤劳致富。突出发展长寿生态健康旅游,围绕观光体验、特色文化、休闲文化、美丽乡村等旅游业态,拉动乡村休闲旅游和长寿食品生产开发加快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继续以白湖村、鹤湖村两个省定贫困村为主战场,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巩固帮扶成效,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加一”精准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省定相对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与民生建设,以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等工作,通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集约利用,全域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吸引外来资本进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同时,持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型创业、创新型发展。通过发挥多个工业性企业的创业优势、丰富的石场资源优势和土壤环境优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发挥科技创新精神,推动企业良性竞争发展。借助县委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文福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xx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广名人效应,开拓人才培养新阵地。利用文福镇“院士之村—羊岃”的规划设计,打造“文化、生态、科技”三合一的品牌效应。利用新农村建设生态长寿之乡吸引海内外人才,鼓励人才落户建设“科技文福”,打造科技文化生态圈,推广“院士之村”。 (三)突出治理广度,实现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多元共治。 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清单,打通权力监督梗阻。按照“以权定责、权责一致、依责监督”的原则,打通村务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面梳理村级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腐败。明晰村务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使监督内容清晰,主体明确,效率提升。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制度,实现党组织对村级监督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村务监督上下联动的格局。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提升村务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二是探索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现有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扩展村务监督效能的重要载体,强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在支持、提升村务监督工作中的功能。 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建设,探索农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在既有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党的领导、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及时公开、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协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有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从议题的确定,到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搭建协商平台,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及村民理事会制度为基础,在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室,作为民主议事的平台。规范议事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涉及村务、财务的重要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要经过民主协商来决策,参与者既包括利益相关者,也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普通村民等,确保参与者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规范议事协商的流程和制度,保障民主协商从议题形成、组织方式、议事过程到议事结果公示和执行全流程有据可用、以规行事、以理服人。加强对村级民主协商的管理监督,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协商决议公开,执行全面监督,并对民主协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推进治理高度,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精神文明动力。 一是以三治结合为契机激活乡村内生治理动力,发掘内生治理资源。鼓励以村庄为单位开展自主性的治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文福镇20xx 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培育和提升农民参与意识和有序参与能力,合力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实现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要继续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绣花”功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做好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二要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继续稳步推进建成具有客家山水特色旅游景点“仓海诗廊”和“逢甲故居—幸福故里”,完善对白湖至逢甲故居一带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将长隆村、逢甲村分别打造为干净整洁村和美丽宜居村。 三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四要让群众自发参与到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行动中来,打造具有文福特色的“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美丽河溪”,在文福镇白湖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广泛开启新一轮的环境整治工作,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从而实现文福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以三治结合为核心探索村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补齐德治缺口。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打造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及“回头看”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治水平。建立由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以及外出乡贤、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县、镇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开放式村级协商议事会制度,拓展乡村治理中的`德治空间。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协商议事会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执行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 三是强化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能力,推动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化。系统整合、开发文福镇辖区内以民俗文化、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搜集整理治理组织、村规民约、乡村文化活动中蕴含的传统治理智慧。依托既有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区域融合治理平台,建立镇、村、理事会三级议事会,讨论容易引起群众纠纷、区域矛盾的公共事务,使村庄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家规祖训、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五)推动数字贯通,坚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运行,让百姓少跑腿”,为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便利化和阳光化服务。一是推动镇、村综合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 二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贴近群众,多从群众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大力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手续。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村级平台协助办理、镇级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 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修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计划投入100多万元对文福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提档升级,配套党建宣传、健身器材、篮球场、停车场等,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对205国道文福圩镇段继续进行环境美化、道路净化、路灯亮化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优化圩镇环境。筹措资金,规划新建暗石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利用已经普及的信息终端,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借助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天候、零距离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召开文福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确定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前期调查摸底、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19年10月至20xx年6月)。全面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治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联动融合,完善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创建“民主法治村”,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优化村民理事会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级权力监督体系,组织村民开展制度机制的运用执行,把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提升乡村治理的信息技术利用能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集成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形成典型经验。对资料立卷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台帐,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把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报刊、微信、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南沙区帮扶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试点背景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二、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 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 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xx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 “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 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 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xx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四、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制订xx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xx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xx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xx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五、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xx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xx〕139 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 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 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两建"、"两抓一控"、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乡(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统一粉刷墙壁,规范村内主街道建筑色调,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两建设"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建成区、中心村建立较为完善的污水、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每个村庄有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在县内按规划选址建1—3个高标准垃圾处理填埋场,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每村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每个乡镇配备3-5名环境卫生监督员。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按照县域镇村空间布局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三新五有"(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他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的基本要求,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特色民居建设。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7月)。县、乡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县研究,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和环保、农办、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务、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并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尽快编制完成覆盖全县的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乡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xx]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xx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 20xx 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袁守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丁立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万义兴(维稳信息员)、张娟(司法所所长)、黄培林(社保站站长)、于卫东、戚善局(司法员),卢瑞海、李建文、钟亚洲(综治办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社保站、司法所、综治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具体分三个步骤走: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铺开。 在20xx年八月底前,完成邹黄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新圩、召四、召五、赵圩4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杨滩、邓圩、花园嘴3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和县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短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20户以上,下同)自然村63条,全全镇累计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整洁村184条以上,全镇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xx年全镇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同步推进3个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滚动推进具备条件村庄创建示范村。到20xx年,全镇建成一批人居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到20xx年全镇农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广场,不挖山毁林,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则,由镇、村、设计单位和村民建设理事会共同参与,结合地方特色和经济基础,集思广益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推动实现农房建筑规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节能环保要求。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造,实现乡村风貌美丽化。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房建设管控,鼓励拆旧建新,落实一户一宅。 (二)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由镇挂村干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治的项目计划。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弃房、猪牛栏及粪坑、茅舍;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达100%,实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禽畜集中圈养。“一美化”即深入推进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推进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通互联网,覆盖光纤和4G网络;通数字电视,村民能看上高清电视;通安全优质电,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推进安居进村,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洁宜居设施进村,推行雨污分离,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信息应用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公交出行进村,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行政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村庄建设实现“五有”,即是有村务办公室(文化室)、有停车场(小广场或篮球场)、有文体设备、有路灯巷灯,有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站,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落实代办员制度,贴身服务贫困户。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管理体系,加强农村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必要的生命防护设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落实旧电池、农药瓶、旧灯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林木资源。 (四)传承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 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传承活跃民间文化,开展文化节庆、四季花海、休闲体验等活动。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和农村信用等级评选活动。开展“八礼四仪”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实施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制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公益广告张贴上墙,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2、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挖掘革命遗址资源,传承发扬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激励性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推动民宿建设、“互联网+”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加强有保护价值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 (五)充分发挥整治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转变干部职工职能。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20xx年南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然村责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职工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所挂村的前期规划、筹委会成员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务,确保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有专责机构、专人负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村党组织的“四项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社等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监督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允许村级组织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民居农房建设等项目可交由当地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匠组织实施。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医疗卫生、教育、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外出乡贤和企业家支持投资新农村建设。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鼓励村民倡导实行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拆旧不补、青苗不补、让地不补、误工不补”。 (二)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加大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证完成上级原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原则,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重点用于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镇将统筹省、市、县专项资金,通过奖补激励机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组建乡贤理事会、联谊会等,激发镇、村内生动力投入,进一步提高资金自筹率。 (三)创新协作帮扶机制。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动员引导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资出力,组织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借力对口帮扶单位的扶贫政策,各扶贫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各地按照规划,开展“空心村”、边远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进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清理空置住宅、“一户多宅”、违章建筑、违规搭建,促进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坚持“一户一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原则,对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换宅基地等实行激励奖补。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南街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曾秋华任组长,镇长陈伟东,镇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整治指导组、拆迁信访组、生活污水处理指导组、交通宣传文化指导组。卢瑞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委、镇政府将按照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进度台账,各村每月填报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早纠正。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整治创建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创建工作较差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向镇委、镇政府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 (三)加强规划和项目管理,接受村民监督。严格规划管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报批手续。完善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增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强化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市容市貌,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临江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按照重点治理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清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着力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整洁、文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社区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搞好街道、小巷卫生清理,集中治理社区内卫生死角;整治垃圾坑塘、排水沟渠;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行为;做好社区楼院卫生,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卫生观念。 (二)主干线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公路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杂草,治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行为;规范沿路商户管理,对有碍观瞻的责令整改。 (三)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对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进行区域责任划分,将每个区域的卫生落实到各单位、企业,分工负责。在此基础上,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存在的垃圾死角集中人力、物力进行清理;加强对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问题的综合整治,确保市容整洁。 (四)商户占道经营治理。严禁占道经营和占道作业,对店外经营、作业严查重罚,对长期占道经营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五)企业单位环境治理。辖区内各企业要对厂区内外、进厂路及门前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 (六)加快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健身活动场所、宣传栏、阅览室、公开栏等设施配套齐全,定期维护,书籍、宣传内容等及时更新。 (七)完善内业资料。各社区要做好工作部署、会议记录、活动简报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收集资料,完善内容,规范装订,分类归档。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临江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社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下派街道科级领导及街道干部包干社区,对所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帮扶和督查。 (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及纸质印刷品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辖区内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由街道办事处下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环卫设施、清运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绿化补植及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加强督查。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整治效果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切实做好我镇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的台子篇章。通过创建和示范引领,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二、工作任务 今年上半年,选取4个村作为乡村治理示范村进行创建,下半年按照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全面进行打造完善。重点是夯实基层党建,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本领过硬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强调自治、推进法治、弘扬德治,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打造“四小园”建立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管护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文明乡风培育行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加大基层对“小微权力”监督力度,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作用,广泛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 三、创建标准 (一)镇级层面: 全镇100%完成乡村治理村民手册的制定印发工作,实现村民手册每户一册;全镇在乡村治理中创新运用“清单制”,年底实现覆盖全市80%以上的村;全镇开展积分制推广运用和信用村评定工作,年底实现覆盖全镇80%以上的村;总结形成高质量典型材料3篇以上。 1.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落实乡镇党委抓乡村治理工作的责任,党委和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方面为乡村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基本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2.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乡镇对农村公共服务事项内容有明确的权责清单,乡村资源、服务、管理重心有效下移,乡镇和村对农民管理和服务职责清晰、有效联动,能在行政村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3.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制定乡村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基本建立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 4.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辖区内各行政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良好。 (二)村级层面:拟申报乡村治理示范村按照《邹平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建设标准》(邹农乡治办字﹝20xx﹞5号)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党组织班子团结、工作规范,对村级各类组织实现统一领导,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 2.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3.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经常开展群众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能为村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基本服务,村“两委”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4.文化道德形成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建立崇德向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 5.乡村发展充满活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多样,村容村貌整洁美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6.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有效抵制黑恶势力、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活动,村民关系和谐。 四、方法步骤 (一)迎接验收(20xx年5月20日20xx年8月20)。20xx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台东、台西、大齐、北苏4个村的创建任务。20xx年8月底开展一次中期评估,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根据评估结果,细化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工作。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示范村创建任务。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20xx年10月15日)。组织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取责。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考核,落实保障。将乡村治理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年度考核范围。开展乡村治理创建工作常态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创建村应及时加以整改。 (三)规范提升,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乡村治理创建调研,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不断规范提升。通过宣传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和乡村治理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展现创建示范村风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示范村创建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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