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

2024-07-29 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五、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2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实验中学学生校园行为规范》、《实验中学班级量化考核细则》的指导思想。本着“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核心理念,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星级学生”的评价,就是帮助学生构建自身发展所需的知识结构,发展自己的特长,张扬自己的个性,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正常的、全面的发展,实现自身的价值。

  二意义与目标

  开展星级学生评选活动,是落实“以人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教育理念,视学生为班级主人,充分相信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自尊心,挖掘学生潜能,发展学生个性。让学生把自己融入班级管理中,自己评价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行动有目标,发展有方向,人人有亮点,学生能看到自身的优点,知道自身的缺点,明确努力的方向,通过评星,学生竞争意识能得到一定的增强,生生监督、组组竞争,你追我赶,不甘落后。让每个个体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学生通过自主管理班级,自我评价星级,主人翁意识增强,管理能力提高,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班级有正气,活动有生机,工作有活力,管理有章程。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的班级我做主”的管理目标。

  三星级学生评价标准标准见评表)

  (一)思想道德星(二)学习智慧星(三)文明守纪星(四)体育健康星

  (五)情趣高雅星

  四、操作流程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1、宣传发动:班主任必须广泛宣传“星级学生评价”的目的、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2、组织学习: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验中学星级学生评价实施方案》及星级学生评价标准、熟悉各种表格的使用和信息的录入。

  (二)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1、科学分组:班主任将本班学生按6--8人为一组,划分为若干小组,将“星级学生评价小组”、“学生合作学习小组”、“值日生小组”进行整合,分组时必须考虑到学生的成绩、座次、性别等因素,做到均衡分组。选出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组长。

  2、管理考核:组长认真管理本组学生,并组织本组成员按评价标准对被考核组成员进行监督考核。

  3、准确记录:组长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对被考核组成员进行量化考核,并及时记录,认真填写《评价记录表》。

  4、及时汇总:班主任监督班委会学生每天课外活动时间将本天考核结果录入到“班班通电子系统”,(班班通系统将本周、本月结果自动汇总,汇总结果供权限人员查阅监督)。

  (三)严格纪律,加强管理。

  1、对思想上不重视,组织实施不力,管理考核混乱,考核结果录入不及时、准确的,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2、学校“星级学生评价工作小组”对各班实施情况时时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

  3、对严格执行评价标准,管理实施到位,结果科学准确,班级管理效果明显的班级作为评选优秀班级体的必要条件。

  五评选方法及结果运用

  1、班主任将每周考评结果于班会时间进行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

  2、依据每月汇总结果,评选出月度各类星级学生。各星获得比例为班级人数的30%,按分数由高到低截取,若某星满分人数超过30%,则该星人数为满分学生人数。对“四星学生”“五星学生”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予以通报表扬,班主任利用校讯通通报给学生家长。对三星及以下的学生采取班干重点帮教。激励学生创星进位。

  3、学期末根据月度获星类别和个数进行累计,评选出本学期的“金星学生”和“银星学生”。期末的1—3星级不受百分比限制,学期末的四星学生分别占班级学生数的15%—20%,五星学生占班级学生数的5%—10%。不达标的学生学校一律不予认定,宁缺毋滥。学校开学典礼表彰的“金星学生”比例占本级学生的.5%;“银星学生”比例占本级学生的10%。

  4、学期末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评选出五星学生,授予“金星学生”的称号,学校予以通报表彰,发放证书,给家长颁发喜报,并利用广播、展牌等形式进行宣传。学期末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评选出四星学生,授予“银星学生”的称号,发证书;一学期有三次评为三星以下的学生视为操行不合格,通报家长;其余计为良好。

  5、“金星”、“银星”学生,学校在开学典礼表彰奖励,并作为评价县、市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的依据。

  6、被评为四星学生或五星学生的非团员可以优先入团。

  7、有重大违纪受学校处分的学生,一学期内不能评星,待取消处分后,才有资格评选。

  8、实行学期星级学生的否决制度。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降为无星学生。

  (1)旷课一天以上者;

  (2)进网吧者;

  (3)有偷窃或赌博行为者;

  (4)有打架斗殴或敲诈行为者;

  (5)吸烟酗酒者;

  (6)严重故意损坏公物者;

  (7)在校内外造成较坏影响的不文明言行者;

  (8)考试舞弊者;

  (9)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者。

  9、评价星级学生的结果学期结束只用一次。新学期重新再评。

  10、星级学生公示制度。对评选的星级学生在公示期间,将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如师生反映公示的星级学生存在违纪或与星级学生评选条件不符的问题,可向学校政教处举报,学校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学校将取消学生所得称号。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4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12月份全校将开展“星级学生”评比活动。通过争创星级学生活动,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全面发展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评定内容

  依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部实际,设立“文明礼仪星、成长进步星、快乐劳动星、勤俭节约星共四项,每班每项三个名额。

  三、评定标准

  1、文明礼仪星

  基本要求:维护班级、学校荣誉,多做为学校增光添彩的事,不做有损学校、班级荣誉的事。仪表整洁大方,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1)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诲,不顶撞长辈、老师,经常帮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与同学友好相处,说话文明,经常使用礼貌用语;仪表整洁大方;升国旗时庄严、肃穆。

  (2)听从老师的教育引导,无不尊敬教师的言行;不打架、不骂人、不欺侮小同学;文明就餐,就餐时不争抢,不讲话,不挑食,尊重食堂服务人员。

  2、成长进步星

  基本要求:有良好的品德及学习风气、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努力刻苦,上课无迟到、旷课,纪律好,在各方面取得明显的成长进步。

  (1)学习态度认真,有一定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好,在期中、期末、单元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突出以及进步大的。

  (2)课堂上学习热情高涨,主动思考问题,经常积极举手发言而且声音响亮,敢于大胆向老师提出问题;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上课预备铃响后准时进教室,保持安静;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旷课,上好每一节课。

  (3)课堂上坐姿端正,听课专心,不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在课上做打扰其它同学的'事。把本周的表现和上一周进行比较,在一个方面或是几个方面取得了进步,不单单是看成绩,学习态度的变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3、快乐劳动星

  基本要求:个人物品摆放有序、布置美观,地面无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物;讲究个人卫生。

  (1)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不乱抛纸屑、瓜皮果壳和杂物,不随地吐痰,主动维护校园整洁,主动捡起垃圾;课桌内书本、作业簿等学习用品摆放整齐;穿着干净整洁,勤剪指甲,天天梳头洗脸。

  (2)班级区卫生:随时保持责任区整洁,值日生及时清捡、打扫。责任区内的花坛不留纸屑或杂物。保持教室外楼梯、走廊的卫生。

  4、勤俭节约星

  基本要求: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一草一木,保护好教室的门窗、墙壁和玻璃;保管好课桌椅、计算机、视频展示台等公共财物;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1)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花坛,不在花坛沿上行走;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在课桌凳、讲台、黑板、窗帘、门窗、等表面刻画涂写;无破坏公共设施、体育器材、橱窗、宣传画框的现象;

  (2)爱护实验器材器具、电教设备、教具和乐器。不擅自使用教学电脑、视频展台、电视机等;不把教具当作玩具玩耍。

  (3)正确使用照明灯、水龙头等。做到:不随意开启;不必要不开启;人走必关闭。没有浪费水电的现象。

  (4)文明就餐,爱惜粮食,不留剩饭,自觉抵制对身体无益的小食品。

  四、评定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评定原则。

  (2)、各班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好班级评选的方法;高段学生可设星级评选小组,分小组按评定标准对照上周表现进行组内互评,学生自评,推选出评星候选人,参与班内评定,并做好记录。每周进行小结并把结果进行公布。

  (3)、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当周取消评选资格。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6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7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使每一位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特制定“星级少年”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二、评选原则:

  1、多元化的评价内容。既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发展式的评价标准。既注意对学生的统一要求,也关注个体差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3、主动性的评价方式。引导学生主动根据自己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4、评选过程和结果注重公正、公平。

  三、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

  (1)上课认真,思维活跃,能积极引领小组学习,展示交流很积极。

  (2)课前认真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各科作业,作业评价等级百分之九十为优秀或甲等以上。

  (3)学习成绩优秀,各项测验成绩为中等偏上。

  (4)能够主动帮助他人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且取得较好的.成绩。

  (5)校内班内无违纪问题。

  2、进步之星:

  ⑴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具体体现。

  ⑵通过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不断培养,与自身前期相比较,在较短时期内个人品质、文明道德素质提高速度较快,且效果显著。

  ⑶逐步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较强,能影响和带动他人共同进步。

  ⑷按时完成作业,百分之八十作业评定等级为甲等,认真用红笔进行改错。

  ⑸没有违纪的前提下,班级在月考和期中期末考试过程中进步幅度大。

  3、劳动之星:

  ⑴热爱劳动,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⑵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按时值日,主动参与班级的劳动,认真打扫清洁卫生。

  (4) 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看见垃圾随手捡起,扔进垃圾箱,爱护花草树木等。

  4、管理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小组组长等工作的干部学生。

  (2)模范遵守和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

  (4)在能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在课堂上积极展示学习成果,善于质疑和补充信息,能共同合作学习。

  (6)每月小组考核总分中游以上的小组长可优先考虑。

  5、文明之星:

  ⑴模范遵守各类规章制度,不在楼道、教室里跑跳、打闹。说话文明,待人有礼貌。

  ⑵穿戴整洁,衣着大方,能自觉抵制校园不文明行为。

  ⑶认真学习文明礼仪,并能在行动中积极践行文明礼仪,能在同学中起到典范作用。

  ⑷尊重老师的劳动,听从老师的指挥,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⑸遵守纪律,能够起带头表率作用,无任何严重违纪现象。并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人际关系好。

  ⑹自己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从小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

  ⑺做错了事要勇于承认错误,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教育。

  6、才艺之星:身体好,有一定的艺术天赋和素养,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各科成绩均及格,有较好的审美意识,在一方面有特长,在各级各类宣传工作中发挥较大的作用。

  7、安居之星:

  凡每学期获得所有评选项目的学生,即可颁发最高荣誉“安居之星”。

  四、评选细则:

  1、各星项每周评选一次。学生每月一根据自表现进行自我申报和自我评价,自我申报1—2项。

  2、由申报的同学进行演讲、展示,其他同学进行投票或举手选举。半数通过的同学,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最后的评价,认可者就能当选。

  3、上月得星的同学,如月周表现不好,或其他同学提出意见,可由班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如情况属实,则可摘掉其之前的星星。

  4、学期结束,所有评选项目得齐的同学通过班级内展示、学生投票表决、教师评议和学校名额分配情况等环节,方可当选校级“安居之星”,由政教处颁发奖状和奖品,佩戴精美的“星星奖章”。所得评选项目不齐的同学可以获得单项星星。

  5、学校定期开展“安居之星”评选及表彰活动,评选结果在学校宣传栏予以展示、表彰,并载入校史档案。

  五、表彰奖励:

  1、班主任每周根据学生表现,在班级内评出“学习”、“进步”、 “文明”、“卫生”、“管理”“才艺”六星各1颗,发给学生星形标签,张贴在教室后“安居之星成长记录”上,并记入《安居之星评比记载册》存档。

  2、开学初,政教处会印发关于不同颜色的星形标签给各班,各班主任根据学校评比方案和班级实际情况进行评比。每学期期末,学校会对校级“安居之星”进行隆重表彰。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8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星级学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少先队员,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队员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孩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四、理念

  “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赏识、激励、关注每一位孩子。”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五、评选的对象

  全体学生。

  六、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爱护环境、热爱劳动、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好学之星:上课认真,积极质疑和发表见解,主动与同学合作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好;独立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好;有良好的读书习惯,高年级有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各学科课外活动,有成果获校级(包括校级)以上奖励;各学科学习成绩达优秀等级。

  2、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大的学生。

  4、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5、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7、安全之星:关注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遵守学校安全制度;能够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向老师汇报。

  8、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9、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10、诚实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11、守纪之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一日常规》和《中小学生课堂常规》,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是班级遵守纪律的模范,团结同学,发现同学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帮助纠正。

  12、干部之星:在担任班级班干部或大队部班干部过程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为学校文明礼仪执勤岗和班级班风班级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八、评选办法

  1、班级评选:

  要求各班利用班会,结合《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小学生日常行为综合评价》、平时表现等组织评选,表现出色的可多得星,稍差的少得星。评选结果在班级“学习园地”或向学生公布。

  2、年级组评选:

  各班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向年级组推荐班级出色的夺星多的学生,年级组长组织各班班主任一起参与年级组的评选,每个年级组每星推选一名同学上报学管处,参加校级评选,各年级组将评选结果及星级学生评选推荐表材料于放假前上报学管处王玲。

  3、校级评选:

  学管处组织评委,评出校级“星级学生”若干名。

  4、检查时间安排:

  学校将在放假前对《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小学生手册》进行检查,望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9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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