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采购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堂采购方案1
一、检查范围
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卫生、食品及饮用水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围绕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按照《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金沙县特殊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县教育局相关要求,主要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学校饮用水卫生:学校切实解决学生在校饮水问题,提供开水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对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及管道的防护和管理,落实清洗消毒措施。自备水源应经县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三、检查安排
学校食堂安全领导检查小组不定时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效果。学校各块负责人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努力开展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我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学校领导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学校要确保每月至少对学校检查一次以上。
食堂采购方案2
为规范学校餐厅运营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鲁教财发〔20xx〕1号》,现对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
高青县第三中学
二、采购项目
高青县第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三、食堂所需食材分包及配送要求
包1:冷鲜肉。冷鲜肉所需食材随用即送。
包2: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随用即送。
包3:米、面及其它粮食类。所需米、面及其它粮食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4:食用油。食用油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5:蔬菜类。蔬菜类食材随用即送。
包6:调味品。调味品(酱油、醋、香油、味极鲜、花椒、八角、大料、蚝油、鸡精等)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7:禽蛋类。禽蛋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四、食品原料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米、面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GB1355-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提供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xx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后果自负。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六、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规格参数完全符合清单要求,所报价格应包含运送费、包装费、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依据前后2天内高青县大型商场的市场价格作参考,下浮率不低于5%。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询价采购报价表须密封,并标“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投标单位可以针对其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在对多个包进行报价时,须分别提供每个包的报价表。
4、询价采购报价表需注明包号,同时询价采购报价表密封袋上需标明所投包号。
七、报价时间
20xx年12月2日--12月8日
八、送达地点
高青县第三中学总务处
九、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方案3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4
我单位机关职工食堂对外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企业参加竞投。
一、招标项目
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二、项目内容
由承包经营者负责经营机关职工食堂,详见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从事餐饮管理服务超过2年以上;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5、在xx市办公或经营。
四、招标形式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详见《机关职工食堂外包项目需求书》
2、竞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价格保证及服务承诺,并提交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承包人。
五、项目要求
1、投标文件资料:提交投标资料4份(含1份正本,3份副本,密封后盖单位公章),需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报价书、参考项目需求书,制作服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
2、投标资料截止递交时间:20xx年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3、递交地点:xx市仲恺大道277号,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主楼106室),联系人:黄xx,联系电话:xxxxxxx
食堂采购方案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G20xx-XJ007
项目名称:和顺县兴才学校食堂大宗食材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蔬菜、豆腐、调料
第二包:肉类
第三包:面粉、油、小米、八宝粥
第四包:鸡蛋
第五包:面粉、油、大米、鸡蛋
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用量需求随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合法销售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如供应商营业场所面积小于500平米,提供《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xx年07月25日至20xx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xx年07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贰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由于疫情影响,谈判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委派代表需出示“行程码”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经测温发热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食堂采购方案6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14]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姜福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舜富(学校副校长)。
成员:
(1)学校行政:黄绪田、张建军、姜鑫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童山平、童伟勤、
(3)食堂人员代表:胡利平、方利勇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罗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陈舜富
(2)招标主持人:姜鑫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罗涛、姜鑫、胡利平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18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
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食堂采购方案7
一、项目概况:
为学校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该项目由学校比选工作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食堂食材。
三、比选工作小组:
组长:吴胜军
副组长:高泽、廖红波
组员:徐海波、刘红星、傅小蔚、郭江林、学生家长代表(1人)教师代表(4人)
四、采购期限:
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遇到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五、比选内容:
食材质量、价格、服务、团队专业性和业绩等内容。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系芙蓉区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单位;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经食药监部门审批,具有食品经营资质;
3.在长沙市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必须具备制作、运输、储藏保鲜、食安检测等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6.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7.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经营风险;
8.食材优质优价,具备食品溯源能力,能够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9.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比选,报名时,请提供(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公司简介资料3份,含本公司团队人数、从事食材行业年限、食品配送方案、食品安全和质量保障制度、在芙蓉区教育系统内配送年限、配送学校数量、报价情况、近五年获相关行政、卫生及政府部门奖项、食品安全保险单据、配送车辆数量等配送能力。
如非法人代表参会,还需提供:
⑤授权委托书
;⑥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同时领取《食堂食材供货商比选择优承诺书》,于比选会议时,带承诺书参会。
2.报名时间:4月26日。
3.报名地点:教学楼114总务处办公室。
4.报名负责人:郭老师15874120145。
八、一轮比选
1.时间:4月27日下午2:30起。
2.比选地点:长沙市长郡芙蓉中学二会议室
3.比选流程:
①比选工作小组审核供货商资料。
②各供货商提交承诺书,限时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货品货源、价格承诺;
③交流答疑。
4.确定三家优质供货商,进入二轮比选。
九、二轮比选(实地考察):
时间:4月28日-4月29日。
十、结果公示:
时间:4月30日至5月10日。
食堂采购方案8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所采购的食品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卫生安全,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食堂食品实行招标采购,现按以下所列条款及要求进行竞标。
一、项目名称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招标
二、项目地点
仙游第一中学
三、标的分类
仙游第一中学食堂食材分成粮食类、蔬菜类和肉禽蛋类、冻品类、调味品类、油类五大类进行招标。以下浮率最高中标。报价表见附件。
四、供货价格:
供货价格随行就市,以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fzggj/xxgkzl/)提供的最新单价为基准;该网站没有的,招标方可不定时到永辉超市采价,以采价时的最新单价为基准,以下浮率最高者为中标商。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供货时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检测报告;报名时提供部分已开具的一品一码追溯凭证。经招标方审核合格方可参加竞标。
六、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食材验收实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可追溯。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
七、食品质量具体要求
1、蔬菜、水果
1.1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的菜头和菜根。
1.2中标人提供的必须是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1.3中标人每批蔬菜、水果必须出具一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2、大米
2.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需为当年新米或上年度晚米,产地盘锦,品牌由学校定,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和GB2715粮食卫生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1)米中黄米粒不超过6%;(2)不完善粒不超过6%;(3)碎米粒(2.0mm以下)总量不超过10%,其中小碎米粒(2.0-1.0mm)不超过1%;(4)杂质含量(包括1.0mm以下糠粉等)不超过0.4%。
3、面粉(小麦粉)
3.1中标人提供的面粉必须符合GB1355小麦粉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特制一等:灰分(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特制二等:灰分(以干基计)≤0.85%;粗细度:全部通过GB30号筛,留存在CB36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5.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标准粉:灰分(以干基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普通粉:灰分(以干基计)≤1.40%;粗细度:全部通过GQ20号筛;面筋质(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4、肉类、水产及其制品
4.1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符合GB2707、GB16869国家标准,每批次猪、牛、羊、鸡、鸭等鲜、冻肉类必须提供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1)猪、牛、羊等鲜、冻肉类:无异味、无酸败味;
(2)鸡、鸭等鲜、冻肉类: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2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产品类及其制品
中标人提供的鱼、虾、贝、蟹、藻、头足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国家标准,泥螺、河蟹、螃蟆、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5、食用植物油
中标人提供的食物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6国家标准并通过质量安全论证,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要求非转基因。
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05%;
6、禽蛋中标人提供的禽蛋应符合GB2748-20xx国家标准。
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
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及其他组织异物。
7、奶制品
7.1巴氏杀菌乳
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7.2发酵乳:中标人提供的发酵乳应符合GB19302国家标准。
色泽: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相符的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风味发酵乳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
7.3其他奶制品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8、预包装产品、副食品及其他类
8.1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8.2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8.3早餐类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标注生产保质期限。
8.4其它食堂所需要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八、其它
1、本方案解释权归招标方。
2、本项目投标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3、对愿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仙游第一中学(仙游一中办公楼101室)报名。
投标人提交资质材料包括: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备注与原件一致,开标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以备核实);
3.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以上材料都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2日至20xx年9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未报名的商户不得参与投标。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5、本次中标本校食堂食材供应商配送时间20xx年9月8日至20xx年8月24日止。
6、投标时间:20xx年9月5日9时40分开始。
7、投标地点:仙游第一中学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8、联系人:
食堂采购方案9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儿园拟采购食堂食材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120万元,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24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10月18日—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10月24日上午10: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 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方案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六、集中采购食品原材料品种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七、标的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八、投标单位(人)资格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九、招标形式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十、工作程序
(一)公布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6)蔬菜类、鲜湿米粉类、蒸包类、烤包糕点类相关标的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培训合格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人)本单位的);
(7)经营场所或生产车间不同方位照片3-5张,办公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食品安全检测室不同方位照片2张;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十一、食品价格要求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三)每半个月由学校、乡镇市场监管所、学生家长代表和供货商组成的询价小组对当地集镇市场进行市场询价,以学校所在地集镇市场的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蔬菜类等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下调食材价格,并保持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此周期内如市场价格有波动,供货商要及时告知学校,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各学校要成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价格进行采集,与供货商对接,及时对食品价格进行调整。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小组采价,采价小组每学期轮换一次,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配送要求或集中采购要求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十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十四、供货商的退出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十五、工作职责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十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食堂采购方案11
为切实提高我校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XX大学第X食堂继续实行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确定经营者。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该食堂座落在XXXXX校区内,分为三层,每层面积XXX平方米,共XXX平方米。
二、经营项目
XX大学第X食堂承包经营权。
三、承包经营期限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四、投标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齐全的资质。
2.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有经营实力和优势,有高校食堂经营经验者优先。
3.有公共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4.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五、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第一层为主食餐厅;第二层为主食、自助二合一餐厅;第三层为包厢。
2.经营者需向学院交纳经营保证金XX万元。
3.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学院和本地卫监部门批准,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4.经营者不得私自将食堂转租、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5.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拥有其管理权和卫生责任。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服从学院管理,服务态度良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
6.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一切意外事件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7.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
8.经营者规范经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后勤处的指导和监督,随时接受检查。
六、招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必须填报年管理费。
(2)公司概况与管理制度(必须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3)食堂经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A.人员配备B.规章制度、实施措施C.经营方式及品种D.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5)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质复印件。
(6)装修方案与材质、费用说明。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书,逾期不再受理,视为投标方自动弃权。
2.投标方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和认真测算,切忌脱离实际的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3.递交投标书的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过时不予受理。递交标书地点:XX大学办公楼后勤处XXX室,联系人:X老师。
4.投标方应将投标书密封(不密封的视为无效标书),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方的姓名、手机号码。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此次招投标,其解释权归XX大学后勤处。
八、其他事项
1.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标书视为废标。
2.本次招标收取资料及服务费XX元整,此费用不管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3.评标结果及解释:学校不公开开标,将通过电话告知投标方评标结果,投标方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否则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对投标方中标与否学校有权不作任何解释,投标者必须接受。
4.学院对本次招投标有最终解释权。
5.如投标者对本次招投标有不清楚的问题,欢迎投标者现场考察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1-XXXXXXXX X老师。
食堂采购方案12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食堂采购方案13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14
河北优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1、公司理念及发展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2、优配食品安全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3、优配生鲜·郑重承诺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4、优配膳食营养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
食堂采购方案15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生餐饮质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食堂大宗物资供货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东升集团食堂物资采购招标
(一)定义1、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采购人成为招标人。
2、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投标人。
3、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招标文件。
4、由东升集团总校办招标小组负责具体招标、评标工作。
5、需(甲)方:招标人在签订经济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6、供(乙)方: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二)项目概况、招标品种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东升集团属下校区食堂物资供应, 采购量结算以我方实际用量为准。
2、招标品种:粮(米、面)、油、肉类、蔬菜、冻品、干货、调料、早点、腊味等。
3、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具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等。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
3、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报名表(见附表);
2、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肉类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其他物品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食材投标品名、产地、规格、价格表(见附表);
4、质量、服务承诺书;
5、投标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
6、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招标时间
1、投放标书时间:20xx年8月13日~20xx年8月16日。
2、资格审定时间:20xx年8月17日~20xx年8月18日。
3、开标评定时间:20xx年8月19日~20xx年8月20日。
4、核准考察时间:20xx年8月21日~20xx年8月22日。
5、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8月23日~20xx年8月25日。
(四)投标报价投标时报价以当天的市场批发价,按规格、品种报价。以后供货按市场行情报批发价。在供货期中如有比市场同等情况高的价格,视情况停止一个月或二个月的供货处理,如有三次高于市场批发价,则取消供货资格。
(五)评标
1、由东升教育集团招标小组审核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
2、本次评标小组由:综合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采购组组长、食材采购员、食堂主管、财务审计监察组等人员组成。
3、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样品质量情况、承诺情况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
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对于未中标者不作解释。
5、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将从候选单位中另选。
(六)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规范的合同,条款如下:
1、定义
2、合同标的
3、付款方式
4、保证与赔偿
5、质量保证
6、安全保证
7、合同的生效
8、其他
(七)开标
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解释、评议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与个人。
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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