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2023-08-04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1

  一、适用范围

  凡自营的蔬菜、水果类商品,均适用此管理流程。

  二、编码使用要求

  1、要货单、入库单、调拨单、报损单、除皮单、盘点单必须使用8位商品编码;

  2、严格要求同一商品进、销计量单位一致化。如空心菜以“kg”作为计量单位进货入库,销售时必须以“kg”为计量单位。

  三、要货流程

  1、要货五原则:

  (1)参考上周同一天(节假日除外)销售;

  (2)参考昨日销售;

  (3)参考当日菜谱原料需求及当日库存情况;

  (4)严格依照食材认证渠道执行其中(1)、(2)、(3)项为食堂总厨在制定要货计划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4)、项为采购负责人在决定采购时必须参考的要素。

  2、要货流程:

  食堂总管在餐行健系统上制作电子版要货单(准确填写商品编码、名称、要货数量),负责与采供部及时紧密沟通,在基地供应商处订货采买的商品在下午2点前填写好第二天所需商品;本地现采商品在营业结束后,即晚上6点前将第二天所需商品的要货单利用网络传输方式发送给采购组货源组织负责人,须确认对方成功接收。未按时完成处罚卖场负责人100元/次。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现金由采购经理负责借出并在财务清帐。

  2、采购组逐步分类分单品摸索总结出每天的最佳采买时机、采买地点,可以获得最佳商品的品质品相和最优惠的价格经验,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形成科学有效的采买制度。

  3、采用送货制的供应商,采购组要与食堂一起科学安排和调度,尽可能缩短商品从收货到食堂售卖之间的.时间。

  4、商品分级:采购人员在采买商品时,需认定商品等级,具体分为精品货、优质货和统装货三种,务必将认定结果填写在送货单上。

  其认定原则为:

  1)精品货:通过特别精选的商品。

  2)优质货:通过简单精选的商品。

  3)统装货:没有经过任何精选的商品。

  5、采购组参照要货单组织货源,对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电话预定采买,其余商品进入现金采买流程。基地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采购人员、现场质检负责人共同检验、过称、结算并在三联单据上签字确认。在现金采买过程中遵照询价、议价、最终确定成交、点货装车、运输、交付六个环节依次进行。询价由当日所有采购员分别进行,汇总各自意见后确认意向采买点,进入议价环节,必须2人以上,现场明确主购和辅购,并对议定单价负责;价格谈成后通知携带现金的人员(指派专人并专款专用)开单结算,付款人员与驾驶员、搬运工一起过秤装车,付款人员对已买商品全部装车无遗漏负责。装车完毕后,由开单付款人负责填写送货单(一式四联),分供货商单独填写,有条件的留下供货商手机(电话)和联系地址,供货商签字确认;驾驶员、付款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付款。付款人员对采购商品的数量、金额、现金结算负责。

  6、送货单一联由付款人员保存,以备核对现金,另三联交驾驶员随货同行进入运输、交货环节。

  7、装车时采购组人员按重货优先原则、商品保鲜优先原则安排装车,商品要求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商品。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以保证商品安全、完整。

  8、对采购的商品进价,由监控部随机不定期抽检。

  9、车辆运输路线:由批发市场出发,直送总店分拣,再由总店向各分店配送。

  10、没有按上述流程执行的,每错一个环节处罚50元。

  五、收货流程

  1、收货时间:从凌晨4点开始,货车到达指定收货地点后,驾驶员、搬运工、食堂质检员、总管等收货人员依照配送货单收货。

  2、收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收货标准,不得降低收货标准,不得提高收货数量(有特殊原因除外);对品相、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应予以拒收,对可以降级收货的,根据商品情况降级收货。

  3、收货人员必须过秤后如实填写商品毛重、去皮数量(含冰块、水份、泥土、包装物等)。过秤后在三联送货单上由收货负责人、司机、质检员共同签字确认,一联交付收货人,另两联由司机带回分别交给付款人员及生鲜部文员,以便采购组掌握交货信息、报帐。

  4、在货车离开交货区时,由质检员检查送货车辆是否有未卸完或夹带商品,并建立日志表。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2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1.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2.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3.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4.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1、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2、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3、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4、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5、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6、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7、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一、作业时间

  为了保障送货时间的及时性,员工上班时间从早上6:00开始,早上早下。通过作业时间前提,保证配送时间在顾客要求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

  二、快速响应

  学校下达要货订单后,订单经过汇总、分析后交到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肉品的采购。如果是自养猪,采购部与养殖负责人进行沟通,当天把生猪送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

  第二天新鲜肉品进入库区,质检人员经过检验后直接进入加工区进行分割,分割师根据客户要求把白条猪进行分割。分割后的猪肉产品进行称重、开票,然后由物流车进行配送。做到整个流程连续作业,无间断作业。

  三、送货

  根据顾客需求,进行线路调整。时间紧、距离远的客户优先发车进行配送。做到优先分割,优先加工,优先开票,优先装车,优先发车,优先配送,保证客户的时间需求。

  四、售后处理

  当产品配送出去后,发生顾客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处理。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然后以最快的时间给客户进行调货。其它问题,在第一时间内与客户进行沟通,解决客户问题。

  四、人员配备方案

  如今的农副产品销售配送部已是一个专业化的配送中心,并拥有一个专业化的配送团队,拥有自己各类型专职配送汽车15多辆,包括2台应急专用车辆,有专职的切配加工、包装专职人员20人,有一个200平方干净卫生配套设备完善的切配加工场所。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与锤炼、学习和成长,我们形成了一套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

  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

  第一,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员工有章可循。

  第二,强化现场主管责任制:有效地与客户及员工沟通,建立员工相互间合作的良好关系。

  第三,加强出品质量责任管理:建立出品质量管理登记制度,预防食物中毒,定期进行出品质量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

  一站式采购

  根据市场分析及客户的要求,公司领导人果断转变思路,率先撤消大型物流仓库,由原来的批发采购→装卸→仓储→装卸→现场,直接变为蔬菜基地采购→加工→现场。极力降低物流成本,充分保证食材的新鲜、多样、灵活之需求。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

  近年来,常有媒体报道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十分让人担忧。公司本着宁保一分险,不省三毛钱的原则,从源头把好食材卫生关,决不购买变质、变味、不新鲜的食材。在食材加工中,严格按照有关食材卫生操作规范实行。在环境卫生方面严格按7S标准执行,并对所有现场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卫生隐患。

  配送部严格按照食材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率先在同行业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作业流程和服务标准。严把食材质量关,实施溯源制度,注重过程控制,每道环节进行食材安全检测,已形成从种植养殖、原料采购、保鲜加工、储藏运输和送货上门的一体化服务,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健康保障体系。

  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做真正的食堂配送专家,是我们坚持不懈的追求!

  饮水思源,回报社会,是公司创业发展的宗旨,基业长青的根本!我们愿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起,共同振兴我国农产品配送服务事业,推动农业和食材安全的大发展!

  五、服务承诺

  我配送部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特对质量、数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郑重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配送的食材质量。所有蔬菜等等保证来自长期合作蔬菜基地,任何时候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各品种均经卫生、防疫、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检验检疫,杜绝质量伪劣产品,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一罚五十。若所送货物引起食物中毒事件,属我公司责任的,由我配送部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保证提供每日食材的.质量检验报告,我配送部每天有一个工作人员,保证在食材送到食堂后,收去食材样品送到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保证在当天10.30分食堂开餐前提供每日食材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保证送货品种齐全、数量准确,所有送货数量以客户验收为准。

  三、不需要加工的食材,早上8.00送到指定地点,对于现场加工食材,保证在早上8.30分完成加工,保证有配送应急预案。每天的供货时间(包括客户临时加单、补货)由客户指定,保证在规定的时间送货上门,如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罚款当次金额5%,超过1小时罚款30%。如有意外情况,我们可以保证从配送部最近的摊位配送食材来供应。

  四、保证配送的食材按要求进行粗加工并且干净卫生。对配送的食材并进行分类包装。对具体的食材产品用保鲜盒、保鲜袋、保鲜桶进行分类包装。

  五、本项目我配送部固定人员为10人,我方派2台专车和专人,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保证客户的任何需要都得到即时的落实。

  1、实行实名登记制上岗,上岗人员必须配带本配送部的盖章工作牌。

  2、本配送部保证每日安排上岗工作人员3人为食堂服务。

  六、我配送部有关负责人每月定期上门回访跟踪客户,随时了解客户各种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做出处理。

  七、配送部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代表,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八、配送部严格执行7S管理,注重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出品的卫生符合要求。

  九、严格按照HACCP为依据建立食材安全管理体系并贯彻执行。

  十、以ISO9001:2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确保产品品质。

  十一、严格按照国家饮食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

  十二、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证品质,份量,用心服务;

  十三、100%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流程化,形象统一化;

  十四、我方所有员工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并接收合作客户的相关纪律约束;

  十五、对食用本配送部所有提供的的任何食材而导致食物中毒,我配送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后果;

  十六、100%保证零事故的发生,若因我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的工业安全如火灾等事故,我配送部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十七、随时接受服务方的改善意见并实时妥善处理;

  十八、保证不将项目业务转让给第三方,随时配合贵方相关检查及需协助之事宜。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3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包括:信息公告、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示等,均依照《采购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4.县发改局: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县教育部门、配送食材的学校代表一起定期走市场了解食品原材料价格,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相应的食材配送的价格,同时做好相应价格等的备案工作;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6.各相关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台账,且按年度保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其它

  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采购要求

  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1)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xx三级标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

  (2)食用油,质量达至GB1535-20xx、GB1534-20xx、GB19111—20xx、GB10464-20xx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5升或10升。

  (3)新鲜猪肉,质量达到GBl8406.3-20xx或GB9959.1—20xx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4)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5)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八、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没收质量保证金,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了立案查处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一个片区在某一个月内有超过一半的学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商不及格。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7.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县物价局、县教育局以及学校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食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学校正常供餐的食品采购,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5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6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文件精神,依据镇赉县营养餐正餐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使营养餐正餐科学、规范、合理。

  (二)任务

  1、科学提供营养膳食。

  结合学生生长发育、饮食习惯、营养现状及需求,科学合理地制订出每周营养正餐食谱,通过提供早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营养补充。

  2、全面改善就餐条件。

  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合理使用食堂,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就餐环境,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卫生、营养”。

  3、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实施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老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正确引导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二、实施原则与范围

  (一)原则

  1、学校主体、协调推进。

  我校作为试点实施单位,要统筹协调县营养办的指导、检查、监督,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2、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饮食特点、风俗习惯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稳定推进,为全面推进营养餐正餐工作积累经验。

  3、安全卫生、确保质量。

  坚持“安全、卫生”作为首要条件,严格把好关,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

  (二)范围

  全体在校生,学生不花钱,国家按每天每生正餐3.80元标准补助。

  每周一到周五所有在校生到食堂吃早餐,双休日和节假日上课时由食堂提供用餐。

  1、内容

  学校采取食堂供餐,为学生提供早餐服务。

  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和质量。

  2、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2)规范程序、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食品配送

  管理程序,把好质量和安全关。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单独设立帐户、台帐齐全,做到贴上清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操作。

  (3)加强管理、完善资助政策。

  要按照县里要求,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兼职1名食堂管理员。

  要建立推进计划实名制深知管理系统和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4)广泛宣传,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和办法,向社会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总结。

  四、组织实施

  1、食堂建设与管理。

  具备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烹饪、贮存等场所。

  2、具备消毒、更衣、洗手、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同时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就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食品采购。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采购清单等文件。

  6、食品贮存。

  专设柜贮存和保鲜设备,达到分类、分架、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窗口内,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量100克、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

  8、餐用具清洗与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9、供餐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就餐学生总数和每天就餐人数,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

  10、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制度,安排好陪餐时间表,和学生同吃一锅饭,陪餐费自理,不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住宿生餐费收缴不能因执行早餐而改变,要将早餐的资金安排到其他餐次中,提高用餐标准。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8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xx〕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xx〕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9

  为认真落实平罗县人民政府20xx年民生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以下简称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食材统一配送,认真落实平罗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及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意见,巩固“石嘴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为广大幼儿、中小学生、机关人员及公办养老机构老人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食品食材配送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平罗县实际,建立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食材配送管理,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通过源头控制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公办养老机构老人及机关人员饮食安全,同时逐步增加推广范围。对于临时性公务招待活动因供应商无法及时配送的情况下允许餐饮服务单位自行采购,自行采购必须遵从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相关制度。

  (二)工作任务

  1.建立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各单位与供应商必须签订配送合同,参照《平罗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指导性合同》,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条款。签订配送合同后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及机管中心备案。

  2.建立配送质量评议制度。各单位要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执行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组织对配送企业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综合评议,综合评议每年至少二次,评议结果由各主管部门(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等)汇总备案作为续签合同和退出配送的重要依据。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单位和配送企业,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因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应依据合同取消配送资格,依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验收制度。对配送企业配送的食品食材,各单位必须坚持索证索票,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书等材料。要指派专人负责对食品原料的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坚决拒收。

  5.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因食品配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被各单位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将取消该企业食品配送资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民政及机管中心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9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等部门确定入围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自行签订合同。

  (三)统一配送阶段(20xx年9月21日以后)。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办养老机构及政府机关食堂实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五、配送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落实,成立食品食材配送管理监督小组,对供应商竞争入围、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方案内容,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公办养老机构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公办养老机构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入围企业配送的食用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助入围配送企业培育发展种植养殖基地。

  县商务局:依照部门职能指导做好食品食材配送协调工作。

  县机管中心:负责督促机关食堂严格遵守方案规定,严禁私自采购,负责指导、监督机关食堂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送企业资质及配送要求

  1.入围企业相关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具备较强的经营、加工、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入围企业应当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适时对配送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对配送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

  (4)入围企业在参与竞争期间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5)入围企业必须购买食品安全专项保险,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6)入围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入围企业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配送品种与标准

  (1)配送品种

  米、面、油、调味品;肉、蛋、禽、蔬菜、水果等。

  (2)配送标准

  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必须依法取得SC许可,每批次具备检测资质的食品检测报告;配送蛋类必须新鲜、安全,肉类必须具有定点屠宰的“两票两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3.配送方式与要求

  (1)配送方式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体局、民政局、机管中心、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两家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各单位与入围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期限由各单位自行约定确定。配送企业名单、资质信息应向社会进行公示。

  (2)配送要求

  ①入围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在平罗县境内建立配送中心,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检测、统一配送。

  一是统一采购。食堂食材必须实行统一采购,食材采购的价格应本着“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格,略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格”的原则,由各单位和入围企业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原则上入围企业优先在平罗县采购供应的食品食材,优先考虑扶贫产业农产品,每月分品种汇总采购食品食材数据报县市场监管局。

  二是统一检测。入围企业必须设立检测室、配齐检测人员(需有相应资质),检测室要求配备完善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其中必须包括:蔬菜农残检测仪、注水肉检测仪、病害肉和瘦肉精速测试纸、加工用具表面洁净度快速检测设备等。采购的每一批食材都需按照国家食品验收标准进行入库检验,确保所采购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统一检测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可配备一名快速检测指导员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对统一检测工作进行比对抽查,确保统一检测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统一配送。实行冷藏车专业配送,根据每日各单位需求制定配送计划。

  ①配送车辆按照食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定期定时清洗消毒,防止因滋生细菌污染配送产品,做到配送过程中食品安全的要求零污染,降低在终端由于储存不便或储存不当增加的安全隐患。

  ②配送时限。肉类、禽类、蔬菜等食品的配送数量、频次应由入围企业与各单位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执行。

  ③配送结账周期。资金结算实行每月进行一次报账,入围企业配送中心每批次配送食材必须向各单位提供《食堂食品采购清单》及对应发票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账,报账资金直接汇入供货商账户。

  (三)监管人员有关要求

  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进行监管,采取定期轮岗形式落实监管职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工作督查,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监管人员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源头管控落实到位。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为确保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顺利搭建成功,成立县食品食材配送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李雪斌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政府督查室工作对接、及时汇总各单位食品食材配送工作的进度情况,密切联系各成员单位,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结合部门职能,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务必保证9月开学前一周各单位食堂所有配送食品食材配送到位。

  (二)密切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搭建食品统一采购、检测、配送平台是全县20xx年十大民生实事内容之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工作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强化工作宣传,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内容和运行情况,加大统一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质量的宣传引导,营造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结合“政务公开”“政府开放日”及“学校(幼儿园)陪餐”等相关活动,加强食品食材配送工作各个环节的透明度、阳光化,主动接受公众、媒体及社会监督,使民生工程同时成为一项“阳光餐饮”建设工程。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精神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国市监食经〔20xx〕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主动拉高标杆,严格落实校园食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标准化”为主旨,筛选出管理体系先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不断完善校园食品供应体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通过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为学校食堂提供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食材配送单位。鼓励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的食材配送单位参照本方案开展整改提升,申报验收评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校食材配送单位招标标准落实

  重点推进《校园食材招标评分指南》的制定,并在后续学校食材配送单位集中采购的招投标中运用落实,通过统一的标准,进一步促进校园食材招标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推动学校食用农产品配送单位规范标准执行

  在我市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单位中倡导执行《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等规范、标准。通过启动实施、整改提升、验收评估、结果运用四个方式,实现长效闭环管理。

  (三)推广数字化全程追溯管理体系运用

  通过明确责任、强化培训、示范引领,全力推广“浙食链”、“阳光配送”等追溯管理体系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的应用。达到进货查验记录全程电子化、食品追溯链条清晰化的工作目标。

  四、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

  (一)队伍建设提升。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实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模以上农产品、食品经营单位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分管负责人。要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检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要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对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全方位提升配送单位从业队伍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二)管理制度健全。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浙食链”系统建设应用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并执行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场所设备设施配备合理。经营场所内部要环境卫生整洁,结构布局合理,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专间及粗加工处理的设备设施,场所面积要与销售规模相匹配。经营场所外部要远离污染源。贮存场所要满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运输工具要同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类型、特性、数量、流量、流向、运输季节、距离、路况相适宜。

  (四)食材流转全流程管控到位。实行食材采购、贮存、配送全流程精准、闭环管理。食材采购要做好供货者经营资格查验和供应商审查工作,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食用农产品的,需留存购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还需做好“三证一码”的查验和赋码扫码工作。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要采取限期禁入等措施,从源头杜绝食材安全隐患。食材贮存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包装材料要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做好贮存记录,做到分类贮存、科学贮存。食材配送要做到配货-配送-到货全链条规范化管控,配送过程要做到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五)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全面应用。全面部署应用农产品风险智控场景(“浙食链”)等管理软件,100%建立销售者电子档案,使用应用系统进行进货信息登记和入场查验,并保证一定的活跃度。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产品与冷链食品风险智控系统(“浙冷链”)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鼓励食材配送单位采取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的方式采购食材。依托全省数字化改革,实行“阳光配送”,对食材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食材从供货商到学生餐桌中的每一环节“阳光”、“可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根据《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和农产品销售管理的法规文件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标准。

  (二)申请报名:按照自愿原则,由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备案。

  (三)指导培训:根据《平湖市校园食材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化建设的培训,结合培训成果,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认真制定提升计划,接受第一轮初始性评估。评估后,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提升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四)创建提升:完成整改提升后,开展第二轮评价性评估,经现场验收考核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于后期合格供应商评价、招投标等工作。

  (五)评定命名:经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校园食材配送单位中评选出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长效管理:对中标的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每三年开展一次复评。每年开展1-2次动态检查,每月开展1次追溯管理体系和“阳光配送”在线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单位,依情节严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约谈、降级、取消称号、建议暂停配送、行政处罚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设立工作专班,由郎晓东、柯忠明任组长,李良平、李在忠任成员,各配送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改善。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出具书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整改责任人制度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指导。做好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公布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持续按照示范标准来自我要求。如不再符合授牌标准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要按照相关报批程序予以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促进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提升食材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校园食材统一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展现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特色。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报纸、微信平台等各类媒介,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报送创建专班领导小组。

  本通知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11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根据《常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意见的通知》(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范围

  根据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xx学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公办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具体目标是:20xx学年,选择部分学校进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试点;20xx学年,城区公办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配送;20xx学年,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同时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参加食品原料统一配送。

  二、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下半学年至20xx学年。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企业准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三、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在媒体上公开发布,鼓励企业报名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必须在3家及以上,不足3家报名的按照有关规定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企业。具体招标工作由县教育装备中心通过县招投标机构规范操作实施。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要求,与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签订安全承诺书后,在教育局的指导下,逐年与列入配送的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配送合同。

  四、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每天在网上公布第二天供应的'品种及价格等信息,各学校采取网上填写订单或电子订单等形式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9时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尽量不要配送一些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食物,如马铃薯、四季豆、空心菜等。

  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赵豪清局长任组长,周元良副书记、周梅芳副局长、叶宝才副局长为副组长,陈淑贞、张有福、王爱民、张志夏、王文卿、杨旭峰为成员的常山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各配送学校必须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教育装备中心职责负责对全县公办学校食堂经营状况、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配送学校名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配送企业,指导学校与配送企业签定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职责参与配送企业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

  教育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学校食品示范先进校的评比。

  财建科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学校职责学校必须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根据物价部门每月提供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审核,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同时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解决不掉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其它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学校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12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由政府主导引入政府平台公司,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及商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商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为广大师生提供营养科学的食品,同时能有效增加政府平台公司现金流,为平台公司实体化奠定基础,培育服务业新的增长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为加强平果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平果市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果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张建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浩及平果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荣海担任,成员从成员单位部门抽调。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检查、监督等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时间及实施范围

  实施时间: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

  实施范围:全市具备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条件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原配送企业或超市运营企业仍在服务期限内的,由项目公司与原企业协调退出事宜。后期在项目公司服务期限内新增具备配送条件的学校,均列入实施范围)。

  五、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运营,合同期限为12年。由政府主导,委托市教育局、平果金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公司)作为双业主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并与金通公司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统一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连锁化运营。项目公司要投资建设运营统一食品配送中心、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车辆及可溯源信息化监管系统等。

  六、统一配送、经营范围及要求

  (一)供应品种范围: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饮品类、净菜(即蔬菜经过整理去掉不可食用部分、切分、洗涤、消毒等加工操作,有真空包装)、厨房用具等,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及超市销售的商品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发青土豆、亚销酸盐、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列入采购之列。供应品种范围内的食品原材料及商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户及帮扶产业产品。

  (二)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如由于食材验收交接前出现质量出现问题,项目公司要第一时间到达学校协商。质量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3.猪肉、牛羊肉、鸡鸭肉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并且鲜肉类要求当日宰杀,当日配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6.严禁“三无”食品(无生产期、出厂期、保质期)、伪劣变质食品、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任何物品进入学校。

  7.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禁止配送。

  (三)价格要求

  1.项目公司每周二需罗列清楚完成下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报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价格检测采样,采集的《价格检测报表》每周二单品均价作为下一周(周一至周日)的报价依据。

  2.项目公司应坚持平价、让利于师生的原则,每周二(如遇节假日顺延)依据营养师制定的下一周食谱进行报价。商品及原材料单品报价不得高于平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超市商品采集的《价格监测报表》每周二单品均价。

  3.涉及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平果马头市场、城龙市场以及中兴超市的零售均价为准(特价商品除外),每次报价需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及商品价格、运费、税费等。

  4.完成下一周(周一至周日)的报价后,在该周期内,原则上报价恒定不变,不受市场供需变化等情况的影响,遇涨不涨,遇降不降。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或国家有强制价格指导意见外。

  (四)安全要求

  1.项目公司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项目公司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项目公司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25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

  4.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xx〕12号)文件规定,项目公司要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5.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通过可溯源信息化监管系统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文件规定实施。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各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项目公司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项目公司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项目公司根据营养均衡、科学等要求制定营养菜谱,每月应依市场实际情况提供多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项目公司微信公众号或者APP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项目公司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项目公司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统一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市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例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由项目公司向各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作为依据进行结算,每月5日前完成对账,10日前开票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审核无误后,各学校将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汇入金通公司银行账户,由金通公司在收到款项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公司进行结算,不允许现金结算。

  2.连锁超市运营由金通公司建立支付系统,重新统一办理全市各学校用于超市消费的校园一卡通。连锁超市营业收入通过支付系统,根据学生的实际消费金额自动转入项目公司账户。

  3.项目公司结合各学校连锁超市规模,从连锁超市运营收入中应每月向校方支付租金,租金由金通公司代校方向项目公司统一收取,由校方开具合规发票给项目公司。

  4.金通公司须分别向项目公司、各学校签订代收代付协议。

  八、投标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入围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并且有2年以上食材配送、食堂配送同类业绩,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统一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签订合同后,除非金通公司、项目公司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七)项目公司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项目公司退出机制

  (一)项目公司在供货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学校有权将情况提交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作合同终止处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平果市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项目公司自身原因,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并处罚三次以上的。

  3.项目公司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4.项目公司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的。

  5.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利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未达整改要求可更换项目公司。

  6.项目公司存在以上行为,未解除合同之前项目公司须按质按量给与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转。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责,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工作(包括协助项目公司协调各个学校自主引入的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及商店运营商于20xx年秋季学期前退出),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净菜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供我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数据,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依据、招投标控制价及项目公司每周跟学校报价参考依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全程监督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价格,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金通公司:负责从源头把控学校食堂食品及超市商品的安全和质量,保证供应优质的原材料及商品,并盘活现有资产用于项目公司配送仓储基地建设。

  各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材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运营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及超市连锁化经营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13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目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本项目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配送产品

  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小麦粉等食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2005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植物油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2、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小麦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4、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5、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当日屠宰并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50%,符合GB/T5009.199-2003检验标准。

  6、豆制品须由配送服务企业自行生产加工,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卫生标准。

  7、蔬菜要洗切完毕后的净菜配送,并使用冷链气调保鲜技术,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四、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和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五、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六、配送路线

  1、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

  2、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七、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的并根据蔬菜不能的碰撞的特点,选择路况最好的运输路线。

  八、配送要求

  1、所配送的产品均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

  2、严格质量把关,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

  3、配送的数量以校方实际验收为准;

  4、按贵方要求的送货时间准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5、每日不同菜品配送到各个学校;

  6、售后服务:有专人负责回访、反馈,认真处理客户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

  7、学校提前1-2天将需要的品种、数量、要求等信息报至我方负责人处。

  8、根据配送的学校数量、地址、距离等信息将送货行程划分为不同路线,每车配备2-3人。

  9、每月份四个片区召开一次膳食委员座谈会议(由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学校厨师、学校厨房管理人员组成)。提出改进意见及菜品的搭配以及囗味的适合提出宝贵意见,我公司将按照意见制定下月营养菜谱。

  九、安全责任

  在一定的规则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可以检测出农产品的质量和是否含有农药残留,如果农药残留超出了国家标准,立即终止此批蔬菜的运输。注重农产品质量,通过配送使健康绿色蔬菜及时送到学校食堂,让广大师生能轻松体验健康绿色蔬菜的无负担美味,让您轻松订、健康煮。在我们兢兢业业的努力之下,期望大家都能吃到清净健康的绿色蔬菜食品。

  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管理方案 14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03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五、确定配送路线:

  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六、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的并根据蔬菜不能的.碰撞的特点,选择路况最好的运输路线。

  七、付费方式:

  学校订购的蔬菜、副食品、肉类等,每次送货附上送货单,最后按月结算,如此循环。

  八、服务流程:

  签订合同→确认价格→下订单→组织货源→品质检测→配送→验收→服务反馈结算。

  九、服务意义

  1、解决果农、菜农的收入问题,迎合三农的热点,符合政府的菜篮子工程要求;

  2、在中国食品安全成为热点争议的大背景下,绿色果蔬保证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3、公司需要大量的配送工,司机等,利于缓解就业问题。

  十、点对点服务

  通过初步分析,我认为中国的发展需要兼顾城市和农村,这种兼顾是顺其自然的,中国十五亿人口中有九亿农民,除去在城市务工的部分城市不可缺少的农民工,在农村的农民是有能力和条件通过精耕细作为城市提供高质量农产品的,而且这也是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只是现今的农产品流通模式造成了当前农民不种地的现状。农产品大部分利润被中间环节所赚取,农产品市场混乱,农民利润微薄,市民不能有效辨别农产品质量,即使花高价钱也不能买到高质量的农产品。只有通过点对点的农产品输送服务,重新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制衡机制,让城市和家村形成更加紧密的关系网络,我们通过预定的数量确定农户应提供的农产品数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蔬菜的保鲜期问题。尽最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提高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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