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2023-08-03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年)》、《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全盟营养健康工作,通过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助力餐饮业转型升级,以适应居民日益提升的营养健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要内容,积极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科学传播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康技能,深入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全面推进健康阿拉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xx年,全盟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

  (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

  (三)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成立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1日—5月20日)。根据自治区要求,遴选盟中心医院为盟级创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单位,盟中心医院要尽快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程序、完成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开展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探索一个营养健康食堂或者营养健康餐厅的试点创建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5月20日—11月20日)。盟中心医院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盟中心医院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试点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要充分发挥国民营养和合理膳食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与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因地制宜探索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要按照《营养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将创建工作列为本地区营养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

  (二)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各旗(区)和相关单位开展试点创建工作。

  (三)盟中心医院作为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开展创建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报盟卫生健康委备案,要按照以上相关文件要求,细致谋划、创新务实,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落细,打造盟级营养健康食堂的示范学习典型。

  (四)盟疾控中心负责营养健康和合理膳食相关政策文件、营养知识、疾病预防的宣传、指导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创建地区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做好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和科普,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

  (五)鼓励盟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情况,依托部门职责优势积极参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试点,扩大营养健康工作覆盖面,推动营养健康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六)鼓励各地协同组织有关专业技术机构、院校、协(学)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盟中心医院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阿拉善行动的一项有力抓手来落实,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切实加强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工作落实,并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盟卫生健康委。盟卫生健康委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试点工作列入年度健康阿拉善建设考核指标。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2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xx〕31号)、《健康贵州行动(20xx-20xx年)》,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推动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近日制定了《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贵州战略,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省面临的营养问题,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食堂,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二、创建目标

  本系统内设置有独立食堂的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成员单位,20xx-20xx年至少推荐2个单位申报营养健康食堂,作为全省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单位,取得经验后逐年在全省推广实施。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10日—20xx年10月30日)。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召开本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动员部署会,组织启动本系统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1日—20xx年2月28日)。创建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创建,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指导本系统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三)评估验收(20xx年3月1日-20xx年4月30日)。创建单位相关指标自评达到创建要求后,由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统一向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根据《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进行评审验收。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验收意见,提请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创建授牌(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30日)。经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单位,由贵州省营养学会给予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严格对标对表,指导创建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工作,确保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将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落实到单位、到科室、到个人,全面抓实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措施,确保取得创建工作成效。

  (三)强化工作管理。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对营养健康食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贵州省营养学会要加强对授牌营养健康食堂的指导与培训,各单位要及时将督查督导及指导培训情况反馈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每3年复评一次,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收回营养健康食堂授牌。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3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有关合理膳食行动及《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全面推进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及市餐饮旅店协会相关业务负责人担任。

  各区、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工作组织,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建设要求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一)分类实施

  1.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均应参与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配送餐的应协调要求供餐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结合健康杭州考核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营养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卫发〔20xx〕58号)要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营养科,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均聘任营养指导员。以此为依托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评,相关建设标准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

  2.其他社会餐厅和单位食堂。采取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进建设。各区、县(市)积极发动辖区内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餐厅及食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的建设活动,并逐年推进工作覆盖面。相关建设标准分别参照《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评审标准》(附件1)和《杭州市营养健康餐厅评审标准》(附件2)。

  (二)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餐厅(食堂)作为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示范单位及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市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中小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联合对各区、县(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建设进度不达标的地区予以通报并在健康杭州考核中相应扣分。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

  (二)开展人员培训。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要利用餐桌小桌牌、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餐厅(食堂)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营养健康相关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有条件的餐厅(食堂)可设置营养健康小屋等为用餐人员开展体质监测,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五、责任分工

  全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等协助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发挥营养专家团队作用,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教育部门要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中小学校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营养科学的带量食谱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商务部门负责联系市餐饮旅店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餐厅示范单位创建。引导协会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全市所有公立养老机构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养老机构食堂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会、市食品营养学会、市餐饮旅店协会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等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15日前)

  各区、县(市)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中小学校与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并动员创建。20xx年7月15日前,各辖区卫生健康、教育、商务、民政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本年度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名单(附件3)按行业类别报上级行政部门及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同时各地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

  (二)全面建设(20xx年7月1日开始)

  各区、县(市)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聘请营养专家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xx年11月底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单位食堂满足《杭州市营养健康食堂考核评估标准》(附件1)所有基础要求且总评分在70分以上。

  11月30日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并上报本辖区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附件3)。示范单位建设明确创建指标,20xx年每区、县(市)创建学校营养健康示范食堂10所、养老机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2所、营养健康示范餐厅1家。此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当年度本地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推进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区、县(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示范单位颁发“杭州市营养健康示范餐厅(食堂)”牌匾。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各区、县(市)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地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地卫生健康、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学科联合融入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区、县(市)要在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借力原有工作基础,把握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和探索,全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部门、各区、县(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地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4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健康汉阴行动(20xx-20xx年)》,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落地见效,现就我县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县面临的营养问题,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落实合理膳食行动,助力健康汉阴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2月31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辖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单位、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评估(20xx年11月1日一20xx年11月30日)。各创建单位对照《营养健康食堂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和《营养健康餐厅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见附件)开展自评。达到要求的,由主管部门复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向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四)验收命名(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 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的,提请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后予以命名。县上将从中择优确立一定数量的`创建单位推荐作为全省(市)标杆,省(市)级验收后由省(市)营养学会颁发“陕西省(安康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牌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合理膳食行动意义重大。各镇各部门要把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与健康汉阴行动和八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镇各部门及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对标对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全面推动落实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培训,适时进行督导确保全省创建取得成效。

  (三)强化考核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自我评估,发现不足、及时改进。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撤销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命名,收回授牌。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5

  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政办发〔20xx〕19号)和《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教体字〔20xx〕7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山东省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政办发〔20xx〕19号)《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昌教体字〔20xx〕71号)为依据,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引导学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健康素养水平。学校严格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得分80分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教师、学生的健康素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

  (二)建设健康的校园环境。学校建设完善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设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无烟环境,学校实行全面无烟;学校环境整洁优美,无卫生死角,无安全隐患,使用卫生厕所并保持清洁,有洗手设施;教室设施达到标准;提供合理的健康饮食;成立不同类型的兴趣小组,营造师生互爱的氛围。

  (三)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体系和习惯素养。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机制;新生入学建立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师生健康体检,将健康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机制;提醒学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接种常规疫苗和应急疫苗,积极预防控制营养不良、视力不良、肥胖、龋齿、贫血等学生常见疾病;开设高质量的健康教育课程,采用规范的`健康教育教材,教学过程中配合使用有针对性的课件和健康传播材料。体育课课时量达标;4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并逐年增长;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导下,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心理信箱、心理咨询等渠道的心理援助,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并开展主题活动;学生掌握一定的健康知识,具备基本的健康素养,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

  三、时间安排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健康促进项目统一安排,创建时间为20xx年—20xx年,创建工作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工作启动阶段(20xx年5月—20xx年7月)。学校依据《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创建学校书面承诺并召开启动仪式暨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落实机制、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学校根据方案要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迅速开展创建工作,抓好落实,抓好问题的整改,实现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1月)。各学校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项工作目标,整理相关资料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迎接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成立学校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一名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专人专管,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每个点位指标任务要求,努力确保各项指标在测评中不丢分、不失分,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学校在办公楼、教学楼走廊、楼梯口、校内宣传栏等场所张贴无烟标志、健康标语等文字牌,营造传播“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念的浓厚氛围。在餐厅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画等倡导健康饮食公益广告,在餐桌放置引导健康饮食提示牌。要借助校园广播和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健康观和健康创建相关内容,滚动播放规范标语。

  (三)建章立制,提升规范水平,达到健康标准。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学校制定促进师生健康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包括校内全面禁烟、食品安全、饮水和环境设施、合理安排课时、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健康素养、查验预防接种证、禁用违禁药物、确保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困难学生帮扶等内容,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形成创建合力。学校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要全力抓好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学管中心相关科室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争取社区支持,形成联动机制。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按照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评价指标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协调人。跟踪督促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工作进展信息,及时做好总结。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6

  一、主要目标

  以《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附后)为依据,以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职工食堂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完善设施设备,把传统的“吃饱吃好”的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逐步转变到“营养、安全、健康”方面上来,发挥职工食堂维护食品安全,增强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主渠道作用,为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经过努力,到20xx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有80%以上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创建活动主要目标是:

  (一)实行科学营养配餐,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使用率达20%,提高餐饮食品健康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健康综合干预,对就餐人群进行健康营养知识宣传,更新饮食观念,落实控油控盐指标;建立健康档案,针对不同就餐人群配备健康干预食谱,努力使就餐人群健康指标有明显提升。

  (三)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基本达到B级以上标准;食品留样合格率100%。

  (四)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制度,检测设施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达到100%;食堂使用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蔬菜等食品原料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的可追溯实施率达到100%。

  (五)达到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标准,病媒生物防制合格率100%,为干部职工提供健康营养、卫生安全、服务舒适、环境优美的就餐条件,就餐人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

  二、考核验收

  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机关职工食堂的创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在京单位职工食堂创建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凡自查达到《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自20xx年起每年12月份可向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提出验收申请,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适时组织健康食堂考核验收。

  经考核验收,对达到健康食堂标准的职工食堂,授予“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牌;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进行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收回标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健康食堂活动是把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健康措施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是不断提高职工食堂管理水平和干部职工健康素质的重要措施。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精心组织,确保创建健康食堂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计划,加强管理。要依据创建健康食堂的目标、任务和标准,制定本单位创建健康食堂的计划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把创建工作与职工食堂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抓好协调,摸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完善设施,夯实基础。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标准》,着力抓好职工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设施和仪器的配备,认真解决设施设备落后、短缺和不配套等问题,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硬件基础。

  (四)认真宣传,加强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

  对创建健康食堂活动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强化创建意识,创新健康理念,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的舆论环境;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规、健康食堂标准、营养配餐、食品安全检测、餐饮烹饪技术、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为创建健康食堂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30年)的实施方案》,引导全省居民提高食物营养与合理膳食水平,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引导群众、餐饮业、各类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通过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全省人民营养健康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xx年各市至少要建设50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到2025年达到每市建设不少于500家,全省不少于5000家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影响全社会形成合理膳食新风尚,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内容

  各市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以及《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标准和要求抓好落实,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建设活动。

  (一)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相关制度。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糖、减油(以下简称“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建立原材料采购、营养健康管理、盐油糖采购、台账等制度以及防范和抵制食物浪费制度。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建立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使用量登记制度,定期记录每餐就餐人数,监测人均摄入量,逐步减少菜品的盐油糖用量和消费者人均盐油糖摄入量。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各市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的营养健康教育,强化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培训考核,不断增强从业人员低盐、控油、少糖的膳食意识,提高厨师烹饪的“三减”技巧。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营养指导员等),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科学指导餐厅采购、配料、加工和营养标示,帮助不同人群正确选餐。

  (三)营造营养健康环境。各市及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建设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合理膳食和“三减”、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传染病防控、节约粮食等政策和科普知识,营造营养健康的就餐氛围。要通过设立“营养健康角”,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摆放材料或播放视频,提供消费者可以自由取阅的宣传材料。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高血压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和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宣传能量和脂肪的一日及三餐摄入量建议,强化公众营养健康意识。

  (四)明确配餐、烹饪相关要求。配餐、烹饪要求是落实“三减”的关键环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按照营养健康的原则烹饪加工食物。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标示主要菜品的能量、脂肪和盐、油、糖含量。鼓励创新开发和提供低盐、油、糖菜品和营养套餐,供就餐者选择。支持有条件的市联合烹饪协会等,针对当地含盐、油、糖量较高的小吃,开展干预措施,减少盐、油、糖用量。可组织餐饮单位和食堂举办膳食营养健康专题讲座、知识问答和厨艺大赛,提高餐饮单位积极性和餐厨技能。

  (五)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建设单位明确供餐服务要求,倡导从文明用餐到用餐文明。要培训服务员对消费者给出合理点餐建议,推荐“三减”菜品,引导消费者实施光盘行动,主动销售小份或者半份菜品、经济型套餐等,切实杜绝浪费。鼓励使用公勺公筷和实施分餐制,促进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养成,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是实施健康中国河北行动的重要抓手,对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培养居民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健全领导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合理膳食行动、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相关部门齐抓共建,综合施治。卫生健康、教育、工信、民政、文旅等部门,要积极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指导本行业系统的建设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指导、培训工作,为建设活动开展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要抓好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重点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学生餐的食物种类、烹调方法、专(兼)职营养指导人员的.配备等方面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健康餐厅的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餐饮行业转型升级。工信部门要推动宣传低钠盐品种,鼓励低钠盐、雪花盐、富钾盐等产品投放。民政部门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科学合理营养膳食。文旅部门要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服务经营者的指导,营造浓厚的建设环境。

  (三)动员各方参与。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合理膳食和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发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新闻媒体以及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广泛宣传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动”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点面结合推进。各地要根据当地居民营养与健康现状,结合既有工作基础和实际情况,选择一批大型餐厅、机关、医院、学校食堂以及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场所等作为试点先行开展建设活动。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扩大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营养健康建设工作覆盖面。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挂牌示范,调动餐饮行业和单位食堂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示范引领能力,全面提高我省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水平。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8

  为推动我校创建健康食堂活动工作有序开展,能够为全体师生提供一个健康、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让广大师生员工吃的舒心、放心、安心。根据xx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创建健康食堂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x市创建健康食堂活动方案》与《健康食堂创建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食堂员工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师生员工的健康饮食意识,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健康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及全体班主任

  2.食堂有专(兼)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与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

  专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xxx

  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xxx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四、工作措施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

  控烟督导员:xxx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9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健康汉阴行动(20XX-20XX年)》,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落地见效,现就我县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县面临的营养问题,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落实合理膳食行动,助力健康汉阴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2月31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辖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单位、创建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20XX年1月1日—20XX年10月31日)。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宣传和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评估(20XX年11月1日一20XX年11月30日)。各创建单位对照《营养健康食堂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和《营养健康餐厅评价标准评分表(试行)》开展自评。达到要求的,由主管部门复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向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四)验收命名(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 日)。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卫健局、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的,提请县健康汉阴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后予以命名。县上将从中择优确立一定数量的创建单位推荐作为全省(市)标杆,省(市)级验收后由省(市)营养学会颁发“陕西省(安康市)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牌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合理膳食行动意义重大。各镇各部门要把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与健康汉阴行动和八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镇各部门及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对标对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按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全面推动落实创建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培训,适时进行督导确保全省创建取得成效。

  (三)强化考核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自我评估,发现不足、及时改进。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撤销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命名,收回授牌。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0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XX〕31号)、《健康贵州行动(20XX-20XX年)》,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推动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近日制定了《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贵州战略,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为重点,针对我省面临的营养问题,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研发健康烹饪模式。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实施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推广,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营养食堂,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二、创建目标

  本系统内设置有独立食堂的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成员单位,20XX-20XX年至少推荐2个单位申报营养健康食堂,作为全省创建营养健康食堂单位,取得经验后逐年在全省推广实施。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10日—20XX年10月30日)。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召开本系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动员部署会,组织启动本系统创建工作,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创建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1日—20XX年2月28日)。创建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贵州省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创建,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指导本系统创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三)评估验收(20XX年3月1日-20XX年4月30日)。创建单位相关指标自评达到创建要求后,由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统一向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根据《营养健康食堂评估表》进行评审验收。省国民营养指导委办公室根据评审验收意见,提请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创建授牌(20XX年5月1日-20XX年5月30日)。经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单位,由贵州省营养学会给予授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严格对标对表,指导创建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食堂的创建工作,确保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国民营养指导委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将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落实到单位、到科室、到个人,全面抓实营养健康食堂创建措施,确保取得创建工作成效。

  (三)强化工作管理。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要建立营养健康食堂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各成员单位对营养健康食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贵州省营养学会要加强对授牌营养健康食堂的指导与培训,各单位要及时将督查督导及指导培训情况反馈省国民营养指导委。营养健康食堂有效期3年,每3年复评一次,期满复评不合格或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将收回营养健康食堂授牌。

  创建健康食堂工作方案 11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XX—20XX年)》、《国民营养计划(20XX—20XX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进全盟营养健康工作,通过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营养健康餐厅和营养健康食堂,助力餐饮业转型升级,以适应居民日益提升的营养健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原则,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主要内容,积极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科学传播健康知识,广泛传授健康技能,深入倡导全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全面推进健康阿拉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XX年,全盟营养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营养工作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

  (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

  (三)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成立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1日—5月20日)。根据自治区要求,遴选盟中心医院为盟级创建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单位,盟中心医院要尽快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程序、完成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开展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探索一个营养健康食堂或者营养健康餐厅的试点创建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5月20日—11月20日)。盟中心医院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安排,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构建“边建设、边宣传、边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盟中心医院对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试点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要充分发挥国民营养和合理膳食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与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因地制宜探索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要按照《营养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及《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将创建工作列为本地区营养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

  (二)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盟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各旗(区)和相关单位开展试点创建工作。

  (三)盟中心医院作为全盟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试点开展创建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报盟卫生健康委备案,要按照以上相关文件要求,细致谋划、创新务实,确保试点工作落实落细,打造盟级营养健康食堂的示范学习典型。

  (四)盟疾控中心负责营养健康和合理膳食相关政策文件、营养知识、疾病预防的宣传、指导和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创建地区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做好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和科普,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

  (五)鼓励盟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情况,依托部门职责优势积极参与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试点,扩大营养健康工作覆盖面,推动营养健康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六)鼓励各地协同组织有关专业技术机构、院校、协(学)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广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各旗(区)卫生健康委(社管局)、盟中心医院要切实提高认识,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阿拉善行动的一项有力抓手来落实,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切实加强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工作落实,并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盟卫生健康委。盟卫生健康委将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试点工作列入年度健康阿拉善建设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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