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行业的调查报告

2022-06-11 调查报告

  饮料也可分为饮料浓浆或固体形态,它的作用是解渴、提供营养或提神。以下是小编收集的饮料行业的调查报告,欢迎查看!

  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其中,各类饮料又可以被细分。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的饮料行业生产技术水平低,工艺设备落后,产品品种单一,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80年代中期国际名牌饮料产品和知名公司进入我国,带动了我国碳酸饮料行业的发展,也逐渐转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更加注重营养和健康,刺激了瓶装水饮料、果汁、果汁饮料、茶饮料和含乳饮料等产品的发展,整个饮料行业的生产管理技术、生产规模、产品标准、产品品种和产品质量有了较大的发展。

  一、饮料行业现状

  从整体上看,近年来,我国饮料行业的品类竞争格局有所差异。碳酸饮料是我国饮料市场发展最早的一部分,经30多年的发展,增速放缓;反观瓶装饮用水的市场竞争有增无减,如今国际诸多饮料巨头日渐潜入我国的饮用水市场,纷纷加紧对我国饮用水市场的攻城略地,使得我国饮用水市场的土洋大战在所难免。

  我国饮料企业地区分布并不均衡,广东省近年始终占居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类产量领先地位。据统计,2015年全年包装饮用水类产量大省依次为广东省、四川省、吉林省和广西省;碳酸饮料类产量依次为广东省、河南省、上海市、北京市;果蔬汁饮料产量分布主要以河南省、四川省领先;除该三大类饮料,天津市、河南省、浙江省饮料产量也增速较快。

  饮料行业始终把“饮用安全第一”作为追求的目标,饮料品种多、市场互补和交替发展成为重要特点。茶饮料、果蔬汁饮料市场,在我国消费者健康观念提升的今天,得到快速地扩张。饮料产品的多样化对推动和引领我国植物、谷物、果蔬、茶叶等农业种植和加工,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饮料类年成交额在2013年与2014年分别高达958.98亿元人民币和1 025.32亿元人民币,保持增长态势。最新统计显示:2016年 1~5月份,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92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其中饮料类为7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目前,全国软饮料的年总产量超过4000万t,市场上的饮料品种琳琅满目,消费者可以买到安全、营养和高品质的饮料。

  二、饮料行业质量安全现状

  201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纵观整部法律,既有生产规定、产品规定,又有违法处罚规定,基本涵盖了消费过程中的所有环节、所有相关参与者的行为规范。该法的出台和执行同样会为进一步规范饮料产品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对饮料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饮料生产企业进行QS许可,根据国家食药监网站数据,已拥有饮料生产QS的企业共有16944家。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制度,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将由SC开头,同时QS就此退出历史舞台,截至目前,已有超过400家企业获得饮料的SC生产许可。

  1.抽查情况

  通过分析近年来的抽查情况,还存在部分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和各地监管部门不断对饮料市场展开质量抽查,其中,饮用水类按照相应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价,检测指标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致病菌、亚硝酸盐、游离氯、色度、浑浊度等;饮料类(除饮用水)检测的主要指标包括茵落总数、大肠茵群、霉菌、致病菌、铅、砷、蛋白质(蛋白饮料)、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靛蓝、苋菜红、赤藓红等,部分抽查结果见表1。

  2.主要质量安全问题及分析

  ①电导率超标。电导率是饮用纯净水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通常用它来表示水的纯净度。企业特别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如果维护保养未达到要求,易造成电导率指标超标。

  ②溴酸盐超标。在往年饮用水抽查中,同样存在消毒剂指标不合格的情况。其中,溴酸盐与余氯指标同属水质的消毒副产物,而且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性为潜在致癌物,企业应引起重视。自然界的水中并不含有溴酸盐,在包装水加工时,企业为了将产品的细菌数控制在标准限量以下,注入了一定量的臭氧。由于臭氧会与自然水中的溴离子发生反应,从而造成溴酸盐浓度超标。在我国,氯消毒在饮用水净化过程中被广泛采用,为了包装微生物、细菌不超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自来水到达管网末端时余氯含量必须大于等于0.05mg/L,而高浓度的余氯对人体和水质口感有影响,一般市民将自来水煮沸以消除余氯。饮用水不同于管道自来水,余氯含量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限量。

  ③蛋白质不达标。蛋白质含量是蛋白饮料中一个重要的理化指标,其来源多为添加的乳类、大豆、花生、核桃和杏仁等成分,无论是植物蛋白质或动物蛋白质,都是人体必需营养素。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还是生产企业偷工减料,添加的乳粉和大豆等计量不足造成,甚至可能原料本身不合格。

  ④造成菌落总数、酵母等超标。这主要与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工厂的卫生管理、生产工艺、产品的包装、工人的卫生意识等有关。只要一个环节不注意,就会使产品受到污染,造成不合格。消费者食用了微生物不合格的产品有可能出现肠胃不适、腹痛腹泻等症状,从而造成一定的伤害。

  ⑤色素和甜味剂超标。甜蜜素和糖精钠作为甜味剂添加,能够有效地改善产品的甜度。各种合成着色剂的添加,则能够改变产品的颜色,使产品从感官上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但是,这些添加剂的用量都必须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限量要求内,任意添加、超范围添加都是不允许的。

  三、我国饮料产品主要标准

  1.产品相关标准

  瓶(桶)装饮用水类: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地方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蛋白饮料类:GB 11673—200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 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 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等。

  碳酸饮料(汽水)类:GB 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 15266—2009《运动饮料》和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等。茶饮料类GB 1 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GB/T 21733-2008《茶饮料》和地方标准等。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GB 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和地方标准等。

  固体饮料类:GB 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和GB 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等。

  2.安全标准

  GB 2760-2014、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

  四、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结合上述行业情况,就以下几个方面对饮料产品行业监管提出建议。

  1.强调企业生产责任

  饮料行业的企业较多,且多为中小型企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水平低,仪器的维护、贮存环境的变化等极易导致产品质量的波动。特别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应加强全流程监控,定期查找卫生死角,淘汰落后工艺,严格维护设备和生产系统,防止发生电导率超标的现象。对微生物的控制方面,可使用无臭氧杀菌工艺,完全控制溴酸盐等指标。饮料生产企业同样要对产品原料进行严格把控,遵循产品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加工;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严守主体责任,对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等各方面加强监管。

  2.继续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杜绝非食品原料的使用

  饮料行业的生产中食品添加剂必不可少,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企业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不能仅为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口感认同,违法在饮料中超量添加甜蜜素等各种甜味剂。

  3.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控制,严格出厂检验

  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各生产场所要布局合理,选料与生产区应分别设置,原料与成品贮存、加工过程中半成品应无交叉污染,应满足工艺卫生要求。包装环境、人员、设施应严格消毒,以降低产品不受到交叉污染的风险。对产品出厂检验发现不合格品,坚决隔离,防止流入市场。

  4.要加强证后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生产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检验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行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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