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调查报告

2022-06-27 调查报告

  围绕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县委政府领导的指示,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节能办组成专题调研组,对茅坪镇、郭家坝镇等4个乡镇,县国税局、教育局等9个县直单位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总体上了解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状,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作现状

  根据全县能源消耗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县共有公共机构280家,其中:27个集中办公单位、县直32个分散办公单位、12个乡镇单位、8个垂直管理单位、198个二级管理单位、1个军事单位、2个派出单位,总建筑面积83.79万平方米,用能人数49583人,公务用车416辆。2009年,全县公共机构总耗电量1033.58万千瓦时,人均用电208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耗电12.33千瓦时,分别比2005年下降23.7%、16.2%、28.6%;用水178.5万吨,人均用水36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17.2%、25%;公务车总用油量116.71万升,基本与2005年持平,单车平均年油耗2846升,同比下降9.8%。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我县公共机构自2005年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部署早、目标定位准、工作措施实,在宣传教育引导、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相关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实施节能改造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控制了公共机构能耗不断增长的势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国务院国管局及省、市节能办多层面推介了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一)形成了强力的领导体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发改、住建、机关事务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在人员编制较为紧缺的情况下,成立了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核定了2名事业编制,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县280个公共机构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节能工作联络员,有专人分管、有专人常抓节能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职能,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解决由于行业特点带来的工作差异问题,教育、卫生等县属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分别归口其主管部门管理,便于工作开展。

  三是注重工作协调。建立了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住建、审计、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到工作谋划共同研究、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形成了主管部门牵头、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县政府制定了《“十一五”后期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县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县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从政策层面引导和规范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是落实管理制度。县节能办先后制定下发了《节能降耗管理规定》、《公共机构用能规范》等12个指导性文件,对用能设备管理、办公设备使用、节能产品采购、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的用能行为。全县各公共机构通过修订完善水电管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办公耗材和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为有效开展节能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实行工作考评。出台了《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和“文明机关”、“文明单位”评选内容之一,避免节约和浪费一个样、重视和轻视一个样的状况,有效加强了日常用能管理。2009年度,县政府对县地税局、郭家坝镇政府等10个节能示范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

  (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方面,宣传引导注重实效。全县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契机,利用“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等主题活动,采取电视飞播、制作展牌、发送资料、张贴温馨提示、开通“公共节能网”等形式,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县教育局坚持节能教育从娃娃抓起,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内容纳入课堂教学,引导并组织学生通过小组讨论、课外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节能教育力度,增强学生节能环保意识。另一方面,示范引导点面结合。由于全县公共机构数量众多,且工作基础参差不齐,为确保工作的协调推进,在工作指导上坚持以点带面,注重示范引导,着力抓好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等较大规模办公建筑的节能工作,积极总结和推广有效的节能经验,同时加强对公共机构的具体工作指导,提高节能工作水平。

  (四)落实了有效的节能措施。

  一是加快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全县各公共机构按照《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因地制宜广泛开展节电节水行动。县政府综合大楼率先取消了近220台饮水机,更换了近3000个LED节能灯管灯具。县经济商务局(现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投资10多万更换了一批耗电量大的台式电脑等办公设备,照明灯具全部换成了LED节能照明灯具,节电量达70%,实现了节能降耗和安全用电有机统一。县人民医院在新建外科住院楼时,率先在全县采用了墙外保温系统和双层隔热、智能型门窗及屋面保温防水等节能新工艺;采用热源热泵供水系统,代替了原来油价高且燃烧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柴油锅炉供水系统,从而在方便患者用水的基础上,大大降低了全院热水供应成本。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贵在坚持,重在管理。为此,许多单位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用能设备的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节能效果十分明显。县国税局在车辆管理上实行“四制”管理,即出车日志制、用车公示制、修理审批制、服务测评制,局机关8台车平均每台车百公里油耗67.33元,油耗同比下降20%。县财政局在公务接待上,取消了香烟接待,自备酒水接待,领导审批集中接待,严禁休闲接待,所有开支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2009年公务接待开支同比下降38.2%。

  三是规范节能设备采购。在全县公共机构积极推广节能型产品设备的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明确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从源头上杜绝浪费。

  二、存在问题

  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过全方位的宣传和有组织的发动,节能的氛围开始形成,节约的意识有所增强,成效初步显现。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一)节约意识有待加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党政机关干部的节约意识有所下滑,现在大张旗鼓地宣传节约在有些人看来似乎是小题大做,不合时宜。因而,在有些单位和部门存在“以善小而不为”的现象,把中央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看成是权宜之计,阶段性要求,搞短期行为,缺乏长期的思想准备。少数单位主要领导在业务活动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关系的处理上,往往比较重视自己原有的业务分工,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应付”的倾向。

  (二)政策保障有待完善。保障机制的缺陷给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带来了许多障碍。公共机构节能迫切呼唤着管理者观念更新、管理创新。目前,公共机构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如日常的公务消耗,机关各部门都有资金保障,而用于节能新设备的改造资金,无法得到保障。一些高能耗的车辆、水电、办公设备仍被大量使用,投入了大量的维护资金,产生了较高的能耗;而节能的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由于得不到资金保障,不能及时地被推广普及。

  (三)考核机制有待健全。就公共机构而言,资源节约指标定量较难,考核缺乏刚性约束,绩效评估体系有待建立。从财政体系上看,考核奖励某个部门节能成果、个人节约工作做得好坏,财政没有专项奖励资金,除了舆论的宣传和组织的监督外,经济上难以体现,最终使节能工作只能停留在一般号召和宣传的层面上。

  (四)资产管理有待规范。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中,有重节约资源能源轻资产管理厚此薄彼的倾向。在舆论宣传和政策导向上对资源能源相对关注,面对非资源性成本开支的宣传显得不力,这反映了节约型机关建设还缺乏深刻、准确的定位。节约型机关建设是全方位的工程,它不仅要求干部职工对资源的珍惜和合理利用,重视对能源的消耗管理,而且还要求公共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包括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职务消费的改革等,从某种程度上说,只有抓好资产管理才能实质性的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对策建议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关乎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机构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应发挥表率作用,如何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创建节约型机关,值得认真研究和思考并采取相应对策。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需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参与

  一是要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要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重点抓、抓重点,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国情,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资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人人崇尚俭朴节约的良好风尚。要正确处理好节约与节能的关系,在保证正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抓好本单位节能工作。要将节能工作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和党员集中轮训的重要内容,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二是要构建节能工作交流平台。定期召开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发挥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整体联动、综合协调的良好工作格局。要运用工作研讨会、工作表彰会和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信息交流,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热情,增强节能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要认真办好“公共机构节能网”,及时通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推广各单位在资源节约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要做好节能培训工作。要分期分批对全县公共机构的物业管理人员、空调、电梯、锅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提高现有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和节能实际操作能力。全县各公共机构也要经常进行能源教育和日常节能技术、技巧培训,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用能、用水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能源统计,夯实基层基础。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是节能工作的基础。因此,能耗统计工作要先期开展,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是要加强能源统计台账管理。要迅速制定统一的能耗统计台帐,便于全县各公共机构统计综合;督促各公共机构开展本单位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耗计量、记录和统计。

  二是要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告制度。各公共机构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按照统计要求、统计频率、报送时间完成能耗统计报告工作。要依托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全县机关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和能耗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维护,加强对能源消耗数据的汇总与分析,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和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三是要逐步开展能源审计。要选取典型的办公建筑(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对建筑能耗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和全程监控,分析这些建筑的节能潜力。同时,全县各公共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能源审计,逐步开展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三)突出重点领域,完善节能举措。抓好节能工作,加强技术节能是根本,只有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在节能中的运用,才能保证节约的效能最大化。

  一是要规范各种用能行为。各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严控室内照明灯具、严控空调温度、减少电梯使用频率、严管公务车辆等方面细化各项用能管理制度。

  二是要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要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节约用水”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提倡更换为匡通LED节能灯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逐步更换公共机构办公区内的水龙头、卫生洁具为节水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在推广节能新产品过程中,要注重产品的质量认证,确保节能新产品的安全性能。

  三是要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的空调和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对耗能量大的中央空调、电梯、电热水器、锅炉和燃气灶等用能设备,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基础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积极实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效水平。

  四是要大力开展公务用车节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用车行为,大力提倡和推广公务车辆节假日封车入库、限开停开、集中乘车、单车核算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公务用车各项节能制度、标准、措施的实施,压缩公务车辆规模,降低公务用车燃油消耗。

  (四)完善管理体制,加大监督考核。

  一是要健全能耗准入机制。要切实抓好新建办公设施的建筑节能,严把节能设计关,加强节能设计评审,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和完善全过程节能跟踪管理体系。要严格实行政府节能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县内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工作。要扎实推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完善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节能产品入口关,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产品和设备。要规范机关国有资产和经费的管理,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经费管理措施,建立科学的资产购置、使用及处置办法;要加强经费管理,完善经费开支标准,细化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强化预算支出监管,实行经费使用绩效考评,有效控制行政支出。

  二是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要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公共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对县政府综合大楼内的单位要以平时考核为主;对乡镇和其它公共机构要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卫生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系统的考核评价方案。要研究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标准体系,按照公共机构的性质,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为节能降耗提供刚性的考核评价标准。要继续坚持将节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文明单位”、“文明机关”评选的重要内容。每年评选10个“节能示范单位”和5个“高能耗单位”。

  三是要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公共机构使用高效节能产品财政补贴制度,每年安排20—50万元的专项节能改造资金,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要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尽早将我县纳入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范围。同时,积极加强与匡通公司的沟通协调,对全县公共机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或降价优惠的方式,加快推进节能灯具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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