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近期,我们小学组织了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龙口市教育系统开展的“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主题教育实施意见,在校园内利用班会、校园网、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本周还将请交警到校讲座。同时还开展“家长送我上学校,我给家长提个醒”的“小手拉大手”活动,由我校小学生对接送自己的家长、长辈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把交通安全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确保学生的出行安全,请家长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教育引导孩子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为此,我们倡议全校学生、家长做到: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要突然横过道路。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天桥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2、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时,应当注意观察人行横道指示灯,在绿灯亮时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在没有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3、横过道路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三次确认保安全,即;左看,确认近处无驶来车辆;再右看,确认远处无车辆通过;再次左看确认安全,才能迅速安全通过。
4、年满12周岁才能依法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在道路上骑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平稳行驶,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或脱把骑车,更不要在路中心或机动车道上骑车。
5、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农用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和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不乘坐车况差、改装车座和超员、超载的车辆。
6、每一名小学生要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并劝告家长文明通行,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时须戴好安全头盔。
交通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交通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倡导文明交通,树立文明新风,为我市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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