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诚信经营倡议书

2022-06-27 倡议书

  导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市场经销不规范时有发生,保健食品已成为公众关注和投诉的热点。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自2010年3月起开始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以来,主动适应体制调整变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监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初步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保健食品监管模式。

  近年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严格审批、规范生产、广告监测等方面入手强化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

  我省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总体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未发生源头在我省的保健食品安全事件。

  但是,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市场经销不规范时有发生,保健食品已成为公众关注和投诉的热点。2017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几起保健食品会销案例,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日前,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保健食品行业现状及发展研讨会,14家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对于净化保健食品经营环境,南京也一直在行动。

  政府高度重视: 保健食品更需“守门人”

  2016年全省共有73个县(市、区)参与了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南京市、南通市分别于2015年9月和去年5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纳入第二、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地区。

  保健食品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在成为国家试点之后,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就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以及农产品(包括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史祖如表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可以针对某一特定人群调节某种功能,但又不是药品。药品、医疗器械销售面对的是专业人员,而保健食品面对的是普通消费者,产品特点又决定了很容易被扩大宣传,因此,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环节更需要监管,更需要专业的“守门人”。

  全国率先行动:

  南京严查无固定场所会销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赚笔钱就跑的会销行为,一直是南京食药监局严查严管的重点。史祖如表示,南京是保健食品会销的重镇城市,南京对保健食品会销的监管,也走在全国前列。

  在省局指导下,该局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通知》,规范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该项通知的核心要求是会议营销保健食品企业必须在南京注册公司,在经过审批的场所销售保健食品,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企业也不得随意临时租借场地进行保健食品销售。同时,向酒店、宾馆等相关单位发放《告南京市公共场所有关单位的一封信》,告知保健食品会销的要求,规劝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不要出租场地进行保健食品违法销售。

  几年下来,南京的保健食品会销秩序逐步规范,市场得到净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经营行为,即经营公司临时租个影院、酒店,开个会赚笔钱就跑的违法行为。许多会销企业在南京领取了经营许可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售后有保障,问题可追溯,投诉举报率大大下降。

  今年央视3·15节目后,南京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未接到一起食品会销举报,各区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会销企业进行排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企业加强自律

  14家企业发诚信经营倡议书

  一方面,国人的保健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保健食品仍然是关注与投诉的热点。在南京保健食品行业现状及发展研讨会上,众多企业还对保健食品生产与销售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南京生矶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恭表示,企业应该重视研发,严格生产规范和质量控制,再加上规范的销售,退货和投诉的几率自然会下降很多。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研究员冯鹏则建议,可以在圈内建立一个“行业基金”,就是俗称“退货准备金”,一旦有需要,先对消费者进行赔付,然后再追责。

  此外,在研讨会上,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南京生矶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天美健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享佳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邦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康之路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克林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庄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五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勤善堂健康产业集团、南京中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新智慧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康必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14家企业还共同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倡导企业加强自律,为保健品销售建立健康的、可持续的环境。

  这些倡议包括:

  倡议遵纪守法,销售正规批文、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规范宣传,对保健食品功能不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诚信经营,不采取任何手段误导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大量保健食品;

  舒心消费,不向子女、配偶不理解或不同意购买的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

  优质服务,消费者不满意,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一个月无条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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