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2020-11-03 倡议书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1】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2】森林防火教育倡议书

  广大干部群众、矿区居民朋友们:

  目前,已经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当前,风干物燥,气候干旱,再加上春耕备耕工作的`展开,上山踏青人员日益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森林火灾而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由于吸烟、烧纸、烧荒燎塄引起森林火灾而受到法律严惩的事件屡有发生。近几年来,在我镇及周边地区,先后有5人因失火,被判处尤其徒刑、缓刑等刑事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有20余人因失火,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桩桩血的教训,在烧毁一片片绿色家园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森林防火敲响了警钟。

  我镇地处白马寺山脚下。近年来,随着白马寺山的绿化提升和禁火禁牧,山体植被恢复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林业部门的管理,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跟得益于我们生活在白马寺山周边人民群众的细心呵护和照料。

  隐患大于明火,安全重在预防。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纵火毁林可耻的观念,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在林区周边烧荒燎塄;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2、严禁在林区内烧纸、焚香和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要在指定的公祭炉内焚烧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

  3、严禁随意用火烧荒整地。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镇政府防火值班电话:或者手机 &&。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当地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和警告。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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