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火灾倡议书

2022-11-25 倡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倡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过倡议书倡议者可以表达自己的决心和希望或者写出某种建议。还是对倡议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防火灾倡议书(精选1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预防火灾,不仅是各级政府与消防专职人员的责任,更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共同责任。我国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消防宣传日,就是旨在加深大家对“119”火警电话的记忆和对预防火警的重视。而且,在这一天前后,正值风干物燥,火灾易发、多发时节,各类安全事故也处于高发期。

  据悉,每年因违章使用电器而导致的火灾在一些高校中频繁发生,一幕幕惨不忍睹的画面,给我们震撼。这些事故,不但造成了极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还破坏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师生们的工作、学习环境。

  因此,为了切实加强师生们的安全防火意识,消除隐患,杜绝火灾,我们在此郑重提出以下倡议: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逃生技巧;

  2、爱护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堵塞交通要道、圈占消防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校保卫科举报;

  3、不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电热毯、电吹风、电熨斗等违章电器;

  4、不在宿舍内私拉接电线,严禁将拖线板接到床上;

  5、不在台灯上覆盖可燃物;

  6、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坚决不点蜡烛,或者使用酒精炉等燃具;

  7、严禁在寝室吸烟,或在室内燃烧纸张、焚香等;

  8、不使用劣质电器,购买有质量认证的产品;

  9、睡觉、出门前及时关闭各类电器的电源;

  10、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宿舍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反映,不得延迟或瞒报。

  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实际上,从你使用违章电器的那一天开始,隐患就已经离你很近了。安全重如泰山,我们要行动起来,消除隐患,杜绝火灾,努力将校园建设得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2

各位老师、同学们: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火,但是火如果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好,就会发生火灾,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也给个人、集体和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秋冬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了保障校区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

  二、一旦发生火情,应奋力扑救和视情况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三、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馆、网络中心、实验室、寝室等场所,下课、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学生离开宿舍时应仔细检查,拔掉插头插座,不留安全隐患。

  四、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并向保卫处报告。

  五、爱护、维护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扑救火灾的方法。

  六、寝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如:热的快、电热毯、电饭锅等)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七、如发现火灾隐患,违章作业现象,应立即纠正制止,并向保卫处报告。

  八、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全院师生均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以上八点倡议,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和共同监督,共创我们校园。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承担着优化人类生存环境,改善气候条件,防止水土流失,维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困难,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灾害之一。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当前,气候干燥,林区杂草旺盛,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我们特向全体家长朋友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活动。每年的10月15日至笠年6月15日是全县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我们要告诉父母及亲戚朋友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烤火、野炊和狩猎等;农事活动时不烧茬燎堰,烧灰积肥;清明时节上坟祭祖时自觉摒弃烧纸点蜡,燃香放炮等陋习,以植树、献花等方式进行祭奠,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二、每个幼儿要做到自己不再林区野外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规定,争做森林卫士。

  三、当发现森林火情时要及时向县或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进行处置。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争做森林卫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建美好家园。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4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县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

  又到春草绿,又是清明时。思恋情浓浓,追思意深深。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为共度平安、和谐、生态清明,以健康、文明、低碳、有序的形式进行祭扫,提升孝感文明形象,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

  围绕缅怀革命先烈的主题,积极参与为革命先烈扫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网上祭英烈”等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当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积极宣传者,争当带头破除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的有效引导者、自觉抵制者,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市民群众,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和对亲人的思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化作岗位做贡献、社会做奉献的实际行动。

  二、摒弃陈规陋习,实行文明祭扫。

  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用更加环保、科学的方式继承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主动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变注重实地实物祭扫为精神传承为主,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

  三、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

  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文明治丧,简办丧事。积极推行火葬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撒散、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生态节地葬法,保护生态环境。多照料亲人,多关心老人。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四、错峰避峰出行,共度平安清明。

  今年清明节4月4日至6日连休,群众集中祭扫可能会导致各墓区短时间内人流、车流高度聚集。广大市民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开避开祭祀高峰时段,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听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安排,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倡乘坐公交车辆出行;驾驶机动车辆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大力弘扬“至孝至诚、图强图新”的孝感精神,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时代文明新风,为孝感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和第三次创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6

同学们、家长们:

  您们好!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往年,我县境内曾不同程度地发生过森林火险、火灾,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时值冬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在桐庐县教育局第27个森林防火期的主题活动号召下,我们特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发出倡议书,提出如下倡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交流,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学生要劝告家长不得在林旁山边烧田埂、火土灰,不要在林区吸烟、上坟烧纸,不能在林内用火把照明、在林区稻田烧稻草,更不能毁林烧木炭等。

  3.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取暖等,要及时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或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5.近期内,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6.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积极扑救。尤其是青壮年家长要踊跃上一线,不做旁观者。救火时,要服从指挥,科学灭火,并做到以人为本,注意安全。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祝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7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8

xx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xx、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9

广大市民:

  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为有效防止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生态文明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0

广大市民: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1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们:

  清明时节是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悼念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

  倡导文明祭扫,以健康、文明、绿色、有序的方式过好清明节,既是构建生态、文明、和谐、美丽新陵川的要求,也是每一个陵川公民的责任。

  在此,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过清明。

  反对封建迷信,提倡移风易俗,倡导网络祭扫,积极推广为故人种植一棵树木、献上一束鲜花、撰写一篇回忆文章等文明健康新颖的祭扫方式。

  不在林区、集镇、街道、小区、公路两侧烧纸、抛撒冥币,告别鞭炮喧嚣、纸灰飞扬、烟雾缭绕的不文明现象,共同保护清洁卫生、绿色生态的自然环境,还清洁明净于清明节。

  二、倡导健康过清明。

  在缅怀和追思的同时,保持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增强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倡导郊游、踏青和放风筝等民俗活动,走进自然,关爱自然,陶冶情操,培育科学健康的节日生活方式。

  同时,要把对革命先烈的悼念和对亲人的思念,转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转化到奉献社会、关爱他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中去。

  三、倡导绿色过清明。

  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的理念,倡导通过献花、诗赋、祭文、植树、种草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共同保护清洁卫生、绿色生态的自然环境,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之中。

  四、倡导平安过清明。

  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

  当前风大多变,天干物燥,林内可燃物急剧增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必须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树立安全和谐的意识,倡导平安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节日环境。

  五、倡导节俭过清明。

  积极弘扬庄重、简朴过清明的良好传统。

  倡导“简祭”、“薄祭”,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抵制庸俗、愚昧的祭扫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

  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人逝去时,丧事从俭,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新风尚。

  广大妇女姐妹们,在春风拂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文明缅怀、倡树新风的实际行动,携手共建陵川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2

广大市民: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美丽家园,防止火灾发生,临泽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

  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

  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在林区周边烧荒燎埂;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

  三、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

  四、树立法制观念。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请在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

  平安、和谐、健康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携手保护好绿色家园,确保全县森林草原生态资源安全。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3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炎炎夏日即将来临,消防支队发出农村消防安全倡议书,关注农村防火,守护美好家园:

  一是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面对突发情况时正确处置,协同扑救初起火灾,及时报警求助,邻里互助、守望平安,不让火灾侵蚀家园。

  二是定期开展家庭消防安全检查,对灶台、草垛、电表箱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和部位每天一查看,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自觉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邻里相互提醒,及时清理公共区域杂物,维护保养乡村消火栓、池塘取水口等公共消防设施。

  四是摒弃不良习俗倡导文明生活,春节、清明、秋收、冬至等期间,尽量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野外烧纸、不焚烧秸秆,既保留传统习俗又确保安全过节。

  五是主动参加农村消防宣传活动,自己动手制作、刷写消防宣传标语,积极向村委会、派出所、消防部门提供农村消防安全意见,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拨打96119举报投诉,共同构建美好农村。

  村民朋友们,消防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我们要积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杜绝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为创建和谐平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4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小学生,农民朋友:

  一年一度的冬至即将来临。冬至祭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人们都要以各种方式祭奠已故亲人,表达怀念之情。但同时冬至时节正处在森林防火紧要期,不文明的祭祀方式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年来,在我区范围内及其周边地区,因采用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方式上坟祭祖所引起的火灾仍然偶有发生,不仅火灾当事人为此付出代价,而且还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造成损失。为此,值冬至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文明祭奠。

  要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提倡厚养薄葬、从俭祭奠。要破除扫墓祭祖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摒弃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网页祭祖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奠方式。

  二、遏制火灾发生,保护生态资源。

  维护生态安全,共建绿色家园,是我们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义务。大家要从我做起,不从事、不参与不文明的祭祀活动,主动劝导家人和他人的不文明祭祀行为,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带头人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我们在祭扫活动中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全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用文明缅怀、关爱森林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共筑更美更富黄山梦”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5

广大市民: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

  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大手拉小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区广大公民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点香、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私架电网非法狩猎;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野炊做饭;不准在林区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准小孩在林区内玩火;不准在林区烧制木炭;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和上山持枪狩猎。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清明节上坟祭祖时,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特殊人群要严格实行监护人负责制,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0355—6763448、0355—12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6

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百花争艳、万木争荣”,伴随春天的到来,大地万物复苏,农耕备种在即。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以来,我县境内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聚集,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全面戒备状态。为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

  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严禁野外用火。

  我县已全面实施封山禁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火。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祭祀活动。

  三、履行防火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尽到监护责任。

  请广大朋友们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对长者、未成年人、牛羊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有力监护,严防他们的一切用火行为。

  五、树立法制观念。

  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请在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打造“生态、绿色、清洁、文明”左权做出一份贡献!

 倡议人:

  日期:

  预防火灾倡议书 篇17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

  大洲乡森林资源丰富,全乡林区面积达11.6万亩,覆盖率69.526%。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乡人民引以为傲,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春节期间,亲朋团聚,人员密集,我乡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森林火灾。

  为此,乡党委、政府倡议,全乡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春节期间祭祀采取文明祭祖形式,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上的草、烧草木灰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安装电猫、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倡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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