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态度和灵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市民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一)
尊敬的市民朋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为推进济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首善之区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为迅速掀起创城工作的新高潮,动员号召广大市民倡树文明新风、革除生活陋习、争做文明市民,共同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规范个人言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现象。
二、自觉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自觉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行驶、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旅游、商务、金融、卫生、交通、餐饮等窗口行业,要以“塑文明行业形象、树文明服务品牌”为主题,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到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争当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志愿者活动是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十分高尚的行为。广大市民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到各级部门单位、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和不文明行为大劝导等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尊敬的市民朋友,创建文明城市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一个地方的荣誉,更是一个整洁、美丽的宜居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热心参与。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用自己的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市民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二)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建设文明城市,提升市民素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打造美丽景洪是我们的梦想。全市广大市民是推进美丽景洪行动的承载者,是“文明景洪”建设的主力军,也是“文明景洪”的受益者。为了切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丽景洪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和促进创建工作,特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立即行动,积极参与创建。争创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景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广大市民朋友的参与支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为城市文明建设增光添彩,为创建文明城市出力流汗。我们要积极建言献策,踊跃参加各种创建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自觉践行《景洪城市文明公约》,努力营造“讲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建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二、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市民。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文明习惯,要与文明同行,敢于劝导并指正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使不文明行为遭到全社会的唾弃,争做一名光荣的文明市民。
三、弘扬正气,树立文明新风。广大市民要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让我们从文明礼仪到举止行为,从公共场所到街巷社区,把每一个细微之处作为展示景洪市民文明素质的靓丽风景线。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丽景洪,我们期待着您的积极参与,期待着您的身体力行。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唤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以满腔的热情,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景洪行动中来,让“雨林景洪·柔情傣乡”成为你我共同的骄傲!
市民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三)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态度和灵魂。十多年的文明创建之路,我们先后获得了浙江省文明城市、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市称号,并于去年10月,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今年2月25日,我市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我们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中来,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倡议如下:
一、关注创建,营造氛围。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宣传创建,为创建齐喝彩,为创建齐出力,人人争做普及文明新风的宣讲员、美化城市环境的清洁员、维护社会秩序的监督员,及时劝导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参与,践行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文明市民。自觉遵守海宁市民“十不”行为规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说粗话脏话、不损坏绿化、不闯红灯和乱穿马路、不乱停车辆、不乱搭乱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对待外来人员,用你的热情和真诚,展现海宁人的大气、包容、厚道、文明。同时,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一个合格的美丽海宁建设者。
三、倡导新风,从我做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快乐自己,做海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排头兵。做到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网络文明传播;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立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市民朋友们,创建连着你我他,再创佳绩靠大家。海宁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担当,积极行动起来。我们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文明意识;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会让社会更加文明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踊跃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海宁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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