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垃圾清运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23-06-02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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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市农村基本状况

  我市辖5县(市)2区,5个县(市)建成区面积85.26平方公里,乡镇总数128个,其中:建制镇81个、集镇47个,有1355个行政村。目前,全市128个乡镇总体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7个县(市)区均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253个村庄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有垃圾填埋场(点)30个,其中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9个(未验收),垃圾运输车辆260台(包括大小车辆,大的2吨、小的0.5吨左右),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套,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27个(数据由市环保局提供),垃圾有集中收集处理村522个,全市垃圾无集中处理村830个,有非正规垃圾排放点102处。从统计数据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不平衡,垃圾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垃圾清运体系建设情况

  自20xx年初,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以“一年全启动,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为总目标,各县(市)每年完成行政村数量不低于20%,双塔龙城两区不低于33%的速度推进,在乡镇村推广“9有”即:乡镇3有:有垃圾处理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有养殖粪便处理设施;行政村6有:道路有硬化、道路有边沟、宅旁屋后有绿化、村内有垃圾收集设施、村内有保洁员、有村规民约。垃圾清运体系主要采取: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方式。

  20xx年末,省编办按照省政府要求,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职责由住建厅划转到省环保厅。在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方面,推广垃圾源头处理和“四化”处置(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推行“五指分类法”,将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堆肥造粪、可燃烧的分解燃烧、可卖的积攒变卖(可二次分拣的暂时存放)、建筑垃圾填坑垫道、有毒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机制。

  三、农村垃圾整治进展情况

  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办发〔20xx〕5号),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了六大项任务,即: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抓好农厕改造与粪污治理、抓好乡村规划建设与管理、抓好村容镇貌提升、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我市围绕这六项任务,结合省政府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朝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办明电〔20xx〕9号)精神,20xx年,朝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朝阳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xx〕16号),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所辖区域内的非正规垃圾和漂浮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录入信息系统。排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市所辖区域内非正规垃圾推放点共计102处,其中:大于500m3的生活垃圾共83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共3处、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共4处,大于5000 m3建筑垃圾共12处。

  四、农村垃圾清运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市农村垃圾清运工作,绝大多数乡镇与安平物业公司签订了垃圾治理合同,由安平物业公司统一清运垃圾,通过几年的实践,安平物业公司由于资金问题,人员和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清运效果不理想,各地反映比较强烈。资金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按照省政府要求,农村环境整治运行维护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财政承担30%。从20xx年省财政承担的40%已经列入财政预算,市、县两级各承担的30%一直没有到位,所以安平物业公司不能正常运转,只能减少维护人员,清理垃圾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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