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2022-07-20 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林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区生态文明第7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4‰以内;森林火灾成灾率控制在0.3‰。森林蓄积量增长率1%以上)的考核目标要求,我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区完成乔木栽植12198株,其中大苗完成2675株,栽植灌木35万余株,栽植草坪面积8000多平方米,新建改造绿化面积150亩。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森林蓄积量增长率达到1%以上。

  全年全区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率达100%,无一起病虫害成灾事例发生,成灾率为0。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理,连续9年被评为市森林防火先进。20xx年全区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一人伤亡,森林火灾成灾率为0。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完成绿化美化行动,确保森林蓄积增长率

  一是重点道路改造进展顺利。发展大道绿化升级改造面积约3万平方米,资金投入400万。黄河路、渭河路片区将原有生长不良的400余株樟树更换为大法桐(25CM以上),形成法桐景观带,投资50万元。二是道路绿化景观建设有计划推进。道路绿化植物的修复、更新及增加园林景观设施,补植各类乔木55株、花灌木248株、小灌木7万株,增加园林护栏2200米。三是葛洲坝文化广场(三江桥头)绿化项目全面完成。该广场绿化面积5168.47平方米,栽种灌木4000多株,乔木3500多颗,草坪1000平方米。四是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绿化美化增量提质取得实效。完成新建、改造绿化面积4000平方米,乔木(大树)共计452棵,灌木72株。五是乡村绿化扎实推进。唐家湾村唐家大院居民安置小区共完成投资90万元,栽植乔木308株,灌木353株,绿化面积9000平方米。窑湾乡园林场种植果树大苗178棵,黑虎山村移栽果树1500棵,乔木绿化500棵。

  (二)做好病虫害防治,控制林业病虫害成灾率

  今年我区认真完成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柑橘大小实蝇发病率为0。一是落实专家。请市植保站和市柑橘研究所专家及谷瑞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指导员多名,负责全程指导服务。二是落实队伍。区、乡成立柑橘大实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村(场、所)组织8支(160人)专业队伍,全年施药4次。三是落实资金。区政府安排资金20万(比去年15万元增长33%),乡、开发区配套20万,主要用于采购“果瑞特”、“桔丰”等药物,村负责统防统治专业人工费用支出。四是落实措施。制定了《区蜜橘大实蝇防控工作方案》,乡、开发区也分别细化了方案,对5500亩柑橘进行全覆盖。5月已完成了防控技术培训,6月5-8日第1次集中施药,6-7月再集中施药3次,9月份开始清除田间废果、病虫果。由政府出资,农技中心统一购置塑料袋分发到农户,统装病虫果封闭掩埋。每周清理2次,每次每亩一条口袋,到销售结束清理不少于15次。

  (三)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确保森林火灾成灾率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于20xx年11月25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并与窑湾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签订《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全区共安排森林防火预算经费16.5万元。

  2、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火源管控。一是完善预案,加强考核。区森林防火办进一步完善了防火预案,并严格考核制度,每年对乡、开发区进行考核。二是强化队伍,增设物资。由区人民武装部调整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35人,窑湾乡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建立森林防火半专业扑救队伍共80人。乡、村义务扑火队员215人。并安排2万元经费购置了防火物资。三是加强演练,严管火源。在重点防火期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监督责任制,对生产性用火实行用火许可证制度,当年无申报和审批。四是突出重点,防患未然。在重点防火期,在辖区内入山路口、坟场、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地区和部位,确定有专人巡查,实行重点防范。五是发生火情,及时扑救。全年发生森林小火情4起,过火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2起火情因烧垃圾引起,2起是因人为烧杂草引起,火灾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加强宣传教育,严防森林火灾。区森林防火办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积极开展森森防火宣传。给学校分别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年画1900份,给农户发放宣传年画4200份。并制作了6幅宣传标语牌在重要山口悬挂。

  4、严格检查督办,加强防火值班。严格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十不准”要求。严格按照《省森林火情处理规定》将报送火情信息,认真落实森林火情日报制,不允许乱报火情,越级报火情,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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