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2022-08-19 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1

  一、全区老年人口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20xx年底,全区总人口86万,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16.53万人,占总人口的1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2个,床位5126张(其中民生工程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

  (一)农村敬老院28所,床位 4291张(含开发区敬老院228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92人,五保机构供养能力已达100%。目前供养标准散居五保户人年均不少于225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不少于3750元。

  (二)社区养老机构2所,床位数75张,活动人数15人。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12所,其中经过民政部门审批并登记的 5所,床位数500张,收养对象170人。(四)XX区福利院床位数260张,入住院民228人。

  二、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自20xx年将敬老院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以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0806万元,共建设养老服务机构37个,新增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农村敬老院33个,3570张),均购置家俱、电视机、电扇等相关配套设施,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及生活条件。自建院开始,乡镇政府就安排敬老院配套生产用地,供种植蔬菜、养殖牲畜用,以解决、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目前,我区敬老院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所到乡镇,最醒目的就是民生工程建设的敬老院、学校及幼儿园。

  (二)完善政策,建立机制,五保老人的生活、医疗得到基本保障。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扎实做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对做好五保老人的养老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一是认真落实供养及管养经费。20xx年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为3400元/年、人,分散供养生活费标准为 20xx元/年、人(分散供养按季打卡),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期拨付;全区建立了敬老院及院民供养经费机制,并按600元/人、年的标准将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负担50%),每半年拨付一次,保证管养经费的足额到位,不足部分由乡镇兜底。二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全区所有五保老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五保老人参加“新农合”,五保老人住院的给予“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住院看病不设起付线,对住院结算后由五保老人个人负担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再给予50%的比例救助,五保老人生活实行用水补贴等等。三是切实提高供养水平。全区共为养老服务机构安排生产基地 70亩,用于发展生产,改善老人生活。

  (三)加大力度,增加覆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重大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完善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五保老人除享受五保生活补助外,与其他居民一样同等享受60元/人、月的城乡居民养老补助。三是从20xx年起已连续两年向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664.5万元。

  (四)强化管理,积极创新,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民政部门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我区不断细化措施,强化管理,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20xx年,我区投入管养资金907万元。其中,院民生活费496万,工作人员工资203 万,工作人员及院民管理费96万元,日常维修管理费用100万元,工作人员养老保险12万元。具体做法: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区统一制定了敬老院基本服务规范、院长责任制度、饮食生活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建立了院务、财务、门卫、食堂管理制度,建立了院民台帐、健康档案,同时对院内服务人员坚持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服务人员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建民营” 试点。沈村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在不改变其用途及保障五保老人入住的前提下,将沈村敬老院新院转租实行社会化入住,放开让有入住要求的老人入住并合理收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给经营人一定的补助等。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2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xx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至20xx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二、当前我县社会养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3

  第一部分社区进行养老服务的原因进行社会调查,得到一些数据,反映当前老年人的状况

  第二部分社区状老服务的各个方面

  1、生活护理

  2、医疗照料医疗 保健机构

  3、劳动服务

  (1)服 务队伍及其各项工作

  (2)老人在社区的义务工作

  4、文化教育

  (1)图书 室

  (2)健身大型健身器材

  (3)棋牌室

  (4)球类活动

  (5)专为老人举行的活动金婚、现场书画送对联

  第三部分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分析与建议

  二十世纪末,我国步入老龄型国家,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口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与突出。老年人的现状如何,现在的社会是如何看待这类问题 的现在的社区是怎样为老年人服务的在为老服务中还存在哪些不足需要改进经过此次社会实践,对于社区在服务老人的方面所做的工作有所了解。

  本文的目的是研究社区服务为依托的为老人社会服务的重要性。本文的一些数据资料来源于余杭区各个社区。中国政府历来关心与重视老龄事 业,多年来国家大力弘 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文化传统, “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且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的目标,而社区作为基 层单位,养老服 务的担子更是重大。

  20xx 年的余杭区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 18.74 万人,增长13.5。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 99.9%。年末全区有各类福利院、敬老院 25 个,床位 2121 床。乡镇敬老院覆盖率 100%。社区服务设施场地 333 个。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人数为 9494 人。共发放低保金 860.3 万元。如此可喜的 进 步说明我们的城乡老人社会保障正在逐步走向完善,政府正在努力的完成“ 老有所养”这一目标。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4

  根据工作需要于20xx年6月参加了省本级培训基地举办的山东省养老服务管理培训班,遵照学习工作要求,我对滨州市养老服务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汇总,获得了滨州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数据。

  一、老龄人口的基本状况

  20xx年滨州市城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55.42万人,老龄化程度已达14.74%。高于全国12%和全省14.2%的水平,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老龄化进程提前全国10年时间。预计从现在到20xx年的10年内,全市老年人口数量将比现在翻一番,达到100万人,到20xx年全市每1.5个劳动适龄人口就将供养一个老年人。养老问题已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二、老龄人口家庭居住模式与环境

  滨州市“421”式家庭结构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子女随着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及本人所受压力的加大,已经难以在时间、精力上更多地顾及父母及高龄老人,要求年轻人在家照顾双亲及祖父母辈老人几乎是不现实的。而高龄老人、失能老人除了日常生活和身体照顾需要外,他们在精神生活方面也需要得到不断的.满足,需要得到感情交流。他们对入住养老机构,接受老年护理及专业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愿望更加强烈。

  现代城市住房的日趋宽松,中青年群体和老年群体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方面差异,越来越多的老年夫妇开始选择和已婚子女分居的方式,初步调查和外地资料显示,滨州城区有半数以上的中老年人选择与子女分开居住。其中59岁以下的老年人,80%都选择跟子女分开过;80岁以上的,有30%选择独居。从职业比例看,医生、干部、教师中多数人愿与子女分开过;工人和农民相对较低。在这种背景下,空巢家庭老人数量不断上升,未来10年,空巢老人的数量还将大幅攀升,空巢家庭将成为老人家庭的主要形式。

  中国是一个重视邻里关系的国家,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传统社区的消失,更多的人属于关上门就不知道邻居姓什么了,而且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媒体时常有报道老人死在家中无人知道的事。所以有很多子女不放心老年人独居,而老年人也不习惯独居的寂寞,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将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

  三、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滨州市目前城镇养老服务机构缺口很大,基本上处于家政服务初级阶段,专业的团队和服务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档次上都没有形成。我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城乡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家政服务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均为零,与当前养老方式多样化需求尚有很大差距。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缺乏支持政策,规模较小、设施简陋。护理人员多来自下岗职工和农村打工人员,护理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造成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缺项、标准不高的现象,生活标准有待提高。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硬件设施较为落后。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

  四、养老机构现状与规划

  近年来,滨州市养老制度不断健全,建立完善了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制度、城乡养老保险等制度,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床位数量显著增加,截至20xx年底,全市城乡各类养老机构119个,养老床位13354张,达到了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2张。此外,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和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xx年末,市级建成2所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规模较大且具有实训功能的示范性养护设施;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各级政府要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编制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时,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要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市、县(区)两级财政将运用专项补助资金,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予以补助。

  此外还将加强队伍建设,把建设养老服务队伍与促进社会就业结合起来,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与鉴定体系。到20xx年末,全市养老床位要达到2.3万张,需新增1万张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2张以上,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同时要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信息平台,积极探索符合滨州市实际的养老模式。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5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发达国家已于上个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于xx年也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10.18%。预计到2040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安义县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3.1672万,占总人口的11.73 %。各种养老需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养老事业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养老模式等系列养老问题的研究,了解安义县社会化养老事业现状,分析目前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老年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推动安义县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我们对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外地的做法和经验,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我县养老事业发展现状。

  1、目前,我县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瞻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养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近年来,我县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发展较快。5年来,通过向省市争取资金及我局自筹资金,共投入了2500余万元,兴建了十所农村敬老院,一所老年公寓和一个现代化的福利中心。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一个敬老院,使全县上千名孤老老有所养。xx年建设了文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创了我县社区居家养老先河,拓展了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县共有五保对象15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6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744元,实现了全县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2、城乡老年人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县共有106个农村老年协会、158个基层老年体协。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还设立的协会、学会、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业余社团,基本能满足有参加集体活动意愿的老年人需要。全县老年社团发挥群众性组织优势,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专长,培养兴趣和爱好,丰富和活跃了城乡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我县养老方面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虽然,我县老龄服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二是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三是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缺乏支持政策,全县仅有1所老年公寓,规模较小、设施简陋,而且护理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四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全县只有一个社区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点,因处于起步阶段,效果还不明显。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五是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六是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比如我县的老年公寓设有床位160张,受传统观念及经济状况等因素影响,现入住老人只有54人,护理人员均是来自下岗职工和农村打工人员。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6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我区现有总人口26.5万人,60岁以上人口5.9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2.4%。 75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317户,“三无”人员406人。

  (一)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自2010年底以来,为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贴300元、购买助老健康预险;为满85-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1000-1200元;对百岁老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2016年政府出资10万元,为全区75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购买了500部老年机。2017年区财政为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410.6万元,目前累计1641万元。

  (二)服务模式趋向多样化。一是全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6个,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区、街、居三级网络全覆盖。以此为支撑,打造了集日间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老年教育、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如XX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福乐园社区、新华家园服务中心等。二是政府为城乡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以社会服务机构加盟承接方式,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依托“12349便民服务热线”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购、助急及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服务。自2016年底开始至2017年8月底,为462名居家老人提供服务154次,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社会对居家养老认识不足,尚未形成综合合力。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民政、财政、老龄、人社、发改、卫生、食药监局等多部门,从我区情况来看,此项工作基本是民政部门在单打独奏,没有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资源合力;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委员们认为,这些因素一定程度阻碍了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社区服务功能尚不健全,缺乏有力地推动机制。从调研情况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能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只限于打扫卫生、走访等相对简单的上门服务,更高一级的如日间陪护、医护、家电维修、上门理发、提供送餐等家政服务在我区还是空白,而这些服务却是老年人十分需要但自己又无法提供的,形成了需要的服务没人提供,而提供的服务又不是老人最需要的。2013年我区投入建设了“电子保姆”呼叫系统,因受人员、服务内容的限制,并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造成了资源浪费,设备空置。2016年由市民政局牵头重启了“12349便民服务热线”,试点设在XX区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看,虽然为老人提供了一些服务,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提供服务的加盟商服务水平和价位高低不等,老人消费水平不一样,对服务价位的需求不一样,供求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二是老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理解有偏差,老人往往提出超出服务范围要求,认为政府服务应该是全包,不应让个人产生费用,如送老人去医院打车的费用不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而被服务的老人认为应在政府购买的服务里,达不到本人的要求,就质疑服务的真实性。

  (三)服务覆盖范围有限,可持续财力支撑不足。一是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出资,其他社会力量很少涉及这个领域,导致资金投入单一,数量不足。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保障。各社区虽然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启动了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针对老年人的一系列服务,但是因后续资金来源有限,使服务受到制约,各社区的服务中心成了“摆设”。三是政府为高龄、特困、低保等老人每月提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困难,但要提供较为全面的居家养老服务,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政府财力的制约和社会参与的不足,真正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和社会提供的低偿服务的老年人数量占特殊困难老人的比例偏低。

  (四)缺乏专业的服务平台和服务队伍,服务质量不高。一是由于居家养老工作社会参与度低,基本是在政府主导下,依托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而目前社区承担街道和政府部门转移的大量行政性工作,就目前人员配置而言,工作已超负荷,无法抽调专职人员开展居家养老工作。二是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以下岗人员和农民工为主,文化水平低,又没有接受过正规、专业的培训,很难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影响老人及家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五)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低,无发展后劲。虽然养老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关注的重心大多在建立养老机构、增加床位等供养能力上。对切合老年人情感和心里特点的居家养老形式,缺乏了解和认知,一些社区服务中心还处于应付上级检查、面子工程上。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走访过的老年人及子女、社区干部等,均认为居家养老就是“住在家里养老”,导致此项工作推动过程中既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也缺少群众的鼎力支持和广泛参与。

  三、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建议由民政局牵头、各社区参与,对各个社区居家老人进行摸底,分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区居家养老规划及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等。二是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设施,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工作,以助餐、护理、照料等服务项目为切入点,在具备一定条件的1-2个社区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借鉴试点经验逐次推开。三是健全工作监管机制。要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体现公平公开原则;要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标准、价格,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要联合公安、工商、人社、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服务质量、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建设发展。建议政府:一是将“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保证居家养老融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为老年人提供看得见、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服务。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同时,借助慈善组织、企业捐赠等方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资金,实现服务多元化投资。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一是要建立专业化服务队伍。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二是加强服务人员培训。从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入手,培养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建议政府将其作为免费培训支持范围。三是完善志愿者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二是大力宣传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力量“进门进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底普查辖区老人养老意愿,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情况的翔实信息数据。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7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发达国家已与上个世纪中后期步入老龄化社会。中国于2000年也进入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10.18%。预计到2040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河梁社区目前的人口数为5680人,老年人口为712人,占总人口的12.54%。各种养老需求正在悄然发生变化,养老事业正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养老模式等系列养老问题的研究,分析目前养老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老年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影响因素,对于推动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从容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我们对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了调研,结合外地的做法和经验,就进一步加快本地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本地养老事业发展现状。

  目前养老的主要模式有四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赡养老人;二是五保老人(含城镇孤寡老人)的集中供养及分散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三是福利机构的自费代养;四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

  二、养老方面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够大,个体私营企业参保率低。二是政府针对“五保”老人兴办的敬老院供养水平还比较低,公办的老年福利机构体制不活,入住率偏低。三是民营养老机构仍处在起步阶段,政府缺乏支持政策,全社区仅有9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模较小,而且护理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经营状况不佳。四是政府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乏系统规划,因地方投力限制,投入严重不足,同时,居家养老还处在社区组织的自愿服务阶段,还没有建立系统化的低偿服务政府补贴机制。五是老年人文化娱乐场地严重不足,设施不够健全,资金普遍缺乏,影响了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六是传统养老观念束缚养老事业发展。老年人家庭观念较强,不愿离开家人入住养老场所。

  三、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1、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事业投入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对创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其中,属孤寡老人且没有生活来源的养老服务,应由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属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可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实行民办公助,由政府购买部分服务,并给予相应政策优惠;属较高收入群体的,应实行市场化经营,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支持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

  2、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所有社区都要兴建福利型养老服务中心,或居家老家服务站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要拓展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等业务,向居住在社区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社区负责为空巢家庭建立档案,并根据空巢家庭的要求实行包干制或定期服务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安装有远程中央控制和服务的电子呼叫系统。社区卫生部门要定期上门为老人体检,对长期老年病人上门问诊、送药到门。

  3、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模式,进一步完善其功能。在发展社会养老模式的同时,不能忽视居家养老的作用。居家养老模式的益处主要体现在:

  ①可以在及时为老年人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的同时,不改变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从而照顾到了老年人“故土难迁”的习惯。

  ②可以在排除子女后顾之忧的同时,维护老年人与其子女双方的自尊心。

  ③可以开辟新的就业途径,解决社区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④可以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负担。因此,居家养老服务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但仍需在管理上规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增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4、加快老年人文化娱乐、教育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不断加大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兴建具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老年人需要的、层次不同的老年活动中心及老年学习、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组织老年人开展经常性的老年文体、学习活动,街道办事处周周有活动、社区天天有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5、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鼓励职业教育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委托培养、政府资助的形式对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培训,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6、进一步加强《老年法》的宣传,要突出颂扬参与、支持、赞助老年人事业的单位、个人及各类好人好事。要动员全社会积极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大家了解当前社会的人口结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4-2-1家庭模式带来的危机。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城市交通等相关社会服务机构要尽可能为老年人提供开放免费的优质服务。同时要倡导现代养理念,改变传统养老观念。要以“老人节”宣传月等节庆活动为抓手,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人人关心老年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8

  xx区作为XX市的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比较早,成效显著,不仅荣获全国唯一的居家养老示范区称号,也获得了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优胜奖。为了进一步追踪了解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需求情况,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于20xx年8月开展了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样本的分布和调查方法

  根据XX区社区总数及分布情况,本次问卷调查共抽取了有代表性的9个社区,被抽中社区内的50岁及以上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次调查采用上门访问、当场填报的方式,实际有效调查300位老年居民。

  1、调查样本均衡分布于9个典型社区

  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社区规模及老年人分布状况,本次问卷调查遵循科学的抽样原则,主要选取了天一家园社区、马园社区、新高社区、平桥社区、芝红社区、秀水社区、徐家漕社区、汪弄社区、北郊社区等9个社区。为了确保调查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汪弄社区、天一家园社区和徐家漕社区分别调查40位老年人,其余6个社区分别调查30位老年人。

  2、调查对象的年龄分布集中在50-70岁

  在300位老年人中,调查对象的年龄多数介于50-70岁,是未来社区居家养老的潜在需求者。具体来看,年龄在50-59岁的老年人占30.3%,60-69岁的老年人占33.3%,70-79岁的老年人占21.0%,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仅占15.4%。从性别比例来看,男性被调查者所占比重为33.7%,女性被调查者占66.3%,以女性老年人居多。

  3、调查对象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

  在300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98%的老年人拥有一个及以上的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的占42.3%,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占55.7%,无子女的情况较少,仅为2.0%。但是调查显示,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子女同住现象比较普遍,如6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与子女同住,仅有36.0%的调查对象与子女同住。从调查对象的身体情况来看,健康状况良好,82.3%的调查对象生活能够自理,仅有2.7%的调查对象生活不能自理。

  4、调查对象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较高

  调查显示,城区居民收入水平较高,人均月收入高于2000元的老年人比重达到31.0%,在1000-2000元之间的比重最高,达到58.7%,低于1000元的仅占10.3%,而且80.3%的人以退休工资或养老金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由于收入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养老费用的心理承受能力也相对较高,分别有21.7%、53.0%的调查对象认为可以接受每月2000元以上和1000-2000元的养老费用,仅有8.6%的调查对象只能承受每月不超过500元的养老费用。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及覆盖程度,我们特别设置了关于知晓度及满意度的相关问题。调查显示,XX区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潜力巨大,但知晓度和满意度均有待进一步提高。

  1、六成以上调查对象偏好于家庭养老

  调查显示,在目前的各类养老模式中,大多数调查对象倾向于选择家庭养老。其中,46.0%的调查对象选择由子女负责的家庭养老,18.7%的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两类家庭养老的比重合计达到64.7%,超过六成。其次,机构养老模式比较受欢迎,分别有13.7%和10.0%的调查对象倾向于福利院或者老年公寓。相比之下,众多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聘请保姆或投亲靠友的养老模式,选择这两类模式的调查对象分别仅为2.3%和0.7%。

  2、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知晓度不高

  虽然XX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较好,但这次调查显示知晓度仍然不高,仅有半数以上的调查对象了解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养老模式,知晓度较低。具体来看,2.7%的调查对象表示“很清楚”社区居家养老模式,19.0%的调查对象表示“知道”,28.7%的调查对象表示“了解一点”,三者合计比重达到50.4%,超过五成;仍然有49.6%的调查对象表示“不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3、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满意度较高

  调查显示,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模式比较满意,仅有8.7%的调查对象选择“不满意”。具体分类来看,有10.9%的调查对象持“很满意”的态度,31.5%的调查对象表示“比较满意”,两者合计比重达到42.4%,超过四成。但是由于多重原因的影响,仍然有48.9%享受过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对这一养老印象不深、满意度不高,选择了“一般”的选项。

  4、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形式缺乏多样性

  调查显示,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多元化、综合性的服务。具体来看,选择所在社区仅提供一项服务的比重为58.4%,提供两项服务的为29.2%,三项及以上服务的仅为11.9%。从服务形式来看,主要集中在层次较低的服务上,分别有35.8%、28.4%、28.0%、27.2%的调查对象表示社区提供了“健身保健”、“钟点工”、“休闲娱乐”和“日渐照料”服务,仅有11.5%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提供了“知识讲座”服务。

  5、老年活动中心成为社区精神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

  目前,社区越来越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成为社区老年服务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79.3%的调查对象表示所在社区以各种形式提供过这一服务。其中,61.3%的调查对象表示“老年活动中心”是所在社区提供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的主要平台,另外分别有27.3%、13.0%的调查对象选择了“文艺活动”、“兴趣班、培训班”等形式。

  三、居民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老龄化趋势愈加明显,这也意味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增多。为了准确了解实际需求,我们对300位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意愿调查分析。

  1、近四成调查对象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程度一般。其中,39.3%的调查对象表示十分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而26.7%的调查对象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此外,34.0%的调查对象表示未考虑是否采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主要原因是这部分调查对象的年龄普遍不高。

  2、地理优势成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在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对象中,地理因素成为影响他们选择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老年人普遍希望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分别有59.3%、44.1%的调查对象认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就“可以不离开熟悉环境”以及“作为家人照顾不到的地方的补充”。另外,分别有31.4%和28.8%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多元化”和“费用较低”是他们选择这一养老模式的重要因素。

  3、服务内容不全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短板

  调查显示,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重要原因是这一模式的服务内容不全,服务水平不高,形式不够多样性,无法满足不同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在不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调查对象中,选择“无法满足需求”占83.8%,超过八成;选择“所在社区无此服务”的比重占43.8%,选择“服务质量不好”的占32.5%,选择“经济负担不了”的占22.5%。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情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深入了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有助于我们弥补当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医疗保健、家政服务成为需求最大的项目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的预期较高,希望能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项目。具体分类来看,选择医疗保健及家政服务的调查对象最多,均超过了四成,分别达到52.3%和45.7%;其次是要求提供方便营养的餐饮服务,所占比重为31.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希望提供聊天、健身、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内容的调查对象越来越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26.3%、25.3%和24.7%。

  2、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需要具备“多面手”特质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技能要求较为“苛刻”。其中,分别有56.0%和47.3%的调查对象认为服务人员应具备“医疗保健指导”及“家政服务”等各项技能。而且老年人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层面,有40.3%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具备聊天解闷、心理辅导等“心理护理”的技能。此外,18.7%的调查对象希望服务人员能够帮助老年人进行“日常生活理财”。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期待高质量的发展

  调查显示,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希望今后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朝着良好的方向不断前进。具体来看,53.0%的调查对象希望社区能够“完善服务项目”来满足调查对象的各类需求;其次41.0%、38.3%的调查对象希望能够“健全服务设施”、“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分别从硬件、软件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出了殷切希望。此外,24.3%的调查对象认为社区可以通过“增加服务活动的频率”来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近年来XX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势头良好,养老服务的体系不断完善、内容不断增多、水平不断提高,这一模式深受老年人的欢迎。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覆盖面、知晓度、满意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今后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强化培育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养老保障机制,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篇9

  是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XX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XX年左右。以铜梁为例:据统计,我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4%,比全市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4.7个百分点。老年人每年以6%的速度持续增长,已提前XX年达到全国老龄化水平。全县有空巢老人8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52%。老龄人口总体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空巢老人多的特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以及年轻一代面临的巨大社会竞争,单纯由政府提供机构养老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实施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

  一、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基本内涵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四)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等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五)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且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我县实施养老社会化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我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全县现有五保户2599人,城市三无人员1754人。自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240元/人·月调整为270元/人·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37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供养标准。全县1686名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按时领取了高龄生活补贴,其中,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XX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修建铜梁县福利中心,采取慈善损赠、市级支持、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940余万元,新建了土桥、二坪、安溪、白羊、蒲吕、围龙敬老院;XX年,投资690万元,新建少云、安居和石鱼3所敬老院,扩建高楼敬老院;目前公办养老机构74所,共有床位2400张。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共6所,有床位800张,入住率达90%。我县还建成老年大学1所、老年活动中心1所。

  (三)顺利推进社区养老。XX年以来,我县相继建成巴川街道正街、和平、龙山、东方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培训和免费体检等服务。XX年,又在8个镇街各选定1个社区或村作为全县社区养老示范点建设,建成10个星光老年之家和12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健康娱乐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为XX年前实现全县50%的村、100%的社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做好示范、引领。

  (四)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敬老院实施“268”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敬老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对民办老年公寓实施“两规范一标准”(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每年对全县老年公寓和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每年选送部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到市局进行培训,县民政局每年采取参观见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XX年以来,两次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待遇。从XX年7月1日起,按院民50人以上、20人-50人(不含)、20人以下(不含)的院长,每月工资分别由1200元、1000元、1000元提高到1470元、1365元、1260元,敬老院炊事员、护理员由900元提高到1155元。今后,建立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生效之月起,以上四类人员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1.3倍、1.2倍、1.1倍调整工资待遇。四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全县组织志愿者队伍500余名联系了306名空巢老人,在农村实行了邻里亲友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的制度,定期看望、生活照料、解决纠纷等,极大地发挥了社会的关爱,提高了老人对社会的认可度。

  三、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规政策滞后,配套政策难落实。当前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法规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大都是1998年至XX年期间制订发布的。自XX年国家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以后,从上到下相继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渝办发〔〕252号)。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及的单位多,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兑现优惠政策的难度比较大,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享受补助难、审批时间长,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布局规划随意,投资回报周期长。地方政府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缺乏统一整体的规划,没有具体的网点布局,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点、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致使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比较零星,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养老服务业初期投入较大、服务成本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经营风险较大,致使投资者思想顾虑较大,投资积极性不高。据测算,新建养老机构平均每个床位要投入3万元(不含土地费),办一个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投资要300万以上。目前的补助标准是:新建100张床位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每张给予4000元的补助,租房新建且租期在5年以上办50张以上床位的每张给予1000元的补贴,补助标准很低。

  (三)服务内容单一,从业人员水平低。目前,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仍侧重于生活起居、日常护理,而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法律维权等其它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从业人员大多以临时招聘为主,未经专业培训,边干边学,同时因为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社会偏见等原因,专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引不起、留不住,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工作稳定性不高。

  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对策建议

  (一)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要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站在养老产业化的高度,以适度普惠为目标,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刚性指标,统盘考虑,同步实施。二是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好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整体布局,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设置等方面进行宏观考虑,项目设施要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实施。三是要细化各项指标,分步实施。政府要积极承担养老事业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养老事业考核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政策层面给予足够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很强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体系。可以考虑制定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购买公益性岗位、提高床位补助费。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帮助落实优惠政策,在审批、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对有关手续费用给予减免。

  (三)拓宽投资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资金投入上对养老服务机构配套设施予以倾斜,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示范性的社会养老机构。同时,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投资难的问题。

  (四) 积极鼓励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养老方式,是今后老龄化社会的一种主要养老方式。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社区在居家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可由所在街道解决活动场所,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必要的开办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募捐,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带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以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二是完善社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服务平台,其基本功能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

  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老年娱乐活动中心,提供菜单式的服务;要整合现有养老资源向社区延伸,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收附近社区的老年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扩、改建,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型的养老机构,既满足社会对托老机构的需求,又实现医疗机构非卫生渠道的床位扩张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推进农村老年公寓建设。政府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在土地、规划、消防以及财力方面制定相关规定,在土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规划方面,对发展养老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在审批上予以支持;在财政方面,对村办老年公寓给予资金补助,以推动农村老年公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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