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1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中首次被提出后,受到了各级的高度重视。近日根据领导安排,对它们逐个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挥的作用
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后生产成本有所下降,生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家庭经营低、小、散问题,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以集约化、商品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更是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家庭农场相比分户经营更容易组织标准化技术生产,示范推广农业新科技,符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模普遍较小。2家已经营的家庭农场种植面积普遍仅在40-60亩左右,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对于种植粮食作物来说,规模小更是影响机械化生产作业的推进,束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二是土地问题制约规模发展。调研中了解到,这3家农场均有意扩大种植规模,从目前现状来看,农户土地零碎插花流转、短期流转并不难,但若想集中连片并中长期流转土地却很难,农民对土地依赖程度仍然很高,对规模集约化经营认知程度不够,思想难以统一,土地流转问题是目前制约农场扩大经营规模的头号难题。
三是资金短缺影响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无法通过农场资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大部分投入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如在筹建初期,由于须一次性交纳土地承包费、租用机械平整场地、架电通水、引进苗木等开支,资金短缺近百万元,最后只能万元的`贷款,其余款项的筹措更是费尽了周折。由于前两年桃树未挂果基本无收益,目前农场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更无力扩大再生产规模,资金问题成为抑制家庭农场大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
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能力弱,农技服务力量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指导,机械化程度低,农忙时节仍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品牌意识不强,目前这3家农场产品无一注册商标、获得质量认证,产业难以做大做强。
五是登记认定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一是登记时对农场主身份把关不严,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但从我县目前登记的3家农场来看,却有2家农场主及家庭成员均为非农户口。二是对规模的认定尚无标准,5月份省里下发的指出,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应达到当地农业部门规定的种植、养殖要求,而我县目前对这方面尚未明确。
三、下步建议
1、积极发展。目前我县家庭农场登记数量少、类型单一(均为种植业),下步工作中应积极借助各种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家庭农场的登记条件和方式,宣传家庭农场的良好发展环境,引导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不断扩大家庭农场的发展数量和规模;还要注重发展粮食家庭农场,目前全县粮食种植生产方式较为粗放,标准化、机械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下步工作中应引导农户将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促进粮食家庭农场的发展。
2、政策扶持。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允许家庭农场承担涉农建设项目,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尽快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精神,将新增相关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对家庭农场购置农机适当加大补贴力度,社保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切实降低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对家庭农场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的需求各相关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议县里开展年度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资金奖励,增强其示范带动效应;各级应开展对家庭农场管理者的培训,不断加大培训指导力度,逐步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
3、金融支持。要积极探索家庭农场抵押物贷款方式,根据家庭农场的特点适度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对家庭农场贷款实行贴息,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支持体系。
4、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提出的“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利用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积极收集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供需信息,为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畅通信息渠道,引导家庭农场与流转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5、县里要尽快制定并出台家庭农场评估认定标准,健全和完善家庭农场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平台。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2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区委农工委《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调查统计的实际情况,现将联络镇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联络镇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食生产,生猪、水产养殖等适度规模经营大户,本世纪初,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以及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由于绿化经济林的经济效益日益凸显,农户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农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加大绿化经济林种植的投入,逐渐形成新的经济作物种植经营大户。截至目前为止,全镇从事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的家庭农户共有13家,其中种植类5家,养殖类7家,种养结合类1家。并有以下特点:
(一)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13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种植类家庭农场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通过土地承包和转让等方式不断扩大规模经营,有5户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从21世纪初开始,通过“稻田养鱼”“围塘养鱼”等多种方法,形成了较为大型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以及政府招商引资和打造联络特色产业带政策的出台,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海涛、八一等村出现外地企业和本地村民联合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
(二)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较大,农场收入逐步提高。有7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4家,占57.1%,100-500亩3家,占42.9%;在加大经营规模生产投入的基础上,年销售额在10-50万的10家,占76.9%,其中20万以上的8家,35万以上的1家。
(三)家庭劳动力发展较为稳定,长期和短期雇工有所增加。由于经营规模较大,家庭农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具体体现在对长工劳动力上的高素质要求和短工数量上的不断增加。联络镇现有46名家庭农场劳动人员,其中有43名家庭成员,占常年劳动力的93.5%,达到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标准,另有3家家庭农场每家雇有1名长期雇工,占常年劳动力的6.5%,同时13家家庭农场都雇有多名短工,雇工人数在300-350之间,主要集中在瓜果、树木种植和生猪、水产养殖等家庭农场里。
(四)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5个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全部种植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5亩,主要种植西瓜、花椒、葡萄、经济绿化林等,在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特色种植也在进一步的规划发展中,其中江冲、胡桥等村正在形成高粱、秋玉米种植的特色产业带,以此带动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的提高。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联络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营和种粮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仍然解决不了人多地少、农户小规模生产等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困难。
究其原因:一是大多数农民受自然经济思想支配,习惯于自种自收,参加土地流转的愿望并不十分强烈,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或让土地闲,任其荒芜,也不愿意转包他人耕种;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条件差的土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13个家庭农场4个签订了合同,9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镇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二)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财政资金扶持少。
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近年来,财政资金虽然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但是我镇满足其扶持、资金补贴的家庭农场项目较少,目前只有1家家庭农场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农场基本都靠自身的资金投入来经营农场,导致农场规模和经济效益发展相对缓慢,制约了我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三)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意识弱。
近年来,国家农业部不断鼓励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予以确立,但我镇1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或领办农民专业组织,占总数的100%。据调查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农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资金短缺,有些农场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盈利少,而资金相对富足的农场主往往把盈余资金投入到再生产和扩大经营规模;三是成立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氛围低,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四)农场主经营素质偏低,农业生产后继无人。
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化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几乎都是4、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土地流转的动力,土地的有序流转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区农林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责,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尤其要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主体的资金帮扶作用,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三)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依托我镇正在筹建的特色农业产业带项目,积极引进国内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对我镇农户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并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四)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市、区和镇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3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为准确摸清我县农村家庭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着力以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笔者在深入调研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和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养殖生产大户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现报告于后。
一、我县农村种养殖户规模化发展现状
根据全市统一确定的规模种、养殖户标准,我县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到末,全县共有规模种植户87个,种植面积9422亩,户均108.3亩。其中规模种粮13户、面积904.5亩,户均69.5亩;规模种蔬菜18户、面积1707亩,户均94.8亩;规模种烤烟23户、面积1323亩,户均57.5亩;规模种药材14户、面积2891亩,户均206.5亩;规模种花卉9户、面积916亩,户均101.8亩;其他规模种植10户、2200.5亩,户均220亩。,全县规模养殖户达到131个。其中规模养殖生猪64户、饲养12324头,户均192头,规模养殖家禽40户、饲养153749只,户均3843只;规模养殖肉羊24户、养殖4761只,户均198只;规模养殖肉牛4户、饲养215头,户均54头;规模养殖肉兔19户、饲养37931只,户均1996只。规模种植户、规模养殖户占农户总数的0.17%,规模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0.7%;生猪规模户存栏生猪占存栏总量的4.5%,家禽规模户存栏家禽占存栏总量的12.7%。
二、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20个从事规模种养殖业家庭经营户的调查情况看,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筹资融资困难。绝大多数规模经营户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可借贷方式投资,除国家在政策调控时适当扶持外,基本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在种养殖关联产品市场价格正常或逐渐上涨的情况下,各个生产环节正常循环,规模经营能获得正常利润,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趋势明显。一旦市场价格低迷,产品销售受阻,生产过程则不能正常循环。不少规模户因为没有外来资金参与周转,只能压缩生产规模、降低亏损程度,亏损时间稍长,少数支撑不住的户只能退出生产,规模生产的连续不稳定。
(二)销售渠道不畅。所有规模经营户均没有建立较为正常规范的销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寻找销路,导致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反过来又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受信息资源、联系能力、交通工具及销售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零星分散,耗费人力物力和生产时间,影响规模经营效益水平。
(三)技术服务滞后。规模种植养殖生产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比如开展病虫或疫病防治、对废弃物或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但现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专业服务提供跟不上,生产过程中各方面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临时聘请人员或者种养殖户自学解决,技术保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术服务与生产要求脱节,势必影响规模经营质量效益,增加规模种养殖业生产风险。
(四)生产要素不稳。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适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农业生产资源,各资源要素流转通过口头协商、书面协议方式确定。流转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生产经营亏损时协议租金不减少、生产经营收益好时协议租金上涨(比如王家乡花卉苗木生产户租用土地租金就从最初每亩600元涨到现在的每亩1000元)。生产要素流转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者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三、适宜我县发展的主要家庭农场模式
从农村种养殖资源状况出发,以现行种养殖规模经营户为基础,培育适宜我县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有四种类型:一是粮食蔬菜生产农场,分布在土地面积集中、肥力状况较好、交通方便的平坝地区,发展规模与本地资源要素相适应的粮食或蔬菜生产农场。如:临溪的粮食生产大户,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产大户都可为发展农场提供借鉴;二是特种作物产业园(场),黄连、莼菜、烤烟、辣椒等特色作物宜于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如黄水黄连,冷水莼菜,主要烤烟、辣椒产地等都可适度发展特色作物产业场;三是果园内养殖型复合式农庄(场),在种养殖资源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城镇远郊地区发展种养殖业循环、优势互补的家庭式农庄。如:沿溪镇滨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种植果树200余亩,同时在果园内养殖生猪175头;四是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
通过对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植、养殖生产大户生产效益调查情况看,规模种粮亩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规模种蔬菜亩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规模种其他特种作物亩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规模养猪每头纯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养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规模养禽每只纯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约5元,效益提高8%左右。从调查结果看,各种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产高得多,经济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产好得多。(注:20个户的数据是生产户对生产情况回忆形成的,代表性不强,仅作趋势参考)
四、积极稳妥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
从当前我县农村农业生产实际看,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在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方面有所减弱,发展现代农业更加迫切需要适宜的新型劳动载体融入。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县委、县政府鼓励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县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已然成熟。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筑牢发展基础。融资渠道单一、投入数量不足是影响规模户稳定发展和向更大规模、更高要求的家庭农场过度的主要制约因素。逐步建立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立与生产品种和产出数量直接联系的销售渠道或消费市场,是保证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稳定现有消费市场与需求数量、确保基本销售数量不动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开辟新的消费领域、为销售更多产品找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支持空间;建立政府对主要基础产品实行淡储旺供机制、缓解市场价格涨跌对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产生的冲击;建立实力企业对规模经营产品收储加工与家庭农场专业化产品生产销售相联系机制,让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规范流转行为,增强发展信念。立足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全家外出户或弃农经商户、劳动力不足无力正常经营户、生产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户等不以土地为基本生存资料的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通过规范流转方式、稳定流转期限、合理流转价格等形式,积极帮助农场主规范有序、稳定合理流转土地,增强规模经营和发展信心。
(四)落实技术职责,完善全方位服务。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系统健全的配套服务。健全服务组织,配强技术力量,根据家庭农场从事业别的专业特点、规范化生产、不断扩大产能和提高效率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有效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宽松环境,加强扶持引导。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载体。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生产要素组织、生产过程扶持、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资金扶持、强化技术支持。用强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村经济经营主体有效承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为新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提供强大动力。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4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培育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模式,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一)发展数量及经营规模。我区工商部门从20xx年初开始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业务。截至20xx年底,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已达45家。其中,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有7家,占总数的15.56%;10—50万元的有22家,占总数的48.89%;50—100万元的有8家,占总数的19.05%;100万元以上的有8家,占总数的17.78%。占地面积100亩以下的14家,占总数的31.11%;100—500亩的28家,占总数的62.22%,500亩以上的3家,占总数的6.67%。
(二)经营类型。我区家庭农场经营类型主要分为种植、养殖、种养结合三种类别。一是种植类。共计26家,占总数的57.78%。种植的作物范围包括粮食、蔬菜、瓜果、食用菌、苗木等,以金丰农场、史口润丰、龙居瑞峰、绿地、兴龙等家庭农场为代表。二是养殖类。共计4家,占总数8.89%。养殖范围主要包括生猪、家禽、水产等,以佳园、锦源等家庭农场为代表。三是种养结合类。共计15家,占总数的'33.34%。采取种植与养殖相结合的生产形式,以风和日丽、红荷、梅家南苑、史口路路通等家庭农场为代表。
(三)经营现状。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区家庭农场发展势头很好,多数家庭农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金丰家庭农场以小麦、玉米种植为主,注册资金1100万元,流转土地1500亩,是我区最大的1家家庭农场,累计投入资金700余万元。史口镇润丰家庭农场已建成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200亩、苗木繁育基地200亩、采摘园60亩、农事体验及认领基地100亩,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580万元。红荷家庭农场是一家集肉鸡养殖、莲藕种植、淡水鱼虾养殖于一体的生态循环养殖农场,占地面积260亩,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00余万元;现有肉鸡养殖3个大棚,年出栏肉鸡12万只;莲藕池15个,占地180亩,年产莲藕50万斤;淡水虾池6个,占地60亩,年产新品种南美对虾3.5万斤;20xx年实现销售收入肉鸡养殖30万元、莲藕种植20万元、对虾养殖35万元,合计85万元。丽景家庭农场集水产养殖和苗木种植为一体,占地面积600余亩,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500余万元,现有苗圃200余亩、养鱼池400余亩,养殖有鸡、鹅等家禽1100余只;20xx年出售苗木2万余株,出售甲鱼、鲢鱼等水产品8000余斤,实现销售收入40余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数量少、规模小。截至204年底,我区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只有45家,加上未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也不过60余家。现有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较小,45家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中有29家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比64.44%;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的只有8家。
(二)缺乏奖扶细则。20xx-20xx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及“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并表示要扶持其发展。20xx年,山东省已制定实施《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和《关于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但我区至今仍未出台具体的鼓励家庭农场经营发展的奖扶实施细则。
(三)融资困难。经营家庭农场前期所需资金投入较大,而农业经营见效慢、回笼资金时间长,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比较突出。龙居镇兴龙家庭农场,占地100亩,概算投资300万元,计划发展果树种植和林下养鸡,注册后由于资金周转不畅,一直未上项目,现已转手出让。
(四)土地流转困难。《山东省家庭农场登记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要相对稳定,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但受粮食价格上调、部分种植户回流等因素影响,家庭农场难以获得规模连片占地;同时,农村私人间流转土地多数流转期限只有1年,难以满足家庭农场日常经营和扩大生产的需要。
(五)经营者素质不高。据调查,现有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大多在45岁以上,文化层次偏低,缺乏经营管理的知识;而知识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业农业生产,导致家庭农场今后的经营发展受限。
三、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家庭农场是新生事物,很多人对家庭农场的了解及认识有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建议通过网络、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家庭创办家庭农场。
二是加强奖扶。建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家庭农场准入门槛,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将农业项目和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同时,建议抓紧出台具体可操作的金融、科技、人才、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在商标注册、产品认证、日常经营、扩大规模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是增强要素保障。一要进一步提高村级集体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二要建立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缓解家庭农场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三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争做家庭农场经营者。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篇5
所谓“家庭农场”就是指以家庭生产经营模式为主体,家庭成员为农业生产服务对象,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经济为家庭主要收来源的新型经营主体,同时依托国家政策、新型科技、信贷扶持和农业机械化作业为一体的家庭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统称。下面笔者调研组一行就近几年来汝城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基本找准了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初步提出了推进该县家庭农场发展的思路及举措。
一、汝城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该县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重点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致富能手,迅速壮大现代农业发展规模,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底该县家庭农场实现农业总产值达11.56亿元,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凸显以下特点。
1、家庭农场基地建设规模日益扩大。到目前为止,该县“家庭农场”已发展鲜果种植面积是12.5万亩,年产水果7.5万吨,总产值1.5亿元,品种为李、梨、柑桔、板栗、锥栗等,主要分布在文明、土桥、濠头、岭秀、永丰等乡村“家庭农场”;发展时鲜蔬菜面积14.8万亩,其中田庄早季蔬菜2.5万亩,卢阳、泉水、大坪、马桥、井坡等乡村春菜、冬菜6.6万亩,马桥、延寿、外沙等乡镇“家庭农场”发展朝天椒、生姜等蔬菜面积4.3万亩,商品蔬菜年产值达3.2亿元;在卢阳、大坪、土桥、马桥、泉水等乡村“家庭农场”发展花卉盘景苗木种植28.9万株,年经济收入达1.2亿元;在泉水旱塘等“家庭农场”发展硒山茶叶种植面积3000多亩,在盈洞乡发展金银花种植面积6000多亩,在卢阳镇斗山、泉水镇白泉、土桥镇黄家等乡村“家庭农场”种植水稻6.8万亩,基本实现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年创经济收入达100余万元;在热水、大坪、卢阳发展杂交制种面积3500多亩,创经济收入50余万元;在卢阳、大坪、泉水、井坡、马桥、土桥、田庄、永丰、集益、热水、三江口等乡村建成了家庭式牲猪、牛、羊,家禽养殖基地86个,其中年可出栏生猪6.5万头、家禽12.9万只,创农业经济收入3.46亿元;在卢阳、土桥、井坡、泉水、热水、暖水等乡村建成家庭水产养殖基地49个,年产鱼类2.2万吨,年创经济收入1.8亿元。
2、家庭农场农业经济收入稳步增长。该县现有养殖、种植、休闲初具规模“家庭农场”1200余家,20xx年“家庭农场”创农业总产值11.56亿元,分别比20xx年的6.82亿元、20xx年的8.46亿元、20xx年的9.98亿元,同比增长170%、137%、116%。按农业种养类别分,其中家庭养殖(畜禽200只以上)有172户、鱼类养殖(年产10吨以上的)有68户,主要分布在卢阳、泉水、土桥、马桥、大坪、井坡;家庭粮食种植(200亩以上)有149户,主要分布在暖水、热水、卢阳、土桥、泉水、井坡、大坪、集益;家庭水果种植(年产水果20吨以上)232户,分布在文明、盈洞、永丰、卢阳、马桥;家庭蔬菜种植(年销售蔬菜20吨以上)298户,主要分布在田庄、暖水、马桥、大坪、卢阳、土桥等乡村;家庭茶园种植(200亩以上)有224户,主要分布在卢阳、泉水、三江口、暖水等乡村;家庭金银花种植(400亩以上)有98户,主要分布在盈洞、岭秀等乡村;家庭花卉盘景苗木种植(200亩以上)有16户,主要分布在卢阳、大坪、土桥、马桥、泉水等乡村“家庭农场”;随着该县“家庭农场”数量增多和规模化发展,“家庭农场”对基地的发展规模、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模式日趋增强、日益明显。
3、家庭农场农产品牌凸显地方特色。近年来,该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迅速,其中泉水旱塘“家庭茶场”的“硒山茶”、小坦、延寿等乡镇的“小米辣”、文明乡的“水晶梨”、田庄乡的“反季节蔬菜”已获得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在产品认证方面,全县完成农产品认证14个,其中无公害食品12个,绿色食品3个;在基地认定方面,以朝天椒、水晶梨和蔬菜为重点,建立无公害、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5个,完成朝天椒、水稻、茶叶、奈李、水晶梨和蔬菜等产地认定27.6万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基地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该县特色农产品种类众多,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各农业产业发展是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有特色无品牌。如水果、蔬菜种植虽种植面积达26.5万亩,但由于缺乏机械化生产、规模化作业,集中连片种植300亩的都很少,很难形成农业产业规模、保持品质优势,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二是产品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当前,该县“家庭农场”年农业总产值上100万元以上没有一户,产值上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家庭有109户,产值上50万元以下的'有498户。由于“家庭农场”数量多、规模小、机械化作业程度低、实力弱,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产业规模。
三是农产品品牌优势市场认可难。到目前为止,该县“家庭农场”能走出郴州的农产品仅有水晶梨、奈李、冰糖橙、花豆、朝天辣、板栗等极少数农产品品牌,难以形成品牌优势带动该县现代农业发展。
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影响产业发展。“家庭农场”大部分是种养植大户出身,又是典型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们掌握的知识和应用新技术不多,对人才引进,品牌意识认识不足,抗风险意识不强,家庭农户扩大再生产资金能力有限,抑制了家庭农场大发展,同时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深根蒂固,部分农户对机械化作业认知程度还不够,生产观念有待更新。
三、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思路及举措
1、抢抓政策机遇,鼓励农业规模化经营。目前国家出台了多项扶持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土地、财政资金等资源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倾斜。农业组织化已成为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重点,为今后惠农政策注入新内涵。
一是要依托财政补贴政策。在财政补贴方面,要鼓励地方将新增农业补贴、财政奖补资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向该方向倾斜,扩大“家庭农场”发展数量和规模;
二是要建立经营扶持专项资金。以地方政府为主体,省、县、乡三级联合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扶持专项资金,以其为导向,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与承包农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同时各地政府应制定并出台地方“家庭农场”评估标准,健全和完善“家庭农场”各项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三是要出台土地流转发展规划。地方政府要牵头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各地加强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有形市场,搭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交易平台;
四是要实施“互换并地”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鼓励各地方行政村开展“互换并地”工作,减少农户耕作的地块数,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和土地利用率,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通过“互换并地”促进土地流转的空间很大。据国家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国以互换形式流转土地达1610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2%。
2、拓宽融资渠道,突出服务组织化优势。资金周转困难已成为目前“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一大致命因素,随时危及到“家庭农场”的生存与发展,解决融资问题是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第一要务。
一要是建立融资服务机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明确一名分管农业工作实职领导专门负责农业项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信贷、融资等服务工作,组建“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办公室,与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合署办公室,鼓励各地设立农业担保公司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服务,允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承担涉农建设项目。
二是要优化装备结构改善生产条件。地方各级政府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采取先进技术、引进优良品种、提升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要引导规模化经营。目前,该县种植业和粮食生产有条件实行规模经营,调研中发现种粮大户的效益比一般种粮户更为可观,也更具备种粮积极性,粮食种植的规模化经营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途。
三、夯实农业基础,构筑多个板块受益平台。笔者认为,农业组织化建设将创造多个农业板块的投资机会。
一是要建立多层面受益平台。就种植业的规模经营而言,品种培育业、农业机械和服务机构有望受益。此前,按照《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xx—20xx)》的战略部署,国家将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随着我国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种业的景气度预计处于上升通道之中。
二是要注重发展农业机械化。几千年历史证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阻碍了现代农业发展,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将与规模经营模式相辅相成,农机板块各行各业将受益。
三是要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其中了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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