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设调研报告

2022-05-04 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道路建设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通村水泥路处在农村公路路网的末端,辐射半径最长,受益群众最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既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20xx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达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创立了“两不修”、“八步工作法”、“6+1”工作举措、“四定”管养办法等先进做法,使我县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了“建、管、养、运、安”协调发展。全县共建成通村水泥路2227公里,行政村通公路率达100%、通水泥路率达80.7%。

  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筹资立项,通村水泥路建设呈现出大投入、快发展的强劲势头,建设成就斐然。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县里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交通部门成立了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确定了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参与单位及责任人员,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将通村水泥路建设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

  二是乡村主动作为。乡镇、村组把通村水泥路建设作为头等实事项目,争相到交通部门要项目、要计划,深入发动群众,积极筹资筹劳,努力化解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力的推进了通村水泥路建设。

  三是部门大力支持。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高度重视通村公路建设,在项目审批、工作协调等各个方面,积极配合支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有力的服务了通村水泥路建设。

  四是群众积极参与。群众对交通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自觉服从建设需要,踊跃参加“一事一议”,自愿捐资投劳,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五是多种力量推动。首先是老板推动。

  在广大农村,一部分有经济实力的老板出于多种原因,在大多数群众集资尚不到位的情况下,自行垫资动员村委会积极要求立项,立项后便于承揽工程。其次是成功人士推动。在当地有影响或在外经商、从政成功者,出于回报家乡等目的,纷纷动用各种关系要求修建通村路、通社路甚至是通户路。这部分人士一般都会捐助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最后是大环境推动。自20xx年以来,国家大力宣传,通村水泥路建设家喻户晓,无形中督促乡镇、村社干部必须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有所作为,否则群众意见较大。

  近年来,全县通村水泥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通村水泥路建设总里程迅速增加,技术等级不断提高,路面状况明显改善,但是通村水泥路在建设、筹资、管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群众利益难协调。在通村水泥路建设中,虽然群众的积极性很高,但往往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时,部份群众过分注重个体利益,在自身利益受损或个体利益没有满足时,不惜采取阻工、上访等过激方式,给村委、乡镇甚至是交通部门施压,以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二)通村水泥路指标供需矛盾突出。

  20xx年我县共有1250公里通村公路规划里程进入省厅数据库,随着近年来农村公路快速度建设,库内指标已不足200公里。但广大群众修建通村水泥路甚至是通社路、通户路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县上已下达20xx、20xx两年通村路建设指标1100余公里,需兑付奖补资金约2.5亿元。但目前接到的立项申请又接近600公里,相当一部分存申报里程都大大超过规划里程,县上仅存的指标难以满足要求。

  (三)通村水泥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通村水泥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公路建设等级低下。目前全县农村公路仍有1000余公里的泥结碎石路和毛坯路,全天候通行能力比较差;已建成的2227公里通村水泥路基本上都是3.5米宽,临崖涉水路段较多,安全通行能力较差;

  二是受地理位置、资金保障、建设理念等要素影响,农村公路挡墙、涵洞和排水、安保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三是农村公路网络尚未真正形成。目前我县通村水泥路越建越多,基本以线状公路为主,村与村之间的公路形不成能真正发挥效益的乡村网状公路。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通村水泥路的概算造价每公里大约为6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上级补助、群众通过“一事一议”集资、吸纳社会各界捐资等渠道组成。然而,针对我县群众尚不富裕、社会各方捐资有限的现实情况,随着物价的上涨,建设成本的增加,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日渐困难,县级财政压力巨大。同时由于有个别项目村为争取指标,在群众自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借、垫、贷”等方式将资金“筹齐”,待公路建成后导致一部分已建成公路存在一定的隐形债务,极易诱发新的社会矛盾。

  (五)通村水泥路普遍存在“重建轻管

  ”现象。

  公路建成后,群众以为水泥路是一劳永逸的事,参与养护管理的热情不高。多数村社管养制度不具体、不细化、不落实。管养资金筹措渠道不多,额度不够,管养责任不落实,加之路政、运政管理触及不到村道,许多超重车辆碾压,造成通村水泥路失养现象十分普遍,导致路面破坏严重,水系不通,功能失效。据统计,在已建成的通村水泥路中,能够得到正常养护的寥寥无几。

  通村水泥路建设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农村公路建设实际,从农民迫切需要而又有条件做好的入手,分阶段、有重点地稳步进行,做好“七个结合”,把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他们真正得到实惠。

  (一)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村水泥路建设规划,要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结合新的建设规划、产业布局等因素,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农民的愿望尽量反映在规划中,确保有序协调发展。

  一是要坚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将通村公路进行分类,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支持重点道路先建设,达到优化路网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通后畅,逐步提高通村水泥路技术等级。在满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少占耕地,少拆迁,以老路拓宽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设4.5米宽的水泥路,大多数仍以3.5宽为主。

  三是在编制好农村公路体系专项规划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政策的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通村公路建设通达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解决通村公路中因计划不合理而形成“断头路”、“分支路”等问题。

  (二)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群众主体地位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量力而行,维护群众利益、减轻群众负担,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广大群众不想修、不愿修、不参与修的路。同时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决策和行动主体作用,多方筹资,切实减少建设资金的缺口,努力解决由于通村公路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三)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资金监管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通村公路建设中去,防止中间截留和挪用。对自筹资金的管理更要加强。

  一是要加强对自筹资金真实性的核查,杜绝“借、垫、贷”现象发生;

  二是要对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四)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工程质量进度相结合。通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不高,但是质量要求绝不能降低。如果在质量上出了问题,“民心工程”就变成了“伤心工程”。一定要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村委会要切实履行业主职能,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质量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农村公路指挥部的技术人员要切实担责,严格每道程序的验收把关,联合验收组在验收时认真负责,不走过场,确保不出现“豆腐渣”工程。

  (五)通村水泥路建设应与加强公路管养相结合。

  要通过宣传引导,杜绝“重建轻管”现象发生。

  一是要明确各级责任。要将通村公路管养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使乡镇重视通村公路管养工作。

  二是健全相关机构。充分发挥乡镇交管站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乡镇交管站建设,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赋予乡镇交管站更多的通村公路管理职责。同时村上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做好村道养护工作。

  三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实现通村公路民建、民管、民养、民享。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管养资金,县级财政按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公路管理部门可向乡镇派出养护管理技术人员,重点做好村级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六)通村水泥路建设要与完善安保设施相结合。

  针对道路交通特别是通村水泥路易发交通事故的特点,要大力推行安保设施“四同时”建设(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同时养护)。凡新建村道公路,安保设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并经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审查和县交通运输局审核批复;新建的通村水泥路路基宽度除保证3.5米宽的有效路面外,两边硬路肩宽度均须达到0.5米,保证每公里至少有4处错车道,并在危险地段增设防护栏(防护墩)、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对以前建成的通村水泥路要由乡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村逐步完善安保设施建设,强化道路通行安全保障。

  (七)通村水泥建设应与提高公路使用效益相结合。在提高通村公路通达深度的同时,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大力发展通村客运,努力让农民群众坐上“方便车”、“经济车”,逐步实现“把公路修到农民家门口,把车站设到农民家门口,把班车开到农民家门口”的总体目标。为保护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对从事农村客运的班车,县政府应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以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提高经营效益,确保通村客运“开得起、留得住、有效益”。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