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2024-09-14 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1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贸市场应运而生,市场商品丰富鲜活,购销两旺,极大地拉动了城乡居民的消费,并在解决就业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其中也存在着市场设施简陋,管理粗放等问题,尤以“脏、乱、差”现象最为突出。因而,如何对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改造,并努力提升其品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一、现有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各农贸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市场业主对市场经营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农贸市场设施如何无所谓,只要市场有人来,能产生效益就可以了,没必要掏腰包来改善基础设施。二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时不时会发生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对自身的经营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保洁不到位。有的市场业主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开支,减少保洁人员,造成市场垃圾随意堆放,卫生状况极差(尤其是水产、分割活鸡鸭、肉类等交易区);另外,经营熟食的摊位,对卫生要求也不注重,经营者普遍不穿戴相关的工作服和工作帽,防蝇措施没有做好,经营场所卫生有待改进。四是存在无序性的流动经营人员。这些经营者随意性强,往往今天到这个市场乱设摊,明天又去那个弄堂乱吆喝,今天卖蔬菜,明天卖鱼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费又逃税。五是存在拉客的现象。表现在个别经营户为了一笔生意采取各种手段,让顾客购买其商品,同行之间经常会发生口角,争吵不休甚至打架斗殴,导致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六是超范围抢生意。在市场经营中,经常有经营户为了抢生意而超越经营范围,导致争吵不断,管理工作难度增大。七是部分经营户对租赁的摊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他们错误地认为,摊位已经买来或租下了,只要自己税费交足谁也管不着我。八是市场管理不到位。认为市场内不出大事就没关系,对乱占道、乱设摊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教育,致使有的市场摊位成了仓库,货物堆放过多,又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

  二、“脏、乱、差”的根源及成因

  上述仅是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的种种现象,要想有效地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就得深入了解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事在人为,经营环境和品位上不去,经营人员的素质不高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目前,农贸市场的经营户成分复杂,有农民、下岗工人、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外来流动人员、退休人员、残疾人员等等,其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和初小程度的占了大半。

  市场内的这些经营户小市民意识普遍较浓,法制观念较为淡薄,文明经商意识欠缺,除了自己的经营小场所,不顾及消费者及其他经营户的购销活动。对这些经营户来说,要求他们整理干净摊位周边的垃圾,非常困难。其次,造成脏、乱、差的现象,与市场整体规划欠缺也有一定的联系。部分市场在规划、建造时没有安排停车场,市场内通道普遍狭窄,拥挤不堪。另外,有些农户和城乡居民为了节省入场经营的摊位费用,迫于生计,不得不每天贩些小鱼小虾、蔬菜在市场周围销售。没有一个固定的摊位,整天和市场管理人员兜圈子,给市场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几点看法

  本人认为只有加大硬件投入,加强对市场业主、经营者的教育力度,做好经营管理,才是提升市场经营环境、提高市场档次,满足城乡居民生活、便利购物的根本所在。在具体的可行性操作上,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改造提升现有的农贸市场。

  首先,市场业主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时代在发展,不进则退是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市场业主应该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浙江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意见》,按照有关法规和《意见》进行自查,对上述存在的现象和问题以书面形式列出整改意见书,专人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不要流于形式。

  其次,要加强市场内经营户的素质建设。每个经营户都是直面消费者和外来顾客的小小窗口,往小处说,体现的是一个市场经营环境的好坏,往大处讲,体现的是一个城市文明经营的程度。正因如此,对经营户进行深入的教育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程。既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经营者从根本上认识到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有序经营的重要,也要让他们逐步认识到自己对市场经营所能产生的影响,让他们意识到自身经营会对社会产生的正反面影响。

  再者,要加大市场投入,改变现有的脏、乱、差面貌,切实提升市场的档次和品位。市场的硬件要向人性化的改造过渡,舍弃过去简陋至极的市场硬件,要达到整洁、美观、有序、实用的要求。这方面可以借鉴超市功能的设计经验,科学设置市场设施。如兰溪在今年北门菜场的改造中,投资了30多万元,对水产品区,家禽区、蔬菜区等经营场地进行了改造,相应的照明设施也进行了改造,大幅提升了市场内的经营布局状况,环境卫生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另外,要加大农产品的检测力度,营造“放心菜”工程。市场业主是市场经营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市场的日常管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这其中,建立农产品检测机制非常重要。每天在农产品进场时,要有针对性的对农产品进行定期、定量、定标的检测。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要立即退出市场、销毁,清除“污染食品”才能使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最后,还要强化市场内部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好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的考核和监督。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是一项新的工作,市场管理者要从原来陈旧的管理模式下解脱出来,用新的眼光、新的容貌、新的方法来管理好市场。市场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市场内的保洁人员也要落实好具体的保洁工作;市场内的消防人员也要人人明确责任;市场内的值班人员也要设立相关的制度。有了相应完善的配套制度,还要把这些制度作为细则来落实,作为市场管理和服务人员定期考核量化的指标。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2

  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是城市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迅速增加,城市发展速度大大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其城区内农贸市场布局建设、经营状况如何?怎样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中心城区的发展,城市品质的提高?最近,市政府牵头,联合组织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的发展需要多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市场的建设更呼唤多种投资主体的加入。

  2、经营方式多样化。与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相适应,农贸市场所有者权益实现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即经营方式多样化。

  二、农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商贸部门管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而这种管理往往太宏观而使管理职责虚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管经营资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但开展经常性巡查不够,主动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督少;特别是农贸市场的业主本应负责组织市场经营活动,为经营者维护和创造安全、卫生的经营环境。

  但目前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规范农贸市场业主管理权限与责任的政策,受利益驱使这些业主往往注重收摊位费而忽视管理,致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比较乱。工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曾经是市场的主要开办主体。目前和同类型的菜场比,我们的菜场摊位费偏低。尤其是“工商两费”取消后,市场服务中心的.困难更大,收入没有增加。

  三、农贸市场管理对策

  1、建议制订《市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突出明确业主对市场的管理职责,包括要求业主制订市场内管理公约;协助工商部门查验营业执照;进行进货查验,票证留验;制止场内经营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场内清洁卫生;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协调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督促划行归市等,使农贸市场业主承担起场内秩序管理主体的责任,从而促进农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2、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

  长期的工作证明,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内打假扶优维权网络和管理人员监督举报网络。这些网络是各种制度是有机结合与运作,一旦建立将充分发挥互动、连动的作用,大大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3、完善市场内打假维权网络

  建立、推行名优企业、市场主办单位、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参与的打假维权联系制度。由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协商聘请消费者监督员,共同参与打假扶优、维权工作。将名优产品厂家引入市场,设立名优产品专柜。结合工商部门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多的市场、商品展开专项整治。完善消费者举报奖励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

  4、完善上市商品的渠道认证制度

  为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创建安全的消费环境,改变市场内商品渠道不清的情况,对农产品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进行试点,要求经营者提供合法的进货凭证。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场内商品的厂家进行考察备案。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3

  农贸市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促进经济繁荣、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农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对菜零售市场进行了一些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贸市场的现状

  农贸市场是主要用于销售蔬菜同时兼营蛋品、家禽、熟肉制品、小水产、豆制品、调味品等多种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在农副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农贸市场这种传统的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农贸市场,选择率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农贸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农贸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降低了商品的成本,蔬菜、水产不容易产生像熟肉、豆制品和调味品等商品的假冒伪劣情况,而且根据农贸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自身特点,这种主导地位还将延续下去。

  二、农贸市场的经营状况

  所调查的农贸市场,80%以上鲜菜主要是市区周围种菜农民自产自销。十字街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大部分品种,基本都有本地蔬菜补充。

  (一)蔬菜批发环节的经营形式

  据我们了解,农贸市场中的所有的经营户从产地收货、运输、批发形成了一条龙式的经营形式,十分有利于他们掌握产销两地的消息,有利于很好地解决各个环节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分享,风险共担。

  (二)蔬菜的消费趋势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们膳食结构的`改善特别是农民蔬菜消费行为的巨大变化,即由过去供应城市蔬菜到今天的蔬菜靠城市供应的变化,城市蔬菜的消费量连续在扩大。同时人们对蔬菜的质量、品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应运而生的超市洗净菜,绿色无公害蔬菜、农超对接、产地直销的蔬菜不断被人们看好。

  三、蔬农贸市场存在问题

  (一)市场设施档次普遍偏低,购物环境差

  大部分市场多年来投入不足,市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脏乱差”现象严重。一是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经营业户的后续管理不够。二是缺乏完备的给排水系统,致使禽类、水产宰杀经营场所污水横流,杂物遍地,气味难闻。三是垃圾清运不及时,蔬农贸市场产生的大量垃圾不能及时清理,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形成许多垃圾死角。四是一些市场既是经营场所又是居住场所,出入通道行人与车辆不分,交易高峰时拥堵不堪。五是保鲜设备使用率低,大部分生、熟肉摊点都是案板晾卖,根本达不到防尘、防蝇要求。

  (二)农贸市场价格相对较高且不稳定农贸市场菜价高由来已久。初老百姓反映特别强烈,时间长了也没有得到解决,这是其一。其二是价格不平衡,一个不大的市区的价格不都一样,超市、农贸市场、早市的价格不平衡。有差价是应该的,但差价太大就是不合理了。

  四、蔬农贸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浅析

  (一)规划滞后,先天不足

  蔬农贸市场建设长期处于无规划状态。与城市建设不能同步推进,形成脱节,导致蔬农贸市场数量少、规模小及布局不合理。现有的蔬农贸市场大多因为缺乏相关标准的约束,造成了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功能不完善,购物环境差等先天缺陷。

  (二)蔬农贸市场盈利水平低

  蔬农贸市场具有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特点,投入大收益小,属于微利行业。受盈利水平低的影响一般的投资者投资建设蔬农贸市场的积极性不高。

  (三)相关部门对市场的支持引导、监督约束不够

  一是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前期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同时没有预留蔬农贸市场用地,小区建成后,想建市场基本没有合适地方。二是政府对蔬农贸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不大,缺少优惠政策及配套扶持资金的支持。三是对蔬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缺乏长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五、发展蔬农贸市场的建议

  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规划为指导,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农贸市场建设。蔬农贸市场的建设是保证老百姓“菜篮子”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公益性,是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一是制定优惠政策,涉及农贸市场的规划、土地、建设、验收、管理、经营等方面要给予全方位的政策优惠。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留足商业用地面积。三是建立蔬农贸市场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并制定相关的资金使用办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招标、验收、使用等全程的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政府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4

  近段时间来,我委经常接到老城区农贸市场周边居民和经营户的反映,说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混乱,经营场地不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我委商议城环工委一道,于20xx年2月16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贸市场始建于1993年,由当时的工商局引进台商与共同出资建成,占地4000余平方米,市场建筑面积10000余平方米,其中有商业城四楼一底8000余平方米,耗资3800余万元,其中向财政,银行等借资1700万元.该市场建成后,在解决城区居民生活之需,方便农产品交易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9年因金融机构整顿,农贸市场所借资金无力立即按时偿还,由当时分管财贸的副县长同志主持,将农贸市场商业城三四楼抵偿还给银行,二楼以140万元抵偿给了县财政局,现在仅剩底楼用于农产品交易,致使目前在城市人口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农贸市场拥挤不堪,群众反映强烈。

  二、存在问题:

  1.场地不足,经营人员和城市居民意见很大。由于本应用农副产品交易的商业城2,3,4楼抵债改变了用途,大大减少了农副产品交易场地。加之近几年长寿城市人口不断增士,导致农贸市场周边所有交通要道占道经营现象非常严重,原老城上半城的主要人行通道邓家巷子人行困难,消防通道严重堵塞。如果发生火灾,人们完全无法及时疏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多头管理,周边环境脏、乱、差。农贸市场现在的.业主单位为“某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只能对市场内环境进行管理和整顿,对周边的场地和通道无法干预,导致周边环境混乱,车辆行人通行困难,经营户运输货物极为不便,意见很大,周边居民也很反感。

  三、建议:

  1.建议区政府是否将1999年财政局抵债收回的农贸市场商业城二楼,特殊续还给农贸市场现在业主单位“某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市场肉、禽蛋类经营,增加农贸市场场地,将现占道经营者收回商业城一楼,解决人行困难和消防通道严重堵塞的问题,消除可能随时发生的安全隐患。

  2.建议区政府责成区商务局会同区防疫站,房管局,地税局等在邓家巷子拥有房屋产权的有关单位,将现在出租的商业门面环境整治,卫生清洁等授权给“某市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彻底解决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为我区创建卫生城市消除死角。

  3.建议区商务局、公安、工商、市政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的经营品类进行划行归市管理。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5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县(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县政法委的工作安排,由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宁州派出所三名干部组成调研组,于xx年4月1日至5日分别对县城宁荣市场、宁阳商城、宁阳综合农贸市场、木材、燃料市场、大牲畜交易市场、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等7个市场的治安状况进行了调研及创建“平安集市”征询意见。调研组围绕各个农贸市场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方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是什么?下步在开展创建“平安集市”工作和“平安华宁”工作中,切实改变县城治安状况,集贸市场应该怎么办等方面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城农贸市场的现状

  宁荣市场:是由5个村民小组和宁州镇政府6家入股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70亩,有190个摊位,管理人员10人(综合管理人员4人、门卫2人、收费员4人),主要经营土杂、肉类、蔬菜、粮食、饮食等。

  宁阳市场、宁阳商城:是宁州镇祭祀堂村民小组投资建设的集体企业,有198个摊位,现有管理人员6人(综合管理人员3人、协管员3人),主要经营水果、饮食、木具、百货等。

  宁州综合农贸市场:属于国有企业,有140个摊位,现有管理人员7人(综合管理人员3人、门卫2人、协管员2人),主要经营土杂、肉类、蔬菜、饮食等。

  木材和大牲畜交易市场:是由城关社区第五村民小组投资建设的集体企业,已承包给私人管理,主要经营小猪、木材、大牲畜等。

  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是由两户个体户投资建设和租赁场地经营的个体企业,主要经营废旧金属。

  二、调研的方式

  调研组采取找市场开办方负责人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走访个体户等方式,共找市场负责人交谈6人,市场管理人员20人,召集市场管理人员和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座谈5次23人,走访个体户(含食品、水果、肉类、蔬菜、杂粮等)48户55人,个体商贩(含牲畜、燃料)20人,菜农11人涉及市场的村民小组干部8人、协助市场管理的工商干部3人。

  三、经验和做法

  一是市场管理人员配备到位。每个市场都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市场秩序,宁荣市场、宁阳市场、宁州综合农贸市场的管理人员(含门卫)不少于6人。

  二是市场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建立了市场管理与治安联防措施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宁州综合农贸市场、宁阳市场、宁荣市场建有各项制度12个,每个制度装框挂在办公室墙上,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市场管理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维护市场秩序。首先与个体工商户签订摊位租赁合同时,规定市场经营户必须尊章守纪、依法经营。如宁州综合农贸市场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经多次教育不改的采取出板报通报,戴红袖套执勤一个小时等措施,使违规经营者懂得管理市场的难度,警示其他人引以为戒,促进了市场秩序的好转。违规人员经调研组走访,都能接受这样的处罚。其次加强巡查及时排除隐患。每个市场除聘请门卫(保安)人员维护市场秩序外,市场管理人员经常在市场巡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处置。因此,多年来县城市场内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四是防范意识普遍增强。由于XX年开展了联摊联防活动,摊位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协作较好,重大节日共同出钱聘请人员看守市场货物,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和事,都能主动制止和拨打110报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个体户反映:目前在岗的市场管理人员,多数是村民小组干部,有的文化较低,短期思想行为严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未能对管理好市场进行合理安排,随意变动个体户摊位,群众找不着买。

  二是市场管理员和个体户反映:市场管理的各职能部门,执法力度不够。街道乱摆、乱放得不到有效治理,导致市场内生意难做。由此引发部分个体户也跟随着到街面乱摆摊设点,市场内秩序混乱。

  四是市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认为:政府对市场管理不规范,布局较散,市场内不活跃,缺泛竞争力。如宁荣市场和宁阳市场,赶街的人少,推位空的较多,市场萧条。大牲畜市场存在农户承包,相关部门管理脱节,导致牛马交易不进市场,在环城公路两边交易,阻碍交通,影响市容。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6

  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既是价格管理的重点之一同时也是难点。多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直在为这个难点而不懈努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始终无法长期坚持,标价行为与价格法律法规的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总体情形令人堪忧。而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要实现依法依规治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还任重道远。

  目前德清县有市场名称登记的农贸市场共有20家,总面积达18.3万多平方米,经营户2856户。

  一、我县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现状

  1、我县农贸市场标价主体是经营者。由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制作统一格式的标价牌,具体标价工作由经营者完成。

  2、我县农贸市场提供服务和销售的种类主要分为蔬菜、水产、肉类、家禽蛋、豆制品、熟食及副食品等七大类。

  3、随着我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明码标价工作也逐步得到普及。

  二、我县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农贸市场销售的'农副产品和其它商品绝大多数是市场调节价,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不少经营者对市场价格的形成及规律和运行机制认识不清楚,往往存在某些模糊与偏见。自主定价权绝不是任意随意的,必须受市场供求关系的支配,只有把自主定价权与市场结合起来才具有实际意义,单个经营者无能力决定市场价格。但经营者在思想上无此认识,对待明码标价就会持消极的、不主动的、不负责的态度,认为农贸市场主要是“菜篮子”,农产品价格波动大,早晚价不同,问价还价,标价意义不大,作用有限,因而常常出现卖的价与标的价有差异等等。的确,这些都是农贸市场的特点,明码标价即是买卖双方问价还价、逐步建立相互信任的平台,同时也体现了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价格秩序。

  三、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意见及建议

  1、要求各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必须做到:

  ①建立市场明码标价规章,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②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应有明确的明码标价内容,违反明码标价的应承担哪些的责任;

  ③农贸市场应有专职或兼职的价格员负责本市场明码标价的督促和日常检查工作;

  ④抓典型,选择几个有规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中型农贸市场作为明码标价示范试点,以点带面,以明码标价市场典范带动全市各农贸市场价格行为。

  2、在推进市场明码标价的过程中,各级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施其责、形成合力,努力提高个体经营者诚信经营、遵守价格法规政策的自觉性,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搭建一个诚实互信的平台,从而提升农贸市场的经营服务质量,依法依规地推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从而开创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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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农贸市场建设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是城市良性进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快速增加,城市进展速度大大加快。在城市化过程中,其城区内农贸市场布局建设、经营状况如何?怎样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中心城区的进展,城市品质的提高?最近,市政府牵头,联合组织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区农贸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的进展需要多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淌,市场的建设更召唤多种投资主体的加入。

  2、经营方式多样化。与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相适应,农贸市场全部者权益实现形式也消失了多样化,即经营方式多样化。

  二、农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商贸部门管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而这种管理往往太宏观而使管理职责虚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管经营资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但开展常常性巡查不够,主动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督少;特殊是农贸市场的业主本应负责组织市场经营活动,为经营者维护和制造安全、卫生的经营环境。

  但目前政府和有关部门并没有拿出一个规范农贸市场业主管理权限与责任的政策,受利益驱使这些业主往往注意收摊位费而忽视管理,致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比较乱。工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曾经是市场的主要开办主体。目前和同类型的菜场比,我们的菜场摊位费偏低。尤其是“工商两费”取消后,市场服务中心的困难更大,收入没有增加。

  三、农贸市场管理对策

  1、建议制订《市农贸市场管理暂行方法》

  突出明确业主对市场的管理职责,包括要求业主制订市场内管理公约;帮助工商部门查验营业执照;进行进货查验,票证留验;制止场内经营户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并准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场内清洁卫生;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协调经营者之间,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督促划行归市等,使农贸市场业主担当起场内秩序管理主体的责任,从而促进农贸市场的有序经营。

  2、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

  长期的`工作证明,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需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内打假扶优维权网络和管理人员监督举报网络。这些网络是各种制度是有机结合与运作,一旦建立将充分发挥互动、连动的作用,大大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3、完善市场内打假维权网络

  建立、推行名优企业、市场主办单位、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参加的打假维权联系制度。由执法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共同协商聘请消费者监督员,共同参加打假扶优、维权工作。将名优产品厂家引入市场,设立名优产品专柜。结合工商部门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多的市场、商品绽开专项整治。完善消费者举报嘉奖和为举报人保密制度。

  4、完善上市商品的渠道认证制度

  为保证进货渠道的合法,创建安全的消费环境,转变市场内商品渠道不清的状况,对农产品市场上销售的豆制品、熟肉制品进行试点,要求经营者供应合法的进货凭证。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全面推行索证制度。结合索证,对场内商品的厂家进行考察备案。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8

  “小市场,大民生”。农贸市场的管理和维护不仅关系到百姓日常生活,也关系到城市形象、社会稳定。当前,我市市区农贸市场虽经过多年升级改造,硬件条件有肯定改善,但日常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转变“脏、乱、差”的现象,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短板。作为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的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在实地调研、外出学习、总结阅历的基础上,建议我市乐观创新农贸市场管理模式,建立以专业化物管为主体的新模式。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贸市场存在的四大突出问题

  (一)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功能缺失。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中,政府的公益性投入相对不足,私人资本成为市场开办的主导力气,过于追求短期利益,致使政府的宏观调控难有抓手。以海陵区为例,该区现有农贸市场20家,其中国有2家,集体5家,私有13家,私有化率达到65%。

  (二)市场主办方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私营农贸市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缺乏对农贸市场管理的长远投入,最多支配维持基本运行的人员,维持较低水平的管理,在卫生保洁、场内摊位规整、场外车辆停放等环境秩序方面普遍存在问题。而这些问题就是文明城市创建检查中的主要失分项。对比而言,国有或集体全部的农贸市场在日常管理,特殊是创建期间的市场管理中,就相对仔细,工作到位。

  (三)农贸市场的管理机制存在缺陷。属地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乡镇、街道对农贸市场尤其是私营农贸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参加管理的乐观性不高。行政职能履行不到位,工商、商务、城管、卫生、质监、食药、物价等部门“多龙治水”,牵头部门“头难牵,责难担”。特殊是工商部门取消垂直、移交食品监管职能的背景下,牵头开展农贸市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加困难。此外,各级政府比较重视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而管理需求的供应明显不足,对市场主办方不切实履行卫生保洁、摊位规整、车辆停放等日常管理职能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导致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消失政府部门出钱出人出力代替市场主办方维持日常管理的状况。

  (四)市场规划建设相对滞后。从整体来看,农贸市场的布局不合理,跟不上城市进展的进程,有些地区严峻缺乏,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例如,海陵区迎春东路两侧现有东方花园、东苑公寓、东方名门、东方名邸、宫涵花园、鹏欣尚城、天和佳园、万泰国际花园、鹏欣领誉等9个小区,但四周仅有一个育才农贸市场。从个体来看,无论是国有的还是私营的农贸市场,都缺乏主动加强自身建设的内生动力,没有严格执行创建标准,仅是被动应付政府交办事项,对内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投入不足,导致有关硬件设施达不到创建要求。

  二、外地阅历做法

  浙江、上海、珠海、常州、扬州等省市均已通过国有资本回购农贸市场或输出管理等方式,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回归。就我局赴扬州实地调研的状况来看,扬州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五条:

  (一)政府主导。扬州市广陵区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广陵区农贸市场全部权与管理权分别的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广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方法〉等文件的通知》(扬广府[20xx116号)中,明确提出根据全部权与管理权相分别的原则,由政府成立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形式,实行回购、直管、托管的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管控。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全部权与管理权分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区长任组长,各街道、乡镇、园区、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城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市场监管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各乡镇、街道、园区,与现运营农贸市场主办方进行全部权与管理权分别的商谈。其中,荷花池市场由政府和市场主办方签订10年租赁合同,每年花180万购买了经营权。

  (三)属地管理。实施全部权与管理权分别的农贸市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园区统一管理。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园区成立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行政执法职能则由街道、城管、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大队来履行,重点对“场外场”、“摊外摊”等突出问题实施综合整治。

  (四)资金投入。扬州石塔市场每年市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和达到标准管理所需投入的差额估计在10万元左右,目前是由区政府赐予专项扶持资金。荷花池市场目前已收取摊位费120多万元,尚有整个二层未出租,可达到收支平衡。

  (五)强化考核。《广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方法》中规定,由区政府支配专项资金,作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专项嘉奖经费,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管理达标的农贸市场予以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乡镇、街道、园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嘉奖。

  三、相关建议

  鉴于当前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趋势,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建议,实行成立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方式,向各农贸市场输出专业化管理服务,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一)管理模式

  市级层面成立以分管市长或分管文明创建的市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商务、工商、规划、建设、城管、卫计委、食药监、农委、质监、物价、公安、消防和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行政管理职能。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设立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建后考核工作。各区则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为便于日常管理,我局建议以区为单位设立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筹建单位为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物业管理公司采纳现代治理结构,负责对各农贸市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统一管理标准、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人员委派、统一考核评估。

  (二)运作模式

  1、筹建公司。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可实行两种方式筹建:一是依托现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沁莲物业,直接输出保洁、修理、管理等各类人员;二是成立特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2、组织谈判。由牵头部门与市场主办方和实际经营方商谈购买物业服务的详细事宜,国有市场和集体市场原则上必需购买。私营市场如不愿购买服务,则必需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统一标准和要求,配足、配齐各项设施及人员,接受统一培训,听从统一管理和考核。

  3、实际接管。接管后,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履行卫生保洁、场内摊位规整、场外车辆停放等日常管理责任,协作相关部门抓好场内商品质量检测、各项自律制度落实等工作。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接管一个,整治一个,达标一个。

  4、强化考核。为了提高管理的'乐观性,建议支配农贸市场管理考核专项嘉奖经费。市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达标的各区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赐予嘉奖。各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达标的农贸市场和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嘉奖。

  (三)资金投入和来源

  1、投入。主要为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维持现状所需的资金缺口,依据市场规模不同,按5万—30万测算,每年估计投入400万左右即可。其次为考核嘉奖资金,依据考核等次不同,按1万—3万测算,估计投入25万元左右。

  2、来源。我局认为可从两个方面解决:一是增加投入。可优先从商务部门的市场管理专项资金中列支,缺口部分由市、区财政统筹划拨,建议主要以嘉奖形式发放。二是削减支出。可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民用标准结算农贸市场的水费、电费,对于物业管理公司,赐予相关的税费减免政策优待。

  (四)实施步骤

  实行“分类试点、分批实施、政府主导、规范运营”的思路,在5年内实现市区19家主要规模农贸市场的物业化管理,其中海陵区12家,医药高新区3家,高港区4家,基本能满意市民的需求。

  1、试点先行。选择海陵区3家市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行积累阅历。国有市场选择欣莲市场(地址:二号区北门,经营面积1000㎡),归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体市场选择海光市场(地址:海光新村四周,经营面积5000㎡),归属海陵区城西街道仁景社区;私营市场选择双龙市场(地址:六号区西北角,经营面积2700㎡)。估计投入不超过80万。

  2、全面推动。剩余的16家市场,分4年完成,由各区制定时间表,每年1—3家市场。

  (五)统筹规划

  1、科学规划。市规划部门应依据城市进展规划和商业进展规划,对《泰州市市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20xx年—2030年)》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布局。各区应依据规划,实行多种运营方式,合理加大农贸市场的布点和建设工作。对于新建小区,建议规划部门在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合同时,明确配套建设的市场产权一律转交各区的乡镇、街道,由各区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2、加强立法。建议在20_年出台的《泰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暂行方法》的基础上,制定新的泰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方法,着重完善农贸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理顺部门关系,增加对市场主办者不切实履行卫生、消防、服务、日常管理等职责的监督和制约措施,减除市场管理的随便性和无法可依的状况。

  农贸市场的调研报告 9

  20xx年8月11日我局在接到省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菜市场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商办建函[20xx]884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刘长宝为组长的菜市场调查工作组,由于此项工作任务紧工作量大,县商务局抽调了市场服务中心,大量人力物力,在12-14日对全县菜市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现有农贸市场36个,分布在城区和周边25个乡镇,全县农贸市场占地面积约50050平方米,共有摊位5802个,吸引约18000余人在此就业,年交易量73000吨以上,年交易额8亿以上,承担着全县人民群众生活购物的需求。在这些农贸市场中,20xx年随工商办管脱钩移交至商务局的有33个,其中包括城区3个市场,乡镇30个市场,其市场产权所有制均为国有,由政府部门出资兴建,具体经营形式为租赁和承包两种方式。另有3家由开发商投资兴建,表现为上方为商业住房,下面建菜市场的模式,经营形式分为业主自营和租赁两种。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的多元化,打破了过去政府和部门独家建设的局面,形成了多方投资的格局。

  在我县城乡,除了政府投资和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外,还有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8家,由于受资金、场地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市场沿路而成,占道经营严重,数量少,档次低,结构不合理,造成群众生活不便,出现买菜难问题。目前,我县商务局联合建设局已出台《寿县商业网点规划》,马路市场这一现象有望在未来5年内得以妥善解决。

  二、现状及特点

  在农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菜市场这种传统的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菜市场,选择率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菜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菜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所以降低了商品的成本,根据菜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的自身特点,菜市场在目前情况下依然延续其主导地位。

  我县在20xx年工商办管脱钩后,因为管理主体变动,很多事情千头百绪,再加上工商部门近十年来未对市场大棚进行维修,xx年又遇天灾,导致市场大棚损毁严重,75%以上市场损毁停用,因受资金限制县商务局筹措资金进行了部分修缮,截止20xx年8月仍有10处市场未得到修复。至今摊位费一直无法上调,所以总体经营情况不佳,这一情况在移交到商务部门后有所改善,现经维修后正常使用的市场均采取拍租形式,20xx年相比20xx年有小幅上涨,全县全年收取租金约68万,财务状况仍然堪忧。在农贸市场交易中,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平均差价为2元/公斤,摊位费在批零差价中所占的比重为0.6%,市场主办方未收取其他费用,收益甚微。

  寿县商务局在接收全县农贸市场后的一段时间里,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长宝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全县农贸市场的现状进行了综合评估和科学论证,市场建设本着“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先急后缓,宜快则快”的原则,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要求。截止目前为止,已筹资在全县范围内重建和复建了农贸市场15处,其中包括城区2个市场,乡镇13个市场,这一举措使全县城乡市场建设和经营环境得到了充分的改善和有力的保障,很好的解决了人民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也为以后的摊位费征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做好硬件设施的同时,还积极做好各种惠农措施,为促进产销衔接,保证农副产品的新鲜供应,我们为自产自销的农户提供了相应的便利条件,减免了相关费用,发挥多种蔬菜经营形式共存的良性竞争局面。在市场的出口处还设立了公平秤,醒目处树立了《市场内七个起来》和《市场文明经营公约》公示牌,保障了市场内有序交易,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生活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了市场早晚市、流动式售货车和直营直供菜店,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加强了市场交易的`多元化,促进和扩大了农产品交易之平台。

  三、市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贸市场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中心也在积极的探索和研究,为了使全县的农贸市场都能物尽其用而做了一番努力,但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向南发展,市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县的农贸市场无论是在建设和管理,还是经营和服务都存在不少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城区经济的发展,人口也在不断的增加,新城区的日渐发展无疑为新的市场开发奠定了基础,目前虽然商务部门出台了《寿县商业网点规划》,但由于缺少政府具体的城区市场规划,对市场建设的宏观调控减弱,造成了我县城区菜市场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脱节。新城区尚无配套的菜市建设规划。老城区商业基础扎实,菜场较多,布局合理,市民能够充分享受到购物的便利,新城区向南发展,菜场建设还未提上日程,很多新建小区附近没有配套的菜场设施,南关新世纪菜场又将面临拆迁,日常生活方式被改变,商业服务体系被打破,被迁走的经营户将如何安置,周边一批住户又如何解决买菜难的问题,都迫在眉睫。更有周边乡镇的一批马路市场,不仅影响环境卫生,更是严重危害到交通安全,每到当地逢集,车辆难以通行,造成交通堵塞,形成安全隐患。所以菜场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如何加快菜场建设并合理优化布局,这就成为市政、规划、城建、商务等部门急需解决和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

  我县的农贸市场多为工商部门20xx年移交过来,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又频频遭遇天灾,年久失修,全县的农贸市场普遍存在问题:

  一是棚顶破旧漏雨,支柱铁皮脱落,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地面排水系统不畅,下水道堵塞严重,污水横流。

  三是进出通道设置不合理,人员拥堵现象经常发生。

  四是水泥摊位建设简陋,粗糙难以清扫,影响美观。

  五是管线安装混乱,乱扯乱拉,没有统一布置,不仅影响环境,而且有火灾隐患。六是全县的农贸市场都没有停车场地,车辆随意摆放,阻塞交通,影响市容,严重影响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实施。

  (三)缺乏服务创新理念,市场发展滞后

  一是菜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市场服务质量低下,没有统一的相关规范,基本是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存在各自为政,服务意识不强。

  二是很多市场开办者停留在固有的管理模式上,缺乏创新理念和品牌意识,只关心市场房屋、摊位的租赁情况及租金的收入情况,对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经营情况等并不太关注,使部分市场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上市,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现象也时有发生,降低了市场信誉度。

  三是市场收益率低,开发改造力度小,菜市场有很大部分公益性质,面对的是广大市民和文化素质偏低的中小经营者,管理难度大、收入少,而现存的市场大多在建设时缺乏长远规划,设施早已老化甚至报废,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却无力追回投资改变现状,导致市场开发改造能力不够,市场发展滞后。

  四、加强我县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一批以批发市场为龙头,城区市场为骨干,乡镇市场为基础的菜市场网络体系,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按城乡发展规划发展的要求,重新调整全县农贸市场布局。城区菜市场的布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新城区应适应小区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对菜市场的要求,建议在新城区和新建小区内设置便民快捷的社区菜市场。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新城区菜市场与城市化进程同步发展,按照服务半径0.5-0.8公里或以2-3万居住人口设立一座农贸市场,规模控制在1000-3000平方米。

  (二)抓紧改造,加快建设,尽快改造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菜市场,

  一要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新的菜市场,把菜市场建设作为惠民工程来抓,采取土地政府划拨,资金政府投入的方式建设新的菜市场,对于开发商已建成的菜市场,政府应出资收购,将新建和标准化改造后的菜市场,交给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方便居民消费。

  二要出台激励扶持政策,建议尽快出台《六安市菜市场建设改造政府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按标准搞好改造的市场进行适当的奖励和补助,对于改造和新建的菜市场,政府应适当减免市场改造、报建所需的有关费用。建议市政府每年给予30-50万元的改造扶持资金,以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强化管理,构建整洁有序的菜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新的市场特点探索新的市场管理模式。

  一是要建立自政府至经营者之间的管理衔接,政府部门应发挥政府职能,为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进行长期科学的规划,指导市场的宏观发展;市场管理者必须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在管理模式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服务项目,改进市场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市场内经营者是市场管理的最终对象,应成立经营者自律组织,发挥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自律性,许多管理中的矛盾、重点和难点,通过经营者的自律组织得到圆满解决;

  二是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完善的维权网络和监督举报网络,这些网络与各种制度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互动的作用,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监督、纠正和打击管理人不作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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