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024-03-29 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

  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建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与被访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报。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室报告。

  6、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外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7、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8、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登记并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增强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界定

  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己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责任人。若首先发现的'非责任人,原则上应通知责任人,如情况紧急,必须充当临时责任人。

  2、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如遇学生受伤,要亲自及时把学生送往学校医务室,由医务室进行诊断和处理,如果医务室要求送医院,要由责任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3、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以最快速度上报年级组长以及当天的行政领导、校级领导。

  4、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室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档。

  三、对未履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遇避、推诿、掩盖等情况者,与当月级部考核挂钩,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疗要上报。

  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

  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

  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

  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

  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4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校园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均应立即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安全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校内发生的轻微的`意外受伤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调查、协调处理。

  五、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教育、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5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学校之中,对在校教职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学校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任何人对学校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教职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校长报告;值班人员应当在发现事故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向急救中心报告,带班领导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中心校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致人伤亡或者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校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第五条本制度第四条范围以外的其他校园安全事故应当于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中心校及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第六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学校值班领导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学校进行汇报,以便学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老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校长或上级进行全面汇报。

  说明: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乡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电告市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3、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合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室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空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7、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6

  1、对学校安全事故实行逐级上报。

  2、学校各部门、教师或学生发现各类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全体师生均可直接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或通过学校安全举报箱举报,如确认属实,将予以一定奖励。

  4、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例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校长。

  5、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由办公室电话或书面上报县教育科技局。

  6、对于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对延误救援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7、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认真的调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关责任人。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7

  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后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建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与被访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报。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室报告。

  6、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外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7、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8、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登记并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校园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均应立即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安全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校内发生的轻微的意外受伤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调查、协调处理。

  五、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教育、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xx年12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9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关山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1、全校学生都要自觉接受学校的法制纪律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纪律安全制度,服从学校纪律安全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若有特异体质,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3、切实做到不、翻窗、翻门、攀登各类护栏,追逐嘻闹、骑在楼梯栏杆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上下楼必须轻脚漫步靠右行。

  4、上体育课或实验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切实按交通规则去做,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学生不得骑摩托车、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不到门口摊点买饭。

  7、注意劳动安全,学生参加各类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学生参加户外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或学校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三厅、两室、一吧”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有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11、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2、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13、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乱用乱动各类电器,遇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公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到校外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离校的由家长亲自接送,并负责学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长同意学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15、熄灯后住校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烛,不得从窗口向外泼水、扔杂物。

  16、在家住宿的(包括随父母租住房屋的),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时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其它方式威胁、恫吓进行解决。

  18、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的向学校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19、任何学生不得随意将校外生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它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0、学生贵重物品、钱财要妥善保管或交老师代管,离开教室、宿舍关好门窗。

  违犯以上规定,由学校及家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理。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学生安全责任书》如有变更,将重新签订。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0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学校,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

  4、如有帮忙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学校,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掉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学校,制止家长进入学校。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学校。

  8、放学后,注意巡视学校,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景,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学校。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终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学校,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职责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景。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景。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必须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掉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职责。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景。

  3、学生礼貌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景,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学校学生活动情景,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进取作用。

  七、团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景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俭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职责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1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毒、等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3、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4、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加强课间午间巡视;班主任应组织值日生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节假日,由学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师,经常巡视,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工作。

  6、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卫生,严格食堂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7、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8、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2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职责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一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掉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俭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我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掉。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经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景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掉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3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一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教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制定和执行校园安全检查制度是搞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涉及房舍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器具、药品安全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能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上级,请求帮助解决。每次检查都要有详实的记录,期末要统一归档。安全档案(文件、制度、总结、检查记录、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责任书等),书写规范,记录齐全。

  二、实行“安全值日制”

  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本日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三、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校舍问题:

  1、各类设施设备有无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

  3、消防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等有无违章情况。定期对学校的水路、电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5、对仪器室等部位的管理情况。

  6、建立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定期清查校园网信息。

  7、加强对寄宿生饮食卫生的检查,定期对寄宿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或评比,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8、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9、有门卫值班制度,有出入人员登记,非本校人员禁止出入。

  四、检查要求:

  学校要有每次的'检查记录。所检查的设施标准及要求如下:

  1、教室:无险情;楼房安装防护窗。

  2、图书室、阅览室:无险情;学生疏散通道畅通。

  3、会议室:无险情;学生疏散通道畅通。

  4、实验室:无险情;毒气排放畅通药品存放合理。

  5、教工宿舍:无险情;防范措施到位。

  6、厕所:墙、盖板、顶无险情。

  7、路灯:布局合理,正常亮。

  8、校墙:无险情。

  9、电路:无险情,绝缘良好。

  10、吊扇:安装牢固。

  11、仓库:防范措施到位,专人负责。

  12、消防设备:按要求安装,能用。

  13、篮球架、单双杠:安装牢固。

  14、线杆、枯树:定期检查,废弃物及时清除。

  五、安全教育每学期两次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教育。

  第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进行。第二次在期中考试后第一周进行,在各个假期的放假前要给家长发放有关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公开信。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法制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

  2、交通安全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让学生了解交通常识,遵守交通规定。

  3、挫折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

  4、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

  5、交通安全标志:沿交通道路学校设置标志。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带队,检查后需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学校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学校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5

  为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全校师生的安全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安全制度,并要求全校师生严格执行。

  一、加强门卫值班制度

  1、门卫室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必须严守警卫职责。

  2、门卫室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急事离开必须安排有人代值班。

  3、门卫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开门,下午六点准时关门。

  4、外来人员进校必须经门卫同意方可入内,并应作好记录。

  5、门卫室人员平时应加强夜间巡逻,尤其是重要科室。

  6、节假日期间,门卫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坚持昼夜巡逻。

  二、加强保管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保管室是学校的重点保护部门,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固门锁,安装防盗窗,节日加强值班。

  三、加强专用教室的安全防范措施

  1、专用教室是学校安全保卫的.又一重点部门,平时要由专人负责,严加防范。

  2、使用时要严格注意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当天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离校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是否牢固。

  3、电脑室必须安装防盗门。

  4、各室设施、设备未经专管人员与学校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带离本室。

  四、加强对校舍设施与水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对有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设施、电源、门窗玻璃、室外体育器材等,平时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意外。

  五、加强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师生常见病与应急疫情的防治

  1、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

  2、要做好师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减少师生常见病的发病率。

  3、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紧急疫情的防治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六、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1、要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

  2、要加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大家杜绝与社会上闲杂人员的交往,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的敲诈勒索。

  3、要禁止他人在校门两侧50米范围内设摊。值班教师要做好学生工作,不要到附近摊点买零食吃,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体育课与活动课要注意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5、要全面禁止对学生的各种形式的体罚与变相体罚。

  6、大扫除要注意操作安全。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要相互推拉。不要随意攀爬高空设备和栏杆。

  7、进入校门要下车推行。

  七、加强对师生外出活动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

  1、师生外出活动要严密组织,要有专人负责。

  2、有重大的或人数较多的活动,必须有学校有关领导带队。活动前要做好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思想工作与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要严格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八、加强节假日值班

  1、凡逢节假日、寒暑假要保证正常的值班制度。

  2、凡有基建与维修任务时,要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

  九、加强警民共建机制,提高师生法制观念

  1、学校每学期应举行一次以上法制教育,聘请公安等司法部门有关人员来学校作法制报告,以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

  2、各科教师要结合各学科特点坚持德育渗透。

  3、要加强与社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十、加强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1、要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

  2、由于工作责任性不强,工作疏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且有较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3、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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