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安全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安全自查报告1
关于建办20xx年安全检查通知要求,我公司对安全员、质量员及各施工组长自检自查符合要求,欢迎各级领导莅临工地指导工作。
鉴于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质量与安全涉及面广,实践性大,影响因素多,技术要求高。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抓住质量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我公司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动态管理,强调质量安全控制以“人为核心”,保工程质量,保施工安全,坚持质量标准、操作规范,严格检查及验收,使最终产品达到社会佳晶。
我公司进入施工阶段采取以下方法保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一、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完善的领导班子。
2、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方针的全部管理职能。为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组织班组、职工参加有关学习活动,并为之承担相应的责任。
3、质量体系: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严格控制检验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进场验收。
4、质量控制:采取作业技术和活动,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质监部门排除质量环节上各阶段产生问题的原因,严把“工序质量控制”关。
5、保证质量:对产品或服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实现有现的质量保证。对生产、安装、检验工作进行验证和审核。为取得建设单位的信任,向有关部门提供需要的资料及证据。
6、质量目标:在保证实现企业质量目标的前提下,质量体系使企业经营机制处于质量与成本的最佳组合,只有切实按照适应环境的原则,实现企业目标的原则,适应建筑工程特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质量体系,使之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适应各种工程类型和施工特点,获得最佳成本,全面实现企业目标,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最大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的管理目的。
1、落实安全责任制,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3)建立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4)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与施工项目部签定安全协议,向项目部做出安全保证合同。
2、安全教育与训练
项目部定时定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具备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持证上岗。
(2)所有施工及操作人员具备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3)新工人入场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4)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
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炼。
三、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的意义:文明施工,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企业的窗口。坚持文明施工有重要意义。
(2)文明施工的措施: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健全管理个人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岗位、区片、栋号分片包干,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标准管理。
(3)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的监控工作,消除粉尘和污水的污染,同当地环保部门加强联系,为企业做出良好的环境效益作贡献。
施工安全自查报告2
根据江安监发「2009」28号《关于印发xx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的整治,坚决遏制我县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中的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公路建设圆满、安全、顺利地完成,为构建平安xx、和谐xx作出贡献,现将我县2008年以来的公路建设安全生产情况作以下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创建平安xx、和谐xx、平安交通的关键二年,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交通局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公路建设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国泰民安”,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今年为止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中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为确保公路建设施工安全,交通局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由负责公路建设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公路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贯彻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学习,到各项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从加强公路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到内部人员的管理,各公司严格要求,明确责任,各公司具体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了整个建设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并做到所有参加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的单位在公路建设开工前,首先必须同交通局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到目前为止,参加公路建设的7个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7份,明确了施工安全的责任,确保了公路建设施工安全。
二、公路建设,贵在制度的落实。
20xx年以来,交通局为了确保公路建设的施工安全,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对公里建设施工安全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有关规定,确保了今年公路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08年以来,我县公路建设投资近180万元对江通路小白坡段加刻防滑槽;澄川路部分损坏路面、路基沉陷、明星桔子园路基坍方进行修复,同时投资50万元对玉江、澄川部分路口按照太阳能黄山灯6盏,5处路口加设减速线,5处路段加设标志和部分损坏绿化带进行修复。在整个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自己的内部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的安全规则抓好落实,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栏、车辆通行标志牌等其它警示标志的设置,通过全体建设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县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了施工的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0xx年来,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交通局多次组织各施工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充分利用“五一”“6月安全月”“十一”“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等活动,组织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认真传达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并要求各施工单位要随时加强安全生产有关规章的学习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并要求各施工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
四、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20xx年,针对我省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为了确保螺蛳铺至海门环湖南路公路建设的施工安全,交通局安全管理人员驻扎在现场,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做到以来,共进行公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11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处、一般隐患20多起,保证了施工安全。
五、结合实际,自查自检。
根据《xx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公路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实际,把重点清查“三类人员”持证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对我县公路建设施工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1、公路建设施工现场的管理: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有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对各种技术人员(如安全人员、机械操作员、爆破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通过检查,各种技术人员证件齐全,无无证上岗人员,并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了安全帽,施工现场无违规行为,保证了安全。
2、公路建设施工爆破的管理: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公安部下发的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整个施工过程中,确保对各种爆破器材的管理,消除了隐患,保证了安全。
3、公路建设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安全,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对外来施工人员和分散施工人员,必须进行统一居住、统一管理,坚持24小时工地有人看管,严格遵守当地习俗,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目前为止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确保了人员的安全。
4、对一些高边坡、滑坡体的整治,交通局根据当时的情况,及时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消除了隐患。
总之,通过检查,我县公路建设在上级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对所有公路建设施工项目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设计进行施工,做到“三同时”,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为创建平安xx、和谐xx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5、存在的'不足。
(1)通过检查,少数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少数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的现象仍然存在。
施工安全自查报告3
根据地建建〔xx〕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治县建设局从1月30日—2月1日历时三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
(三)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三)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五)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七)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八)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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