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2022-04-23 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1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以便临床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 ”

  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具体项目和危急警戒值见附件。

  二、具体操作流程

  1、检验科流程:当检验出现“危急值”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然后立即电话告知有关科室医生或护士,了解病情及标本采集情况,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经过复查后,才可以将检验结果发出;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果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验科应重新向临床报告“危急值”。检验科“危急值”报告人须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具体到时、分)、报告人、接受人、备注等项目。病区、ICU、门诊部及体检中心“危急值”报告接收人须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签字。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无论平诊、急诊,都应立即报告给临床。

  2、病区、ICU报告流程:主班护士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该“危急值”,主管医生需立即(10分钟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如找不到经管医生,需及时报告值班医生、住院总医生、护士长或科主任,由他们负责采取相应措施。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必须在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 相应记录。

  3、门诊部报告流程:门诊接收人员应立即向该病人门诊医生报告该“危急值”,再有门诊医师通知该病人速来诊室接受紧急诊治,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师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4、体检中心报告流程:体检中心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师,向医师简要说明病人的情况,医师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体检中心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5、其他科室发现“危急值”时按检验科报告流程执行并做好登记

  三、质控与考核

  (一)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文件下发之日起,“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一级质量考核内容。督察室、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2

  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

  二、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认真学习并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操作程序:

  1.检验科发现危急值后复核,由HIS系统将危急值发送给临床科室。如检验科网报10分钟后未收到网报系统回复,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科室(急诊暂无HIS系统,出现危急值后检验科直接电话通知),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功能科、放射科、心电图室暂未完善信息化,发现危急值后直接电话通知临床科室。

  2.临床医务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需按要求将结果按《危急值结果登记本》内容详细登记。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接报告后,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同时报告上级医师,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进行复查。如未做处理,应写明原因。

  3.门诊的危急值报告处理流程:医技科室发现危急值,将危急值电话报告门诊办公室,由门诊办通知接诊医生处理,并将结果记录在危急值登记本上。

  四、“危急值”报告作为科室管理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医务科对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并总结,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措施。

  五、“危急值”定期维护与更新。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3

  一、“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一)心电图“危急值”项目及范围

  1.心脏停博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损伤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1)室性心动过速

  (2)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3)大于2秒的心室停搏

  (4)频发性室性早搏并Q-T间期延长

  (5)预激伴快速房颤

  (6)心室率大于180次/分的心动过速

  (7)高度、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8)心室率小于45次/分的心动过缓

  (二)医学影像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中枢神经系统:

  (1)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急性脑积水;

  (4)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5)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2.严重骨关节创伤:

  (1)X线或CT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椎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致椎管狭窄、脊髓受压。脊柱骨折伴脊柱长轴成角畸形;

  (2)多发肋骨骨折伴肺挫裂伤及或液气胸;

  (3)骨盆环骨折。

  3.呼吸系统:

  (1)气管、支气管异物;

  (2)气胸及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压缩比例大于50%以上);

  (3)肺栓塞、肺梗死;

  (4)一侧肺不张;

  (5)急性肺水肿。

  4.循环系统:

  (1)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2)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3)心脏破裂;

  (4)纵膈血管破裂及出血;

  (5)急性肺栓塞;

  5.消化系统:

  (1)食道异物;

  (2)急性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

  (3)急性胆道梗阻;

  (4)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5)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挫裂伤、出血;

  (6)肠套叠。

  6.颌面五官急症:

  (1)眼眶或眼球内异物;

  (2)眼球破裂、眼眶骨折;

  (3)颌面部、颅底骨折。

  7.超声发现:

  (1)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患者;

  (2)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3)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4)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5)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呼吸、心率过快;

  (6)心脏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

  (7)大面积心肌坏死;

  (8)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

  (三)病理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1.病理检查结果是临床医师未能估计到的恶性病变。

  2.恶性肿瘤出现切缘阳性。

  3.常规切片诊断与冰冻切片诊断不一致。

  4.送检标本与送检单不符。

  5.快速病理特殊情况(如标本过大,取材过多,或多个冰冻标本同时送检等),报告时间超过30分钟时。

  6.对送检的冰冻标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时。

  二、“危急值”报告流程

  (一)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2.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核实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

  3.在确认检测系统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检,与质控标本同步测定,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4.复检结果无误后,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患者,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1分钟内电话通知相应诊室或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5.检验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及接电话者的科室、病区和姓名。

  6.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和检验人员姓名等。

  7.尽快将书面报告送达相应诊室或科室、病区,必要时应通知临床重新采样。

  8.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

  (二)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流程

  1.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排除伪差的情况下核实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第一时间将“危急值”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及本科负责人,发具临时诊断报告,必要时重新进行检查,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检验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及接电话者的科室、病区和姓名。

  2.如“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检查人员须积极主动及时与临床沟通,或进一步检查,以保证诊断结果的真实性。

  3.在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对报告情况作详细记录。

  4.对“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有可靠的途径和规定的时间,并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三)医学影像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1.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首先要确认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在确认临床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查结果发出。

  2.立即电话通知相应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核实患者基本信息,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3.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对报告情况作详细记录。

  4.积极与临床沟通,为临床提供技术咨询,必要时进一步检查,保证诊断结果的真实性。

  (四)病理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1.病理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标本传输是否有误、标本检查及切片制作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病理科必须在《检查(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标本异常外观性状显微镜下特点等。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收到标本时间、标本特点、报告时间、病理诊断、通知方式、接收医护人员姓名。

  3.对原标本妥善处理之后保存待查。

  4.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患者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通知病理科医师。

  (五)如患者检验结果进入“危急值”提醒范围,计算机系统将提示。

  1.医师工作站,患者列表界面的患者床号前、化验报告的条目前、以及报告单内的异常指标前都会显示一个红色警示。

  2.前两处红色警示在报告后16小时自动消失。

  3.异常指标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三,临床科室对于“危急值”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或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

  (二)临床科室在接到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时,应备有电话记录。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出报告时间、检查或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报告接收时间和报告人员姓名等。

  (三)接收报告者应及时将报告交该患者的主管医师。若主管医师不在病房,立即通知科主任或病区现场年资最高医师。

  (四)医师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五)门、急诊医护人员接到“危急值”电话时应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患者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部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患者,并负责跟踪落实。

  (六)普通“危急值”报告当日晚5点前必须有第一次点击,急诊”危急值”在急诊报告后2个小时内完成第一次点击。

  (七)接到“危急值”报告后15分钟以内主管医师对”危急值”报告的应答,应见医嘱或病程记录。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危急值”项目和范围的更新:

  (一)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相应医技科室修订,并报医务科备案。

  (二)相应医技科室应按临床要求进行”危急值”修改,并将临床递交的申请存档保留。

  (三)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医务科协商解决。

  五、登记制度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各检查、检验科室及临床科室均应建立检验(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六、质控与考核

  (一)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危急值报告程序和登记制度 篇4

  1.目的:

  为加强“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能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无误报告给临床,以便临床能采取及时、有效治疗措施,杜绝病人意外发生,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危急值”是指当出现这种试验结果时,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它正像一种危及生命的信号,临床需要马上作出处理,这种试验数值称为危急值。对某些疑似甲类传染病的检验结果亦属危急值范围。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各类检验结果危急值的质量管理及报告。

  4.具体操作流程:

  (1)当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时,Lis系统会自动报警,提示检验者进一步识别和处理,检验者应首先确认仪器、质控、定标、试剂、标本是否正常,并立即再复查一次。确认无误后由第二人审核报告,“危急值”即通过网络自动传送给临床。

  (2)在网络报告的同时,检验报告人还必须立即将“危急值”准确无误的电话报告给临床,并要求接听者重复一遍报告内容。同时做好记录(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危急值、报告人、报告时间、对方接听人等)。

  (3)临床医生或护士接听到“危急值”报告后,也应作好记录,并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该“危急值”,主管医生务必立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果临床对该“危急值”有疑问或怀疑标本采集有问题,应立即与检验科联系或重新采集标本复查。

  5.“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

  本“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的设立是在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并经院部批准而成。今后仍要经常与临床沟通,倾听临床对“危急值”质量管理的意见,修改和制定更适合临床的危急值项目和报告界值。“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警戒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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