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2023-11-06 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20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1

  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XX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将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检查两方面,通过各片、组人员的大量,汇算清缴取得较好效果,提高和加强了企业的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所得税税收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责权及程序。下面将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汇算清缴的基本情况

  (一)、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xx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二)、汇算清缴情况:

  20xx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二、税源分析:

  自20xx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91.88。

  (二)、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5.7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三)、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四)、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三、税收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查和把关,凡不按规定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

  (二)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问题:

  对新办理开业登记的企业界限仍有不明显之处,经常和地税部门有冲突,存在不同的认识,各自看法不一。

  缴纳营业税户,发票由地税部门管理,国税部门无法有效监控,易造成税收漏洞。

  四、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当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主要是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突出问题是:有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同时也影响公平核定原则的实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中小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其所得税征管将会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应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外的中小企业应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行之有效的方法,注意将宣传、培训和辅导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法规。

  (二)、建设和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中小企业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不易及时了解和掌握不断变化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地区税源变化情况,因此,急需建设中小企业税源监控体系,要和工商、银行、计经委及企业主管部门等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核对有关资料,交换有关信息,切实抓好源头管理。目前,我们已发现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后,银行帐号一开具就找不见了。国税局、地税局之间应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征管信息,齐抓共管、堵塞漏洞。

  (三)、结合实际,搞好征收方式的认定

  严格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从严把握,准确鉴定,遵守相关的程序,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各类报告

  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参照毗邻县(市)标准,制定本区的分行业的具体应收所得率;根据行业、地段等情况,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水平确定企业所得税定额。定额应采取公开、公平的原则,要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对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20,而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定额的,一经检查按偷税处理。

  以上是我们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请市局批评指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否科学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税源的流失、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新商事体制的改革,企业所得税征管户快速增长,新生的经济类型和经济业态不断涌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产生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现状分析

  (一)税源管控不到位,税基涉嫌侵蚀严重

  1、税务机关与工商行政、银行金融等单位的信息不能及时共享。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人税制,及时掌握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是税源监控的基础工作,尽管《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义务将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传递给税务机关,但没有详细规定操作规程及承担责任,使得基层税务机关和工商机关、企业开户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缺乏约束,税务机关不能从源头上对税源进行监控。

  2、难以准确地核实企业的各项收入。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账面信息失真实度较高,且存在着大量的现金交易,在实际征管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掌握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等经营情况,对于做“不真实账”等行为使税务机关很难在日常管理中获取证据,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提供的会计信息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信息不对称,较难以准确核实企业的真实收入。

  3、企业虚列成本、扩大费用列支范围等行为,严重侵蚀税基。一方面企业利用假票、虚列工资等虚列成本;另一方面把私人和家庭消费与生产经营费用相混淆,擅自扩大费用列支扣除范围,提高扣除标准。亏损企业户、零申报户数量较多,存在较多账实不符企业情况。

  (二)纳税服务质量有待于提高

  1、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亟待提高。企业所得税目前在我国整个税制中是最复杂的税种,包含内容众多和法律规定更新快,这就要求相关税务管理人员须具有丰富的税法、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知识。但目前税务人员年龄老化,知识更新缓慢,更为重要的是缺乏纳税服务意识,甚至会设槛为难企业,成为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瓶颈。

  2、纳税服务渠道、形式单一,与企业之间缺乏互动,不能提供个性化优质服务。在纳税服务中,尽管某些税务机关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软件和硬件建设方面,却忽视与纳税人沟通渠道的建设,不能准确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服务内容和手段离纳税人的要求还有距离,导致双方对企业所得税某些政策产生不同的理解,沟通渠道长期不是很顺畅。

  3、税务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管理手段依然落后,难以形成及时动态的征管模式。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企业户数较多,未能及时和动态地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有效性常常滞后,以至于造成税款缴纳不及时、甚至长期拖欠不清缴或延缴。

  (三)企业所得税清算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1、清算程序不规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应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向税务机关报告,有未结清税款的,税务机关参加清算。但在实际中却事与愿违,有部分企业不仅没有成立清算组,不及时处理资产、清理有关债权和债务,而且在清算前都不向税务机关报告,注销时也不提供清算报告。

  2、税务机关对清算不够重视。税务机关往往只重视正常经营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使很多企业清算不彻底,注销时仍然留有大量实物资产未处理,造成资产在注销后转移时,税务机关不能有效监控,导致税款流失。

  3、清算政策法规缺乏操作性。税法只是简单地规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及交易相关税费、实收资本,再加上企业债务清偿损益等,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准确获得资产可变现价值。尤其现在新的工商商事改革,公司注册时都不需实缴资本,新的商事改革跟相关税收法规难以同步衔接更新,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清算所得的内容就会有新的变化,给税务机关、企业的实际工作带来操作难度。

  (四)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制度不够完善

  1、预缴申报不够规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方式先按月或按季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次年5月31日前再按纳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样造成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都不重视预缴申报,只重视年度汇算清缴。但目前从整体上看,汇算清缴工作还停留在“账面审核,多退少补”阶段,税务机关本身的`管理监督辅助等职能却并未得到充分发挥。预缴申报流于形式,最终成为企业短期避税的工具。

  2、纳税年度申报审核工作未能深入开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今年商事改革公司注册户急增,纳税人数量急剧增长,而我国目前年度申报表审核还是主要依靠人工来完成,导致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申报的错误和疑点。

  (五)纳税评估流于形式

  1、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中到底处在何位置尚不明确,大部分税务部门并没有没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一般由税收管理员兼职评估。

  2、由于不能全面、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其他涉税信息,因此,在此基础分析的纳税评估指标值不能准确反映纳税人的风险状况。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的外部信息少,无法对其申报数据做到深入分析,对本地区的行业税负水平和各项财务指标预警值,掌握不及时,难以进行交叉比对分析,再加上评估人员责任心不强,选案随意性大,缺少统一标准等原因,更是雪上加霜,造成当前纳税评估的成果无非是表到表,走个过场,流于形式,收效甚微。

  3、纳税评估没形成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统一可操作强的规程,让纳税人常认为纳税显失公平,长期下去可能会影响到税务机关与企业的征纳关系,不利于税收征管的健康长期发展。

  二、当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以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税制及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如下:

  (一)税制体系建设方面

  1、经济性重复征税。新税法延续古典税制模式,没有从根本上减轻或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如,对已分配利润存在重复征税。企业利润被征收企业所得税后,税后利润对个人分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收实际负担率高达40%(1×(1―25%)×(1―20%))。又如,对未分配利润存在的重复征税。如果企业对税后利润不进行分配,那么将存在着因利润留存而形成的资本利得被再次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可能。很显然,经济性重复征税有悖于经济效率原则,无论对征税主体还是纳税主体,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2、税种征管范围不明确。征管范围历来是国、地税关注的重点,新所得税税法和实施条例有意回避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明确以流转税管理范围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意见,延续“同一税种,两家管理”的格局。客观上增加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不利于税务部门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以流转税管理范围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无论从所得税制理论还是征收管理看,不利于企业所得税制的长远发展。

  3、收入、扣除确认原则欠完善。新所得税法确立了收入确认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实现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新税法明确扣除的四个基本原则,即权责发生制、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3

  A房地产企业开发的B项目,2007年实现预售收入1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15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2008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15%,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2009年B项目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5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A房地产企业在B项目竣工清算年度,即2009年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A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认为,B项目竣工清算共计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1000+2000+3000),发生计税成本4200万元,项目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600万元(150+200+250),应纳税所得额=6000-4200-600=12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200×25%=300(万元),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2.5+25=37.5(万元),项目竣工清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0-37.5=262.5(万元)。

  实际上,该财务人员并没有领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相关规定的具体含义。

  第一,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仅着眼于具体项目的损益情况,无论项目是否完工,无论开发产品是预售还是现售,都应当在当年度确认销售收入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质上是当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并非B项目完工前的预缴税额。

  第二,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50=5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15%-200=100(万元)。

  第三,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B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实际毛利率=(6000-4200)÷6000×100%=30%,2007年、2008年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额分别为100万元[1000×(30%-20%)]和300万元[2000×(30%-15%)],毛利差额400万元(100+300)应当计入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确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0-[4200-3000×(1-30%)]-250+400=1050(万元),应纳所得税=1050×25%=262.5(万元)。

  以上计算结果与企业财务人员计算结果虽然一致,但两种计算过程体现的计税思路和理念是完全不同的。企业财务人员的计算思路是,未完工年度预缴,完工年度结算,多退少补。正确的计算思路是将预计毛利额与实际毛利额的差异调整,纳入完工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4

  这一章和企业所得税有密切的联系,和个人所得税也有很多相关的内容。关键原因,外商企业所得税是在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给予外商的特别照顾性税法,其中包含很多关于“三外”的优惠,其居民性和非居民性的区分在个人所得税中也有体现,只是区分方法不同而已。

  如果已经将企业所得税的各个重点内容掌握了,我相信在学习这章时不会那么吃力了,而且还可以作到前后对比,加深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考点的记忆。因此在学习这章的时候注意特别的优惠规定外,更关键的还要放在和企业所得税的比较上来。另外要很好的理解这一章的内容,更为学习下章个人所得税打好了一个居民性纳税的理念基础。大家共同努力,争取在7月份完成税法的分章复习,从下个月开始,我就要陆续对一些关键性问题进行比较性总结了。

  1、居民性与非居民性的区分方法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全部属于居民性纳税义务人,即对于其在全球的收入要履行纳税义务。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外企)要区分是否在境内设立机构和场所。如果是的话,要对其相关的所有收入纳税。如果不是,则仅对境内相关收入纳税。注意这里的相关指的是和境内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收入。但要注意与境内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咨询收入视同有实际联系纳税,下面将会做专题总结。

  2、机构场所的相关问题。机构场所中有一种叫做营业代理人。要特别注意一下,满足三个“经常”的,可作为营业代理人来看,即可作为在境内有机构场所来对待。这三个经常是1)经常代理购买货物2)经常储存货物转交购货方3)经常代理销售货物

  3、税率的问题。这个问题暂时不考虑减免税,因为下面要做专题总结,这里只想区分一下居民和非居民的基本税率问题,境内无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在境内取得的'收入实行10%的预提税率。其他情况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这里境内无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建议不要考虑3%的地方所得税了。

  4、计税依据问题。境内无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的预提所得税计税依据按照外国企业“实际”收到的总收入计算。注意这里要扣除代理人或购买人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不能扣除回扣等。注意先算代扣代缴的流转税,这里仅指营业税,至于是否交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规定处理,因为其为价外税,所以在这里不要考虑增值税问题,而且境内无机构场所的情况下一般无法发生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

  例:某外国企业1999年取得境内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万,2002年取得股息收入200万元。其在境内无机构场所。试分别计算两年境内企业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

  解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该交纳营业税,股息收入不用交纳营业税,而且这里要注意在2000年前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之后为10%,注意考题考察这里是有根据的,因为在第一章提到的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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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具有战略性影响的财务策划活动,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主要对当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目标,以及通过企业筹资、经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并结合部分案例对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进行简单分析。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财务运用

  对企业进行的一切税收筹划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税收和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筹划依据清晰准确、筹划程序完备。应当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稽核与检查,及税务机关委托的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的纳税检查。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目标

  1.节税成本最大化

  以纳税成本最小化作为自己的目标基础,认为所有的企业筹划活动都是紧紧围绕纳税成本展开,企业进行税务策划的动机与根本目的是为了节税,即取得纳税成本最小化。节税筹划可以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以及收益分配的巧妙安排来取得。

  2.企业收益最大化

  以通过税务筹划取得企业最大收益为目的,将取得企业最大化收益作为衡量筹划效果的最终指标,并且将收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该目标综合考虑企业现实存在的各种因素影响,而且由于收益目标比较具体、明确、容易计量,有利于企业权衡利弊,规划预计,从而选择最佳财务方案。

  3.纳税成本最优化

  通过纳税人在履行其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各种资源的价值最优化,这也就是纳税成本最优化。企业的各种税务筹划活动与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都是围绕财务结构最优进行的。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增强也是纳税成本最优化的实质,也是企业获得最大收益的'目标。

  二、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企业财务管理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因为筹划空间是随着不同税种而不同,在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对属于哪种税种具有税务筹划的价值进行分析。站在理论的角度上讲,应该选择税收的优惠多,税负伸缩弹性大的税种。但是与此同时,作为微观经济组织的企业,在生产活动进行时,不仅要对本身的经济利益进行考虑,还要再生产经营行为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与自身尽可能保持一致,对国家限制发展的一些产业领域要进行自觉的排除,以此来对市场的风险进行减少,增加获利能力。

  (2)避开成为某税种的纳税人。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只要是纳税人不属于某税种,则不需要对该项税收进行缴纳,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考虑能不能避开某税种纳税人,这样就会达到节税的目的。

  (3)从计税依据和税率着手筹划。影响应纳税的两个因素,就是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因此,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4)选择最好的资本结构。根据生产经营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所需要的资金进行获取的一种行为,就是筹资。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就是筹资。资金是通过筹资方式的不同来决定的,产生的税后效果也有很大的差异。

  (5)选择最合理的组织形式。市场经济的主体就是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

  2.企业财务成本费用核算中税务筹划的财务运用

  (1)充分列支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直接影响税后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从成本费用核算的角度,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条件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一致的,分摊到各期成本费用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成本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

  (3)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均规定,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这一规定为企业进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空间,也为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减轻所得税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4)合理分配管理费用。对于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它们除了进行管理工作外,其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其他营业活动,因此,投资公司没有收入可以弥补其发生的大量管理费用,其经营状况为亏损。而其子公司由于不承担上述管理费用,利润很高,相应的所得税税负很重。

  (5)恰当运用关联企业关系。企业为了融资上的便利,常常会在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借贷款业务。但是,《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结语

  税务筹划是基于企业自身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因此,其目标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应该是一致的。但与企业一般财务活动相比,税务筹划有其独特的视角,即从税收的角度,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运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的精细安排,达到充分行使纳税人权利、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6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分局企业所得税管户逐年增加,到2018年底企业所得税管户达512户。企业所得税收入达5000万元。从总体情况看,我市所有制形式日趋多元化,管户已涉及到十一个注册类型,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方式日趋多样化,行业已扩展到71个之多。这就给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我市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现状以及今后发展的思路谈一点认识。

  一、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日常税收管理不到位,税源监控能力不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分局没有专门的股室,目前9名税收管理员在做好自己负责的纳税户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应付大量上级对口科室布置的各项工作;加之企业所得税为共享税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比较小,收入任务压力不大,日常工作中存在“重流转税、轻所得税,抓大放小”的思想。这些因素都导致税收管理员不能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工作,税源监控管理还不够理想。一是存在漏征漏管现象。由于目前企业所得税由国、地税两个部门征管,税务登记数据没有实现实时共享,缺乏相互协调配合,导致税源管理上出现空档。同时,与工商部门缺乏横向联系,信息交流不畅,基层征管力量不足,没有精力和时间开展经常性的漏征漏管清理,致使部分新办企业的所得税出现了漏征漏管。二是税基管理不到位。分局所辖企业中,中小企业占较大比例,经营方式多种多样,

  财务核算不规范,申报数据不真实,再加上管理中存在征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使得企业所得税税基的控管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同时随着许多审批事项的取消,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形成管理上的“真空地带”。是日常税收检查力度不够,无法及时发现企业财务会计和所得税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四是备案制度有形无核,有虚无实,致使对纳税人的宏观监督失控,各项制度没有相互依存的连接点,进而无法形成一个互动的监控管理体系。

  (二)征收方式核定工作不到位。由于现行税法规定中,关于纳税人财务健全的标准只有定性标准而没有一个直观的量化标准,给行政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了核定标准的差异,导致纳税人之间税负的不公平。表现为不同税收管理员对同一行业同一纳税人核定的征收方式不一致;不同的税务管理员所掌握的核定标准也不一致。

  (三)所得税政策复杂多变,培训工作存在误区,税收管理员工作难度加大。如2008年到2010年,企业资产损失的扣除政策就经历了较大的变化。由于各自工作职责不同以及沟通不畅等原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基层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相脱节,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作用大打折扣。

  (四)中介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够。分局所得税管理岗位上均为兼职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所得税管理工作质量。同时,我们没有充分发掘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以提高纳税人的财务核算水平和纳税申报质量,来减轻税务机关的压力。

  (五)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分局人少事多,工作量较大。日常管理中需调用的`数据繁多,急需利用信息化管理来提高效率和质量。目前数据大集中系统中还没有专门的所得税管理模块,无法对所得税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而系统中有关所得税管理的数据也没有得到有效地整合。分局目前能认真利用的所得税数据仅有近两年来汇算清缴系统中的数据。而这些数据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难以满足日常税收管理的需要。

  二、强化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思路

  (一)加强基础管理

  加强税源管理工作。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所得税户籍管理,尽量减少漏征漏管户。对支柱行业的重点企业实行管户制度。即:逐户进行税源监控、涉税事项、汇算清缴以及税源分析预测等管理。对其他企业在兼顾营业税等税种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征收方式分类管理。对查账征收企业,实行管事制度。即:以所得税审批事项为重点,以纳税评估为主要管理手段实施管理。对核定征收企业,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即:以核实户籍、调查调整以及监督申报纳税为重点展开工作。

  (二)做好征收方式核定管理工作

  一是确定账务核算标准。在税法与会计制度规定的权限内,对定性指标进行量化。因为,财务会计核算健全指标的载体应该是其账表单证。所以,我们可以确定纳税人必需设置哪些账簿,可设置哪些账簿,采用哪些单证和记录什么内容。

  二是征收方式审验制度经常化。征收方式的审验工作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在汇算清缴期后,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审验,并与减免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经审验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同时,要取消其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权。三是核定征收工作要严格执行总局制定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所得率标准

  (三)健全所得税备案资料和台账。对于企业所得税管理来说,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核算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等等内容直接关系到成本、费用和的计算,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额完整准确程度。因此,要充分利用“一户式”管理之优势,结合征管部门对纳税人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增加企业所得税备案资料信息,丰富“一户式”储存的信息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台账,对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等企业所得税调增减及相关项目,实行台账管理,便于使用、便于监督。

  (四)加强日常税收检查。首先要善于从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中查找问题,及时指出,使企业降低税收违法风险;其次,认真落实户管责任,积极开展税收检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存在涉税审批、亏损弥补、税负明显偏低以及其它异常情况的企业列为检查对象,组织业务骨干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审核其所得税应税收入及纳税调整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最后,结合日常税收管理工作做好所得税管理,如在发票检查工资薪金支出与个人所得税对比分析等工作中发现问题。

  (五)做好税前扣除事项审核工作

  首先是案头审核。是对纳税人申报的有关纸质资料、报表、原始单证、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与税法规定标准的一致性进行符合性审核。审核的基本内容按照不同的税务事项的要求确定。其次是实地调查。税收管理员要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逐项核实认定,并出具调查报告。第三是文书送达。应该与其它税收征管与稽查文书同等对待,确保税务事项审批文书的合法性和严肃性。第四是执行期内管理。税务事项审批以后要实行跟踪监督反馈制度,由主管税务机关实施。要根据税务事项执行期的长短,来确定定期监督反馈,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跟踪监督反馈,向审批机关报告。

  (六)减免税管理工作

  减免税管理作为一项税务审批事项,在上述税前扣除事项审核要求的基础上,要增加一项政策宣传与调研。

  (七)做好日常税法宣传与咨询服务。包括汇算清缴期前培训、上门辅导、日常宣传咨询以及税收调研等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的税收问题,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上级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作参考。发挥企业所得税调节宏观、引导微观的职能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加强行业辅导培训,积极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提高政策服务和服务对象的契合度。重大政策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方式,帮助企业正确理解税法精神和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7

  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和21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等相关的文件精神,我局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征收管理

  在坚持依法治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按月分析,及时了解和把握企业所得税收入进度,抓住征管的重点和增长的潜力,强化征管措施,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认真做好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的定额核定工作,防止一刀切地降低定额,对以往核定定额不足、行业发展较好、价格上升较快、利润增长较多的企业,不仅不能降低定额,还有适当提高定额。

  二、落实优惠政策,发挥所得税调控职能作用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抓好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促进国际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严格履行减免税审批程序,加强对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清理越权制度的减免税政策,坚决制止违规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坚决防止乱开减免税口子。

  三、分类管理

  按照分类管理“抓大、控中、核小”的基本思路,继续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监控的工作,密切关注其收入变化,及时分析变化和波动的原因。同时对中等规模的企业加强纳税辅导,促使企业履行所得税

  预缴义务。将企业分为核定征收、查账征收两大分类。查账征收再分为重点企业、风险企业、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对房地产企业采取五个核实:核实开发面积,核实销售单价,核实销售收入,核实决算资料,核实关联业务。

  四、优化服务

  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真心实意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税法、财经知识等业务学习,准确、及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的问题,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的力度;创新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所得税电子申报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申报辅导等工作,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简化免税、财产损失等事项的审批、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五、核实税基,管住税源

  加强税源管理,掌握纳税户的'基本信息,严格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严格规范收入项目管理,按要求对分年度确定的收入要分户、分项目建立台账,实施跟踪管理。并及时通过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审核企业申报收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严格按照新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标准进行成本费用扣除,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减免税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实现台账管理,合理确定每一年度的扣除额。准确区分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成本费用的界限,认真抓好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按比例分摊的规定。严格按照财产损失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财产损失的核实和审批管理。

  六、完善汇缴,从严审核

  集中抓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纳税审核,对预先确定22个预警指标和评分标准综合分析选出28户申报异常户进行仔细、认真、全面地审核,并做好纳税审核方法、工作经验的总结。整理汇算清缴系统数据,分门别类,核实属于备案类企业的情况。对于有备案类减免数据的企业,核实他们是否备案,是否符合条件,备案类减免税的数据是否正确。下决心解决汇算清缴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在做好重点异常户审核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创新审核分析方法,不断总结提高。

  七、信息化建设,提高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企业所得税方面预警信息的排查和落实反馈工作,通过组合运用涉税通中的多种审核分析方法和分析模板,充分利用各种数据源形成的综合数据,加强对企业的审核分析,有效提高纳税评估的整体效能。要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加强数据录入管理,强化基础数据检测和修正,不断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为准确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奠定坚实基础。实现对各类纳税人和涉税问题的全面覆盖,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八、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支持我局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所得税管理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所得税管理能力。

  要坚持学用结合,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案例讲评、以考促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带头作用。要特别注重对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会计准则等方面的培训,根据所得税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分层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全方位的培训和选拔,把精通财务会计和反避税等业务的人员充实到企业所得税管理队伍中来。保持所得税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对这些人员统一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在专业领域的业务优势。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系统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为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提高人才支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8

  分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在县局征管科的指导和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所得税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方面作用,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克服了人员少、业务多、任务重、汇算面宽等具体困难,坚持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汇算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汇算企业15户(其中空壳企业8户,已取消税种),查帐征收7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0户。在实行查帐征收的7户企业中,盈利企业6户,亏损企业1户,亏损额总计4.979万元。汇算清缴期间,调增应税所得额157.614万元,盈利企业调增157.614万元,全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60.135万元。在汇算期限内我局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上报了金融企业优惠政策的申请。

  二、汇算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安排汇算清缴工作为充分适应汇缴改革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会议精神,扎实搞好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分局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成立了以任红分局长为组长,各片区责任人为成员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及征收方式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下发了安排通知,明确了汇算的范围、目标、方法、步骤和要求,重申了征收方式认定、报批事项、重点检查、档案归集、资料报送等工作。分局领导对汇算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日常中过问、督查、指导。各基层单位领导挂帅,成立了汇算工作组,落实了目标、任务、措施。

  2、加强业务培训,搞好宣传辅导

  汇算之前,分局以市局所得税科上挂的业务为基础,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了汇算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了企业所得税政策、汇算申报表填报要求、取消审批事项后续管理、报批事项管理、纳税评估等内容。强调了所得税汇缴改革的变化,要求汇算人员要正确把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方向,认识汇算清缴是纳税人依法计算调整、自核自缴的过程,年度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汇算结果的最终体现;要明确纳税人是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的主体;年度纳税申报的完成,标志着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后进行申报的法律责任正式确立;清算税款,则标志汇算清缴工作的结束。通过内部培训,统一大家的思想,提高对汇算清缴改革必要性的认识。会后各清算小组根据县局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各片区管理员分别采取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网上办公、现场指导、解答询问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所得税政策和汇算规定,为有效搞好汇算奠定了基础。

  3、认真做好税前扣除的审核把关工作

  我们对纳税申报和税前扣除的审核把关分二个层次展开。一是各片区工作人员与纳税人面对面地逐项、逐表、逐户审核把关。如分局的工作人员为做好汇算把关,他们对照汇算相关政策边干边学、边学边干,深研政策,细审数据、表格,全身心地投入。二是分局领导和管理所得税工作人员对一些重点企业、重要事项亲自过问、重点审核把关。如对4户金融保险(信用社)等重点企业进行了把关。在报批事项上,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了优惠政策的审核上报工作。通过细致的审核把关和耐心宣传,各企业对汇缴方式的改变有了很强的认识,汇缴的责任心明显增强,改变了以前等、靠思想,主动的`进行纳税调整,税收管理员的电话不断响起,接受企业咨询次数大大增多。xx年度在没有进行汇算检查的情况下,企业自行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

  4、坚持依法治税,采用不同的分类管理方法,强化所得税管理。

  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力度,因我分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单一,金融保险企业骨干税源且处于减免税优惠期间,因此我分局加强了对其日常监管,结合纳税评估将他们纳入每月的评估范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所得税税源依然很薄弱,税源单一的问题非常突出。企业基本享受优惠政策,对分局所得税收入产生决定性影响。

  2、企业所得税的日常申报工作还需再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管理员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督查指导,确保税收政策执行到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注重培养分管所得税企业的业务骨干,确保分管所得税企业的税干相应稳定,减少频繁更换,以促使其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得到总结、巩固、提高。

  3、按照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

  20xx年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我们知道离上级的要求水平还相差很远。今后,我们将不断学习、总结、改进和提高,努力使分局所得税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9

  龙南县位于江西最南端,工业兴县思路带动了招商引资事业长足发展,大量外资企业相继落户龙南,逐步形成了以纺织制衣、稀土深加工与应用、电子五金注塑、食品药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为龙头的产业带,并成为唯一拥有县级海关和商检的内陆县。龙南现有港澳台投资企业50户,外商投资企业2户,在龙南工作外籍人员26人,分别来自香港、菲律宾、澳门等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黛丽斯、广兴科技、九连山药业等7户外资企业。外籍个人取得收入的项目多为工资薪金所得,这些外籍人员在龙南任职,其收入一般由境外机构支付。对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管理,我们做到了:了解外籍人员信息,掌握外籍人员收入,做好“以企业建台帐、按个人建档案”这篇文章。我局是赣州市地税系统唯一一个受到省局表彰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先进单位”。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企业、加强宣传,把好征管基础关

  对外籍人员的税收管理首先要克服畏难情绪,取得第一手资料,掌握基本情况,了解他们出入境时间、受雇任职、收入项目、支付形式等方面的情况。我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外籍人员进入龙南工作开始,就把该外籍人员税收征管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长效机制。

  目前我县大多数外籍人员收入来源于境内,而支付在境外,其收入信息难以及时、准确地为地税机关所掌握,管理难度大。为此,我们深入涉外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单、约谈辅导等方式,重点对公司经理、财务人员、外籍人员开展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宣传税收管辖权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纳税申报办法等,使外资企业特别是外籍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接受税收管理,积极办理纳税申报。

  (二)专门管理,加强评估,把好税收管理关

  我们对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实行专门管理的办法,选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税务管理人员负责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的日常管理,及时把税收政策落到实处。有了高素质的专门管理人员,才能实施有效的税务管理,才能取得企业的充分信任和支持。目前外资企业相信地税部门,信任地税工作人员,除地税业务外,部分外资企业对涉及增值税等国税业务也愿意向地税机关咨询。

  为提高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涉外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对外籍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开展纳税评估。评估主要通过查询该国国民平均收入,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对其真实性作出判断。对申报异常、申报收入有不真实嫌疑的,通过约请谈话、举证说明等方式责成外籍人员提供真实的计税依据。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把好税收服务关

  我局专门对涉外税收管理档案、台帐建立情况、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考核,抓好督促和落实。对措施不到位的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在涉外税收资料采集工作中,我们不厌其烦、深入细致,派出专人、专车,对每户外资企业送达了相关文件,基本上与每一名外籍人员见了面,明确了管理要求。对一些因出差或休假多次上户仍无法收集相关资料的,我们督促企业及时与总部或其本人联系,辅导提供相关信息。由于观念上的差异以及保密、隐私等方面的原因,开始时大部分外籍人员对提供身份证明等资料不理解,但通过税务人员多次的工作,都按照要求采集到了相关涉税资料,其中有1名外籍人员的资料,先后经过5次才采集到位。

  二、主要成效

  (一)外籍人员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目前在我县工作的.外籍人员纳税意识有了很大提高,都能配合地税机关工作,提供有关资料,接受管理。尤其是境内所得境外支付部分,都能自觉申报纳税,做到了计算正确、报送及时。如绣丽织带有限公司外籍人员的年终奖金,虽然在境外支付,但能及时主动在我局申报缴税,《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经其本人签名确认,并由专门的外籍主管负责办理。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由境外总部确认,再传真境内申报。10月,江西东海精器有限公司日本籍高级管理人员青田真一先生任职期满,离境回国时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了5万元个人所得税,为离境清税积累了经验。

  (二)外籍人员税收贡献明显增大。目前我县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大户都是外籍人员,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连续5年保持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我县外籍人员共申报缴交个人所得税81万元,最高的年纳个人所得税10.4万元。,我县26名外籍人员共自觉申报缴交个人所得税90.57万元,人均每月个人所得税贡献将近3000元。

  (三)外籍人员税收管理明显规范。外籍人员都按照税务管理的要求提供了回乡证、身份证、聘任书等资料,其中富家(龙南)工艺品有限公司的德国籍人员丁诺先生还提供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签署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和《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目前,我们对外籍人员都已建立了动态的电子台帐,包括《外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外籍人员税收管理台帐》、《外籍人员地方税收管理情况统计表》等,做到了税收管理正常,资料档案规范。

  (四)涉及税收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外籍人员做到了依法如实申报,通过他们也带动了外资企业和企业境内人员的税收征管,税收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我局克服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共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2650万元,占整个地税收入的24.4%,完成市局下达计划任务的10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 10

  20XX年在县局县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铜地税函[20XX]84号)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开展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成立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筹划,制定了《征管分局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本次共检查106户,在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申报,建筑安装企业申报和规范发票管理等税收征管上实现了新突破,在组织收入、筑牢征管基础和落实税收政策等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筹划

  为切实加强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局长王红光为组长,副分局长张苏铜为副组长,管理股、纳税服务股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总结上报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认真准备,周密部署,确保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专项检查要求各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纳税人基础资料、纳税申报等信息,通过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手段确定检查内容,依法查处偷、逃税收违法行为。

  二、联系实际,做好步骤安排

  一是准备部署阶段。分局按照要求,研究布置辖区内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工作,报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资料。二是检查实施阶段。通过阳光检查等形式,布置纳税人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自查情况,分析梳理,确定检查重点,创新检查方法,有效实施检查。三是总结整改阶段。分局及时总结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加强检查成果利用,对纳税人和征管部门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完善建议。

  三、深入一线,强化检查宣传

  分局为切实做好20XX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分局分成四个组按各自管理的行业下户积极做好宣传和摸底工作,管理一组重点放在房地产及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等方面,管理二组重点放在建筑安装企业申报纳税方面,管理三组重点放在制造业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方面,管理四组重点放在金融保险、水、电、所、邮政电信、典当企业申报纳税方面。分局人员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为更好地向外宣传税法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分局利用QQ群、12366短信和上门宣传等方式,不断强化专机检查宣传效果。

  四、创新方法,科学实施检查。

  分局结合新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对所有检查对象进行初评,根据风险等级,继续推行税收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完善税收自查的相关工作制度,对被查纳税人集中开展查前辅导、查前约谈等,促进纳税人自觉提高税法遵从度。检查小组深入开展阳光检查,对检查对象开展灵活的'上门查前辅导,通过税收约谈,解决涉税疑点,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总结检查经验,举一反三指导同行业纳税人规范纳税行为。

  五、以查促管,标本兼治。

  分局本着依法治税、标本兼治的原则,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同时,及时总结发案规律、特点和新的动向、趋势,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促进规范征管,帮助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纳税人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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