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查自纠报告

2024-04-08 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车辆自查自纠报告1

xxx市运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司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贯彻落实。现就卧铺客车整治工作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积极做好安全告知制度宣传工作

  按照相关通知精神,我司及时向长途卧铺客车经营业主和驾乘人员进行宣传。召开关于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专题会议,就安全告知内容等向广大经营业主、驾乘人员进行宣传,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安全告知制度的重要意义,并通报分析近期全国接连发生的较大道路客运安全事故案例,要求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二、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各项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管理,切实把安全告知工作落到实处,我司与驾乘人员签订了客运安全告知责任状。要求驾乘人员严格按照安全告知制度相关内容,在发车前认真向广大旅客宣传公司名称、车牌号、驾乘人员姓名、监督举报电话、车辆行驶路线、途径停靠站、相关法律法规及车辆安全、应急出口、安全带、安全锤使用方法等,做到告知内容清晰明确,告知语言通俗简练。

  三、积极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

  长途汽车站对卧铺客车运行线路和运行时间进行分析,逐车制定可行的休息方案,并在站内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停车休息的卧铺客车班次,同时售票员、检票员就停车休息对旅客进行提醒和告知,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

  四、强化车辆运营过程的实时有效监控

  根据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司16台卧铺客车均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装置。为充分发挥GPS、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管理作用,强化对运行车辆动态监管,我司监控室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做好省际班线和晚间班线车辆的'实时动态监控,防止车辆超速、超员等违章现象发生。及时提醒超速车辆,并做好提示记录。尤其是长途卧铺客车实行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进服务区休息实时监控,对在运行的车辆提出警示仍然没有纠正的车辆驾驶员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班处理或予以辞退。

  五、进一步强化卧铺客车安全管理。

  9月28日,在我司主要领导携分管领导和相关同志,对公司卧铺车辆进行了一次逐车全面的检查,检查人员仔细的检查了卧铺客车的技术状况,安全装备、驾驶员资质,营运手续等项目,检查中发现部分车辆存在加座加铺的现象予以坚决拆除,并对责任人做出了相应处罚。此次检查,为黄金周假日运输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今后我司将继续深化自查自纠,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并将形成长效机制。

  六、建立完善监督举报处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我司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处理制度:

  一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

  二是认真调查核实监督举报信息,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三是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驾乘人员予以辞退。

车辆自查自纠报告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依法规范征收、杜绝违规行为”的总体要求,全面遏制闯岗车、特权车和收费站周边车辆逃漏通行费等违规行为,建立收费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优化治理干线公路收费环境。

  二、组织实施

  收费环境优化治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监察纠风、交通、公路、公安、流动治超联合执法大队、新闻等部门人员协调配合实施。

  三、政策界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免征车辆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下车辆可免收公路通行费:

  (一)悬挂军用牌照的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

  (二)执行紧急任务并出示国家安全机关专用“侦察证”或“特别通行证”的车辆;

  (三)正在执行任务、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

  (四)正在执行任务、设有固定装置、挂“警”字牌照的本省警用车辆;

  (五)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免费手续、下发免费文件、印发免费证件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六)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车辆。

  上述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以外,依然违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的车辆,均属于治理和纠正的范围。

  四、职责范围

  为确保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进行明确。

  (一)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大对特权车辆的治理力度,对严重干扰正常收费秩序、恶意闯站、拒不缴费、打骂收费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公安部门要对辖区内收费站治安情况进行详细摸排,加大对干扰破坏环境治理工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取缔在收费站附近非法设立绕行路段的行为。对周边治安环境差的`收费站,定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阻碍收费人员依法收费,故意绕站逃费,私设收费站(点),故意冲闯收费站,恶意堵站,破坏收费设施,谩骂、殴打收费人员,聚众围堵收费站的,视情节轻重公安部门要吊销当事驾驶员驾照;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交通部门对于违规闯岗经曝光后不主动到指定部门接受处理的车辆,属营运车辆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营运资格。

  (四)流动治超联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流动治超工作,在国、省道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市区出口道路、重要县乡道路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主要绕行路段依法开展治超工作,防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绕行。

  (五)公路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收费公路有关政策,营造自觉按章交费的社会氛围。认真开展自查,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省关于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闯岗车、特权车和收费站周边车辆逃漏通行费等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集中专门力量,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治理工作。

  (六)新闻媒体对拒不纠正、仍然违规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特权车”要定期曝光,向社会公布违规车辆车牌号、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员及其工作单位、职务等,将违规事实向驾驶人员所在单位通告,并追踪报道处理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为加强对全市干线公路收费站环境优化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我市干线公路收费站环境优化治理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环境优化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严格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对单位内部所有车辆进行审查,对违规车辆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搞特殊,不开特权车、人情车的口子,主动交纳车辆通行费。公路部门要严格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发现有违规减免通行费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值班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市干线公路收费环境优化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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