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从20xx年起,我市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保)工程,通过近几年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参保范围、提高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10月底,本年新增参保缴费16.47万人,累计参保缴费达29.88万人,完成泰州市交任务的111%,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享受养老待遇5.17万人(其中60岁以上3.83万人),有10.81万60岁以上老年居民从20xx年5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本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7亿元,其中个人缴纳保险费1.82亿元,省级预拨财政补助4519万元,地方财政补助3956万元,基金支出0.92亿元,当期结余1.75亿元。基金滚存结余6.95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一)紧密结合实际,构建好“一活二高三接四补助”的政策体系
今年年初,按照国务院、及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出台了《**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新的办法在制度设计可概括为“一活二高三接四补助”。
“一活”,缴费标准灵活。我市缴费标准除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规定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和600元六个档次外,还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设定了600以上档次,最高每人每年可缴纳6000元,即参保人可根据家庭当年的经济收入,在100-6000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金额,多缴多得。
“二高”,养老待遇提高。从今年5月起,我市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已从每人每月30元或41.06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
“三接”,新老制度间实现无缝对接。为保证各类参保人群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我市明确规定了老农保人员、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向现行制度转移过渡的具体办法,基本实现了人员、基金的平稳过渡。
“四补助”,补助所有参保人员。一是补助个人帐户。市财政对所有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二是补助困难群体。市财政对低保家庭中的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三是对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每人每月60元的基础养老金全部由财政投入,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二)坚持“六到位”,搭建起市、镇、村三级联动的服务平台
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各级服务平台都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能。我市通过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和制度“六到位”,努力搭建市、镇、村三级联动的服务平台,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的提前实现。
机构到位。我市乡镇、街道人社保障公共服务工作机构早已建立,并挂牌正常运转。在村级平台机构建设上,从20xx年开始,采取“先试点后展开、先启动后完善、先易村后难村”的原则,逐步推进。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339个行政村(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已全部挂牌运行。
人员到位。全市16个乡镇人社服务所共有工作人员77名。村级平台设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管员,5000人以上规模的行政村(居)各增配1名专职协管员;5000人以下的行政村(居)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劳动保障工作。
经费到位。乡镇人社服务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财政每人每年定额拨款12000元,其余由乡镇财政承担。街道保障站工作人员和乡镇人社服务所劳动保障协理员等企业性质人员工资收入为每人每月1000元,均在市财政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场所到位。16个乡镇人社服务所、6个街道保障工作站都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在村级平台场所、设施建设方面,全市339个行政村的电话、电脑、网络全部安装、联通到位,确保基层平台的办公条件,为全面推进村级平台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制度和工作到位。根据工作要求,各乡镇人社服务所、街道保障工作站都建立健全了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到制度有公示,行为有监督。
目前,市、镇、村服务平台全部使用泰州市统一开发的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管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保障代码、统一操作规程,杜绝手工操作。同时,为方便农民缴纳保费,我们还与信用联社合作,搭建缴费快速通道,参保人只需持缴费证就可到最近的信用网点缴纳保费,保费实时进入农保基金专户,缴费信息实时记入农保信息系统数据库。操作过程中,各级信息管理网络相互协助、相互配合,登记录入、审核确认、缴费到帐、待遇发放等工作整体划一,实现了“人在网上保,钱从银行走”的参保、缴费、领取全程信息化管理模式。
(三)围绕“四轮驱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面对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纷繁复杂,推进工作难度大。我市上下大力弘扬“厚德开泰,奋发图兴”的新时期**精神,突出重点,四轮驱动,仅用70天的时间就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全覆盖”任务。
一是依靠行政推动。在5月初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16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人社局作为这项工作的主管部门,由4名局负责人牵头,成立4个工作小组,实行划片包干,对乡镇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考核促动。5月18日,我市召开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动员大会,市长高亚梓作动员报告,部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工作,提出“大干100天,实现全覆盖”的总体工作目标。会上,市政府与乡镇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各乡镇“一把手”对推进工作负总责。我市还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任务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园区“6+1”实事工程考核内容。乡镇也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奖惩办法,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包保体系。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电视台、有线台、广播台及**网积极主动配合,联合设计宣传方案,做到电视上有新闻、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消息。全面、立体解读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扩面推进的工作典型。同时,成立政策宣讲团,4个工作小组按照责任区划分,联合镇村干部,按“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深入农户家中,发放《政策问答》20万份,与老百姓面对面讲政策,说好处,摆道理,算细帐,引导群众积极参保。我市还在革命老区黄桥镇的双桥村举行了领取证的集中发放仪式,市长亲自走进农村为参保人员发放待遇领取证,宣传农保政策,倾听群众呼声,大大激发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四是通过服务拉动。为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今年我市在提高服务效能上做文章,以服务促参保,以服务求实效,以服务出成绩。面对几何倍增长的工作量,市人社局举全局之力充实经办力量,从街道抽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管员和临时聘用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20余人,腾出大会议室,配齐办公设备,分行政区域进行业务包干,开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绿色通道,保证各类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养老待遇。
三、主要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虽然我市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巩固和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个人缴费标准偏低。经统计,今年我市选择按最低标准(100元/年)缴费的人员占同期缴费人员的90%左右,对基金而言,影响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及抗风险能力;对参保人员而言,选择按最低标准缴费,难以维持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发挥不了养老保险应有的保障作用。
2、集体补助难觅踪影。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但通过近一年的宣传发动,基金中除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外,未能见到集体补助的身影。主要是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状况和经济水平的限制,养老保险基金中集体补助部分很难落实。
3、基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经办机构人员不足。市社保处是城乡民民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承担着保费筹集、养老金支付、个人帐户管理、基金管理等项工作,但其专职人员只有5名,远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二是村级专(兼)职协管员待遇偏低,且大多兼职,年龄偏大,业务水平差,积极性不高。
4、相关社会保障制度需有效衔接。比如说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如何实现与这些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老有所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的重要举措。在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通过完善政策,引导农民多缴保费。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适当提高最低缴费标准,同时将财政参保补贴与个人缴费金额持钩,调动农民按较高标准缴费的积极性。
二要全力筹措资金,确保财政补贴到位。既要主动向上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支持,保证政府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又要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的支持和资助,真正建立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三要强化基础建设,确保经办服务到位。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乡镇有机构、村级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经办服务网络。在经办人员上,建议招录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市、镇、村城乡民民养老保险队伍。
四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到位。人社、财政、金融、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快制订和完善城乡民民养老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严格运行程序,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五要建立部门联动,确保制度间有效衔接。人社、财政、国土、民政、残联、计生要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快完善各项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时,应注意两点问题:方便和公平。方便,即衔接过程不应太复杂,应方便操作。公平,即衔接过程不应出现转换保障的不公平现象,应尽可能的满足大部分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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