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悄无声息的,转眼间,岁月匆匆,一段时间的的工作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是时候认真地做好自查报告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自查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殡葬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殡葬自查报告 1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专题审议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安排,今年5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听取县民政局有关工作汇报;分别召开由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及福应、南峰、安洲街道和官路镇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横溪、下各等乡镇走访座谈;实地视察公益性墓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比较重视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据统计,自1999年实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共火化遗体3万多具,遗体火化率达到100%,节约棺木用材25000立方米,节约土地280亩。
(一)加强领导,殡改工作得到推进。
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殡改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设立县殡管所、县殡葬管理监督执法大队、乡镇(街道)殡改协管员和行政村殡葬管理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殡葬管理组织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殡改工作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
(二)宣传发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
围绕殡改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殡改工作的良好氛围。召开县、乡镇(街道)殡改工作动员会,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文明殡葬意识。印发生态葬法宣传资料,滚动播出电视专题宣传片和相关通告,抓好“百场电影进乡村”影前生态葬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葬法的认识,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和生态葬法的实施。以“青山白化”治理宣传月为载体,就整治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具体任务等内容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三沿五区”坟墓整治有效推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逐步形成。
(三)注重管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
坚持植树覆盖为主、动员迁移为辅原则,充分利用植树节、清明节等时段,对县域内的县道、省道、高速公路等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墓区山体进行植树绿化遮挡处理,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据统计,整治期间共调运树苗2万余株,总投资30多万元。针对土葬、骨灰装棺和乱葬乱埋、建寿坟等殡葬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采取教育引导促使其自行纠正的同时,逐步加大依法处置力度,确保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得到落实。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石材加工点的一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的歪风。
(四)落实措施,殡葬服务不断完善。
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殡葬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通过升级火化设备、改扩建停车场等,进一步改善殡葬服务环境。推进殡葬服务体制改革,立足公益事业,实行事企分开,探索成立仙居县殡仪服务公司,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操作流程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服务公开、透明。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优质服务月”活动,清理殡葬服务收费中的违规现象,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县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对殡葬管理存在着忌讳心理,不愿过多过问。二是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普遍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导致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三是有的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错误认为殡改工作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时有回潮,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殡葬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一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再加之墓地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还比较滞后,全县已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还未到总数的二分之一。二是有的公益性墓地缺乏规划,布局不够合理,设施不全,甚至无人管理,导致群众集中安放的意愿不强,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不高。三是一些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档次还比较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没有达到生态化、小型化的要求,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亟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还比较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事务机构为群众进行正确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三)殡葬监管措施不够到位。
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理、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二是社会上乱葬乱埋、违规建造墓地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经济实力强、有一定社会势力的人员违反殡改规定,建造的超标准、豪华坟墓使人触目惊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三是丧葬用品市场还比较混乱,制售封建迷信用品以及石材加工点无照经营、超范围违规制作墓碑和墓体,丧葬陋习现象愈加突出。四是有的村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骨灰葬入本村公益性墓地,扰乱了殡葬行业的正常秩序。五是一些丧属私自占用城区街道、学校附近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产生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四)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殡葬服务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个别殡葬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甚至存在诱导消费的不良行为,殡葬行风建设需要不断推进。
二是由于殡葬行政执法是常规性、动态性的工作,殡葬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编制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
三是乡镇(街道)的殡葬管理人员很多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的其他具体民政事务较多,导致兼管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出现对殡葬违规行为瞒报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当前国家级生态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强化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协调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殡葬管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深入宣传,大力倡导,积极营造文明殡葬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集中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层层发动,集中造势,强势引导,努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充分利用清明、元宵、冬至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时段,加强对国务院、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殡葬法治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丧葬形式,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逐步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努力发挥殡管所、殡葬服务单位的作用,将宣传工作寓于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形成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
要在整合现有公益性墓地资源的基础上,按照“保护生态、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相对集中”的原则,制定完善全县公益性墓地规划。健全公益性(经营性)墓地经营机制,以公益性为主适当兼顾经营性,出台相关鼓励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树立精品意识,在三个街道、中心镇建设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大型公益性墓地;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行政村提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进行联建,加快推进镇、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探索建立公益性骨灰堂,实现骨灰安葬由“入土”到“入室”的转变,使骨灰处理更加集约化和多元化。强化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简化审批手续,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同时,要加强公益性墓地日常养护和管理,完善排水、道路、墓区绿化等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改造拓宽殡仪馆与35省道的连接道路,搞好殡仪馆改扩建、更新火化设备、修建骨灰寄存楼、增设守灵厅和丧属休息场所以及殡葬环境的美化,为殡葬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四)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要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殡葬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全面排摸违规墓地底数,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平稳有序地推进违规墓地整治工作,坚决刹住建造超标准、豪华墓地的歪风。同时,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三沿五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始终保持殡葬管理高压态势。整顿丧葬用品市场,重点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石制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制作超标准墓碑和墓体以及其它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售进行查处,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城区划定丧事服务区,为丧属提供丧事场所和相关服务,并要禁止一切影响公共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丧事活动。要对出殡活动及规模进行引导和监管,控制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骨灰跟踪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控制骨灰去向,及时发现和阻止乱葬乱埋行为,严防出现新一轮的“青山白化”。
(五)优化服务,建好队伍,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水平。
要坚持以惠民、利民、便民为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丧属至上”服务理念,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和救助保障制度,加快实行丧葬四项基本费用由政府买单等惠民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行风建设纳入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健全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在服务大厅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服务透明度,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抓好现有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执法经费偏少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殡葬自查报告 2
近期,县民政局围绕解决城区居民乱埋乱葬和殡葬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县城区内有2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居委会,10个村(居),人口约11万人。建有两处公益性公墓(分别位于东关居和大佛寺村),一处经营性公墓青龙山安息园,占地26亩,可安置穴位4000个。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殡葬改革,20xx年,县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规划原则、期限和职责部门分工。20xx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城区殡葬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通过调查,县城周围山林、风景区、道路旁坟墓林立,墓型多样,占地面积大小不一,成为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
(二)无序殡葬增加了城市建设成本。按6‰正常死亡率测算,城区每年应安葬的逝者约660人左右,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土地面积为3960平方米(约6亩),加之墓地多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既浪费了土地,又影响了建设工程施工。
(三)城市扩容使逝者无处可葬。20xx年,全县城区死亡人数约700人,经火化后,8%安葬在合法的经营性公墓,40%安葬在自家坟墓,50%埋葬在县城周边。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死亡人数随之不断增加,城区内无一处合法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容量有限,将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局面。
(四)封建迷信活动有所抬头。受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城区居民相互攀比,追求大坟头,高墓碑,看风水建墓、超标准建坟现象日趋增多,侵蚀了社会风气,阻碍了殡葬改革。
二、成因
(一)思想观念陈旧。群众深受几千年丧葬陋习根深蒂固的影响,70%的群众存在“入土为安”丧葬理念,必须按封建迷信习惯把亲人遗体安葬在“风水宝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惩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三)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殡葬管理涉及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由于缺乏专门机构牵头,尚未形成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合力。加之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认识仍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殡葬改革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
(四)执法机构不健全。作为殡葬主管部门,县民政局没有专门的执法编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缺乏应有的设备设施和经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到位,使乱埋乱葬现象不断蔓延。
(五)公墓建设滞后。城区内只有青龙山安息园一处经营性公墓,榆山办事处东关居和大佛寺兴建的公墓未办理土地使用和公墓审批手续。城区居民只有选择将亲人骨灰有偿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随意埋葬在县城周边。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治乱埋乱葬现象发生。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治理乱埋乱葬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议成立全县殡葬整治联合指挥部,协调民政、公安、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县政府名义出台《平阴县殡葬管理办法》、《平阴县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方案》、《殡葬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严禁在“三沿五区”、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埋葬,已埋葬的散墓逐步迁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新增死亡人员,一律集中安葬。二是明确职责。民政部门搞好牵头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城区内已形成的非法公墓限制其扩大规模,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管理,待时间成熟后进行搬迁。公安部门要加强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处罚。住建委、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给予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加大行政管理和查处力度,搞好殡葬市场整治,对于违反经营资质、税收政策、物价规定的严肃查处。编制部门适当增加编制,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为殡葬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各城区驻地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根据历形成的埋葬点,设立面向本村居户籍人员的集中埋葬点,禁止外来人员埋葬。三是扩大宣传。大力宣传殡葬管理办法,在集中埋葬区、三河五沿区设立广告牌匾,禁止在城区内乱埋乱葬。四是加强执法。民政、公安、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执法大队,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乱埋乱葬行为。五是明确重点。重点解决城区范围内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乱埋乱葬问题,对出现问题的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采用行政和党政等手段,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要求,规范建设,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议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及所辖村居(社区)为基础,各部门协作为支撑,共同推进城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出台《城区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建设、管理,确保公益性墓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县城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榆山街道办事处和锦水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指导与监督。住建委、公安、国土等部门做好配合。在选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有利于保护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由国土、规划、林业、民政等部门共同确定公益性墓地的地址。在建设标准上,县城公益性公墓要有前瞻性、高起点规划,规范化、标准化、园林化建设。根据县城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控制公墓规模与数量,公墓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按每年人口6‰的死亡率来确定建设面积,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完善道路、停车场、祭奠厅和纪念亭,硬化园陵甬道等相应配套设施。在筹资措施上,县财政应在公墓建设上给予一定扶持。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负责解决道路、供水、供电等问题。
(三)移风易俗,统筹兼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倡导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土葬改革与丧俗改革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逐渐形成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革除丧葬陋习。县城殡葬改革要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对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和程序进行公开,方便丧户办丧事,让丧户明明白白消费。实行困难救助制度,继续实施针对农村五保户、低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或特殊困难家庭的丧葬补助。
(四)多措并举,加强引导,建设村级公益性骨灰堂。骨灰堂占地少,可以多个村(社区)联办或街道集中兴建,既节省建设经费,又方便群众,可以作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补充和今后骨灰安葬的发展方向。建议,在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同时,积极学习济阳公益性骨灰堂做法,开展骨灰堂建设的试点工作,引导居民逐步接受新的安葬方式。
殡葬自查报告 3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计局的指导下,按照《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办字﹝20xx﹞47号),按照文件内关于富源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把抓好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现将殡葬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推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行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和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二、宣传部署
在医院会议上向职工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普遍提高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使殡葬改革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全面自查
对医院太平间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太平间属于医院自行运营,殡葬服务项目(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均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证件齐全;遗体接运、冷藏等基本服务执行政府定价,不存在提高收费标准或捆绑收费等行为;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均明码标价,不存在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不存在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未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未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太平间未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
通过本次自检自查,我院太平间情况良好,未发现明显违规情况。我院将持续保持良好的运行氛围,为富源县殡葬改革贡献出一份力量。
殡葬自查报告 4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乡党委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殡葬改革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乡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云龙乡党委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殡葬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订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把该项工作例入驻村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大会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分工协同、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管理。乡党委、政府把殡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乡村两级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三级管理网络。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召开党委会、动员会、驻村会、党员会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置挂固定布标5幅,在11个村委会书写石灰标语、通告35份。各村召开群众会议和坟主座谈会,说明殡葬改革意义及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重点突出,整改彻底
坟墓乱埋乱建,四处零落,青山挂白,有碍观瞻,浪费土地。今年以来,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乡下大力气于3至11月集中开展了辖区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清坟工作坚持见树不见墓的目标,对老坟地视条件种植速生丰产观赏阔叶林或铺种草皮,提高绿化档次。主要措施有:
(1)落实责任制。确定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包宣传,包做坟主亲属的思想工作。
(2)大造舆论。广播、简报、板报、传单、通告等多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入户到坟。
(3)依靠网络。组建清坟信息工作网络,各行政村均配有信息员,全乡配备殡改信息员11名,逐步建立了动态反馈机制。通过攻坚克难,不断扩大了殡改工作影响面,表明了政府抓殡改工作的决心,取得了移风易俗的阶段性成果。
四、狠下功夫,掌握信息
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逐步规范的原则,组织乡民政、城建、林业、公安等力量对乡政府驻地附近现有的墓穴进行清理登记;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台账管理,准确掌握老年人底数;设立举报电话、殡改信息员等,跟踪监管人口变化和殡改活动动态。五、加强教育,改革陋俗
把文明节俭办丧事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与“八荣八耻”教育、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搞好教育引导。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手软。对丧葬中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对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乱设灵堂、抛撒冥纸、随意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以及丧事违法演出等要严肃处置。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撒散和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土葬区公墓倡导以不留坟头、植树植草绿化的.生态墓葬为主要安葬形式。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六、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全面倡导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将殡葬改革的各项工作纳入乡目标考核责任制中来,做到奖罚分明。总结近年来的殡葬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殡葬活动事前告知、当场制止、事后追究等措施,完善殡葬改革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突出经常性管理。
总之,我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我乡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殡葬自查报告 5
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经营性公墓20xx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今年的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资质合法,建设科学
公司是经天津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单位。我们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无未经批准随意扩大公墓占地的情况。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和“津民发【20xx】32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规范经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无新建扩建大墓、预售活人墓行为。同时今年我们再次对商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在原来已开发的两个标准面积、大众价格墓区个墓位的基础上,又在高档庭院式墓区内拨出三层开发成1平米左右的大众价格墓区,新增标准墓位位。
二、管理规范,制度健全
在销售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销售墓穴的有关规定”,抵制大比例优惠、低价抛售等营销手段,坚持透明公开的价格政策,明码标价、不欺不诈,把优质的服务与优美的环境实实在在地提供给客户,让诚信成为我们的招牌。我们所有售出的墓位手续齐全完备,我们与所有客户签订符合《合同法》的销售合同,为客户开具国家正式发票,客户凭火化证明购买墓位,同时在安葬家人后均能领到合规有效、填写规范的《安葬证》。在使用年限上全部符合国家规定,从不承诺“永久”使用。此外,我们有专人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及保管,有符合标准的档案存放设施,火化证明与合同书同时存档备案。会计帐目由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合格。
我们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使用时间及比例收取墓位管理费,并始终坚持墓位管理费单独建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我们每季度按时上报公墓报表,并达到上报及时,数字准确,无缺项漏项。
三、合法经营,优质服务,无违规经营行为
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的《殡葬管理条例》和行业自律协定,坚持将合法经营落实在每一项业务中,不搞传销、炒买炒卖、倒买倒卖墓穴等违法违规营销行为,不设直销店和代销点,不与花店、大了合作,不乱发广告,不随处摆摊设点,目的就是为了净化市场、维护天津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
今年,我们在员工中继续强化廉洁自律制度,加大服务监督力度,除公布举报电话,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继续坚持对每一位客户进行售后回访,在醒目处设立“谢绝任何馈赠”的警示牌向社会公示外,还组织员工重温廉洁自律承诺书,将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当作常态工作来做。截止到目前,没有一例私自接受客户馈赠的现象发生。据统计,在对已经实现安葬的客户回访中,不满意投诉率为零。
为了保持墓区卫生整洁,我们继续坚持为客户免费擦拭清洗墓碑,坚持提供既能保护环境又能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的服务项目。在业务大厅显要位置公开各种服务项目、业务流程、购墓须知、企业资质,明码标价、不欺不诈,让诚信成为我们的'招牌。
四、积极宣传、引导文明殡葬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民政局《关于创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xx】95号)文件的精神,积极开展文明殡葬宣传及推广工作。我们已经是连续三年在盂兰盆节、阴历十月初一期间,组织员工深入市中心有影响的社区开展“宣传文明殡葬,推广网上纪念,引导市民以网上祭奠代替焚烧纸钱”活动。三年来累计有458个社区集中参加,悬挂宣传条幅708条。今年我们与社区联手在海河亲水平台举行的盂兰盆节纪念活动,吸引了近三千名市民参加,其中有六百多人在“摒弃陋习、提倡文明祭扫”的条幅上签名。在引导社会大众“摒弃传统殡葬陋习弘扬文明祭扫新风”上,元宝山庄还充分发挥了互联网的作用。对公司商业网站和门户纪念网站——中华清明网进行了多次改版,使两个网站各具特色互为补充。此外中华清明网网上纪念专区——缅怀苑,吸引了大批社会公众免费建立网上纪念园,截至20xx年10月底累计吸收会员 名,建立网上纪念园 座。目前两个网站的日均IP量 个,日均页面浏览量 余次。
一年来,我们坚决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民政局的相关要求,强化基础建设,规范经营行为,推进科学发展,使我们的企业面貌又有了很大的改观。同时优质的服务,也让我们收获了丰硕的果实,截止到10月底,已累计完成销售收入 万元,向国家缴纳营业税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提取墓位管理维护基金万元。
殡葬自查报告 6
根据《xx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x民发[20xx]85号)和《xx市民政局转发〈xx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对我县殡葬工作再次认真细致全面进行了排查,现将殡葬基础设施情况和排查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境内21个乡镇,其中3个镇,县城在xx镇境内。全县人口15.3万人,其中xx镇3.9万人。乡与乡之间最长线路约70公里。20xx年,在xx镇xx村境内(xx山)建有公墓一个,由民政局下设xx山公墓管理所负责公墓的运营管理,主要服务于xx镇(县城)区域内群众。全县无其他殡葬设施。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
2、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禁埋区内乱埋乱葬现象还有发生。
3、殡葬执法难以及时、果断、有效开展工作。
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客观上的原因,但更多是主观上的原因,表现在殡葬基础设施规划滞后;乡镇重视不够,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乡村干部和民政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部门协同配合差;殡葬执法队伍开展工作有危难情绪。
三、下一步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查漏补缺。
针对查找的问题,分类处理,及时办理。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抓好公墓建设、价格报批,销售流程公示上墙、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等依法规范建设工作,促进殡葬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为深化殡改奠定基础。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治理乱埋乱葬的必要疏通渠道。要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170号)文件精神,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给予必要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资金由县乡村三级投入,利用3-5年时间集中抓好村级公墓建设,执照《xx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立即抓好落实。把村级公墓建设真正办成人民群众缅怀亲人的满意场所。
(三)强化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建立完善县殡葬工作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乱埋乱葬行为的巡查,发现一起,教育查处一起。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从严查处党员干部亲属偷埋乱葬行为。个别党员干部不但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反而为丧主亲属出谋划策,包庇纵容偷埋乱葬。二是从重查处个别乡村干部默许土葬行为。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重点查处以上两种违法违纪行为,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全县,必要时树立反面典型,在电视上公开曝光,警示教育他人。
(四)落实责任,强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
在县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对殡葬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完善自下而上殡葬管理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督查和年度年终目标考核。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殡葬自查报告 7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xxx单位,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xxx单位于xxx年x月启动建设,xxx年xx月xx日正式投入使用,总规划面积xx亩,其中服务设施占地xx亩,公墓建设用地xxxx亩,投入资金xxx亿元,全部由政府融资修建。馆内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善,“三位一体”的建设规划得到群众的肯定,为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现主要开展业务有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瞻仰悼念、整容化妆、法医鉴定、守灵祭奠、冷藏消毒、遗体接运、殡葬用品供应、丧葬文化教育、等侯休息、公墓安葬服务等。开馆运营以来,我们按照“建制度、带队伍、树形象、办实事”的工作思路,狠抓内部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修订管理制度和加强职工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培训,通过x年多的努力,现我馆各项服务工作已步入正轨,基本实现服务流程、服务水平、运营管理的标准化建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意识。
全省规范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以后,我馆按照省民政厅、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民政部《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省、州、市关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通知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和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结合我馆工作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开展摆到了我馆工作的中心位置。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的要求,围绕群众较为关切的殡葬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惠民殡葬政策兑现情况等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自查摸底。一是对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的.《关于殡葬服务和公墓收费价格的批复》(xxx〔xxx〕xx号)文件核定的各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等,对我馆自开馆运营以来,已承办的服务工作,逐户逐项进行梳理和自查。二是开展“规范殡仪服务,促进文明建设”问卷调查活动、设立意见箱和民主座谈会议等,广泛听取群众对我馆殡葬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我馆职工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要求我馆全体职工,严格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的要求,开展自查互查,从自身和同事身上查找,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违反市场规则、违反职业道德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直面问题,抓实整改工作。
通过对照检查、开展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召开民主座谈会议、内部自查互查等具体工作措施,我馆实实在在查找出自身存在的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不够明了清楚、对殡葬惠民政策的掌握和宣传不到位、销售的丧葬用品标价不全、殡葬礼仪服务有待提高等问题和不足,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将整改工作抓实、抓到位。一是对各项殡葬服务项目逐条逐项进行核对校正,通过公告栏、摆放告知卡、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全面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丧属自选殡葬服务项目等向社会公开,彻底根除群众担忧的将免费或减免项目与其它服务捆绑、分拆,强制收取费用;全面推行和落实“三自愿”(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服务标准自愿选择;消费标准自愿选择)、“四严禁”(严禁索取钱物、收受红包;严禁服务态度生硬;严禁强买强卖;严禁乱收费)、“五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操作技能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规范;服务礼仪规范)、“六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结果公开;服务监督公开)等服务管理准则。二是加大全体职工学习殡葬惠民政策力度,将殡葬惠民政策学习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项目;同时在服务总台公开殡葬惠民政策,开通举报监督电话,全天24小时,接受广大群众对我馆宣传和执行殡葬惠民政策是否到位的监督和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价规定,将我馆现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香、蜡、纸、烛等殡葬用品,按照销售价格加价幅度不超过进货价格30%的差价率,重新明码标价,真正体现xx市委、市政府将xxxxxx的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及其公益性定位。四是加强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公司组织、部门组织和聘请中、高等职业院校老师或社会上专业从事服务礼仪培训机构等专业人士到我馆对职工进行培训,加强与周边各县市殡仪馆交流学习,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周边各省、州、市殡葬行业标杆单位学习等方法,努力提升全体职工的服务理论知识和服务技能;同时,进一步完善馆内基础设施,提升服务环境,通过软、硬件兼施,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馆各项殡葬服务管理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满意的殡葬服务。五是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考核细则和服务规范,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殡仪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取得的成效
(一)优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采取的系列整改措施,我馆全体职工深刻认识到作为特殊的服务行业,面对特殊群体,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克制自己的情感,节制自己的言行,力求让逝者以慰藉,使亲属称心安心。通过细化各部门、各岗位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落实全程专人引导陪同服务制,使各班组、岗位真正做到操作标准、服务规范、用语礼貌、举止得体,营造起文明优质服务良好氛围。
(二)工作服务效率明显提高。
我馆全体职工上下统一思想,以争创一流服务为目标,针对工作无规律、无法计划的行业特点,因情而异,主动作为,极力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做到职责范围内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全体职工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工作雷厉风行,服务精细文明,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即说即办、立说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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