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2024-11-23 报告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

  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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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销售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问题报告处理工作。

  三、自检自查内容

  (一)食品采购环节

  1. 供应商资质审查

  定期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文件,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相关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并留存复印件归档。对于新增供应商,严格进行资质审核与实地考察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展合作。

  2. 采购食品查验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核对每批次采购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如检验检疫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对生鲜食品,重点检查外观、色泽、气味、新鲜度等感官性状,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异常的食品原料。

  3. 采购记录管理

  如实、完整记录食品采购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采购记录具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二)食品储存环节

  1. 仓库环境控制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仓库的温湿度、通风、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确保仓库环境符合相应食品储存要求。例如,冷藏库温度应控制在 0 - 10℃,冷冻库温度保持在 -18℃以下,湿度控制在适宜范围,防止食品受潮、霉变或变质。

  2. 食品分类存放

  遵循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原则,严禁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生食与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与杂物严格分开存放,有明确标识区分,并按照先进先出顺序进行出货管理,避免食品过期积压。

  3. 库存盘点清查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盘点清查,每月至少一次全面盘点,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包装完整性、储存条件合规性等,及时清理变质、过期、破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记录清理情况并妥善处理。

  (三)食品加工制作环节

  1. 人员卫生管理

  每日上岗前检查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状况,要求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时调离食品加工岗位。监督加工人员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规范,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口罩,洗手消毒后上岗操作。

  2. 加工操作规范

  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包括食材清洗、切配、烹饪、熟制食品存放等环节。烹饪食品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 70℃以上;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食用或冷藏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加工设备清洁消毒

  定期检查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等清洁消毒情况,每餐使用后及时清洗,按照规定频次采用合适消毒方法(如高温蒸汽、化学消毒剂浸泡等)进行消毒处理,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防止二次污染。

  (四)食品销售环节

  1. 销售场所卫生

  每日营业前对销售场所进行清洁打扫,擦拭货架、柜台,清理地面杂物、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检查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销售场所无污染源。

  2. 食品陈列展示

  检查食品陈列是否符合要求,按规定分类摆放、标识清晰,冷藏、冷冻食品在对应设备中按温度要求存放展示,避免食品脱冷、受热。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立专门警示标识区,进行集中、醒目陈列,并按规定采取促销、下架等处理措施。

  3. 售货工具卫生

  确保售货工具(如夹子、托盘、勺子等)定期清洗消毒,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毒无害、清洁卫生,使用前检查包装完整性,防止污染食品。

  四、自检自查频次

  1. 日常检查

  各环节负责人每日在工作开展前后,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项进行常规检查,如食品采购人员检查当日进货食品,厨房班组长检查加工操作现场,营业员检查销售场所食品陈列等,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并报告整改。

  2. 全面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自检自查,覆盖食品经营全过程,依据本制度检查内容详细核查,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期限。

  3. 专项检查

  根据季节特点(如夏季防食物中毒、冬季防食品受冻变质)、食品安全热点事件或监管部门要求,适时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性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薄弱环节管控。

  五、问题报告与处理

  1. 内部报告

  食品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视问题严重程度,半小时内(紧急情况)或当天内上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描述、发现时间、地点、涉及食品范围等详细信息。

  2. 问题评估与处理决策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收到报告后,迅速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评估分析,判断问题性质与危害程度,依据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制定处理方案。轻微问题(如食品标签轻微瑕疵、环境卫生小瑕疵)当场责令整改;一般问题(如食品储存条件不符、加工操作不规范)限期整改,跟踪复查;严重问题(如食品变质、受到污染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等)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封存问题食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3. 整改跟踪与复查

  整改责任人按照处理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详细记录整改过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复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查整改情况,形成复查报告。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再次督促整改,加重处罚,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六、记录与档案管理

  1. 建立健全自检自查记录,详细记录每次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等信息,记录应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字迹清晰、易于识别追溯。

  2. 整理归档与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问题处理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供应商资质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库存盘点记录、设备清洁消毒记录、检查报告、整改通知书、复查报告等,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相关食品安全法规规定年限,以备监管部门查阅及内部管理分析使用。

  七、培训与宣贯

  定期组织全体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培训,使其熟悉制度内容、检查流程、问题报告处理方式等要求,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与操作技能;同时,通过内部宣传栏、工作群等渠道宣贯制度重要性,强化全员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经营管理需求适时调整完善,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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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及就餐人员饮食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食堂的日常食品安全管控工作。

  三、自检自查内容

  (一)人员管理

  1.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每日上岗前,食堂负责人检查员工健康证持有情况,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且无过期、伪造现象。同时,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员工身体状态,排查有无发热、腹泻、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症状,一旦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员工离岗就医并调整岗位安排。

  2. 人员卫生习惯

  检查员工工作服穿戴是否整洁规范,头发是否外露、是否佩戴帽子口罩,指甲是否修剪整齐、手部清洁状况等。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中,监督员工是否遵循正确洗手消毒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二)食材采购与储存

  1. 采购渠道

  核查食材供应商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且供应稳定可靠。对新增供应商或临时采购来源,严格按审批流程审核评估。

  2. 食材验收

  设立专人负责食材验收,依据采购订单和质量标准,检查食材外观、色泽、气味、新鲜度,核对食材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严禁接收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杂掺假、污秽不洁及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对生鲜食材重点把控其鲜活程度与农兽药残留情况。

  3. 储存条件

  定期检查食品仓库与冷藏冷冻设施,仓库需通风良好、干燥整洁、防虫防鼠,食品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 10 厘米以上,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冷藏库温度控制在 0 - 10℃,冷冻库保持 - 18℃以下,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及温度记录,确保食材储存环境适宜,避免因温湿度失控导致食材变质损坏。

  (三)加工制作环节

  1. 食品加工流程合规性

  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依次检查食材清洗、切配、烹饪、留样等环节操作是否规范。蔬菜要充分浸泡、冲洗去除农药残留;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严格区分使用并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烹饪时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 70℃以上,尤其是肉类、蛋类等高风险食材。

  2. 食品添加剂使用

  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使用台账,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要求,使用范围和剂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添加剂行为。

  (四)餐饮具清洗消毒

  1. 清洗设施与流程

  检查洗碗间设备运行状况,如洗碗机清洁效果、水槽排水通畅度等。观察餐饮具清洗流程是否遵循“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确保餐具表面无食物残渣、油污残留。

  2. 消毒方式与效果

  采用化学消毒的,检查消毒剂配比浓度是否正确、消毒浸泡时间是否达标;使用热力消毒的`,验证消毒柜、蒸汽消毒设备温度与时间参数,通过抽检部分餐饮具进行感官检查、微生物检测,确保消毒后的餐饮具符合卫生标准,存放于专用保洁柜备用,避免二次污染。

  (五)环境卫生

  1. 食堂整体卫生

  巡查食堂就餐大厅、操作间、仓库、卫生间等区域地面、墙面、天花板清洁状况,有无污渍、水渍、霉斑、蛛网等,要求每日营业结束后彻底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2. 防虫防鼠设施

  检查食堂门窗纱窗、防鼠板、灭蝇灯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定期清理捕鼠笼、灭蝇灯捕获物,补充投放防虫防鼠药品,监控周边虫害鼠患情况,预防病媒生物污染食品及加工环境。

  四、自检自查频次

  1. 每日检查:食堂负责人在每餐开餐前,对人员健康、食材新鲜度、加工操作现场、餐饮具准备情况等关键环节进行快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每餐结束后,对厨房卫生、剩余食材处理、设备关闭等事项检查确认。

  2. 每周检查:由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牵头,组织各环节负责人开展全面细致检查,涵盖上述所有自检自查内容,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期限与责任人。

  3. 每月检查:食堂管理团队联合学校或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如后勤管理处、食品安全监督小组等)进行综合大检查,评估食堂整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长期反复出现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完善管理机制。

  五、问题报告与整改

  1. 问题报告

  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违规问题,检查人员第一时间向食堂负责人报告,重大紧急问题(如群体性食物中毒疑似事件、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等)须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学校领导、企业行政部门)即时汇报,按规定流程启动应急预案。

  2. 整改落实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食堂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小问题当场整改;一般性问题在 1 - 3 天内完成整改并复查;复杂疑难问题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最长不超过 7 天整改到位,整改全程跟踪记录,留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文件资料等,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六、档案管理

  设立专门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档案柜,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档案内容包括每次检查记录(含检查时间、人员、项目、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等)、整改报告、复查情况、供应商资质文件、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培训记录等资料,按年度分类装订成册,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以备追溯查阅与监管部门检查。

  七、培训与考核

  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技能考核,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自检自查制度要点等,将员工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升食堂整体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通过严格执行本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持续强化内部管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广大就餐人员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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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问题报告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含自营与外包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超市)及其他涉及食品经营、加工制作的场所与环节。

  三、自检自查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1. 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涵盖后勤处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负责统筹规划自检自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审议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决策。

  2. 执行小组:以食品安全管理员为核心,联合食堂各部门主管(采购、烹饪、仓储等)、小卖部负责人等组成。具体落实日常自检自查任务,详细记录检查情况,跟进隐患整改,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四、自检自查内容

  1. 食品经营资质:核查食堂、小卖部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及更新情况,确保所有涉及食品操作的人员均持证上岗、资质合规。

  2. 采购环节:检查食材供应商资质是否齐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采购合同、票据留存是否完整,有无采购“三无”产品、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材,重点关注生鲜肉类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索取情况。

  3. 加工制作过程:查看食品加工区域卫生状况,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清洁程度,设备设施(炉灶、蒸锅、冷藏柜等)日常清洗、消毒记录;监督食品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放、加工,烹饪过程是否烧熟煮透,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留样时间48小时,留样记录详实)。

  4. 储存环节:检查食品仓库通风、防潮、防虫、防鼠设施完好性,食品分类、分区存放是否合理,有无积压、过期食品,离墙离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食品标识标签是否清晰完整。

  5. 销售环节:针对小卖部,查看食品陈列是否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有无销售过期、变质、发霉食品,冷藏、冷冻食品售卖条件是否达标,食品包装有无破损、污染。

  五、自检自查频次

  1. 日常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开餐前后对食堂、小卖部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环境卫生、食材新鲜度、加工操作流程,及时纠正现场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填写《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表》。

  2. 全面检查:由领导小组带队,每月组织一次覆盖所有食品安全项目的'全面检查,深入仓库、后厨、售卖区细致排查,依据《学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表》逐一核对,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期限与责任人。

  3. 专项检查: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假日前后、新食材引入等特殊时段,针对食品卫生防控、库存清理、新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防控潜在风险。

  六、问题报告及处理流程

  1. 发现问题报告:检查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不论轻重,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管理员口头汇报,食品安全管理员在2小时内整理成书面报告,提交给领导小组副组长,严重问题(如群体性食物中毒疑似事件、重大食材质量安全事故)直接上报组长。

  2. 问题评估分类:领导小组收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评估,将问题分为轻微(可当场整改,如标签不规范)、一般(需短期整改,几天内完成,如设备清洁不到位)、严重(涉及食品安全核心环节,需停业整顿,如食品污染导致变质)三类。

  3. 整改措施制定与执行:针对不同类型问题,由执行小组协同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轻微问题当场整改并记录;一般问题3 - 5天内整改,整改期间加强监控;严重问题停业整顿,整改完成经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所有整改过程形成详细档案留存。

  4. 向上汇报:对于可能影响师生健康、引发社会关注的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学校在1小时内按规定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事件详情、采取措施及后续整改计划,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七、监督与奖惩

  1. 内部监督: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复查,检查执行小组工作落实情况,对敷衍塞责、隐瞒问题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多次不改者依规处罚。

  2. 奖惩机制: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隐患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处罚。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法律法规更新适时修订,由学校后勤处负责解释。

  通过严格执行此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学校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食品安全防护网,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健康、安心的校园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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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保障食品安全,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以规范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及消费环节,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食堂及相关人员,包括食品采购员、厨师、配送员及监督管理人员。

  三、责任人

  1.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自检自查活动。

  2. 食品安全专员:负责具体的日常检查、记录及报告工作,督促整改。

  3. 各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四、自检自查内容

  1. 食品采购:

  检查采购来源,确保供应商资质合法有效。

  采购的食品应具有合格证明及有效期。

  2. 食品贮存:

  检查食品贮存环境,保证温度、湿度适宜,通风良好。

  食品与非食品分开贮存,标识清晰,过期食品及时处理。

  3. 食品加工:

  检查厨具、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加工过程是否严格遵循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配送:

  检查配送车辆卫生状况,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

  配送记录应完整,确保可追溯。

  5. 食品消费:

  定期收集学生对食品的反馈,监测食品质量和卫生状况。

  五、自检自查流程

  1. 制定自检自查计划:

  每学期初,制定具体的自检自查计划,明确自查时间、内容及责任人。

  2. 实施自检自查:

  按照计划,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收集和记录相关数据及发现的问题。

  3. 整理和分析数据:

  汇总自检自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明确整改措施。

  4. 整改落实:

  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5. 报告与反馈:

  定期将自检自查报告提交给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记录与档案管理

  1. 自检自查活动需详细记录,包括自查的时间、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 所有记录由食品安全专员整理存档,保留至少三年以备查阅。

  七、奖惩措施

  1. 对于在自检自查中表现优秀、整改及时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未按规定开展自检自查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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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度目的

  为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健康,提升企业信誉。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管理层、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分工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与管理,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并向食品安全管理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管理层提交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包括制定自查计划、组织现场检查、编写自查报告等。

  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自查小组,按照自查计划实施自查,并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效果进行确认。

  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并参与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四、自查内容

  食品安全自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经营情况是否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许可条件;

  2. 许可信息、检查结果记录、量化等级等信息的公示情况;

  3. 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 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5. 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环境;

  6. 进货查验、原料贮存及清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原料控制要求;

  7. 食品加工、留样、贮存、运输等加工制作过程;

  8. 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五、自查频次与追加条件

  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覆盖所有相关部门。

  2. 追加自查条件:

  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组织内部机构、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其他需要追加自查的情况。

  六、自查实施与报告

  1. 自查准备: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后生效。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按照计划实施自查。

  2. 自查实施:召开简短会议,明确自查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分工。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 自查报告: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成员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项,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报告需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自查组长负责汇总分析自查结果,召开末次会议报告自查情况和结果,并提出整改建议。

  4. 整改与反馈:受检部门根据自查报告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自查小组负责确认整改效果。整改完成后,提交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说明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存。

  七、记录与档案管理

  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存,以备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自查情况、自查报告的书面材料应存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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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堂所有员工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人员。

  三、职责

  1. 食堂负责人:负责整体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实施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自检自查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3. 全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做好自检自查记录,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自检自查内容

  1. 食品原料检查:

  检查食品原料的采购渠道及进货凭证,确保合法合规。

  核实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杜绝过期食品使用。

  检查食品储存条件,防止潮湿、污染等问题。

  2. 加工过程检查:

  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加工工具及设备,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加工过程中做好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定期对厨师及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确保穿戴整洁。

  3. 成品检查:

  对出锅食品进行感官评估(色、香、味),确保食品质量。

  检查食品的贮存温度,特别是冷链食品的温度是否符合标准。

  4. 环境卫生检查:

  定期对食堂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包括场所清洁、设施维护等。

  加强对垃圾、厨余物的处理,保持良好环境卫生。

  五、自检自查程序

  1. 制定计划:

  每季度制定自检自查计划,并报食堂负责人批准。

  2. 开展自检自查:

  按照计划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活动,记录自查结果。

  3. 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4. 定期汇报:

  每月向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自检自查报告,汇报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六、报告制度

  1. 发现问题的`报告:

  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须立即向食堂负责人报告。

  紧急情况下,立刻停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或原材料。

  2. 定期总结报告:

  每季度末需撰写自检自查总结报告,包括自检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提交至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

  3. 责任追究:

  对于因未履行自检自查责任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修改和补充,由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统一修订。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8

  一、目的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通过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层、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

  三、职责分工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

  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并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自查内容

  1. 对经营情况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的检查。

  2. 对许可信息、检查结果记录、量化等级等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

  3. 对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制度的检查。

  4. 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履行法定义务的检查。

  5. 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的检查。

  6. 对进货查验、原料贮存及清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原料控制要求的检查。

  7. 对食品加工、留样、贮存、运输等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8. 对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的检查。

  五、自查频次与要求

  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并在每个年度内覆盖所有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自查。

  2. 当发生严重产品质量问题、外界有重大投诉、组织内部机构或质量方针等发生重大改变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3. 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 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六、自查实施与整改

  1. 自查前召开简短会议,明确自查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

  2. 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 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4. 帮助受检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5. 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提出改进建议,确定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七、报告与存档

  1. 提交自查报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审核后,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 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存,备查。

  3.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检查时,应当及时予以提供。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旨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9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

  食品安全是关乎师生健康与安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学校这一特殊环境中,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同时建立畅通的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传递与处理。

  二、自检自查内容与频率

  1. 食材采购与储存:检查食材来源是否合法、新鲜度是否达标、储存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温度、湿度控制)。

  2. 加工制作过程:评估食品加工流程是否规范,个人卫生、厨具清洁消毒是否到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3. 餐具消毒与卫生:检查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是否严格执行,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4. 食品留样:核实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留样记录是否完整。

  5.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审查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有传染病症状并及时报告。

  自检自查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重大节假日前后、季节性变换时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应增加检查频次。

  三、自检自查实施步骤

  1. 制定计划:根据本制度要求,制定详细的自检自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内容、责任人。

  2. 实施检查: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

  3. 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总结反馈:每次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报告,总结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学校管理层汇报。

  四、报告制度

  1. 内部报告: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需及时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校长办公室。

  2. 外部报告: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3. 信息公开:在确保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适当范围内向师生及家长通报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及改进措施,增强透明度,提升信任度。

  五、责任追究

  对于在自检自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六、培训与宣传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文化氛围。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学校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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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质量,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自查,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自检自查内容

  1. 原材料采购

  核查供应商的资质及食品安全许可证。

  检查原材料的质量、保质期及检验合格证明。

  2. 食品存储

  检查冷链食品存储的温度是否符合标准。

  核实食品存放位置,确保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

  监测加工区域的'卫生情况,包括工具和设备的清洁度。

  确保按规范操作流程进行食品加工,避免不当操作。

  4. 食品配送

  确认配送食品的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检查送餐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确保食品在安全温度区间内。

  5. 人员健康

  定期检查厨房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无传染疾病。

  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

  6. 环境卫生

  定期检查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包括排水、垃圾处理等。

  确保食堂内的设施设备完好,定期进行消毒。

  四、自检自查程序

  1. 制定自检自查计划,明确自查的频率、内容和责任人。

  2. 根据自检内容进行逐项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和结果需记录在案。

  4. 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并提交给食堂负责人。

  五、报告制度

  1. 自检报告

  自检自查后,填写《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表》,报告内容包括自查项目、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2. 报告提交

  自检报告需在每季度末前提交给校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3. 问题上报

  对于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须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六、监督与评估

  1. 校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食堂的自检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

  2. 对自检自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优秀单位给予表扬,存在问题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 本制度由校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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