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7-01 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1

县编委: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度保证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X委编办〔20xx〕31号)、《XX县目标考核绩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目标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古目办〔20xx〕12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古委编办〔20xx〕117号)精神,现将20xx年度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我局现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行政编制为14名,实有人员14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参公事业编制10人,实有6人;全额事业编制50人,实有44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县相关文件规定,严格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

  (二)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我局严格按照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XX县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及时、真实、准确。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四、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规章制度,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县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我局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按县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

  特此报告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2月30日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2

县委编办:

  按照你办20xx年9月15日通知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局成立于20xx年(x编发(20xx)44号)。现内设机构4个(x府办发[20xx]4号),分别为办公室(物流产业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推进办公室),商贸服务市场体系股(服务业业推进办公室),市场秩序和审批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对外经济贸易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x府办发[20xx]4号文件规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x编发[20xx]74号文件规定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xxx退居二线),工勤1人,事业5人(xxx20xx年8月4日调入x人社发[20xx]134号),编外聘用1人(驾驶员)。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科级非领导1正1副;股级领导职数4正;现实际配备科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xxx编制在商务局,人在县人大工作)2副(没有配备纪检组长);科级非领导职数1正1副;股级领导人职数4正2副;退二线1人(正科级)。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商务局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

  (二)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五)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和“吃空饷”情况;

  (六)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七)不存在机构编制“云平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

  (八)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建议

  根据商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由4个核减为2个不科学也不利于工作的.需用,建议仍然保留4个股室。

  四、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关。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3

  按照县委编办要求,镇党委、政府组织对我镇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县委编办文件要求,xxx镇机关单位应设内设机构2个,即党政办公室(挂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和综合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现有领导、干部共28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编制13人、机关工勤1人。中层干部3人,其中党政办主任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

  按照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相关要求,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共14名(含周转事业编制1名)、股级干部职数4名。县委编办发文同意增挂牌子的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

  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贤任能。镇党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中层干部和专业骨干的选拔培养,注重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长和班子的合理搭配,把合适的人员用在最能发挥潜能的关键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知人善任。了解干部是用好干部的前提,只有对干部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才能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镇党委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掌握科级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为干部选拔和交流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选拔过程,程序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从动议、公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到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党委集体决策、任前公示、正式任职等环节都做到依规依矩好报前,该有的环节一个不漏,规定动作不打半点折扣,未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分类和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2.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度。我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严肃认真地走出了,并走好了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镇领导干部的第一步。通过做好民主推荐、竞争性选拔和公推遴选等途径产生的人选均需按照程序,通过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3.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上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考核干部,用历史和发展的观点,联系考察对象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联系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联系干部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具体表现,联系大多数人的意见和少数人的'不同看法,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素质。既看主观努力又看客观条件,既看个人作用又看集体和群众的作用,既看显绩又看潜绩的办法,准确衡量和正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

  4.加强镇村干部双向交流力度。针对新形势下党对干部的严格要求,结合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采取下派、抽调等形式,不断加大镇机关与村(社区)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未出现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近年来,为适应创新社会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需要,全镇镇村干部双向交流锻炼总数达7人,其中镇下派2名机关干部到村(社)任书记,村抽调2名优秀干部到镇锻炼,逐步形成了机关下派、基层抽调等较为系统的干部交流方式。通过双向交流锻炼,使干部得到多岗位、多方向锻炼,培养了一批实现党事业的多面手人才,也为我镇今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后备人选。

  三、存在问题

  一是选人用人观念滞后。二是选人用人范围偏小。

  四、自查情况

  配备科级领导干部7名,符合核定职数。现有行政编制人员14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13名。编外聘用2人,其中志愿者2人,村官1人。

  镇机关实设机构2个:镇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站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设业务负责人2名。按程序配备镇团委书记1名,镇妇联主席1名。

  设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服务保障中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配备干部2名。挂牌机构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河湖管理保护站、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一)存在问题

  (1)机关单位以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借用我镇人员;

  (2)机构编制“云平台”工作仍需加强。

  (二)整改情况

  (1)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让借用人员按时回岗;

  (2)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云平台”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三)下一步打算

  镇党委、政府将加强机关编制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从严按照任职条件和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及时上报审批,规范资料收集整理,杜绝编制混用、不按程序或编制职数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的出现。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4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20xx]78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2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9人,县级非领导职数1人,科级非领导职数5人。20xx年调入县级领导1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3人。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18人。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5

  按照省、市、县委编办深入开展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的工作要求,镇党委组织专职人员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进行核查,现将自查报告于下:

  一、核定编制情况

  20xx年,撤区并镇工作中,由原xxx区xxx乡与xxx乡合并建立现xxx镇。根据《xx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县编委〔20xx〕6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政府机关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2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成立政府直属事业单位xxx镇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全镇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共计32名。

  二、实际在编在岗情况

  (一)政府机关:政府机关目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2人。空缺编制4名。

  (二)事业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实际在编人员8名,在岗人员7名(借调人员1名,1名建管人员在xxx集中办公,附加一名上岗待聘人员)。全镇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7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乡镇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请假、休假、外出一律由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严格干部借调,确需借调一律按照正规程序办理;对不按时到岗人员,镇纪委及时召回约谈,确保人员在编在岗在位。

  (二)严控编外用工。编外用工因事设岗,确因工作需要,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编外用工数量、薪资等关键事宜。目前全镇编外用工5人,其中机关驾驶人员1人,城管办4人。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6

  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xx〕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20xx〕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二、xx体制改革情况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xx〕26号)精神,我县20x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xx〕47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xx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

  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20xx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51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239个,编制占比为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控编减编工作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xx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20xx年底数。

  (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

  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

  20xx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7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肥西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设置县政府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政府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日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8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9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我局现核定编制数为22个,实际编制数为20个(2个事业编实由国调队占有)。我局实有20个编制中,其中行政编制10个,参公编制4个,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1个。目前,我局行政编制已使用8个(政协占1个),空缺2个;参公编制已使用3个(含1个事业编),空缺1个;事业编制已使用2个,空缺3个;工勤编制已满编;另外,借用人员1人,临聘人员3人(投资、农业、司机各1人)。

  (一)内设机构:

  4个,即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核定股级干部职数4名,实际使用0个,空缺4个。

  (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县农业监测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4名(其中2个实际由国调队使用);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控制数3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严格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事业单位政策规定、“三定”规定等规定,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情况;

  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关于机构编制情况的自查报告10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2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共提拔任命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中,局机关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4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市监督所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在提拔领导干部过程中,我局均按规定向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送领导职数申报表。对新进人员及时办理入编、调整手续,规范填写编制管理簿。积极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各项专项统计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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