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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精选5篇)1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xx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资金为1602.29万元,包括项目预算资金644.5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957.72万元。
(二)项目分布情况及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
20xx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保障性住房小区城南幸福庄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城南幸福庄园物业服务即将到期,同意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继续以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xx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由县财政对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进行核实,所需经费从保障性住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2)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向阳路房产大厦店面招租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xx年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3号),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由江西先锋金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费按3万元/年执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3)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xx]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工业园)的1020套公租房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100套公租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xx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从保障性住房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将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拨付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的使用。
2、项目二:20xx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物业项目考核奖惩经费:根据《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xx]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效果,由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物业项目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并由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星级物业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根据20xx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号),随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和房管业务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不够流畅,业务类别及流程不完善,信息覆盖面与市房管局存在差距,为提升房地产管理服务水平,会议同意参照市房管局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启动我县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市房管局系统的数据接口保持一致,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县财政预算。
(3)白蚁施工药品及设备购置、白蚁特种车辆费用:根据南政办抄字(20xx)95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房管局白蚁防(灭)治经费(含药品经费和白蚁特种车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从20xx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白蚁防(灭)治药品经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白蚁特种车经费每年2万元。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xx]78号)要求,为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成立了南昌县老旧居民区物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对老旧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考核、绩效评定,总结试点经验。专项资金用途有三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奖补政策,为支持、鼓励乡镇推行物业服务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以奖代补,县财政奖补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属地乡镇(管委会),由属地乡镇(管理处)自行制定辖区内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考评办法,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二是对物业企业的扶持资金,参照《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xx]37号)精神,根据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补,同时允许物业服务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广告位租赁经营、快递储存柜的场地租赁、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管理费等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三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助资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南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先交后补,即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于每年底向属地乡镇申请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属地乡镇制定,费用由乡镇承担。
二、1-7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根据监控情况,20xx年度1-7月项目资金已拨付1099.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68.61%,结余资金或正在拨付中、或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拨付。
(二)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经费已拨付1098.40万元,结余资金236.89万元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拨付。
2、项目二:20xx年度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已拨付0.89万元,结余资金166.11万元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拨付。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该项目正在进行中,资金拨付预计20xx年12月底完成。
三、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监控目的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运行监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同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南昌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安排的.20xx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二)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绩效监控方式为单位自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三)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1、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
2、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四、综合监控结果
目前监控的3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基本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范化
绩效运行监控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对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据实收集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将上述情况填报至绩效监控情况表中,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公正。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常态化
将绩效运行监控同预算执行进度一起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监控过程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精选5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照明是城市道路的附属配套设施,主要指在道路两侧设置的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在道路照度、亮度不足、能见度低时,为道路上的行车及行人补充适度的光照,正确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正常运行。道路照明在改善道路交通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夜间犯罪、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以及促进城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城镇实力和成熟程度的标志。
2.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夜间交通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路灯是基本的保障。20xx年我镇共有路灯6548多盏,总负荷1055千瓦千瓦,路灯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个街道及巷道。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道路路灯及交通灯电费开支,路灯耗材及维护费。确保我镇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美化城市夜景,同时也为维护城区治安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该项目20xx年财政预算拨款244.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路灯电费:163.22万元;
②路灯维护费:81.35万元,主要是路灯耗材及日常维护费。
2.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设立黎塘镇路灯电费及维护费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路灯的管理,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整治灯容灯貌。
该项目总预算投资244.57万元,20xx年1-6月实际使用113.16万元,资金使用率46.27%。分别用于:①电费:99.10万元,②维护维修费:14.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登记项目经费会计明细账,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和明细核算,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路灯电费是根据电力部门核实的实际耗用量,并经我单位进行核实后,报经领导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按月按时向电力部门缴纳路灯电费。路灯维护维修费根据路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关闭电源止损,根据损毁程度上报相应领导审批,进行维修或者更新。
2.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城区道路路灯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道路路灯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并做好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黎塘镇道路路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组内,办公室主任由陈梦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蒙承军同志担任,成员马富万、吴彩新、葛悦贤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道路路灯监测、日常维护、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1.项目总目标
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逐步实现城区公共照明低能耗、智能化管理。
2.项目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镇城区街道654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5%,每天亮灯时间平均约为10小时,城区街道整体照明度达到90%,群众投诉次数月均投诉少于2次。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全年总预算244.57万元,20xx年1-6月实际开支113.16万元,完成项目目标46.27%,具体开支:1、电费1-6月开支99.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58%,2、电路电缆维修费用及日常耗材开支14.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42%。
(二)绩效运行监控结论。
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范围内路灯电费的`支付工作,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安装路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灯使用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了路灯亮灯率,总体实施效果较好。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黎塘安装监控系统对路灯进行监控,能发现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
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最后是部分路灯老旧、不节能、维护成本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三是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形成支出的费用,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精选5篇)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镇20xx年共实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8项,共计下达我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各类资金72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项目下达资金共计169万元,分别为皮坊村道路及水毁修复工程、九龙村洪湾电站路工程、河东村道路及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期限20xx年1-10月。其中皮坊村丰龙组新建水泥路长915米、宽3.5米、厚0.2米,龙虎路护岸长19米、高1.2米,1000涵管长10米,跌水井1口,路面恢复45平方米;王湾路护岸长7米、高4米,600涵管长4米,路面恢复7平方米;仓房路护岸长20米高0.5米。九龙村新建水泥路长950米、宽3.5米、厚0.2米,1000涵管长8米,800涵管长8米。河东道路长1100米加宽1.5米,清塘路护坡长72米、宽3.5米,水沟44米,护岸长9米、高6米。有效改善脱贫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降低生产、生活交通运输成本,促进生产发展、脱贫致富。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总体目标:新修水泥路长1865米,道路长1100米加宽1.5米,新修跌水井1口,涵管22米,新修路边驳岸等若干处;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道路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及时率100%,20xx年2月完成施工方招投标时间,20xx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20xx年7月项目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已拨付168.3万元,上缴结余资金0.7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阶段性目标: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出行条件,促进生产发展、脱贫致富;通过农业产业项目和集体经济项目,以农业务工、订单收购等方式带动脱贫户增收。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成立由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评价小组,组织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监管服务小组,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镇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服务,监督施工主体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标准施工,确保材料符合设计标准或国标,对施工中的关键环节点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记录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好项目初验和决算工作,并督促、指导项目办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认真完成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填写好衔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三张表”。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我镇项目组织实施的内容与年初制订目标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目标、效果目标的实现情况
产出目标方面:按照资金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所有工程量的施工,项目经村、镇、县级主管部门三级验收合格率为100%。
硬化水泥路长1300米、宽3.5米、厚0.2米及附属工程,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道路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项目完成及时率100%,20xx年2月完成施工方招投标时间,20xx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20xx年7月项目投入使用,项目资金已拨付168.3万元,上缴结余资金0.7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效果目标方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出行条件,受益脱贫人口119人,项目可使用年限预计10年。带动道路周边脱贫人口人均增收200元,脱贫村村组道路硬化路率达到100%,脱贫村地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20分钟,道路扬尘、道路畅通和道路整洁状况明显改善,皮坊村、九龙村、河东村的交通运输状况明显改善,新建道路列养率达100%,受益人口满意度95%以上,乡村组满意度98%以上。
(二)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保证道路寿命,保证农村交通条件保持良好状态,使道路可以长期造福于农村居民,调动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的积极性。交通运输状况明显改善,道路扬尘和整洁状况明显改善,减少道路污染,优化道路环境,筑起生态廊道,实现路景和谐融洽。
2、带动受益脱贫户持续增收,为更多群众提供了就业岗位,推动我镇农业产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集体经济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实现村集体经济大幅增收,基础设施项目持续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
3、畅通与拓宽商品流通渠道,使特色农副产品较好地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模式,加快农村信息传播和对外交流,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项目实际绩效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我镇20xx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支出未偏离绩效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和纠偏建议
我镇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村级考评,定期对村级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纳入考评内容,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同纳入考评,加强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纪律,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镇、村两级建立监督举报台账,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办理,并要求一周内将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精选5篇)4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xx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xx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xx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xx)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xx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xx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监控报告(精选5篇)5
一、实施监控基本情况
我单位20xx年年初预算专项项目23个,金额共计12768.16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运行监控,20xx年1-7月,共计支付专项资金6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具体情况为:部门预算专项资金44.77万元、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9.43万元。
二、预计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追加有依据、日常有监督、结果有审核。因我单位预算安排专项项目资金大部分在下半年实施完成支付,所以资金执行主要体现在下半年,考虑到项目资金都具有不可预测性,在年底应该都能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对需要调剂的预算项目资金及时申请调剂,确保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预算编制股室与项目实施股室间的沟通配合,更精准核算各项开支。
(三)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完善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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