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2022-12-15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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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1

  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xx〕4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市“三农”有关政策。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组织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制定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市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市烟叶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烟草扶持项目。

  17.负责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的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对农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组成。

  我局属行政机构,会计核算也是采用行政会计制度。有一个二级部门—攀西无公害中心,无公害中心采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独立预算单位)。除农办秘书科外,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农村改革科(行政审批科)、乡村建设和治理指导科、农田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科、种业种植业和农药肥料科、特色产业和农业园区科、畜牧兽医和饲料兽药科、渔业渔政科、市场开发和经济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和科技教育科、职业农民和新经济组织科、计划投资财务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攀枝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人事科(中共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10个: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攀枝花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攀枝花市中心分校、攀枝花市农机监理所、攀枝花市植物检疫站、攀枝花市动物检疫所、攀枝花市水产站、攀枝花市农村经营指导站、攀枝花市畜牧站。

  编制部门核定我局及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编制160人,20xx年在职人员总数148人,其中:行政人员(含参公人员)68人,机关工勤人员7人;编内临聘人员3人;事业人员76人;退休人员95人。

  20xx年底,固定资产为1339.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43.21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2.21万元,项目支出331万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基本支出预算3343.21万元,具体安排工资福利支出2427.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1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项目支出预算331万元,具体安排业务运行支出10万元,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21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xx年追加预算总额为337.7万元,安排基本支出追加13.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追加33.78万元,公用支出追减20.40万元;安排项目支出追加681.57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xx年年初安排专项资金331万元,市级追加专项68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4万元,总收入880.24万元。总支出809.99万元,主要项目使用情况:一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4.00万元,主要用于农牧及水产新品种引进示范和农村实用技术与人才培训;二是病虫害防治52.0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三是农产品加工与促销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其他农业支出588.3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宣传及信息化建设及台创园发展等。

  (四)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xx年年初结余270.53万元,年末结余172.50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资金结余,当年使用上年结转结余270.53万元。

  20xx年支出总额为3865.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1.37万元,占总支出68.07%;商品和服务支出1234.30万元,占总支出的31.93%(其中含项目支出840.07万元,占总支出的21.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12万元,占总支出10.17%;其他资本性支出11.58万元,占总支出的0.30%。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农林水支出311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和其他农业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及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213.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请专家及引进人才的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86.74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实验设备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8.04万元。主要用于晚熟芒果品质提高关键技术提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农业农村厅的关心支持下,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严防猪瘟保障生产”等重点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148.8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5.6%;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1%,增速达到近10年来最高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8元,位居全省第2,增幅在全省排位第15、上升5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市非洲猪瘟进行了有效防控,攀枝花没有出现非洲猪瘟疫情;开展芒果有机肥应用及提质增效田间试验,通过比较不同种类生物有机肥及用量在芒果生产上的生物效应,验证其在芒果上的应用效果,完成各种试验布置。全市完成小春粮食种植面积11.22万亩、产量2.06万吨,大春种植粮食面积56.79万亩、产量23.77万吨;早春蔬菜面积14.8万亩、产量52.6万吨、产值21.57亿元,外销率达72.72%;枇杷1.3万吨、产值3.2亿元,桑葚13万亩、产量7.6万吨、产值1.9亿元,芒果种植面积达70万亩,产量29万吨,烤烟种植7.5万亩,预计收购烟叶19万担,产值2.16亿元(不含烟叶税返还),全市生猪出栏52.38万头。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促进全市农业种养平衡,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芒果有机肥试种提高了芒果品质、增加芒果产值,逐步形成施肥标准或规范,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污染,耕地质量逐年提升、丰产稳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降低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风险,促进生猪生产正常有序发展;全年中心兽医实验室通过荧光定量PCR检测非洲猪瘟全血、环境样品共计1400余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开展奶油果技术培训,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病死畜禽100%实现无害化处理;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都达到预期要求。促进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民养殖收入稳定,保供稳价,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开展处置农业执法收缴农药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97%;奶油果基地区域栽培管理技术示范效果明显提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完善了管理制度,实现了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股东对集体经济管理的参与度和关注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xx年整体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整体支出对保障全市农业工作的正常运行、项目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9分,主要是节能降耗做的不够,扣1分。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20xx年度,我局部分项目预算存在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其组要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导致在执行总体绩效目标是部分存在偏差,致使项目预算存在年中、年末追加追减的现象。

  2.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惯性思维严重,报账不及时,造成年底因未及时报账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3.“五险一金”因年初部门预算所采用的基础数据与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的缴费基数不一致,单位缴费数额大大高于部门预算核定数,垫付资金负担沉重,造成绩效目标偏差。

  4.行政机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很难确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难以量化,绩效目标的设定和执行之间难免出现偏差。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进一步重视部门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业务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程序进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

  2.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预算编制环节通过事前评价的方式,发现并去除评价不高的项目,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在财政支出过程中,及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考核阶段性目标的完成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在每个项目结束后进行严格自查,根据事前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评判支出的效率效果,并将评价结果合理运用于来年的预算编制中。做到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3.加强部门协调。一是与“五险一金”管理部门协调,尽力让缴费基数与财政部门的基础数据一致。二是多与财政部门沟通,采取措施消化挂账。三是厉行节约,确保职工的保障利益。

  4.合理确定评价指标。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行政机关本身不会创造财富,根本无法评价其经济效益等,因此,指标设定应重效果、轻效益,重服务、轻权力,重宏观、轻微观。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这次自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更加认识到了绩效管理对部门综合管理提升的重要性,自评结果将用于20xx年及以后年度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和日常管理的标靶,吸取经验,改进工作,让工作与绩效目标匹配,让成果与工作推进互动。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公开公示我局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成果,以经得起上级、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的肯定和满意为准绳,继续开展财政部门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2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xx〕12号)、《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上年结余953.02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确权颁证证工程项目未支付款)

  2、收入。本年总收入793.74万元。其中,预算内收入730.24万元,其他收入63.50万元。

  3、支出。本年总支出1329.22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216.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开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06万元,其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寄费、公务用车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金额为50.78万元,用于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金额为966.28万元(主要用于确权颁证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家庭农场扶持项目、事务所业务费及村级财务管理、减负经费及土地流转仲裁等项目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和医疗费用等支出。

  4、累计结余417.54万元。(主要结余资金为家庭农场项目、产权制度改革项目、确权颁证项目未支付款)

  20xx年度,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土地确权颁证推进工作、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公开工作、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利益工作、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切实搞好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监管工作,贯彻落实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等。

  20xx年12月,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预决算要求,全面公开了20xx年度资金预算和整体执行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根据职能部门工作需要,本单位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全面搞好各项业务工作,力争有工作成绩,有实际效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履行好岗位职责,20xx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资金、小型专项预算资金、职工基本支出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财政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情况符合上级管理要求。切实搞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财政主管局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本单位每季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执行年初财政预算,特别是小型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严把财政资金出入关,实行季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分析。由于本单位工作主要是开展农村经营服务,财政预算资金流量小,没有部门经营性收入。

  (二)效率性分析。本单位的村级财务管理和清理审计工作,农民负担减负维权监管工作,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工作等方面的年度业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工作效率明细提高,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

  (三)效益性分析。本单位狠抓减负维权工作,积极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认真培养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工作,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维护一方稳定,发展地方农村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力。

  四、存在的问题

  1、小型专项经费预算额度偏低。

  2、业务编制量少,人均业务量大,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保证部门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充分调动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建立部门集体财产管理制度,规范部门职责履职行为,逐步实施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3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办【20xx】6号文件、《巢湖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巢政办【20xx】4号)及《巢湖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巢财【20xx】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根据市预算考核要求,就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法“讲求绩效”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我办20xx年度全面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努力提升绩效自评管理成效,进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的质量。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

  2.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

  3.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以此为基础,形成自评报告。

  4.强化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自评情况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注重基础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

  (二)绩效目标管理。我办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如每月的人员工资发放,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的汇缴等,都能按时准确的办理到位,无拖拉现象。

  (三)绩效监控管理。我办按要求对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全年有计划的执行目标预算。

  (四)绩效评价管理。我办20xx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财政收入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工作标准发放给职工。公用经费全部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比如购置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公用经费用到实处,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环境。三公经费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本年度有所减少。

  (五)结果运用管理。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办20xx年出色的完成了绩效管理工作,为下年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办在工作中还存在些不足,尤其是资金的使用上,还需要更好的与财政部门沟通,杜些不合理的开支。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新年将始,我办会继续做好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认真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保证预算的准确性。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xx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 。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5

  根据《自治州规范“三公”经费预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结合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逐项对照检查,据实查摆,现将“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有关规定的学习贯彻工作,并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三公”经费相关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要求从我做起,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彻底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自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规定,公务接待方面,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非公务活动一律不纳入接待范围。日常接待均填写接待费审批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参观、考察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州内接待严格实行工作餐。无用公款购置烟草产品、酒水及赠送礼品现象。无用公款宴请其他单位、观光旅游、转嫁费用现象。无借节庆日用公款搞走访、吃请、团拜、慰问等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xxxx年1至6月公务接待费支出3040元。公务用车方面,日常公务用车实行派车登记制度,除公务活动以外,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严禁专职驾驶员以外的单位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严禁公车用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迎来送往、探亲、 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扫墓、接送子女、个人购物等私人活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xxxx年1至6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20元。截至目前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单位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贯彻好、执行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建立健全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本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公开20XX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禹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的皮肤》和文件精神的要求,新闻信息中心在20XX年10月10日对部门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就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公开20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关于批复禹州市新闻信息中心20XX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并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新闻信息中心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10月10日将20XX年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和情况说明在网站进行公开。

  中心主任在单位全体人员会上特别强调了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开支,不在开支范围的决不搞特殊,在规定支出范围的尽量减少开支,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能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负担。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7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迎接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水财函【xxxx】590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区县对xxxx-xxxx年以来用于水利方面的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

  xxxx-xxxx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33074万元,其中新安江治理工程7000万元,重点中小河流治理14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1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476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379万元,其他水利工程14306万元,防汛抗旱2205万元。

  二、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基建程序管理:为加强我市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我市在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时,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均严格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建设程序要求执行。

  2、资金及财务管理:根据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我市对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严格的财务管理。首先做到了专户储存,专款核算。区县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大部分由区县财政统一管理,在区县国库支付中心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工程项目建设上,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果;市直属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及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建立、健全了基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和拨付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财务会计机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资金使用上厉行节约,努力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计划管理:我市在实施项目时,严格按照省发改委下达的年度计划执行,无概算外项目和预备费的使用情况,工程施工都是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书要求进行,无重大设计变更。

  4、招投标管理。我市水利工程均实行了公开招投标。

  5、合同管理。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在工程实施前,严格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贯彻执行。

  6、质量管理。为使工程建成后发挥应有效益,我局加强了工程的建中和建后管理,通过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队伍限期整改;对已竣工的项目,严格项目交付使用程序,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工程的建设质量,落实了工程管理主体,明确了管护职责,

  7、价款结算管理:我局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水函[xxxx]153号)执行。项目法人必须以承包人提交的、经监理总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的已完工程量报表、工程价款结算单,以及统一税务发票等完整结算资料,经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法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无大额现金结算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我市xxxx及xxxx年中央公共预算内投资工程基本实施完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使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达标水,保证了农民的身心健康,而且使现有水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的需求,保护现有水资源,保障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节省了劳动力,有利于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带动地方经济增长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对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中小河流治理后增强了我市城区防洪治涝能力,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城区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品位提升。

  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既消除了主坝基础及坝体渗漏等工程隐患,同时又完善了水库观测设施,保障工程的安全运用,提高工程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一是增强了防洪调度运行能力。确保水库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使水库能够更好地担负起防洪减灾任务。二是保证了汛期防洪抢险安全。修建上坝公路,满足了水库日常管理和防汛抢险应急道路的需要,确保汛期防洪抢险安全。三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改善水库周边生态环境,提升了水利生态风景品位。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8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各直属预算单位从四月份起,开展执行财经纪律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财务自查工作,截至5月底,26个部直属二级预算单位中,除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外,其他单位均向经济调节司报送了自查报告。目前单位自查工作已经结束。

  此次自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收支,使部直属预算单位财务经济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自4月7日会议后,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特别是各流域机构,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自查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开展自查。水科院、淮河水利委员会召开水利资金使用检查会议的情况已在我司的网站上公布。从报送的自查报告看,各单位都提出了贯彻执行自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层层布置,逐级落实,建立起自查工作的责任制。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有重点和针对性地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纠,切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通过自查反映出在当前资金、财务管理中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大部分预算单位都能严格执行我部批复的预算。但仍然存在在目级科目之间相互串用的现象;由于离退休经费普遍严重不足,各单位挤占挪用其他项目经费的现象仍有发生;对地方政府出台工资等补助项目和各单位自行规定的补助,普遍存在着用财政拨款进行发放,与国家的相关政策不符。

  在基本建设管理上,基建投资计划滞后带来基建财务及资金管理的诸多问题,如:基建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个别小型基建项目的调整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有自行调整的现象;由于基建资金额度下达过晚,部分单位还存在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的现象,有不符合资金管理程序的问题;大部分单位的基建包干结余资金未及时上交。

  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存在着委托外单位实施合同多;资金跨年度结余较大,有些项目久拖不结,挂账时间较长,历年滚存结余较大;部分项目支出结构不合理,会议费、差旅费比重较大,开支范围、开支内容、开支标准比较随意。

  资产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如资产报废不办理报废的相关手续、部分资产不入账、非转经资产未办理报批手续等。

  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存在向本单位其他账户转拨资金的现象;少部分单位还存在大量提取现金的问题。

  此次自查工作,大部分单位都比较重视,能够认真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但仍有部分单位由于思想上重视不够或受“非典”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自查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自查、自纠。

  针对自查情况及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司按照部领导的指示精神,下一步采取所属单位之间互查方式继续进行,将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和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工作引向深入,使此次检查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此次检查工作部署,在各单位自查和单位互查的基础上,我司将组织巡回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本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公开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公开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禹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财政支出预算的皮肤》和文件精神的要求,新闻信息中心在20xx年10月10日对部门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同时就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公开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

  按照《关于批复禹州市新闻信息中心20xx年度 部门决算的通知》并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新闻信息中心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10月10日将20xx年部门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和情况说明在网站进行公开。

  中心主任在单位全体人员会上特别强调了支出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开支,不在开支范围的决不搞特殊,在规定支出范围的尽量减少开支,厉行节约,确保全年预算支出不能突破指标,不给财政增加负担。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10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并通过认真学习(审函[xxxx]140号)《审计署关于中央部门对xxxx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XXX局长为组长和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小组,对xxxx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通过自查,我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2、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虚报项目,擅自提高支出标准等问题。

  3、通过自查,我单位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了专款专用。

  4、不存在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的现象。5、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无违规收费及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等现象。

  6、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不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资产流失等问题。

  7、在预算执行中,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总之,通过自查,有利于我们对上级文件的领会和贯通,及时掌握其精神实质,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自查,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把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11

  为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xxxx年度部门预算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xx对部门预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

  (一)重视组织领导,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效率。 部门预算编制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相关,与各业务科室紧密相连。领导高度重视xx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组织了各科室和委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明确预算编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结合单位的中心工作、近几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上级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对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认真予以过滤。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分析对照前几年实际发生的基础上,预测当年的可能情况并适当留有余地,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预算调整。加强对本系统直属单位负责预算编报人员的管理、指导和培训,确保预算编制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市人口计生系统按照规定的文本、项目、标准、时间、软件编制上报部门预算,并做到签章齐全。

  (二)重视信息整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1、准确合理测算收入来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要按照依法依规和应收尽收的原则,以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因素和前三年收入实绩的平均数为参考,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少报、不漏报,努力避免在预算执行中的超收、短收现象。

  2、准确填报部门基础信息。基础数据的规范填报是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推动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一是认真核查单位性质、编制人数、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统筹和独生子女情况。二是认真核对资产状况,将相关的资产配置和存量情况真实、完整地输入系统。

  (三)重视项目整合,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重视项目资金整合,努力提高项目预算绩效是部门预算发展的方向。按照“保人员、保运转、保发展”的原则,根据工作的职能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财力状况,参照以前年度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分轻重缓急,严格控制在“一下”控制数内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申报内容完整、支出科目使用准确。

  (四)重视采购预算,提高采购编制的完整性。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开展工作的实际,准确把握采购类型和采购目录,切实强化采购项目的预见性和超前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全面准确,符合实际需要。

  二、部门预算执行

  (一)健全机制,规范内部管理行为。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会议制度》、《公务电话管理办法》、《公物使用与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事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严肃纪律,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国库。

  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数以内,严肃财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口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安排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无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挪用项目资金

  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对于不可预见经费,据《市直部门预算不可预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使用范围向财政部门申报并按批复的用途使用不可预见经费。

  (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采购预算,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后,办理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由相关科室填写验收报告,购销合同、购置审批、验收记录及付款方式等财会、文书资料整理完整报国库收付局支付,切实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了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

  预算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篇1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和财政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财政信息编报、考核等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二)着力加大领导力度。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以来,以党组会议、局务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召开会议多次,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重点。

  (三)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每年我局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和财政厅举办的培训班。对各科室及所属单位人员进行以会代训,提高其信息公开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科室、单位编报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组织人员对财政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1-11月份,共主动公开信息1644条,主要涉及内容为:财政机构有关情况,如财政局部门领导及分工、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处室职责,财政局行政执法主要依据、会计从业资格审批;财政工作计划、规划、预决算报告;财政具体业务,如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标准等;为群众办的实事进展情况等。

  此外,及时了发布财政重点工作及动态。今年年初,将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总结及打算、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财政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安排等放于门户网站首页,10月份又将调整预算情况内容上传,同时将这些文件印发相关部门、各县区财政局,目的是全市财政干部参照执行、便于我市群众及有关部门对照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化再造财政业务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强化过程监督。全局共优化再造工作流程42个,并全部印发相关单位业务人员。二是加强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我局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主要有两项,其一是会计从业资格认证,其二是会计师职称认证,这两项考试相关信息我局均及时在会计之星网站向全社会发布,每年与全省其他地市同步举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四次(一个季度一次);会计职称考试一次(当年11月份),今年所有考试均按计划圆满完成,考生成绩均可在网上查询。三是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将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处理意见及时向有关单位公开。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12个,其中:党政机关69个,事业单位38个,社会团体5个,重点检查率达到11.69%。检查违纪单位户数62个,党政机关41个,事业单位18个,社会团体3个,违规金额3844.9万元。

  (三)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公开情况。一是加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相关表格于6月份公开,汇总“三公”经费预算于7月份公开,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汇总“三公”经费决算于9月份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公开到类级科目,财政决算公开到款级科目。随同财政决算公开,将2019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也进行了公开。二是强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截止10月底,市本级75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其中:政府部门53个、党群部门22个,占全部一级预算单位的70.8%;19个部门公开了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因今年部门决算批复较晚,近日,还有一些部门将陆续公开上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三是强化制度约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此,市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开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朔财预【2019】35号),明确了公开格式、公开时限和方式,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切实做好社会关切回应工作,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在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中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1、公开内容细化程度不够。市本级及部分县区的政府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未单独公开。

  2、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面偏窄。怀仁县、应县、右玉县三个县基本上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市本级和山阴县公开面为70%,朔城区、平鲁区仅个别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

  3、公开格式、内容不够统一。从公开情况看,各县区之间公开的格式、内容不够统一。结合上述问题我们作出初步打算了:一是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对下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单独予以公开。二是要扩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范围。按财政部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公开所有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三是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其他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法逐步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和反馈制度、备案制度、质量评估制度及“预公开”制度。按照“谁拟稿、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公开原则,明确各科室、各所属单位的责任,规范信息制作、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信息归档等流程,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的质量和更新速度。加大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力度。

  四、财政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充分发挥机关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一是坚持办事公开。局机关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及办事指示栏。办公楼二楼大厅设有电子显示屏,既相当于宣传栏,宣传财政法规、行政审批、行风建设等内容;也相当于告示牌,及时公示、告知机关干部职工周知事项。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将机关工作和服务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公示制度。对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和机关财务管理、干部廉洁自律及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财政内外网站、印发文件、大屏幕滚动等形式予以公开和公示。三是坚持内部情况通报制度。局机关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由局主要领导通报上级党委、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财政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安排等情况,切实做到上情下达。充分利用《财政信息》等载体,迅速传达上级精神,及时反映工作进度,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坚持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把办文程序关,对各科对外行文严格审查,尤其是上报文件,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起草。

  (二)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作用。我市财政业务具有专用的局域网、城域网和广域网,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收缴、惠农一卡通、办公自动化、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等主要财政业务已经在网上陆续运行,有效地支撑和促进了全市财政业务工作的开展。加强朔州市财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建设,以此作为财政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主渠道。今年,我们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朔州财政局信息公开”频道,开设了多个专栏,及时发布机关工作动态和财政部门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同时,加大管护力度,每天专人维护和发布信息,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从不间断。此外,指定专人通过电子邮件、留言板、在线解答等方式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及时的答复。

  五、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我局按照《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由局纪检组负责财政信息公开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政务公开监督网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配合新闻单位宣传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为便于群众办事及强化监督,局政务公开办设立了揭发信箱和揭发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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