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伤事故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伤事故报告1
北京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xx年x月xx日上午(下午)点分,我公司员工XXX在到岗(岗上)上班(工作)时,因xx,不慎在xxxx,发生了伤害事故,当即由同事送往XXX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医生认定为xx,并开据了休息xx天,xx天后再到医院进行复查。我单位认为此事件,是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该属于国家工伤认定范围内,特此报告。
北京XXXXXX管理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x日
工伤事故报告2
自接到分公司“1—9月份在外公司安全工伤事故汇总”以来,我矿区认真调研事故、分析事故。对于各种案例的起因、经过、结果分类结合矿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组织学习。学习分车间学、班组学、员工互相学、集体讨论等。矿区制定一套针对所有员工学习工作跟踪计划,并按照企业文化有指导、有布置、有跟踪、有结果评价的思路逐步开展安全学习工作,具体如下:
一、 破折根系事故背后的土壤:
通过调研、分析事故案例,根系各类事故的土壤分以下几点:
(1)、安全意识淡薄:
员工对于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总存在侥幸心理,所谓“不割自己的肉,不知痛”。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是预防人为事故的核心工作,打好预防针,是拒绝血淋淋的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手段。
(2)、违章作业操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做事风格,风格不尽相同。但是,企业按安全操作只
有一条流程、一个标准、一个安全理念。有些员工的做事风格却与安全理念背道而驰,久而久之,形成牢固的习惯性违章。无论领导怎么批评教育,他就是不能接受,甚至个别员工存在侥幸心理。于是,在特定的环境与时间内搓成事故的发生,酿成严重的后果。
(3)、管理严重落后:
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作为事故发生点的领导,特别是顶头管理人员在
管理上是有问题的,至少此岗位在管理模式上严重落后。在管理中我们如何做到优化资源、强化责任、变化途径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落实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 做好员工学习、讨论、总结工作:
(1)、组织学习:
对于事故案例在学习会上逐一讲过程;对于参加员工在学习会上逐一谈
感受。
(2)、集体讨论:
对于事故案例分类进行总结、讨论;对于不同岗位员工有针对性的进行讨论。
(3)、总结反思:
对于矿区整体学习情况车间分片区进行跟踪;对于员工学习情况与心得写反思。
三、 矿区存在问题:
通过近期组织学习和讨论目前矿区存在问题分以下几点:
(1)、个别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2)、仍有习惯性违章操作:
(3)、个别班组管理严重落后:
四、 今后做好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
(1)、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做好思想工作,打好预防针,拒绝血淋淋的事故再
次发生。
(2)、杜绝习惯性违章操作:
规范员工安全操作流程与标准,树立员工安全理念意识;杜绝习惯性违章。做到批评教育与考核相结合。
(3)、跟踪班组管理:
做好班组安全管理人员优化组合工作;明确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依据生产情况变化,合理调整安全操作途径,充分做到操作途径与生产情况变化相吻合。
确实做到优化资源、强化责任、变化途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落实生
产管理的重要工作。
今后矿区会认真履行管理人的职责,带领全体员工深刻学习和研究企业文化理念和思路,把安全作工作的重点。对于矿区安全工作特别是还存在安全意识不足的员工,矿区积极做好、做全他们的思想工作。使矿区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充分提高。
汇总单位:红星盐矿
工伤事故报告3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项目部,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处理进行详细部署,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尽一切努力降低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其次,要求现场全面停工,由公司领导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改,尤其对临边防护、楼层水平洞口防护、架防护、卸料平台及大钢模、布料机等进行专项检查整改,对消防、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
另外,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了安全专题会议,强调作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并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做出深刻检讨。随后召开了全体施工人员安全大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大会。
通过此次事故的教训,项目部深刻反省,()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总结本次事故的教训,将进一步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奖罚制度、项目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现场门卫管理制度、项目动火申请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分包单位用电及特殊工种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二、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除了对劳务分包单位人员进行严格入场三级安全教育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外,项目部还将大力实施职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做好各劳务班组班前安全教育工作,对工人进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等,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第三、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
项目部将定期召开安全措施交底会,深入开展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绝不放过。
第四、进一步做好安全防护,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标准
项目部将加强楼梯临边、楼层水平洞口防护、电梯井立面防护、电梯井内水平兜网防护、架防护网防护盖板、卸料平台锚固及荷载、大模板存放角度及支腿、布料机存放固定、木工房消防器材配备、钢筋房机具用电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 “三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坚持每日对架、卸料平台等的检查工作,对架防护、架配件逐一检查,及时对卸料平台组织验收,做好验收记录,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承诺,全体管理人员将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调整充实项目组织机构,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检查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审核从业人员资质和技术能力,及时督促检查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组织排查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工伤事故报告4
在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若完全以保险责任的承担来覆盖侵权责任的补偿,因不存在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础而不具有可行性。而当同样的过错发生在用人单位身上导致工伤事故的,则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似有对同一事由因主体差别而有不公平对待的嫌疑。对于事实层面上存在着的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责任,如何在法律上进行处理,既取决于我们对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认识和定位,也与工伤保险的范围和保障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赋予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首先,我国劳动法和民法属于两个并行而独立的领域的特点,决定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可以共存。虽然在理论上对于劳动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存在争议,但从劳动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一直是在民法之外发展,在这一意义上,劳动法的存在是一种独立的事实。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明确的规范,而《劳动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尽管民法与劳动法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一直在持续,但是控制和减少职业伤害和救济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却是劳动法和民法所共同担负的责任,只是各自的侧重点不同,二者不同的责任制度构成并不存在相互替代关系。
虽然在民法体系内部,由于现实生活 中的某一自然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会产生多个请求权竞合问题,存在多种处理方案,但就像民法的赔偿要求与刑事犯罪制裁可能并存在一样,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对同一现象的调整并不存在相互吸收的问题,否则就失去了各自不同的存在价值。
其次,国外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仅有参考价值,并不足以构成评价我国同类现象的标准。应当承认,在现有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中,确认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法律属性并实行双重赔偿非各国通例,甚至可以说是少数做法。但无论是实行工伤保险责任覆盖侵权责任,还是由当事人在二者之中进行选择,或者是侵权责任作为工伤保险责任的补充,都是其特定的法律发展过程及其现实生活要求的反映。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文化,它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而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局限性,为侵权行为法在一定范围内对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发挥作用留下了空间。杨立新教授在分析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替代侵权赔偿责任时认为,一是因为保险的数额是固定的,与造成的损害没有相对应的关系,未必能够填补工伤职工的实际损害;二是因为保险不能赔偿精神损害,这两点皆是我国工伤保险的软肋。显然仅仅依靠工伤保险的单一赔偿无法全面满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
此外,不免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以外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祈祷威慑作用,有利于加强其安全生产意识,也是确定双重责任体系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因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发生的工伤事故,从理论上说是应当可以合理预见而且可以避免该损害的发生的。要求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对其过错承担责任,这种具有“惩罚”意义的责任的存在,可以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的尽其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侵权责任的存在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对于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尚未建立起“安全投入是能带来丰厚回报的战略投资”理念,要求其对工伤事故承担侵权责任,某种程度上会迫使其权衡利弊,加大安全投入,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
(四)坚持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属性与企业负担加重没有必然联系
将无法预料的风险交由社会承担的依据不能成为转嫁可以预见风险的理由。工伤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转移工伤赔偿的风险和责任的社会共济方式,“社会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不同风险企业和行业之间跨阶层风险分担,本企业或雇主跨时间风险分担”。之所以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目的在于加强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保护,保证能够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补偿,维持其本人或遗属的正当生活,而不是让用人单位规避本应由其自己承担并有能力承担的责任。在工伤保险中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用人单位的个别责任转化为由社保机构承担的普遍的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即使对自己的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也仅负间接的补偿责任。只要用人单位依法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就意味其完成了补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履行其对劳动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不会发生保险赔偿责任之外的侵权赔偿责任,当然不存在增加负担问题,而其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的责任承担,符合基本的社会正义,为理所应当非额外负担。
上述观点可能会遇到的反对意见是,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浮动可以发挥一定的平衡功能,要求有过错企业额外承担侵权责任必然加重已有的负担。的确,按照现行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与其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密切相关,但这样的制度安排的效果未能满足提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要求是不争的事实,其对遏制高工伤事故率的直接作用因缺乏实证研究,无法仅凭想象 盲目加以肯定。
工伤事故报告5
一、事故发生部门:工程部
二、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4月20日
三、事故发生地点:彩镀车间
四、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五、伤害程度: 轻伤
六、受伤部位: 左大腿
七、伤者基本情况:有安全教育,设备安全操作经验。
八、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0日下午3点20分左右,镀膜操作员梅长苏和蔺晨,两人合力推拉彩镀机转架车,进行换转架作业,在中途拐弯处,转架滑出转架车轨道,二人马上合力顶住转架,但没来得及,转架向前倾倒,在前面的梅长苏躲闪不及,被转架打到左大腿。事故发生后部门立即把伤者送至公明医院治疗。
经过急诊医生X光拍片分析,为大腿软组织挫伤,开了些消炎消肿药。但次日,梅长苏自己发觉膝关节不能活动且疼痛,再就医转入骨科,并做CT分析,为膝关节轻挫伤,用石膏包扎,现病情好转。需休养1周。
九、事故原因分析:
1、从事故现场发现,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在推转架前没确认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时没注意转架,
推拉速度过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镀膜操作员对安全防护意识不够,管
理人员对安全操作宣导不够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十、预防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当事人做检讨,吸取此次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1、镀膜操作员没有做好作业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镀膜操作员操作时安全意识淡薄,疏忽大意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设备安全人员对安全操作宣导监督不到位,负监督不力责任。
4、彩镀车间负责人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1、
2、
工程部
20xx-4-23
公司负责伤者全部医疗费用,部分可用工伤保险填补。 伤者因伤缺勤,工资按相关条例发100%基本工资。
工伤事故报告6
第一节、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1、发生伤记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受伤人员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一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2、发生重伤和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死忘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的办法分别报告公司质安部。
3、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第二节、发生事故后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需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要求现场各种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状态。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方可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3、每个在建工程必须于每月的2号之前向公司质安部报送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工伤事故报告7
XX 事故发生部门 XX 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发生地点 XX1 号公寓 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 轻伤
受伤部位 左手大拇指 编制人
编制时间 xx年x月x日审批 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
工伤事故报告8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
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一、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二、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三、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工伤事故报告9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处理方式。但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xx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 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 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 。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工伤事故报告10
调查时间:
20xx年X月X日星期18:10
调查人员:
XXX
发展中心:
王XX、郑XX、刘XX
XXX公司安全部:
刘X
调查内容:
XX车间XXX工伤事故
事故发生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发生地点:
当事人:
郭X、申X、黄X
负责人:
车间主任-------申X
安全部负责人------刘X
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当天早上5:30左右,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等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东胜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检查和包扎后因院方无再植技术而将伤者于早上九点多送往包头接受再植技术。目前伤者手部已经接受了肉体再植技术和植皮,医院表示经过15天的住院治疗拆线后可出院。出院休养半月左右再进行二次手术。目前伤者治疗情况良好、情况稳定。
当事人对事故的描述:
郭X——与伤者搭档工作,并负责指挥天车
黄X——天车工
郭X的说法:
事故发生当时,郭正与申合作,准备将工件进炉。郭在工件旁边指挥天车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头操作,给工件的顶部上一个零件。天车先起吊位于摆放底部的工件,磁铁没有吸好,在起吊过程中工件滑开,并碰到了位于上部的另一个工件,致使上部的这个工件滑落。而申当时正在给上部的这个工件拧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却池的水泥墙撞去,致使位于墙和工件之间的申手部被砸伤。
黄X的说法:
郭X平时干活比较老实,来的早干的多。申在当天凌晨一点多才到(本来交接班时间应在午夜12时),此时郭已经将活干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里不舒服,和申在干活时可能带有情绪。而申也很犟,你让我干这个我偏不干这个,二人干活时气氛很僵。当时申在给工件上零件,先把位于底部的零件上好后又接着给上部的工件拧零件。郭指挥天车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认为下部的已经上好让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车工心里觉得下部的工件压着,起不起来,且申还在工件周围作业。但是指挥让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认为申有防范意识,于是先将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让。申也躲了一下,身体向后撤开,于是天车工起吊。但申当时手部仍然在作业,并没有完全撤离,致使在天车起吊下部工件时,上部工件因无受力支撑滑落砸伤申无名指指端部分。
对事故的反思:
1、事故发生后,安全部第一时间启用紧急备用金,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及时有效地保住了伤者的手指。为伤者和单位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应急措施很重要,关乎单位和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发生后,安全部前去事故发生场地拍照取证,但第一现场已经被破坏,为取证和工伤鉴定增加了难度。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保护好事发现场有利于员工工伤的鉴定和单位对事故原因的调查,以便于总结类似事件的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3、车间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于车间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工作难度大。尽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虑到的安全隐患已经全部印发资料下发学习,但考虑的细节还不够。以这件事情为例,考虑到了热处理过程中的流程问题和主要操作步骤的安全问题,但像上零件这样的细节考虑不够周全,对员工的搭档问题和情绪问题也注意的较少,平时很少得到这方面问题的反馈。以后要加强安全意识的教育,多说、多讲、多看,让员工进一步了解各工种的工作流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可以看得见得操作安全,还有看不见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强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多注意员工日常生活中的个人习惯和性格问题,及时发现和了解情况,和员工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员工带情绪上班,让员工在工作时能够集中精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伤事故报告11
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公司于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发生一起工伤事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工信息
姓名:xx;性别:x;年龄: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籍贯及现住址:xxxxxxxxxxxxxxxx,岗位:xx
二、受伤过程
xxxx年x月x日早晨6:00左右,我公司职工xxx在青岛市开发区给客户安装机器时,被掉下的物件砸伤右脚,随即被送往青岛骨科医院治疗,14日下午被转至xxx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经初步诊断,xxx右脚多根趾骨骨折,具体病情详见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单等。
三、原因分析
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体现出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安全教育不足,加之其本人安全意识较低,对生产、生活中的不安全因素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所以造成了这次事故。
四、纠正预防
公司管理层在召开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会后,又立即组织召开了安装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会,教育外出安装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装要求,杜绝三违现象,必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xxxx
20xx年x月x日
工伤事故报告12
事故发生单位:
中铁XX(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发生时间:
20xx年X月XX日XX时XX分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
XX至XX铁路客运专线XXXXXX标段XXX隧道XX斜井综合班宿舍处。
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X月XX日,晚上21时50分左右,二号斜井综合班工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出生,XX省XX市XX县小溪乡XX村XX组XX号,20xx年X月XX日来二队二号斜井综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门后在离宿舍不远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湿滑和夜晚路上灯光效果差视野不清晰而导致摔倒,最终使其左胳膊肘关节上部一处部位骨折一处部位骨头开裂。事故发生后综合班班长XXX立即上报二号斜井洞口负责人,由综合班班长XXX及时送往XXX市第三医院,到达时间为凌晨一点。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我队组成相应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至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调查小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分析;认为本次事故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雨天路面湿滑和综合班宿舍夜晚灯光照明不足。
2、间接原因:
(1)综合班工人安全意识不足,在下雨天雨水会聚积在路面上会导致路面湿滑,而综合班工人并没有穿戴防滑雨靴。
(2)综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没有设置一些相对应的针对雨天路面湿滑的防护设置。
(3)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事故类型:本次事故认定为轻伤事故,属于人身伤害事故类型。
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签订的《二0XX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公司有关规定,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建议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对受伤人XXX的检查、护理费用、如有隐患后续费用由西成项目部架子二队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
2、给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全员配置好全队的安全教育培训,举一反三,防止下次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照明设施,保证夜晚的光线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安全标识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时注意安全的目的。
工伤事故报告13
一、企业名称:沐川县津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沐川县凤村乡
二、企业类别:煤炭工业 企业性质:民营
三、直属监管部门:沐川县安监局
四、事故发生时间: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发生地点:123b6掘进碛头
六、受伤情况:伤一人
七、事故经过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组长巫良兄在更衣室组织123b6掘进工作面组员周其森、宋六君、王定军、张开其、魏德宣、向国全、杨正军7人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明确了分工,由放炮员周其森、押运员王定军负责到库房领取炸材:其余5人到碛头作业,1
8:00分大家分别在调度室报道入井,19:10时到达123b6碛头作业,首先由代班组长巫良兄检查碛头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检查员李成荣检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设好警戒,放炮员周其森开始装药、联线、放炮,于19:50放炮作业完毕,代班组长巫良兄进入碛头清理危岩,其余人员在后面负责监护顶板,在清理危岩过程中碛头东边上帮垮落一块长0.8m、宽0.3m、厚度0.2m的块砂砸伤杨正军的腰椎。事故发生后,班组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扶送伤员出井,安监科立即下井堪查现场,公司立即落实车辆将其送往峨眉山市中医院治疗。
八、事故发生原因
1、杨正军安全意识差,班组长在处理安全过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当,未认真履行监护顶板职责,导致顶板片帮伤人事故。
2、代班组长巫良兄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危岩不彻底,不认真、不仔细。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严格,巷道成形差,帮上留下伞檐,帮锚杆,锚网未及时跟紧碛头。
九、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1、组长万仕华负这次事故现场管理责任,按掘进班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伤者杨正军安全意识差,自己躲避位置不当,导致自己受伤按照相关规定罚款300元。
3、掘进副矿长曹帮森负管理责任,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4、掘进队长王润全、魏世贵、徐金华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5、安监科长王芝云、通风技术员吴远森2人,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6、安全矿长徐施银年终按目标责任考核。
7、班组对这起事故负连带责任,按照掘进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并支付伤者一个月伤假工资。
8、瓦检员李成荣现场监督不力,按照目标责任相关规定罚款100元。
十、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加强顶板管理,严格使用前探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清理危岩,活矸。
3、加强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须符合作业规
程规定。严禁留下伞檐。
4、班组长加强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先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锚杆,锚网必须紧跟碛头,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0xx.x.x
工伤事故报告14
每一个工伤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其原因的,对此为了防止工伤事故再次发生则需要对工伤事故作出分析报告,总结此次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等方面的数据。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伤事故分析报告怎么写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伤事故分析报告怎么写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6442—86(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31日发布198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是对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的依据。调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名词、术语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2、事故调查程序
死亡、重伤事故,应按如下要求进行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可参照执行。
2.1现场处理
2.1.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1.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2.1.3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2.2物证搜集
2.2.1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2.2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2.2.3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2.2.4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3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2.3.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a.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d.出事当天,受害者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e.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3.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a.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b.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c.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d.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e.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g.其它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2.4证人材料搜集要尽快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2.5现场摄影
2.5.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5.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
2.5.3事故现场全貌。
2.5.4利用摄影或录相,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2.6事故图报告中的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3、事故分析
3.1事故分析步骤
3.1.1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3.1.2按以下七项内容进行分析: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a.受伤部位b.受伤性质c.起因物d.致害物e.伤害方式f.不安全状态g.不安全行为
3.1.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3.1.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则。
3.1.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3.2事故原因分析
3.2.1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3.2.1.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A6不安全状态。3.2.1.2人的不安全行为: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A7不安全行为。
3.2.2属于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3.2.2.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3.2.2.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2.2.3劳动组织不合理;
3.2.2.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3.2.2.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3.2.2.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3.2.2.7其它。
3.2.3在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3.3事故责任分析
3.3.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3.3.2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3.3.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事故结案归档材料在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如下:
4.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4.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4.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5物证、人证材料;
4.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4.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4.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诊断书;
4.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4.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4.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4.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附录A
事故分析的技术方法(补充件)
A.1事故树分析法(FaultTreeAnalysis略语为FTA)又称事故逻辑分析,对事故进行分析和预测的一种方法。事故树分析法是对既定的生产系统或作业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条件及可能导致的灾害后果,按工艺流程,先后次序和因果关系绘成的程序方框图,即表示导致事故的各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用以分析系统的安全问题或系统运行的功能问题,并为判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的关系,提供的一种表达形式。
A.2事件树分析(EventTreeAnalysis略语为ETA事件树分析是一种归纳逻辑图。是决策树(DecisionTree)在安全分析中的应用。它从事件的起始状态出发,按一定的顺序,逐步分析系统构成要素的状态(成功或失败)。并将要素的状态与系统的状态联系起来,进行比较,以查明系统的最后输出状态,从而展示事故的原因和发生条件。
二、工伤事故的分类
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三、工伤事故的认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事故报告15
事故时间
2月23日下午17:00左右
事故地点
C3大巷
事故类型
顶板事故
事故性质
事故等级
受伤人
陈xx
一、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xx年2月23日,掘进队张发金通知锚杆队彭海建安排人员对C3大巷开口处进行锚杆支护。接到通知后,彭海建就安排人员去施工。在施工中,对顶板均进行锚杆支护好。当日中班,刘辉班组职工就进入C3大巷开口处回风巷进行工作。工作前,施工人员用耙渣工具对工作点周围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把松煤活矸都处理了一遍就进行清渣工作。当时陈明松在巷道右帮掏活石,突然在右帮1、5米左右高帮上滑落一块长1米,宽0、6米的煤块下来,陈明松躲闪不及,被煤块推到压住双腿造成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安全部门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发现煤块长1米,宽0、6米左右。煤块滑落处有渗水滴水现象,煤块滑落的原因是煤块经水泡松脱落。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受伤人安全意识淡薄,真正做好自我保护措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施工队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采取特殊支护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作时施工人员未使用专用工具进行经常性的敲帮问顶,特别是对遇水地段没有严格进行敲帮问顶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同组工作人员工作配合不好,未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
5、锚杆队未按施工队要求进行帮锚护帮;
6、区队领导未入井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7、安全部门监督管理不严,不到位;
8、当班带班领导和安瓦员现场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9、技术部门没有及时下发开口通知单指导施工工作。
当班相关人员
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损害(包括事故处理中所付出的代价):
1、事故造成陈明松双腿不同程度骨折
2、经济损失不明
三、主要经验教训:
1、顶板管理必须要严格,临时支护到位牢靠;
2、现场管理不能马虎,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排除,不安全不生产;
3、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现场监督管理必须要严格到位。
四、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1、要求矿技术部门对掘进队进行认真培训,要求施工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C3大巷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和支护,保证安全生产;
2、要求掘进队充分利用班前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落实矿上的要求并把工作点的具体情况讲清道明,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防范;
3、区队长要严格执行跟班制度,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时刻提醒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4、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无条件执行矿会议上布置的任务;
5、要求当班安全员要尽职尽责,来回走动,加强工作面的安全监督,及时掌握工作面的动态,发现问题,处理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6、加强安全隐患整改的跟踪监督工作,对不整改或延缓整改的队组进行严厉惩处并勒令停产整改;
7、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对违章行为要大力打击。
8、技术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对不按技术要求施工的要及时指正。
五、对肇事人或责任人处理的结论:
1、当事人陈明松安全意识淡薄,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自保工作不到位,负直接责任,罚款100元;
2、当班班长方细宝没有真正落实好敲帮问顶工作,负现场管理责任,罚款100元;
3、C3大巷施工承包人刘辉没有落实《C3大巷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特殊支护,负有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4、当班队长张发金事发时未入井,现场监督和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和现场管理责任,罚款300元;掘进队长贺兴忠负管理连带责任,罚款50元;
5、锚杆队彭海建没有落实好掘进队交代的任务,负有一定的责任,罚款50元;
6、掘进当班安全员何显忠监督不到位,负现场监督责任,罚款80元。
7、技术科副总张邦才,副科长叶兴勇未及时下发开口通知单,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分别罚款100元;
8、当班带班领导杨文发(当班矿领导请假,杨文发顶班)现场监督不到位,负有现场管理责任,罚款300元;
9、安全矿长李治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罚款300元;
10、生产副矿长李恒新负有管理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11、矿总工黄廷壮没有监督好技术科工作,技术指导不到位,负有技术指导责任,罚款200元;
12、生产矿长(主持矿全面工作)贺顺泽负有管理责任,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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