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欢迎阅读收藏。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
(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能够指导中、初 1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指导初级人员工作和学习。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
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能写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 聘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
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任:
(1)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取得优秀业绩;
(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
(3)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
第七条 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
(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
(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方可聘任。
第八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低聘或不聘:
(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
(二)不能履行本专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
(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
(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应选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条 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聘任工作的组织
第十一条 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审批职能。
第十二条 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委员会人数以5-9人为宜。
第十三条 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
第四章 聘任的程序和管理
第十四条 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自主
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职称证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
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申报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
第十五条 部门(或项目部)推荐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
第十六条 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
二)人员出席才能开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就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过。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宣布表决结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字。
第十七条 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十八条 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九条 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于下半年增加聘任一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
第五章 职称津贴
第二十条 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行)。
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
第二十一条 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高职称津贴。
第二十二条 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三条 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四条 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五条 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
拓展阅读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
1、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终身制”,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遵循“按需设岗、公平评价、双方平等、以岗择人、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按照“公开岗位、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行“民主监督”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参与,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
4、职责与权利相一致原则,使专业技术人员既明确职称,也明确职责、权利。
二、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进步,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受聘人员一般应为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相应职称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按不同类型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岗位相符。
4、在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优先聘任。
三、聘用职责
1、初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及教育工作水平。
2、中级职称聘用职责
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教学评价在合格以上,教辅人员工作考核在合格以上,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3、副高职称聘用职责
(1)副教授
注重教学方法及教育创新研究,能够承担并圆满完成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评价良好以上,聘期内至少发表一篇达到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
(2)其它系列副高
以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为主,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本专业业务水平,圆满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聘期内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管理研究论文。
4、教授
注重教学方法和创新研究,能够出色完成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聘期内至少每两年发表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四、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三年。
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实行定期聘任。
五、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
2、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负责人递交应聘申报表。
3、审查考核
各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处。
4、确定人选、审核、聘任
由院党委会议审核各部门提出的聘用意见,充分讨论,确定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聘任文件由学院统一下发。
六、聘后管理
各聘用部门应加强对受聘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各级别技术职务聘用职责要求做好受聘人员任期内业务等综合考核,聘任期满,经聘任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报学院续聘,否则予以高职低聘,直至解聘。
本办法适用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层级晋级后首次聘用,升等竞聘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2
随着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年级组管理要求的逐步规范和提高,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年级的.责任,提高教育质量,经校长室研究,从二00五年起,试行年级组初聘基础上的学校聘任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操作步骤
1、各年级在第一学期结束后,由年级领导小组从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讨论初拟出第二学期需对其进行谈话、督促、调研与考核的教师名单。
2、由校长室组织考核小组在第二学期进行跟踪考核,本年级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教务处实施考核。
3、通过跟踪考核,校长室给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告知各年级领导小组。
4、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后,由各年级同校长室初定本年级下学年不拟录用人员。
5、校长室再向其它年级推荐,如其它年级不愿录用,则作为待岗。
二、实施意见
1、新分配、新调入、50周岁以上教师安排由校长室根据本校师资情况向各年级推荐,年级领导小组无权挑选。
2、学校从总体考虑适当调整各年级师资,各年级必须支持,服从大局。
3、少数工作不认真,协作能力不强,教学成绩较差,符合学校解聘条件的教师,经学校考核后可由学校解聘。
4、各年级编制数由学校核定,各年级不得超编。
5、各年级初聘在现有本年级教师内进行考核聘用,不得到其它年级动员,如需调整由学校决定。
三、待岗期间
只享受基本工资,学校其它福利待遇均不享受。待岗期间跟班听课、备课、做练习,以及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二线工作。一年后学校推荐给年级组试用,如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年级组继续不愿录用,学校只能将其解聘。新上岗教师第一年不享受结构工资(小工资)的全额。第一年工作的新教师没有待岗试用期,如年级组不愿录用,学校考核确实不合格,即可将其解聘。
四、本条例解说权属校长室。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3
一、原则:
1、因事设岗,定岗定员,每个教学班设班主任一人。
2、开放聘任,整体优化,双向选择。
二、条件:
班主任应具备教师资格的任职条件,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并能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能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监控能力,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三、职责:
1、班主任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班级工作,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养成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
2、班主任在政教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集体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3、班主任在每学期初要根据学校和政教处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出班主任工作计划,计划中包括班级工作指导思想,主要活动安排,治理班级的主要措施等内容以及学前教育、安全教育工作等。
4、每学期要按照学校学生思想教育计划,结合班级实际,开好主题班会,主题班会要有记录,主题班会召开的时间、主题要载入班主任工作计划。
5、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班集体建设:
①、加强课间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值日生和保洁生做好班上的各项事务,维持好教学楼内的纪律。
②、到班上组织学生参加校会,年级会及各种活动、劳动,要亲自在场组织。
③、每月有准备地组织一次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内容丰富有益的.活动。
④、组建团结协作的班委会,班委会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班委会。
⑤、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诚实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安全教育,对后进生要主动接近,热情帮助。
6、认真进行常规的教育和开展创建文明班的活动,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①每周认真对学生进行操行评分。
②指导班委会经常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卫生。
③督促班长认真考勤。
④经常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对损坏公物现象及时调查,并书面报告政教处。
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采取积极措施杜绝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严防学生打架斗殴,对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经学校审批。
⑥与学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⑦负责组织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7、大力抓好提高学生学习质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态度、方法的教育和指导,认真抓好学风教育。
①班主任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努力提高各科成绩。
②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学习交经验交流会一次和家长会一次。
③经常向本班任课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和完成作业情况。
④对学习较差的学生不歧视,不排斥,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
⑤学生出现严重违纪情况,及时通知家长。
⑥严重违纪学生的处分通知单亲自送给家长,争取家长配合,对其进行教育。
8、树立热爱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观点:
①、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引导,寓教育于活动和管理之中,要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对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不要简单地批评、压制,要循循善诱,以理服人。
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帮助,努力作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发扬民主,禁止简单、粗暴、讽刺挖苦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加强对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教育转化的工作。
③、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做广播体操时亲自在场组织,配合体育教师上好“两操一课”,开展达标锻锻炼活动,掌握学生的达标情况。
④、通过家访等各种形式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家长和社会的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9、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月工作情况汇报表。
10、每学期期末作好各项表册、数据、总结的填报工作,并实事求是地把学生鉴定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做好。
11、班主任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聘任办法:
1、由本人申请,参加竞争上岗,经校长审批、聘用,聘期为一学年。
2、年级组长提出本年级班主任人选方案,由校长审批、聘用,聘期为一学年。
3、学校对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产生班主任人选,由校长审批、聘用,聘期为一学年。
五、应聘:
班主任接受聘任后即应聘,应聘人员和校长签订聘约后,享受相应待遇。
六、解聘: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给以解聘:
1、不认真履行职责,班级管理混乱,学生严重违纪人数较多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给学校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
3、违背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4、各种犯罪受法律追究的。
5、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制造谣言,弄虚作假给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秩序带来严重影响者。
6、其它原因不适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
七、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采取定量、定性、问卷三种方式结合进行,定量(考核近三年来来班主任工作,或支持配合班主任工作的情况以及教学工作的完成质量),定性(由学校领导根据申请人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按德、能、勤、绩进行考核),问卷(学校根据实际组织教职工进行)。
2、本考核办法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3、根据考核结果,产生班主任人选,并报校长审核、聘用,聘期为一学年。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4
班级工作是学校的基础工作,班级工作的好坏与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息息相关。然而,班级工作主要是通过班主任来完成的。因此,认清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便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工作,对班主任工作的领导,首先是建立和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使班主任有章可循,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1.注意班主任的选拔,严格按素质要求,选拔班主任,并注意统筹兼顾,合理搭配,因班派人,知人善用,便于互帮互助。
2.加强对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和提高。
(1)加强班主任的思想工作,每月必学习一次,形成制度,使其认识到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每开学初组织班主任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不断提高教育理论水平;
(3)第学期初指导班主任写好班级工作计划;
(4)每学期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总结经验交流会议,如何培优补差等;
(5)建立帮教结对子制度,以优带差、互帮互学,尤其是乱班差班;
(6)每学期搞一次专题性的教育研究活动,据学校和班级的实际情况提出班级管理工作中带关键性的研究课题,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专题讨论,研究活动;
(7)鼓励和支持班主任进修(在实践中自修,在函授中进修);
(8)领导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典型及时推广,不断提高班主任的群体素质和水平。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5
班主任是学校教育管理的直接承担者和具体实施者,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队伍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力量。班主任的选聘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各项具体教育和措施的落实,其作用不可低估,为了选好班主任,特制定本制度,其聘用对教务处负责。
一、班主任聘任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突出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上岗到位,受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职责要求相一致原则。
二、聘任条件
学校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聘任班主任。聘任条件包括:身体状况良好,师德高尚;具备一定的班级管理经验和教育心理学知识,熟悉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教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作风踏实,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完成学校、处室、年级组布置的各项工作,在上学年或以往班主任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班级管理目标。
三、工作职责
1、班主任应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认真工作,恪尽职守,努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2、深入了解本班学生的情况,成为促进学校和学生沟通的桥梁。了解和掌握本班学生德、智、体等全面情况。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各项要求,及时反映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协同各方面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和帮助学生识别各种错误思潮,教育和督促学生遵纪手法、举止文明,使学生提高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养成优良作风;并注意做好后进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
4、优化班风学风。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学习任务,注意发现和培养学业优秀的学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鼓励成绩优秀的学生带动后进生,形成全班共进的良好学习风气;经常与任课老师沟通,听取他们对学生学风的反映,及时向任课教师转达学生对教学的意见,通报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与任课老师共同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5、建立班主任与家长沟通平台,向家长如实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做好育人工作。
6、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了解本班同学心理状况,指导学生安排好课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7、注意选拔培养班干部。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了解、布置、检查和指导学生干部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积极向学校推荐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干部。
8、协同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协同学校了解学生经济情况,对本班学生进行困难补助等工作,关心贫困生;协同学校对本班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和教育。
9、认真执行工作制度。每学期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本班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认真记载班主任工作手册;每学期末对班主任工作做出书面工作总结;每学期给每位学生作出切合实际、能反映特点和层次的评语。学校定期通过召开班主任例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班主任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推动班主任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四、聘任程序
班主任聘任原则上按三年一任进行。聘任班主任的基本程序为:
1、每年暑期开学前两周,认为自己有能力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并扼要说明自己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势及治班策略;
2、教导处依据本人申请提出新七年级班主任人选方案;
3、由校长审批、聘用、聘期为三学年。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6
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学校中层机构及职数
学校中层机构及干部职数,本着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设置。学校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学校行政管理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应实行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
学校设教导处、政教处、校务办公室、教科研室、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机构,设群团组织负责人,中层干部人数占全校教职工10%左右。根据办学规模和功能变化,对各机构岗位和职数设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中层干部岗位设置与学校发展相适应。
二、学校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群众信赖。
6、身心健康。
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方法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般在本校在编教职工中进行,采用选拔聘任的.方式。
1、民主推荐或自荐。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条件审查,确定人选。
2、校长提名。在民主推荐和自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
3、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由学校党组织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不同岗位职务的具体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其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
4、考察程序。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全面考察;考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5、集体研究决定。在充分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任命(聘任)。
6、谈话与备案。中层干部由校级领导负责与其谈话。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校务会研究的意见等有关材料由学校存档。
四、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与管理
1、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二年。对新任中层干部实行助理制,聘任主任助理,为期一年。
2、中层干部定期考核制度。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管理水平及组织能力、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等。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时先由中层干部在教代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核结果对中层干部进行奖惩。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培训。
3、中层干部的免职条件。聘期到期;年度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7
一、班主任的地位
1、班主任是选聘的对班集体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教师,是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基层的政治骨干,既是班级的指导教师,也是班级的少先队辅导员;
2、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决定班级事务、学生的一般奖惩及学生干部的选拔等工作;
3、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学生组织和家长的纽带,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获得优良的.教育效果。
二、班主任的选聘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由学校教务处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件,每学年初本人提出申请,在全体教师中公开选聘(可根据情况聘用教师),德育处考查合格后由学校下达聘书,德育处备案;
2、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教师(男52岁以下、女47岁以下)应积极报名应聘班主任。
三、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有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工作中。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的政治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2、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关心学生生活,抓好日常管理;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化竞赛和文体活动。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8
为激活用人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聘用原则
1.以岗定人原则。
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在编制实际使用数内聘任教职工。
2. 择优聘用原则。
以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同时以学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作为参考,根据教职工素质、能力、特长择优聘用。
3.双向选择原则。
聘用工作应当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可以聘或不聘,教职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教职工有自由选择岗位的权力,以更好地发挥特长。学校聘用领导小组有权选择并组合学校教职工队伍,以达到优化师资队伍的目的。如教职工自身意愿和学校岗位需要发生矛盾,由聘用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二、聘用范围、对象和期限
1、学校聘用范围包括:
(1)经学校考察并已经和学校签订就业分配合同的新教师;
(2)学校在编教职工。
2、聘用时间:每年七月正式开始签定聘用合同,八月份全部结束。
3、聘用期一般以学年为单位,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可以签定中、长期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校区负责人、教师代表为组员的聘任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聘任领导小组要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设置的岗位、人数、任职条件,供教师选用。
四、聘用程序
1.学校公布岗位设置表,发给校内教职工,并进行张贴。
2.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应聘意向书,教职工填写应聘申请。
3.教师应聘意向和学校聘用需要发生矛盾,聘用双方协商谈话,协商解决。
4.学校确定并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5.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
6.公布聘用结果。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
(1)试用期聘用: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
(2)同职聘用:学校与教职工建立同职聘用关系的,原工资、福利、奖金待遇全额发放。
(3)转岗聘用:如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或工作能力有明显的差距者,经校聘任领导小组讨论、报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批准,可由教师改聘为职员或工人,其待遇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9
一、 指导思想: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激活队伍活力,择优上岗,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确保学校办学质量与效益的全面提高。
二、 聘任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实绩优先的原则;
坚持从事的工作与聘任的岗位相一致,因岗设人,岗责结合,目标明确的原则。
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按岗位数量和相应岗位的上岗条件进行聘任。
三、 聘任依据:
按各类岗位的岗位考核标准执行,以年度考核为依据,以本校的工作需要,工作服从分配为准则。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四、 聘任的范围与条件:
1、本单位在职在岗教职工,及学校已签订合同接受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校拟从外校选调的教师,拟从社会招聘的职工。
2、应聘教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工人应具有工人任职资格,在职在编,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 聘任办法:
1、应届毕业生首先经过专家组面试及参加相关心理测试后,双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实习结束,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由校长聘任。
2、社会招聘人员经过考试及相关面试后,由校长聘任。
3、教师聘任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校长与聘任的教职员工签订合同。
六、 聘任程序:
1、岗位考核:本着严格考核的原则,对受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
每年7月底进行教师教学能力考核,直接关系该教师当年续聘。
每年年终进行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
2、岗位聘任:本着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征求各位教职工工作意愿,聘任期满后,校长及中层以上领导研究并征求部分教职工的意见,结合教学能力考核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续聘或解聘。续聘人员与学校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及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七、 聘任期限:
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具体情况连聘连任。
八、 双方履行的职责:
在聘任期内,校长不得无故解聘教职工,教职工不得无故辞聘。辞聘的按合同及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10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任课。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学年组的意见。
3、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书。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及奖惩
1、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实际课时发放工资及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学校单独聘任的代课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历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学校教务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4、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5、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11
1、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
2、校长聘任教职工应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进行。要注重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中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又要注重培养青年教师,还要注重保护老年教师。
3、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4、聘任办法,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也可由校长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再由校长聘任。校长对聘任的教职员工发给聘书,并签订聘约。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聘连任。
5、对未被聘任的人员,本着立足校内,因人而异,发挥所长的原则,妥善予以安排。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工作能力而未受聘的教职员工,应区别情况,妥善安置;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组织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12
一、人员任免、录用及编制规定
1、副校长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学校董事会议讨论通过,董事长审批。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分管副校长提名,校长审批,报董事会。
3、一般员工的聘任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学校办公室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4、教学人员的聘任由学科组长提议,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各部门阶段性编制定额由部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会议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核定,由校长审批。
二、招聘管理
1、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包括初试、笔试、操作试〈试讲〉、复试等)、择优录用。
(2)招聘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用人部门协助进行。
2、招聘形式
(1)公开招聘: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报刊媒体等。
(2)渠道引荐。
3、招聘条件
(1)教职员工招聘条件
a、文化程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之不同要求,按不同标准进行招聘。
b、年龄:年轻化与成熟化(专业成熟与社会阅历丰富)相结合确定。
c、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缺陷,无不良嗜好。
d、有相当的业务能力及潜质。
e、履历清楚真实。
f、凡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录用:未满18岁;有刑事记录;曾被学校违纪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教师招聘条件
a、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b、取得教师资格证
c、身体健康
d、由科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应届师范生或具备各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及具体条件。
4、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科组)提出需求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2)学校办公室拟订招聘形式,报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3)学校办公室进行人事资料筛选、登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资料分发用人部门(科组)。
(4)用人部门(科组)将拟初试名单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需要笔试的由用人部门拟定试卷并建立专业题库。
(5)初试时,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应聘教师试教,需提交一份教案、试讲一节或进行一段说课、讲一段班会课,介绍可开设的课外活动项目等。
(6)用人部门(科组)于面试后,填写《面试评鉴表》或《应聘教师评价表》,并将综合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审核。
(7)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档案单位的关系证明及前任单位的推荐信或离职证明等。
(8)初试合格者的应聘者资料报分管副校长同意后,拟定时间通知应聘者复试或直接将人事资料提交校长审批。
5、通知程序
(1)经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通知合格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者出具健康合格证明后,如符合要求则由学校办公室发出入职通知。
(3)“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二路58号)”为指定体检医院。体验项目为“入职体检”,另加心电图与乙肝两对半。
三、试用期规定
1、入职程序:见《新员工入职工作程序》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个学年以上。
3、试用期限:6个月(一个学期)。
4、试用期工作评估
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用人部门须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于《转正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5、提前转正:对表现特别突出者,可提前转正。程序:用人部门(科组)提议——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6、终止试用
(1)试用期内,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学校说明原因可以提出终止试用关系;试用人员也可向学校提出试用关系。
(2)试用人员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试用人员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用人部门同意————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3)学校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用人部门书面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作(如文件、资料、学生情况等)、财产(电脑、电话、借支等)、物品(计算器等办公文具)的移交,最后经学校办公室通知,在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
四、转正规定
1、转正申请程序:
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提交《转正申请表》——科组意见———级组意见———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2、转正手续的办理
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组长、年级长及相关主管填写意见,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进行薪资调整。
五、人事变更
1、部门、职位调动
(1)以工作需要为主,兼个人实际要求。
(2)办理程序:本人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所在部门、接收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
2、升、免职
部门(科组)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示——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办公室发出任免通知
3、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1)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a、所有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与工作任务。
b、程序:
本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意见(科组/年级组)——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通知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a、学校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处理。
b、程序
部门意见——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文件
(3)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批准离职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工作移交、财产物品移交等有关手续,并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完毕手续后,发给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按期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将保留追述权。
4、续聘
(1)聘用期满,若学校和员工双方均无异议,则可签订续聘合同。
(2)员工提出不再续聘的,须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按照辞职程序办理。
(3)学校提出不再续聘的,由学校办公室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六、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1、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日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达不要单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②违反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③遭到投诉,影响学校声誉;
④违反教学管理要求,造成工作失误,影响教学效果;
⑤违反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采取欺诈手段,提供虚假证明(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体检报告等)经查明的。
(6)违反计划生育者(包括未婚先孕、违规超生的),并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制造、传播谣言,损害同事关系,影响工作秩序的。
(8)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等行为,影响工作秩序,第一次发现警告并给予处罚,再次发现加重处罚,直至做违纪处理。
(9)无论任何原因被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行政拘留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 13
一、以双方平等自愿、“双向选择”为依据。学校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和教师结构的比例;教师有权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岗位。
二、学校和教师基于平等、合作的原则和意愿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师按合同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学校按合同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进修、交流等条件,并支付报酬。同时,学校有权对受聘教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成绩进行考核,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续聘的依据。在聘期间,无特殊理由和非依法定程序一般不能辞聘或解聘,确需变动时,应提前与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三、聘任双方任职期限固定,任务与酬金明确。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聘任期满后,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校方可依据本人表现、工作能力及岗位需要等决定是否续聘;教师则根据单位工作情况、专业要求等决定去留,充分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
教师聘任制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招聘。即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它的'程序一般是先由学校经人才交流部门批准,然后以广告或启事的形式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工作性质、任务及工资待遇等,通常都要对应聘者进行审查、考核(或考试), 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者学校即聘任。可见,招聘具有公开、直接、自愿、透明度高等优点,有利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招聘与受聘双方应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任书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2、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一般是在聘任期间,双方合作愉快,聘任单位仍有工作需要,教师对所从事的工作满意,双方自愿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的有关规定和协议可与上次聘任相同,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变化。
3、解聘。即学校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的是学校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的是工作中不称职或违反有关规定等等,已不适合继续聘任。由于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而,学校在聘用期限内终止聘任合同、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辞聘。即受聘教师主动请求学校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如上所述,聘任合同对聘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教师因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依照聘任合同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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