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2022-05-28 供货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

  一、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额剩余的_________%;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审查方案,完成协作事项并监督工程的实施进展;

  3.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在深入了解甲方需求的情况下,负责整个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安排;

  2.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圆满完成网络布线工程。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拖延十天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1‰作为滞纳金,且工程进度按拖延时间向后顺延;拖延一个月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交货、完成系统,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处以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五、布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

  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两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两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两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两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两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两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两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两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两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两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两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两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两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扩大“xx”牌xx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一、销售区域

  乙方店铺名称: 乙方店面地址: 甲方授权乙方为“ xx”品牌 产品在其店内进行销售。

  二、 商品价格

  执行全区统一供货价格,根据极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微调供货价格。

  三、公司政策优惠

  1、为了更好的促进双方合作,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向合作点赠送 件货品。

  2、签约成功后公司再送冰柜一台,需交纳xxxx元的押金,押金按每年xxx元的货品形式返还商家,分三年返还完毕

  四、货款结算 :

  乙方结款方式:现金结算。

  五、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在甲方指导下使甲方产品进行亮化成列。

  2、销售保证: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区域销售,不窜货、不跨区域销售,保证按照甲方的建议批发价格销售。不压价、不砸价、不冲货、不变卖促销奖品及其他违反甲方要求的销售,如有违反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处罚。

  六、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

  2、与乙方密切配合制定营销方案,协助乙方进行广告宣传开展促销活动。

  七、甲方权利

  1、核定地区销售价格指导的权利。

  2、处置乙方违反甲方规定行为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因甲方供货不足造成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及时调整。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其它事宜

1、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俩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人: 签 约 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签约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签约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品牌及扩大市场份额,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材料采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主要内容

  一、乙方合作材料名称:

  二、产品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等

  结算工程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1、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质量,甲方有权要求所用材料的合格证,如有需要须出具相应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所供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标准;无国家强制标准的,不得低于行业强制标准;无国家强制标准的,且无行业强制标准的,由双方共同协商产品质量要求,如甲方或施工方有特殊要求的,列入补充条款。

  3、合作期间乙方所供建筑材料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引发的法律、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给甲方带来的影响,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及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货物验收:

  1、产品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封样样品进行验收,并由双方指定人员在交货地点对到货产品进行验收、签收,并由甲方在供货单(出库单)上签字;如特殊材料需施工方进行验收的,由施工方指定人员进行确认、检验,合格后再统一签字。如货物有损坏或者缺少,乙方应在 工作入内补齐或有下次供货中扣除。

  2、对于建筑施工管理规范中要求进行复试的材料,现场抽样进行复试,质量、品质、环保及其他等级指标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复试合格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有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有需要施工方安装验收的,应在安装完毕后共同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四、价格及运输:

  1、经双方商定,乙方按照产品的市场最低阶供货,乙方销售的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制定产品最低价销售,若违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工程订货和大批量订货价另议。

  3、产品价格如有变动,乙方需提前两周书面通知甲方委派的负责人签收,同时将该产品的最新报价提供给甲方,如因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影响到甲方利益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根据甲方的材料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下浮 ,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5、乙方报价为到货价,其中不包括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除有特殊需求需双方协商外,一般情况下均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施工方当月进度款后,由甲方按不高于甲方自身收款比例同比例支付乙方货款。最高不得高于总价款的80%。

  2、乙方必须在工程验收交付后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格结算材料后 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乙方,并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付清。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乙方需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拒绝支付该款项。

  3、支付方式是以转账支票,不支付现金,乙方支领进度款所用印鉴与签订本合同所使用的印鉴单位相符。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在货物交付时,甲方按规定对货物的外观、规格、数量、产品合格证进行验

  2、甲方如途中变更产品规格、品种、质量或者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3%的罚金。

  3、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总货款的 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4、乙方送货或者代运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及运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所供材料到达后及时进行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2、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和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和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支付所有费用,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

  3、如乙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者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配备一定的产品样品的资料给甲方,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甲方样品和人员的无条件支持。

  5、合作期间,乙方应排专人负责及时供货,并对后期进行跟踪。 甲乙双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三、争议、违约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除甲、乙双方同意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保护施工进度,保护好已完工程。

  2、若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质量检查中被质检部门评为不合格;工期已确定的节点考核要求;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协议的履行。

  3、甲方不能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4、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5、如有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四、其他

  1、双方在业务往来中恪守正当交易,双方对在业务交往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有保密义务,包括合同及有关协议、收获但据、文件资料、销售数据及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如一方违反保密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工程中因需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需要增加的工程内容签订的附加合同,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等文件为真实合法文件。

  五、补充条款: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双方有意向继续合作,需另行签约。

  七、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有关变更及附加条款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3、协议中应包括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2.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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