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2022-05-26 供货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货合同 篇1

  需方单位(甲方):***

  供方单位(乙方):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临泽县平川灌区一工程管道渠道衬砌工程。

  2、 工程地点: 临泽县平川镇一工程村 。

  第二条 供应的材料名称: Φ315UPVC管材 。

  第三条 材料数量及价款: 860m×132元/m=113250元

  价款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费用。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约定。

  2、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四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样品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送审材料样品,样品送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样品本身、还包括提供样品的材料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一旦甲、乙双方签约后且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及监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变更。正式交货时材料的质量、外观、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标识、生产厂家、产品准用证、技术质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应保持和样品一致,如所进材料和样品不一致,乙方属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甲方应及时验收,必要时须经过业主和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或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甲方在材料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须负责材料正式交货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在正式交货前,如发生材料受损或丢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 自正式交货后壹年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 20xx年7月15日 。

  2、交货地点: 平川镇一工城村 。

  3、交货方式: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进行:

  ①乙方送货;②甲方自提自运。

  4、在产品交货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九条 材料结算方式: 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数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第十条 材料付款方式: 甲方签收后按实际结算金额的90%一次性付清,其余部分待工程质保期满后全部付清,质保期壹年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货的属违约,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按不能交货部分的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约总价的1%计算,按天累计。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交货时间、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7、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

  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甘肃省临泽县平川镇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购买方) 乙方:(销售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供应概况

  1、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吨)

  合同金额:约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上述数量和交货时间为计划数量、时间,具体以工地通知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总金额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供货数量计算。

  2、价格的约定:

  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装卸费、税金等。

  本综合单价为工地交货价,含税、含卸车费(其中各品种袋装水泥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及其它相关费用。

  本水泥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作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xx的要求;

  2、符合GB 175-20xx《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

  3、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175-20xx/XG1-20xx;

  4、缓凝P.C.32.5、P.C.42.5水泥按设计要求初凝及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80分钟;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60分钟。

  5、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乙方及时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以乙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为依

  2、乙方每车次产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并在三天和二十八天强度期满后提供水泥的检验报告供甲方做资料。

  3、乙方提供的水泥采用袋装的,袋装水泥每袋净重不小于49.5kg,随机抽取20包总重不小于1000Kg,如有异议,可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复磅,并以该重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乙方供货的数量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则应补足短缺部分,并按短缺量的双倍赔偿甲方。散装水泥每车误差在50Kg(含50Kg)以内时,以乙方出厂磅单数量为准;当每车误差超出50Kg(含50Kg)时,则以甲方的地磅重量为准,如有异议,双方可到第三方地磅复磅并以该重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任何一方的磅秤均应获得国家计量部门的认证,如有误差,须及时较正。

  4、乙方在发货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和测试,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并随货交与使用单位,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费含在货物报价中。

  5、甲方委托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和检测单位对乙方供应的货物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验收。

  6、如乙方对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检验有异议,甲方将委托当地省(市、区)交通厅(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终局结果。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甲方负责;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负责。

  7、除以上检验程序外,甲方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技术标准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

  8、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标准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如果由此而导致延期、费用索赔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话,甲方将有权缓引本合同条款十三条予以处理。

  四、包装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的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包装费用含在货物报价中。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合理而引起货物变质、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五、交货和单据

  乙方应按照“货物供应概况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所有供应货物按重量验收数量。乙方应提供货物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并提供与验收数量相符的增值税发票和运杂费发票及其它必要单据。

  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在甲方月计划之内的货物,要求3天之内到货。如在甲方月计划之外的货物,要求5天之内到货。

  六、保险

  本合同下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自行承担费用。

  七、运输及卸货

  1、乙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位置,由施工方负责袋装水泥的卸车及卸车费用;乙方负责散装水泥的卸车及卸车费用,乙方免费提供散装水泥罐并运至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协助甲方卸车和安装调试。进场的道路由施工方负责维修并能保证送货车辆正常通行。

  2、甲方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供应数量的月度计划,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水泥需求计划后立即组织供货,并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甲方货物运输。

  3、乙方接到甲方实际供货通知后应于 24 小时内将水泥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4、乙方运输单位应履行各项发货手续,并根据甲方的需求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乙方应加强与沿途运管部门的日常协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须保证运输通畅,按时供货;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事项。

  6、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水泥不潮湿,袋装水泥不破损。

  7、合同执行期间,供货数量以甲方工程进度需求的实际到货数量为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能因供应实际数量的增减作为向甲方索赔的依据。

  八、保证

  1、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水泥运至现场日期不允许超过生产日期30天。

  2、因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时,乙方须无偿供应返工所需的货物。因货物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其他损失,经监理确认后,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向乙方予以追诉。

  3、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

  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合理的速度供应返工所需的货物。

  5、乙方如因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甲方可按十三条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供应不及时造成施工单位停工待料,施工单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赔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按十三条的要求扣除误期赔偿费后,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供货厂家。

  九、付款

  1、乙方按货物需求表及甲方通知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货物。货款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当月25日至当月底,总包单位与乙方结算后的7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

  2、付款单据:

  (1)乙方提交的货物发票。 (2)乙方提交的运杂费发票。

  (3)乙方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提交给甲方指定的接受单位)。 (4)甲方或其代表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单及统计表(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统供材料计量支付审批表》。

  十、价格

  乙方按本合同提交的货物收取的单价应该是乙方在货物供应概况

  一览表中确定的货物综合单价,无论实际供货数量大于还是小于本合同暂定数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保持不变。

  十一、合同修改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抗压重量数量

  第二条 交款方式及期限

  O需方自提

  O甲方代运至_ , 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O甲方送货至_ , 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费。

  乙方下单提货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合理准备时间。

  第三条 产品价格及计算方式

  O 按个数计算 数量: 个 单价 元/个,总计 元,大写:

  O按平方米算 数量: 平方米 单价 元/平方米,总计 元,大写: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接受货物 日后,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如违约逾期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支付货款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外,每日加收所欠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市场价格超过5%,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第五条 产品质量异议

  1.乙方验收货物时,如发现甲方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严重不符合合同规定不能实际利用时,有权拒绝接收该批货物。

  2.乙方接收货物后发现甲方交付货物确有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收货物后15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且妥善保管该批货物。异议书应当写明该批货物数量、合同编号、运单号、车号、接收日期等。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提出异议,则视交付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3.合同签订后,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同意,任意一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无法定事由和合同规定事由无端不履行合同或致使合同不能实际履行,需赔偿遵守合同一方为履行合同所做准备之损失,并向合同守约方支付未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货物金额30%违约金。

  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者,及时通知对方后免责。

  第七条 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 开库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通信地址: 通讯地址: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酒店(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XX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

  (1)成活率100%;

  (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

  (3)规格:大小;

  (4)理化指标:无公害标准;

  (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换货而延误上菜,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要求乙方送货等,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需求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将甲方需要的XX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7、乙方承诺以其供应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属实,甲方有权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以降价的计算),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1000元。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8、甲方XX鲜养殖基地、XX鲜池一套、XX鲜保养人员,水、电费供乙方使用,XX鲜保养人员工作餐及住宿;XX鲜保养人员工资每月1200元由乙方承担,并按月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在XX鲜养殖期间,乙方XX鲜保养设备(含小冰柜一台,夏天制冷设备,增氧泵等)并与维修,不得甲方经营,如经营,以客人自点XX鲜品种售价金额从货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合作期间内,若养殖池内死XX鲜,无条件地清理出店,不得出售给甲方;乙方需向XX鲜养殖人员养殖技术,并随时予以;XX鲜养殖人员除XX鲜的保养外,还XX鲜产品的宰杀等工作,其工作由甲方安排;合作期满若甲方不与乙方续约,乙方有权带走其的整套XX鲜保养设备。

  9、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损失,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10、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任何管理人员、员工非正当交易,一经,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1000-10000元的罚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1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需其供应的XX鲜品种及近期最低价格,,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不将产品的价格、行情、疫情等信息通报至财务部。

  三、付款及付款日期

  1、累计付款。

  2、铺底资金壹万元整。

  四、争议解决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__乙:__

  生效各执壹份,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X):乙方(盖X):

  日期:__日期:__

供货合同 篇5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临武县盛达超市文昌路店,猪肉的供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销售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每日必须按甲方的定单量供货,乙方每日所供猪肉超出订单量50斤,甲方有权拒收超出部分,如乙方每日所供猪肉低于订单量50斤,甲方有权处罚乙方200元每天。

  三、乙方所供猪肉,每头猪只能有一副下水,如乙方乱搭乱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乙方所供猪肉出现半边猪肉时,第一天不搭下水,第二天搭整头猪的下水,但第一天的猪和第二天的猪,大小应该相差50斤之内。

  四、乙方所供猪肉中猪肺不按重量计价,按每头猪肺10元计价,如猪肉供货价格跌到9.5元每斤以下,则猪肺按8元每头计价。

  五、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必须提供猪肉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

  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价不得高于临武其它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须第三天及时降价。否则甲方按市场价格的5倍扣除差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升,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涨价。

  八、乙方不能与盛达超市城东市场店,猪肉供应商合伙、联营等,如发现有以上现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

  九、乙方供货前需缴纳20xx元押金。如乙方违反以上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货款和押金,并取消合作。

  十、甲方每天下午给乙方核帐,第二天结前一天的货款,如有特殊情况可延缓。

  十一、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即日起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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