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2022-05-19 供货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xx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xx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单价元吨

  二级钢单价元吨

  三级钢单价元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xx吨,水泥产地xxxx。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xx元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xx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xx元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元(xx元)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xx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2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环保标准。

  2、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二、供货质量、周期及价格调整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GB/T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GB18580—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前,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附件

  1、供货价格明细表。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项目名称: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货 物 清 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160000.00(大写:壹拾陆万元整)本货款总价不含税。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方式付款,即:

  (1) 本合同签订后在日内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购货定金(即人民币大写 : 元整)

  (2)货到工地支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60 %货款。

  (3)消防验收通过后3日内支付至发货总额的 25 %货款。

  (4)货款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后3日内付清。

  供需双方确认,需方以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汇至供方银行帐户。供方确认,供方的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时代分行;账号:*********************.

  四、关于现金支付的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如不接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方式付款,如需方向供方业务员支付现金或者以供方业务员为收款人开具现金支票,须我司开具收款委托书,否则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货款未付清时货物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交付定金、预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需方交付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

  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2 )方式交货,即:1、需方自提;

  2、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供 )方承担。交货地点:。 托运方式: 汽运 .

  3、其他: .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

  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三个月,其他省市六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分为二种:1、属供方自行生产的产品享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

  2、属供方外购的配套产品享有为期一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已过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际状况予以收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止供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及滞纳金。

  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需方应向供方及时付清所拖欠的货款本金及相应的滞纳金。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需方(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公司代表: 委托代理:(签字) 签约日期:

  供方(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公司代表: 委托代理:(签字) 签约日期:

供货合同 篇4

  买方(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20__年00月00日

  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定义

  1.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其相关的订单、附件和补充规定。

  1.2“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3“产品”指相关订单所列产品。

  1.4“服务”指相关订单所列的服务。

  1.5“订单”指甲方发给乙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条款、交货时间、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正式订货通知,是唯一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1.6“生效订单”指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的订单。

  二、合同组成长期供货合同

  1、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订单、补充订单及相关修订书,与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价格条款

  3.1价格:乙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生效订单中被甲方确认的价格是甲方应付给乙方货款的唯一凭证。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订单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3.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同条件下其提供给其他用户的产品价格。

  3.3报价: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尽快报价,尽量按照询价单中要求报价的日期之前向甲方报价,乙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在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整产品的价格。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必须基于诚实的能够成交基础上。若乙方连续三个月的报价均未能成交一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的资格。

  四、订单

  4.1询价单下达:甲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下达询价单给乙方。

  4.2询价单确认:收到甲方发出的询价单后,乙方应在当日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应在收到询价单后的工作日内予以报价。乙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回报价单,所报价格应为乙方可以履行价格,若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报价格应乙方原因两次以上能履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4.3签订订单:甲方认为乙方报价合理,双方签订该批订单。

  4.4执行订单: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技术标准、检验标准等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供货。

  4.5交货期:除非甲方要求或同意,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提前、迟延,否则,均视为乙方不按时交货,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意提前收货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仓储费及其它费用。

  4.6取消订单: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甲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取消生效订单。在此情况下,双方将协商取消订单前产生的成品、半成品的处理方案以及对乙方可能造成损失的补偿办法。

  五、交货

  5.1交货:本合同下的交货指,乙方将产品运送到甲方在团风的工厂交付给甲方,或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其它交货地点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送货单和加盖乙方公章产品质量证明书一式六份,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5.2乙方应按照生效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生效订单对交货时间没有约定的,乙方应当在该生效订单生效之日的第30日交货。

  5.3交货前日,乙方应以通知甲方收货人员,该通知应包括订单号码、乙方名称、交货日期、产品、数量等内容。

  5.4交货数量不能满足订单的,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接收。否则,甲方可根据乙方交货情况,决定取消或调整订单,由此造成乙方库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5交货数量多于订单数量的,乙方应当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接收,否则,甲方不承担接收多余产品的责任。

  5.6收货数量、收货时间以货物经甲方或其指定收货人的接收部门检验合格入库为准。

  六、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6.1在甲方工厂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或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之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此之后,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七、包装

  7.1除甲方指定特殊包装方式外,包装物应由乙方提供并自负费用。包装产品标识应包含乙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

  7.2乙方应采用合适的安全包装方案,要求包装单件的重量不超过15T。

  八、品质控制

  8.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

  8.2甲方应在产品达到交货地点后权予以拒收。属于批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全部退货。

  8.3生产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合格产品或退还相应价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4甲方产品投入流通后,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修理费在内的相关损失。

  8.5乙方为其产品提供为期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包括甲方使用不当、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诺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

  8.6针对每个交货批次的产品,乙方均应附上出厂常规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以供甲方质检部确认。

  8.7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如甲方认为可让步接收的,甲方可采用折价方式接收,折价金额需经乙方确认。

  九、付款

  9.1具体结算方式以订单确认的结算方式为准,乙方订单履行完毕双方签署应付款确认书,或各自生成应付款、应收款数据。

  9.2乙方应当在该付款日的

  9.3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提前付款的的,甲方将按照其制定的经营政策中的利率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提前付款期间的利息。

  9.4甲方的任何付款均将汇入乙方事先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十、保证条款

  10.1乙方做出下列陈述和担保:

  10.1.1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

  10.1.2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的产品质量条款、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在这种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10.1.3遵守“价格条款”的有关规定,不进行欺诈性报价。

  十一、合同解除

  11.1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取消订单: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导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3天内仍不履行的;

  不按照履行到期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的行为;

  丧失诚信信誉;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

  11.2解除本合同的,不影响甲方提起损失赔偿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不可抗力的事故)。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事件发生方应当在此等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

  12.2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2.3在此条件下,乙方仍有义务竭尽全力尽快交货。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四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3.1乙方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退货、减少或者退还货款。甲方提出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补送新的合格品,超过合同交货期的,仍将判定为延期交货。

  13.2对于不合格产品、多余产品及被取消订单下的产品(即甲方可退还给乙方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取走;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取走的,甲方可为乙方办理退还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产品丢失、损坏、减量、变质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已预见到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能作为部件被用于甲方制造的成品中,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不论此类瑕疵发现于甲方生产其成品过程中,还是于甲方将成品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乙方均应承担更换或维修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除扣除乙方提供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货款外,必要时,还要按照有问题产品的货值的200%对乙方处罚。

  13.4甲方售出或最终用户使用甲方的成品过程中,因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将不能按期交货的情况或更改后的交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立即通知甲方。在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货,每日按生效订单未交货(或未及时交货)部分金额的1%赔付,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由于甲方向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所造成的采购差价损失,或赔偿甲方停产待料所造成的损失。

  13.6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期限

  14.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日。

  14.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在此之前生效的、但未履行完毕的订单仍应得到继续履行。

  14.3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希望继续合作的,双方将协商订立新的合同,在未订立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五、法律适用

  15.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六、纠纷解决

  16.1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得到解决的,双方同意由团风县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地点在团风县。

  十七、一般条款

  17.1修订:本合同的修订仅能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该类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7.2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附属机构或第三方。

  17.3乙方人员:乙方须确保其人员在甲方场所进行服务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17.4不正行为: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提供任何酬金、礼物、馈赠。甲方认为此类行为是试图不适当地影响甲方的员工,这将损害甲方与乙方间的业务关系。

  17.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无效,且这种不可执行性不会对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7.6弃权:本合同的有效弃权须经弃权方书面签署和对方确认;一方对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的某些事件放弃追究但并不表示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也放弃追究。

  17.7信息传递:当一方的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地址、账号、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对双方的合作产生影响时,应将变化信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传递。

  17.8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或盖章生效。

  17.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经办人: 代理经办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购方): 徐州龙福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销方): 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顺意广告设计工作室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基本情况

  二、付款及交货条款

  乙方按照甲方样稿要求订制产品并签订本购销合同后,乙方开始制作。在签订合同 工作日内完工,签订合同后甲方先付总款的50% 18000元作为定金,完成后甲方应将本合同总价款剩余余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售后服务条款

  甲方所购产品安装完成时,甲方派专人进行验收确认。

  ①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广告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

  ②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保修期内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内的损坏,乙方收取人工费及材料工本费。

  ③免费保修期内,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维修中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若不属于保修范围或人为损坏,运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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