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

2022-12-15 供货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1

  为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单位内部疫情的传播扩散,现制定武义县医疗保障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如下: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医保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济敖任组长,陈朱亮、吴冉冉、陈国强任副组长,徐建军、叶广德、蓝青云为成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对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国强同志兼任,成员由应悦、祝芳敏、王慧琴、王晓波组成, 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日常管理。

  二、应急准备

  (一) 物资准备:

  根据机关干部、窗口工作人员、驻医院外伤调查人员的人数,准备充足的非医用口罩、测温仪、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储备用量不少于1个月)。

  (二) 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五楼510室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点。

  三、应急处置

  1.出现可疑症状人员的处置

  (1)当单位发现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员工后,立即采取防护措施转至临时隔离室;

  (2)在做好可疑症状者和护送人员个人防护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排查;

  (3)可疑症状者转离后,立即对隔离场所做好消毒;

  (4)可疑症状者所在办公室立即封闭,人员呆在原地保持距离不流动,迅速排查与之接触的人并落实相对隔离措施;

  (5)就诊后排除新冠肺炎的,其他人员解除相关管控措施,单位接回病人按规定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每日两次测量其体温,体温连续三天恢复正常后解除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的处置

  (1)发现确诊病例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同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处置;

  (2)对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锁;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4)无条件配合县疾控中心完成疫源地消毒工作,增加预防性消毒的频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办公大楼、医保大厅及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5)及时向本单位人员通报情况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产生恐慌情绪。

  四、应急处置流程

  发现疫情后,由办公室主任向组长汇报后,立刻启动应急预案。

  1.陈国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救护车,立即通知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成员参与应急处置;

  2.王晓波负责对病例所在楼层进行警戒隔离,巡楼检查有无同类情况,同时在外围进行警戒,劝导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敏感区域;

  3.祝芳敏负责准备好备用口罩、测温枪、担架、防护服等应急物资;

  4.应悦负责在2小时内将疫情信息报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征得县政府允许下,发布“疑似病例通知”或“确认病例通知”;

  5.王慧琴通知员工进行体温自测,同时通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落实相对隔离措施;

  6.王晓波负责引导120车辆进入,协助进行疑似病例转移。然后再次对有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2

  一、工作目标

  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中国制造声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出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医用酒精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

  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全流程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强化消费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强化出入境监管,严把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关。

  突出全方位整治。既要全力保障国内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供应,规范市场秩序;也要全力保障出口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

  突出综合整治。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梳理本区域内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将从其他行业转产,通过应急审批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放行等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生产企业是否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和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开展质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签订产品质量诚信承诺书,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书。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20xx〕16号)要求,组织开展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抽检力度,对我市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按一定比例开展风险监测抽检和质量监督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依法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严把八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声明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出口的防疫物资品名、数量,以及是否存在霉变、污染、超出保质期、破损、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年第5号)规定执行,对具备出口条件的防护物资生产企业严格管理,指导企业在报关前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并承诺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和进口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动态掌握其出口销售和对外捐赠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生产企业出口认证、认证类型、认证模式(第三方认证/自我申明)、认证依据标准、获证时间发证机构、认证费用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防疫物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无合法资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严重失实、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或以非医用产品冒充医用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排查垄断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达成、实施的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等垄断协议行为。严厉打击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大案要案的查办。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检不合格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出口医疗物资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申报为非医疗物资逃避商品检验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要向社会曝光。深化协调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资证据快鉴快检通道。各部门要实现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其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市公安局、腾冲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防疫物资应急调配,保障有效供应。指导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完善产品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书内容,推动生产企业更好地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的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标准信息指南落地应用,积极引导帮扶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欧盟及美国市场认证信息指南》,选择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认证,提高防疫用品质量。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加大排查力度,严把验货关口,严格落实进销主体责任和购销台账制度。加强质量帮扶,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企业提供防疫用品有关的标准容询和标准信息服务,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及时更新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大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强化商标、专利维权指导,高效办理违法举报投诉,积极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帮助企业减小损失,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立全局观念,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挥好牵头作用的同时,建立内部高效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周定时向同级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建立全链条查处机制,各地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行全流程追溯。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勢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开展综合协同整治。

  (三)突岀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研判、直接查办、挂牌督办,落实属地责任,保证12月底前问题清单清零,并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于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3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

  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

  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xx,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生活物资供应工作,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全市各部门要以临战姿态应对此次疫情期间保供工作,要摸清生活物资底数,确保疫情期间供应稳定,必要时启用紧急生活物资投放渠道,全力做好重要商品、水热气电等供应保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下达指令,对保供人员及车辆的通行证要予以放行。牵头解决保供企业人出行上岗、志愿者支援等困难,增强保供企业配送力量,履行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保供与防疫”同等重要的原则,主动发声,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出现“舆情大于疫情”的负面影响。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疫情发展状况制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预案,确立市、区、社区三级生活物资中转场和紧急投放点,紧急情况下可组织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等商贸企业分拣“蔬菜包”及“标准箱”等,配送到的社区物资投放点。对封闭小区,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长、疾控工作人员等组成志愿者团队,将物资由社区投放点送至居民手中。

  (四)实行闭环管理。管控升级期间,各企业要组织员工做好早晚两次抗原检测、白天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商贸企业保供人员尽量在单位居住,在单位和企业住宿的员工要分空间单独居住;水热电气企业员工,生产生活实行闭环管理分空间单独居住,确保工作人员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建立沟通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建立和公布保供热线,有专人值守,确保疫情期间市民咨询渠道畅通。同时,相关单位建立投送各环节衔接,所有单位公布各环节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机制。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组长由xx担任,副组长由xx、xx担任。

  专班下设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副组长:xxx、xxx成员单位:发改、商务、卫健、市监、粮储、农业、畜牧、公安、交通、政数、财政、供电、建委、规自、宣传、网信、县(市)区、开发区。

  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4

  为做好疫情期间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合 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联 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2〕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 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8 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 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 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标

  贯彻落实《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查的紧急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 把加强医疗服务作为与疫情防控同等重要的工作统筹落实,有序促进日常医疗服务开展,满足正常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正常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特殊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秦善春

  副组长:陈文潮

  组 员:白桂明、李长祥、邬姜枫、段钰玲及各临床、医技科主任和护士长

  (二)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2)建立医院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协调管理各种救治、防控资源。

  (3)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救治、防控工作要求。

  2、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调配、管理各专业医疗人员。

  (2)组织对报告的新冠肺炎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对小组成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 置能力。

  3、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 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3)定期对消毒和隔离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

  4.护理部职责:

  (1)负责执行有关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救治护理工作。

  (2)负责工作所需的'人员临时调配。

  5.药剂科:负责保障各类消毒剂及应急救治药品的供应。

  6.检验科:负责相关检测工作的开展与联系。

  7.总务科职责:

  (1)保障新冠防控、救治所需物资的供给储备。

  (2)维持现场秩序。

  (3)做好现场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域,患者及可疑人员 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隔离区域。

  8.临床科室职责:上报突发应急救治事件给医务科,并及时做好科内、院内、院前 应急救治工作,做好相关消毒隔离工作,协助调查和执行监测、控制 措施。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规范诊疗流程。

  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做好“六严格”、“三 详细两告知”,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来院 就诊的门急诊患者,应全部进行预检分诊,详细问明病情与流行病学 史,对非高风险人群按正常的诊疗程序就诊,对于需门诊或住院处置 的高风险人群,应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必要的检验检查,对于需 转运处置的患者,做好信息登记,报告上级,转运前就地隔离,严禁 疑似或确诊等需要管控人员自行转诊。

  (二)应急报告。

  1.临床科室一旦发现高危患者需要应急手术时,立即上报医务科科 长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2.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 查,将初步调查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工作。

  4.由医务科向桂林市七星区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 善处置”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 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34调整控制措施。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状病 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要求,规范相应做好个人防 护,落实“三防”融合理念,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做到院内新 冠零感染。医务人员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 医用外科和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 服,做好医用防护口罩适用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做好个人防护。

  1、保障急危重患者的救治 在门诊、住院区、手术室等区域设 置相对独立的缓冲区或过度病房,用于流行病学史不明确并制定相关 应急预案,确保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的治疗。

  2、保障重点患者住院治疗 设立病房缓冲区和过渡病房对孕产 妇、恶性肿瘤、急诊手术等重症或特殊患者,按患者病情紧急程度妥 善安排住院

  3、保障高危患者手术服务 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手术风险评 估建立高危患者手术应急机制,对急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尽快评估手 术感染风险,通过设置负压或感染手术间、缓冲病房、提升医护人员 防护等级措施,及妥善做好应急救治工作。对超出本院实际医疗技术 水平的高危重患者,积极进行科内、院内及院前救治,及时转诊上级 医疗机构救治,

  4、医疗救治活动后,对相关工作区域内诊疗用品、医疗设备、 环境 物表等进行终末消毒;若收治的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 应立即上报七星区卫健委,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调情防控要求封闭相关 病区、区域以至全院,做好相关人员的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后续 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

  四、预案终止

  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预案终止 响应。

  五、责任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 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 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5

  1 总 则

  1. 1 编制目 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 使物资保障工作小组能够按照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令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和保障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切实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 确保全县人民医疗防疫、 卫生健康储备物资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特制定本预案。

  1. 2 编制依据

  依据《高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 3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状态, 是指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或者其他疫病, 引起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供求关系突变, 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 物资脱销断档、 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物资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按照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应急的严重性、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 我县疫情物资应急状态划分为特别重大(Ⅰ 级) 、 重大(Ⅱ 级) 、 较大(Ⅲ级) 、 一般(Ⅳ级) 四个级别, 预警信号分别以红色、 橙色、 黄色和蓝色表示。

  1. 3. 1 特别重大(Ⅰ 级) : 全县疫情应急物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 群众集中成批抢购, 物资供需极不平衡, 部分区域疫情应急物资脱销, 主要疫情应急物资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日正常供应量两倍以上, 部分网点出现脱销。

  1. 3. 2 重大(Ⅱ 级) : 疫情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十分紧张,群众抢购, 并出现恐慌, 全县出现疫情物资供需很不平衡, 主要疫情应急物资价格在一周内比照日常价格持续上涨50%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日 正常供应量一倍以上, 疫情应急物资库存低于安全库存。

  1. 3. 3 较大(Ⅲ级) : 市场疫情应急物资供应趋于紧张,群众争购, 市场不稳定, 局部出现一般性的疫情应急物资供需不平衡, 主要疫情应 急 物资 在一周 内 比 照 日 常 价格持续上涨20%-50%, 疫情应急物资供应量在监测周期内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50%以上。

  1. 3. 4 一般(Ⅳ级) : 县内两个以上乡 (镇) 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 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波动,需要县政府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的情况。

  1.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 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由县级政府部门负责处置的疫情应急物资安全事件应对工作。

  2 组织体系

  2.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成立高台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 由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 副组长由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医保局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一名。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和保障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

  2. 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 3. 1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调度。

  2. 3. 2 县财政局: 负责拨付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应急经费, 并监督实施。

  2. 3. 3 县商务局: 负责开展市场监测分析, 对全县各商业网点疫情物资的储备、 交易及清洁消毒活动进行检查、 统计分析,提高储备能力。

  2. 3. 4 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全县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需求情况分析上报工作。 负责所需应急药品、 医疗器械、 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储备。

  2. 3. 5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强对疫情急需物资市场的监管, 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2. 3. 6 县工信局: 负责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的全面储备管理工作, 组织、 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为疫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工作。

  2. 3. 7 县医保局: 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 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 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 录、 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 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2. 4 应急联动机制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件社会影响大, 情况变化快,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应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 沟通信息。 通过召开紧急联席会议、 专题会议、 信息快报等形式, 与各方面紧密联系, 建立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3 预警监测

  3. 1 市场监测与报告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职责范围疫情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 特别要加强对药品、 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 测试剂等物资的跟踪监测, 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3. 2 预警

  县疫情物资保障小组是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引发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接警、 报警和处警机构。对监测、 收集、 接收到的各类监测信息, 要及时组织分析、 汇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当监测、 收集、 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信息并确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管理小组要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 依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事态进展, 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果断进行防控, 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展, 努力将事件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3. 3 应急状态确定与发布

  当疫情防控安全事件已经发生, 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Ⅳ级预警信息; 超过Ⅳ级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 由县政府发布级Ⅳ预警信息的同时, 立即报请市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 1 应急响应程序

  4. 1. 1

  出现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 确认出现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时, 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经县政府同意后, 启动相应级别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作出应急反应, 并向市政府报告。

  4. 1. 2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在应急状态下, 要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 汇总、 报告有关情况, 并与小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深入疫情应急物资市场调查, 及时分析、 综合情况, 并向县委、 县政府和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应急响应措施

  当出现Ⅳ级及以上疫情物资防控安全事件应急状态时,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立即报告县委、 县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后, 即刻启动本预案, 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 2. 1 启 动应急专报制度。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对疫情应急物资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 分析原因, 预测其动态走势, 及时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 2. 2 加强市场管理。 依法严厉打击垄断货源、 哄抬物价、非法加工和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的疫情应急物资等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正常的物资流通秩序。

  4. 2. 3 增加疫情应急物资投放量。 启动定向调运计划、 应急加工、 运输、 供应网络, 立即组织调配社会周转库存物资。

  4. 2. 4 积极筹措疫情应急物资。 由县发改局牵头, 会同财政局、 工信局、 卫生健康局、 商务局负责采购和供应。

  4. 3 指挥与协调

  各成员单位在预案启动后, 要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及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的统一部署, 落实应急措施, 相互配合, 共同实施。

  4. 4 应急终止

  疫情物资应急状态消除后,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要向县政府提出终止疫情物资应急预案的建议, 经批准后, 及时终止应急状态, 恢复正常秩序。

  5 善后处理

  5. 1 应急经费清算和能力恢复

  5. 1. 1 县疫情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疫情物资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物资使用情况及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 审计, 对审核认定的项目 进行及时兑付和结算, 对征用的物资损失, 由县政府按事权责任给予必要的补偿。

  5. 1. 2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物资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 及时采取促进采购或适当调进等措施, 充实疫情物资库存。 对已动用的县级储备物资库存, 在半年时间内, 按原计划规模及时充实,恢复应对疫情物资的应急状态的能力。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6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群众基本的生活物资需求,特制定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封闭、统配送、统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小区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小区封闭期间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小区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区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统筹协调选取具有完善配送体系、供货渠道通畅且有较为充足生活物资储备的商超企业:“xx超市、xx百货超市、xx超市”,要求三大超市按照就近原则向封闭社区提供可售物品清单。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区所有小区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社区网格员将“三大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居民微信群中,要求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

  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定点超市。

  (三)保障居民所需、明确配送流程。各社区在汇总居民所需物资情况后,要立即对接定点超市落实所需物品数量及具体配送点,“三大超市”负责打包、分装、配送。

  社区网格员要按照本小区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超市接单后将商品打包,贴好地址、金额及付款码后,配送至小区地点。由社区网格员提前统收取物资费用,在商超配送物资时与商超配送人员一并结清。

  各网格员要主动与辖区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上报定点超市,代为付款并做好台账,疫情解封后统结算。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保供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特成立xx区封闭小区居民必需品保供小组,主要负责物资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各部门、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和处置保供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保供工作综

  合协调,组织超市积极做好物资调配,确保超市物资储备充足,配送顺畅;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保供企业各类物资检验检测,确保各类蔬菜、食品保质保量。同时加强价格监测,确保价格平稳;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保供工作情况开展宣传,及时通报因现场管理、工作需要临时调整的方案、公告、通知等需广大居民知晓的信息;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封闭小区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明确专人对接超市,引导居民所需物资,将居民所需物资配送分发到居民手中;各商超企业负责保证超市物资充足,确保配送顺畅,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流程。要严格人员管理,坚持做到五有三加强,在物资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7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8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制定汝南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汝南县城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肉类、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商务局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片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市场供应。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协调联动,保生活必需品运输车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度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口置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确保封闭期间,各商场、超市需按照防控要求和安排对其所覆盖区域进行网格化配送生活必需品,城区零散居民区由所在办事处、居委会配送;乡镇居民区由属地政府、村委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宣传,引导社会與情,稳定公众预期。

防疫物资供货实施方案9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物资供应通畅,现淄川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配送方案,物资配送流程、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布如下:

  一、配送单位

  新星超市:负责西片各社区、北片各社区配送

  好又多超市:负责东片各社区、南片各社区配送

  二、配送物资

  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流程

  各社区依托“社区居民群众微信群”,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居民物资需求及物资款,以社区为单位发至“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微信群”,开发区安排专人将社区需求汇总派发给相应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送至社区地点,再由社区安排志愿者按照划分网格发放到居民家中。

  各社区生活必需品每三天配送一次:第一日上午11点

  前将本社区居民生活物资需求汇总发到“开发区防疫生活物资保障群”,第三天下午配送到各社区。

  四、注意事项

  社区干部、志愿者对不会使用微信、卧病在床、孤寡老人等特殊xx要主动上门收集信息,代购配送上门。代购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严格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不得收取服务费或加价配送。各社区统筹安排配备1-2辆生活物资配送专用车辆,为居民提供代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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