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2024-08-02 岗位职责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岗位责任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1

  院长工作职责

  一、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基建和总务等工作。

  二、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五、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六、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七、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八、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

  九、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十、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十一、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权。

  业务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六、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重病患者的入院情况。

  八、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

  九、组织检查本院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

  行政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基建和总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四、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审查基建、维修工程项目预决算,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医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八、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

  医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综合拟定工作计划规划,起草工作总结及院长交办的其它文件。

  二、负责全院的文秘工作和行政公文的审核、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案、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全院日常院务行政工作。

  四、负责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总体控制。

  五、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负人事工作,包括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医务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

  二、协助主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

  三、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报告和处理。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2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2、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参加门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3、对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4、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5、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6、门诊检验、特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必须准确、及时。

  7、门诊有等待就诊病人出现病情变化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对高烧患者、重病患者、70岁以上老年患者,应当优先安排诊治。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纳病员住院治疗。

  9、做好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法、避免过度医疗和大处方发生,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14、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15、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共同确定名单并公示。

  16、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方式,指导患者预约就诊,减少候诊时间,方便患者就医。

  17、根据季节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专业的传染病门诊。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3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护理组织管理与业务技术管理。

  二、根据医院管理总目标拟定全院护理工作目标,及时按照医院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合理安排全院护理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

  三、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及护理质量标准,使各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按护理 部主任、科护士长和护士长三级负责制进行考核。

  四、组织对各级护士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及医疗护理法律、法规学习,使之热爱护理专业,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及自觉守法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五、组织拟订各级护士的培养计划及组织全院护土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护理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

  六、深入科室,指导护土长对各护理单元进行科学管理。对危重、抢救患者的`护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对护理质量进行监控。参加护理查房、业务学习,以提高护理人员的理论及技术水平,并及时总结经验。

  七、遇有重症抢救与特护任务,负责随时调配护理力量。

  八、负责制订护理缺陷、事故的防范措施,并对全院护士进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督促全院护士严格执行,确保医疗护理安全。对护士发生的护理缺陷、事故,组织相关科室及成员共同研究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九、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全院护士的调配、任免、晋升、奖惩提出意见,并与有关部门研究后报院长审批。

  十、负责组织及安排各层次的护理专业学生临床教学工作,完成教学实习、见习计划,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确保临床教学质量,同时负责对临床带教老师的选拔、培训、考核。

  十一、负责对各层次护士长管理考核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全院各级护士长会议,布置各阶段管理中心任务,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

  十二、制订护理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行,不断总结护理实践经验,积极申报护理课题及撰写护理论文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4

  1、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导门诊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工作,做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5、对门诊流量实时监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6、加强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督导落实急危重患者优先处置,保障急诊绿色通道畅通。

  7、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8、不断加强门诊日志管理,做好门诊大事记纪录。

  9、每日检查开诊情况并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护理及宣教工作的'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就诊情况,组织好各专业专家门诊,方便病人就医。

  10、做好导医培训,有效指导患者就诊,正确使用一卡通,落实“首问负责制”。

  11、开展便民服务,不断增加便民措施项目,组织好便民门诊,督促检查便民门诊开诊情况。

  12、总体规划门诊各科室布局,简化就医流程。

  1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并进行分析、总结、改进,提高服务水平。

  14、领导和组织门诊服务质量的考评工作,定期召开门诊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整改,不断提高。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5

  一、全院实行:

  “院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落聘待岗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工资浮动制”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科主任、护士长聘用制度:

  ㈠各科主任、护士长于每年12月初写出个人本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在医院组织的'全体科主任、护士长会议上做汇报,并将个人述职报告上交院办公室。

  ㈡医院每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职工中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通过民主测评打分、征求职工意见建议、考试等方式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并公示。

  ㈢院长每3年根据每年科主任、护士长的考核结果和平时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工作成效等对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职务实行全院范围竞聘上岗制(详见医院“中层干部及后备人才竞聘上岗制度”)。

  三、职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对全院职工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长和各科主任、护士长根据考核等次和平时的工作表现、技术水平、工作成绩等每两年进行聘用一次。无科室聘用的人员待岗,自行在院内外联系接收单位。

  四、重点岗位人员聘用制度:

  药械科、总务科、财务科等有关岗位的人员医院每年底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药械科主任、库房保管、各药房小组长原则上每两年轮岗一次。

  五、各科主任、护士长及全院职工的岗位聘用工作具体由院办公室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协作组织有关人员实施。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稳妥有序,突出公益、综合改革,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等新的体制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运行效率显著提高,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1、明确机构职责。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

  ①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市卫生局委托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以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相关工作,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进行统一管理。

  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提供与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进行统一管理。

  2、核定机构编制。根据市编办、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等问题的批复》规定,我市共设18处乡镇卫生院、2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编制1710个(具体编制核定见附件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增减相抵的原则,科学调整和使用本单位医疗卫生人员编制,不得擅自增加编制总量。核定的编制总数,作为其确定岗位数量和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3、科学设置岗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和中医药岗位需要。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岗位总量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其中,乡镇卫生院用于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中医药岗位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岗位设置方案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上述规定编制,报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共同核准。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实行竞聘上岗

  ①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选聘。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聘任制和任期制。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可按规定程序连续聘任。

  ②其他人员的竞聘上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按照核定的编制及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入的人员,均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把岗位任职条件关,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准入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市人社局、卫生局要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具体的竞聘上岗办法并监督实施。

  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同竞聘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聘期等内容,确立聘用关系,聘期一般为3年。市人社局、卫生局按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2、招聘新进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时,一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培训学员。招聘的医疗、公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其他紧缺的专业人员也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3、安置未聘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妥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中的未聘人员,采取系统内统筹调剂、实行三年待聘制、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自谋职业、支持学习深造等途径和办法妥善安置。对编制和人事计划外的未聘人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确保稳定的前提下,自行妥善处置,今后不得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人员。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1、开展绩效考核。在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考核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医疗费用控制和工作效率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定期组织内部绩效考核工作。

  2、实施绩效工资。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已出台了《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规范药品采购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要全部通过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坚决杜绝网下采购行为。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制度,按规定及时上缴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及时配送。

  (五)推进补偿机制改革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确保政府卫生投入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市财政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足额安排;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办法补助,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实施步骤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要按照制定方案、核定编制、设置岗位、竞岗聘用、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总结验收的顺序,深入扎实地推进,确保年9月底前完成。

  (一)学习培训,制定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改革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找准改革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要围绕落实综合改革任务,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使广大基层卫生人员明确要求,掌握政策,增强信心,积极投身改革。

  (二)核编定岗,竞聘上岗。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量以及岗位设置规定,于8月15日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及核准。严格按照岗位竞聘规定组织竞聘上岗工作,确保8月20日前完成。

  (三)妥善安置,保持稳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关于妥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和工作方案,于9月中旬完成未聘人员安置工作。

  (四)绩效考核,兑现奖惩。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在市卫生局实施考核基础上,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8月底前全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9月底前实现绩效工资制度入轨运行。

  (五)考核评估,总结验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成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及时考核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改革成效。

  五、保障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参与改革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纪律意识,依法合规办事,确保改革不走形、不变样。

  (二)加强财力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要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强化资金监管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7

  为了增加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针对建院以来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凌乱的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汇总,部分内容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做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以便加强医院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当日后勤值班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六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七、科室负责人奖惩制度

  所有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调整,考评成绩突出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医务人员每人每月在出勤满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两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节假日休假

  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节日休假11天。具体休法:(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春节留守值班人员每人发放人民币200元,节后补休3天。每人每个假日均应在本月内轮流休完,不得攒在一起休。没法轮休的人员,按本人日工资金额乘天数补给工资。其它法定假日,如医院工作需要加班者,每天发放加班费50元。

  3、其它休假

  婚假3天、丧假2天(直系亲属)

  九、宿舍管理制度

  医院的宿舍是医院为在本院上班,而家又不在本市居住的员工提供的住宿场所。所有宿舍均分布在各个居民楼上,因此我们每个宿舍住宿人员都要保持本宿舍的肃静,以免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尤其住集体宿舍的人员,还应注意不要影响同一个宿舍人员的学习和休息,更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其他人带入宿舍或留宿(尤其异性)。如有违规者,前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后者直接解聘。以保证宿舍内每个住宿人员的切身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每个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务安全。

  所有住宿人员,晚上就寝时间为:22:00,如有事外出须两人以上同行,以保证人身安全,因特殊情况需单人活动时,必须告知同宿舍负责人或同宿舍人员,说明去向、所需时间和联系方式,以便随时取得联系,但必须在晚上22:00前

  返回宿舍。如不按时返回,出现任何意外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由院方解决住宿的人员,必须接受医院管理,爱护宿舍所有的配套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设施,应由当事人赔偿。

  要节约用水,随时关好自来水开关,以免长流水,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在上班前要关闭宿舍所有用电设施,以免发生火灾。宿舍卫生,应由住宿者自己清扫,两人以上的宿舍要自行选出宿舍负责人,由负责人安排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搞好宿舍卫生。

  未经批准私自设置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电热杯和电饭锅等电器,一律没收,并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

  十、聘用、解聘、辞职制度

  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如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十一、收费优惠制度

  本院职工及后勤人员家属在本院治疗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治疗费优惠5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

  凡属本院职工亲属来我院就诊,手术费、治疗费优惠2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但必须由蔡院长签字后方能生效,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十二、差旅费报销制度

  本院外地的员工每年只能报销一次往返直达目的地的火车硬卧票等。

  十三、奖惩制度

  医院制定奖惩制度的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1)、奖励部分

  1、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苗子和严重差错可给予50-100元奖励。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建设有突出贡献,年终给予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2)、处罚部分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8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项目。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6、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7、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电子签名有效),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

  8、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9、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

  10、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11、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12、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14、应征求临床科室对检验服务的意见及建议,尽可能满足临床诊疗活动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临床检验信息服务。

  二、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加强对输血科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科主任是医院输血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技术、设备),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输血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输血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医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

  5、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6、加强对输血申请管理。明确输血申请医师资格,规定申请医师履行输血告知义务,要求规范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明确术前备血、急诊输血、特殊血型输血、血体输血及单采治疗申请的临床管理程序,保障临床血液供应和治疗。

  7、建立配血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输血安全。

  8、血液入库、核对、贮存。血液制品入库前要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内容认真核对验收;要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电子资料要有安全备份);血液贮存按不同血型将不同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或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贮存设备温度要进行安全监测。

  9、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管理。包括:

  (1)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仪器及相关设备进行校准;

  (2)建立并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5)交叉配血前输血科或血库对备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检试验,如受血者、供血者标本抗体筛检试验均为阴性,可采用快速交叉配血试验方法进交叉配血。如未进行抗体筛检试验检测,交叉配血均

  应使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进行交叉配血。输血科或血库应根据临床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输血相容性检测方法,保证临床治疗和抢救需要。

  (6)完善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相关记录的管理。

  10、建立血液发文放的工作流程,确保血液发放安全无误。

  11、建立临床输血的管理流程,包括输血器具要求、输血前核对、输血观察、输血注意事项、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及处理、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输血记录单保存等相关内容。

  12、建立特殊用血管理办法,包括稀有血型、疑难配血者的特殊用血的`知情同意、配合性输血的原则、输血后效果评估等相关内容。

  13、配合临床开展输血相关治疗工作,如单采治疗等。

  14、大力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包括预贮式自体输血、急性等(高)容稀释式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回收式自体输血技术。

  三、中心实验室管理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院临床科研、研究生(即为非收费)实验项目,不承担临床诊疗的常规(即为收费)检验项目。

  2、中心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人民币10万元以上)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建立仪器档案。仪器负责人负责仪器的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和仪器有关的实验技术的指导。

  3、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料由中心实验室统一归档保存。使用此类资料实行借阅制度。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此类资料不准复印,不准借出实验室。

  4、仪器负责人负责指导使用者使用仪器设备,原则上由本室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者独立使用仪器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实验室负责人签发的上岗证。

  5、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作业指导书和保养制度,并有使用登记簿。仪器负责人定期向主任报告仪器使用和运转情况。

  6、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仪器负责人应立即向技师长、实验室主任报告,并负责与院医学工程部和厂家(公司)联系修理事宜。对于严重故障,仪器负责人必须向实验室主任呈递书面报告,说明造成故障的原因和责任者,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7、仪器负责人根据医院各级课题负责人填写的“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申请书”中的实验内容和要求,指导科研人员使用有关的仪器设备。

  8、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包括仪器设备、水电、煤气及危毒试剂的管理。

  9、中心实验室可为本院承担的各级科研课题提供大型仪器设备和实验技术服务。在满足本院科研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可向院外科研课题开放。

  10、使用中心实验室实行课题管理制度。由课题第一负责人填写“使用中心实验室申请书”,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中心实验室的工作计划。

  11、使用中心实验室实行预约制度。使用者根据科研课题编号按规定提前填写“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预约单”,并按预定的日期和时间使用仪器。使用者取消预约实验须提前24小时通知有关人员。

  12、中心实验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规定由中心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仪器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仪器,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违反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导致的仪器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13、使用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科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病理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病理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活体组织标本应按要求及时用固定液固定,并注明科别和患者姓名,填好申请单中的要求项目后,一起及时送到病理科。

  3、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术中冷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一日与病理科联系。

  4、需检查肿瘤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不得开运送,应放置于密闭器具中,以防污染误诊。

  5、活检病理标本一般保存一个月,尸检大体标本保存三年。组织切片及蜡块原则上与患者的病历同期保存和借用。有科研或教学价值的标本应分类存档,长期保存。

  6、诊断报告应由病理医师以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形式出具,并均应留副页存档。活检诊断报告一般于三日内发出,细胞学诊断一日内发出报告,术中冷冻切片诊断在20—40分钟内发报告。需做特殊检查、会诊等的病例可适当延长发报告时间。

  7、院外持病理切片会诊者,应办理会诊手续,做出诊断后发正式会诊报告以示负责。

  8、院内医师仅可借阅与负责治疗患者的切片,并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切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备案。蜡块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者需经本院医疗管理部门批准。

  9、病理医师应与临床医师密切保持联系,有条件(三级医院)的病理科应与临床科室联合,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以提高诊疗质量。

  10、对临床需要而又未开设的病理服务项目,应与上级医院或具备项目资质的医院建立院际委托实验室,拓宽服务面。

  11、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要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关注来自急诊室、重病监护室、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标本。

  3、建立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5、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六、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1、根据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制定的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条件等内容),要对相关员工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其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与运送等分析前因素而影响检测质量。

  2、标本采集前做好事前向病人告知,正确识别病人无误,按照正确的标本采集途经、规范的操作方法、采集合格的标本。

  3、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4、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采集不当、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等因素,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5、临床实验(检验、病理)室应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6、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使用合格的标本运送箱,加盖封闭放置标本及运送,符合生物安全性要求。应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将标本分开放置于标本箱内,避免混淆,血、尿标本分开放置盛放标本工具应加盖密闭,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7、具有高危传染性的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8、标本运送人员在拿取标本时必须佩带防护手套,接触标本后,按要求彻底清洗双手,防止污染。

  9、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相关人员均应知晓。

  七、医学影像科(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医学影像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各项X线、CT、MRI检查,凭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进行检查。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即时报告。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3、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

  4、建立与完善医学影像操作常规与图像质量控制标准,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部位及技术。特检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建立病人确认程序,确保检查正确无误,保障病人安全。

  5、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要确认病人造影剂过敏史。

  6、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7、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8、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9、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实做好操作人员及患者的放射防护工作,保护患者的隐私。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10、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八、放射治疗科(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放射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放射治疗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携带病历及临床各种检查资料(如X光片等),经放射治疗医师诊查,书写放射治疗病历,制定放射治疗计划,精确定位和填写放射治疗处方后,即可进行放射治疗。

  3、治疗室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介绍放射注意事项,观察疗效和放射反应。

  4、治疗中要经常检查病员,掌握病情发展变化,并积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科主任、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要定期检查,会诊疑难病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5、治疗结束后,要及时作好总结,并告知病员注意事项。治疗病历要妥善长期保管。

  6、放射治疗后的病员,每半年要随诊或随访一次,以了解病情,巩固疗效。

  7、对放射治疗设备要进行清洁、保养和定期检修。

  8、严格执行《放射防护规定》,做好防护保健工作。

  八、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核医学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放射性同位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临床科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办理预约手续。做好登记、建卡工作,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踪观察。

  3、同位素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扩大污染和差错事故。

  4、病员使用同位素前,应有严格患者识别规范,要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实验室内使用。对应用不同同位素的病员,应分开病室。

  5、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检修。

  6、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应有专人保管。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实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科主任和院领导进行清查。

  7、同位素科必须有急救药品、设备。医师要掌握抢救技能。

  8、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并有应急处理的预案。

  9、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0、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核医学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11、按《放射防护规定》做好防护和保健工作。

  九、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特殊检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特殊检查包括心电图、基础代谢、超声波、脑电图、脑血流图、肌电图、超声心动图、内窥镜、肺功能检查等。

  3、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上级医师同意,检诊医师在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的检查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患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4、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患者识别规范、查对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

  5、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修,并对机器进行检测。

  7、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借出。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检查报告,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9、内窥镜及附设器材要经严格的分类清洗、消毒后方可用于患者。

  10、建立检查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程序与评价体系,有条件的科(室)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图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十、理疗科工作制度

  1、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理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凡需理疗者,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4、理疗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5、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存入病历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理疗科。

  6、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的地板接触。高频之所有机器应避免与地面接触。超高频率治疗器材,电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完善,板极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

  7、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检查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8、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治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十一、针灸室工作制度

  1、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

  3、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4、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5、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针灸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9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

  为了规范医院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保证医院工作顺利进行,以及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行政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规章制度的需要方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

  2、相关部门或人员根据要求和建议制定规章制度。

  3、经过讨论和审核,最终确定规章制度。

  4、规章制度公示,并组织培训。

  四、各项制度的内容

  1.医生岗位职责制度

  名称:医生岗位职责制度

  范围:所有医生

  目的:规范医生工作,明确医生职责内容:

  1.医生应该保护患者隐私,并遵守医疗伦理规范。

  2.医生应该及时、准确地为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

  3.医生应该遵守所有的医疗标准和程序。

  4.医生应该注重治疗效果的评估和改善。

  责任主体:医生

  执行程序:医生应该在诊疗前向患者介绍自己、明确诊疗方案,并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个工作内容。

  责任追究:医生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医院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护士岗位职责制度

  名称:护士岗位职责制度

  范围:所有护士

  目的:规范护士职责,提高护士工作质量内容:

  1.护士要保证患者的安全、舒适和隐私。

  2.护士要及时向患者介绍自己并与患者建立信任。

  3.护士要及时完成医生的医嘱并记录患者情况。

  4.护士要对患者进行专业的护理和照顾。

  责任主体:护士

  执行程序:护士应该遵守所有的`护理规范和程序,并在工作中注重患者安全和权益。

  责任追究:护士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医院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药师岗位职责制度

  名称:药师岗位职责制度

  范围:所有药师

  目的:规范药师职责,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内容:

  1.药师要负责药品库管理和药品配送。

  2.药师要检查药品的质量,并确保药品符合标准。

  3.药师要向医生和护士提供咨询服务。

  4.药师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防止药品误用或滥用。

  责任主体:药师

  执行程序:药师应该遵守所有的药品管理规定和程序,并在工作中注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责任追究:药师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医院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相关法律法规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以上法律法规都是医院管理必须遵守的规定,医院工作相关方面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做好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权益。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10

  一、目的

  该“医院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旨在规范医院内部管理,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员工权益,加强工作效率,确保医院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草案:由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根据需要起草本规章制度。

  2、征求意见:草案完成后,应征求机构内相关人员、专家、员工等的意见,修改草案,确保制度内容合理有效。

  3、审核备案:制度经领导审核无误后,应报局办经理审核备案。

  4、颁布实施:办公室会议通过后,由院长签署颁布,并通报实施。

  四、规章制度列表:

  1、《员工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

  目的:明确员工应遵守的基本要求和禁止的行为,确保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增强员工意识和纪律意识。

  内容:员工应遵守的基本要求;禁止的行为;奖惩措施等。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执行程序:员工应仔细阅读,工作人员应贯彻执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依据员工管理制度予以相应处罚。

  2、《职业行为规范制度》

  范围:适用于全体医护人员。

  目的:明确医护人员职业行为规范,规范医护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疗质量。

  内容:医护人员职业行为规范;患者及家属服务条例;医疗文书记录规范;医疗设备使用规范等。

  责任主体:全体医护人员。

  执行程序:医护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

  责任追究:对职业行为规范违反的`医护人员,依据医院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

  目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内容:企业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执行程序:员工应认真贯彻执行。

  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规定违反的员工,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五、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章制度需要充分考虑符合中国法律要求,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医院岗位责任制度 11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及时书写病历。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须在床旁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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