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2025-06-11 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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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1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依法公开招标确定。

  建设地址:

  建设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0月。

  总投资:800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城镇的发展,市场附近居民日益增多,原有农贸市场配套设施老旧,服务管理能力滞后,存在市场摊位布局不优、风貌陈旧驳杂、车位等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周边群众及业主迫切希望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

  三、项目建设内容

  市场内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整治、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智慧化系统一套。

  四、预期效益

  市场改造完成后,交易环境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更完善,将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消费引力,促进农贸市场“流量”提升、收入增加。此外,该农贸市场将划置专门的自产自销区,为流动商贩提供交易场所,以此促进商贩增收,促进农产品交易繁荣。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2

  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市政府三届第64次常务会议、市委三届第124次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的“十件民生实事”的内容,市委、市政府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菜篮子”工程之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县工商局将牵头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农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逐步建立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任务

  (一)基础设施改造

  1、对破损地面对破损的地面进行修补;

  2、对操作台进行改造;

  3、对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各市场内分段配备垃圾桶20个,增设集中统一封闭的垃圾点1个;

  4、规范设置市场内的标识标牌、店招店牌、信息公示栏、文明宣传标识、标语,对市场内破损的制度宣传栏、标识牌进行更换,并在市场的醒目位置以公示牌的`形式公示以下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市场食品退市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市场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市场活禽摊区管理制度、市场购销台账建立制度、市场环境卫生制度、市场水电火使用制度、市场计量管理制度、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文明经商公约;

  5、对供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进行改造,确保排水畅通;

  6、对供电设施进行改造。铺设管线,禁止经营者私拉乱接电线;

  7、统一制作分区标识牌,统一制作各店面字号标牌、店招店牌,达到样式、颜色、大小一致;

  8、加强“防四害”工作,配备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设施和药物,定期对市场及周边进行消毒;

  9、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加强消防人员知识培训,配备灭火器材。

  (二)入市商品管理

  入场商品进货管理。场内经营者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对劣质商品的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无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制品。

  (三)经营行为管理

  合理设置交易区域,实行分区经营,严格分区管理,规范市场商品摆放,做到各类商品陈列有序,完善商品进货查验、劣品退市、质量承诺、检验检疫、分类监管、索证索票、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市场管理者要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等。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5日)

  工商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升级改造阶段(20xx年3月25日—20xx年9月10日)按照工作任务的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3、市场秩序提升阶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25日)加强对市场的经营行为、经营商品、市场卫生的管理,建立健伍各项规章制度;

  4、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26日—20xx年9月30日)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内容进行汇总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为确保农贸市场和南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股,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协调、进度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同时业主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工商所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部分经营户的摊位安置工作,要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今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x街道、x街道、x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今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x街道、x街道、x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今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x街道、x街道、x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x街道、x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今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今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4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6〕180号)和《市区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市场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场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路见本色,无垃圾杂物。道路、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及绿化带无积水、痰迹、油污等污痕,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

  3、市场周边道路不允许出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其他占道,临街店铺不得出店占道经营。

  4、市场周边道路及两侧的公共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不得设置条幅彩旗、空飘物、充气物及户外悬挂物;道路及两侧、店铺前不得擅自设置活动式招牌、铁皮屋、遮阳伞等户外设置。

  5、市场周边道路两侧电线杆、建筑物立面、临街铺面等户外设置物和建筑物及树木上不得出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市场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针对市场内部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为要求市场管理处购买2个垃圾桶放在过道拐弯角,每个摊位自己购置一个垃圾临时收集桶。对市场内部乱悬挂物品统一清理。对摊主临时堆放的物品、包裹箱限期搬离。每天收市后冲洗市场内部地面两次。责任人:黄子率。

  2、市场门口设置的临时单车停放点,工作小组划线规范管理。责任人:马中驹。

  3、协调区“双创”和商务局列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及门前三包的整治标准。责任人:马中驹。

  4、协调市场管理方制定市场处罚管理制度。责任人:陈奕刚。

  5、调查市场清扫保洁力度,由街道外聘人员清扫保洁。责任人:张鲁敏。

  6、打造“双创”宣传氛围,制作一批“双创”宣传牌。责任人:谢永东。

  7、清理市场周边的散落建筑垃圾并清理水沟堵塞物。责任人:陈奕刚。

  8、对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秩序定人定岗巡查,每日对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人:陈奕刚,巡查人员:郑修全、邢诒斌、黄玉晶、李石影、侯开胜、林于军和4名社区成员。

  9、成立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督导小组,对市场及周边环境和巡查情况进行每日督导。责任人:庄开由。

  10、规范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责任人:赵茂良。

  11、加大管理处罚力度,每日开展一次执法整治.责任人:陈亚再。

  四、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街道协调城管、联防、环卫、工商、药监等部门主动监管。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镇(街)、有关单位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五、职责分工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16〕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照公益先行、便民惠民的准则,依法开展我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活动,实现我镇农贸市场功能布局合理、卫生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

  二、目标任务

  采取牵头单位组织、其他单位协调、群众参与、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等措施,通过分阶段集中整治,使我镇农贸市场达到城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标准,并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是农贸市场。整治重点是市场内乱搭乱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占道经营等。

  四、方法步骤

  (一)成立领导机构(9月3日前)

  成立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人大副主席、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城监大队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镇农贸市场整治实施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时调度、情况收集反馈等工作。

  (二)实施集中整治(9月3日-10月31日)

  1、宣传动员阶段(9月3日-9月23日)。召开“镇农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和标准宣传,正确引导市场承包方和各商户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达标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自查整改阶段(9月23日-9月30日)。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场承包经营者、市场摊位承包者、市场四周后门临市场道路铺面经营者下达自查整改通知书,查找市场功能规范、环境卫生、交易秩序、车辆停放、乱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在一周时间内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指导。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依法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重点要对照标准一项一项检查规范,做到检查一项,规范一项,确保达到标准要求。查找出来问题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清理。

  4、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0月20日-10月31日)。继续巩固提高整治成果,指导市场承包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自主规范管理,完善部门监督管理的责任和措施。

  五、具体整改内容

  (一)农贸市场外围居民房违规占用市场区域的自建铁棚全部拆除;

  (二)农贸市场东、南、西、北四个出口处的商铺占地经营范围的红线均向内缩短一半的距离;

  (三)卖猪肉区域四周的两米高的铁棚全部升高与房顶持平,并内退1.5米;

  (四)对经营小日常用品和卖衣服的区域,一是顶上的竹子悬挂物全部换成不锈钢管;二是屋顶杂乱电线统一用塑料管包裹;

  (五)对市场饮食区内占出过道的`违规炉灶进行拆除,并在两侧建1.5米高的围墙和两米高的铁棚,用于蔬菜摊位的排放;

  (六)对市场内占道堆放的木材、建筑垃圾等杂物一律进行清除。

  (七)对市场过道占道经营者限制搬离。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司其职,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各阶段的各项行动。

  二是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大力发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镇政府和市场管理者在市场出入口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公示栏,对配合的经营商户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的经营商户进行曝光,督促其尽快整治。

  三是加强调度,注重长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整体上了解情况,协调各方力量,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7

  根据市和区关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辖区农贸市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区,践行“三严三实”,发扬“5+2”、“白加黑”的奉献精神、“钉钉子”的克难精神和“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提升中心城区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区政府要求,对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尤其是依附农贸市场生存的马路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进行整治,着力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经营自律、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占道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力争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更深层次、更富成效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成立金宇街道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市场及市场周边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五、整治措施

  1、杨锐副主任负责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道路的整治协调,陈道立副主任科员负责市场内的整治协调。

  2、农贸市场必须根据区里的整治要求,在区商务局的业务指导下,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按行业标准做好整改升级。

  3、义兴社区居委会、富兴社区居委会、竹林社区居委会、得胜沙社区居委会对农贸市场周边辖区内的居户和商户,再次加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劝导和配合街道做好整治。

  4、城管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的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等进行整治和取缔。

  5、环卫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的路段进行保洁工作。

  6、定人定岗管控进行劝导管理。由街道到相关社区挂点的领导干部和相关社区的干部负责对社区辖区内涉及的路段进行巡查,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教育劝导,教育劝导无效立即报告突击队及时处罚。

  7、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成立以城管中队长任队长,联防中队长任副队长的,由24名城管队员和10名联防队员组成的快速反应突击队,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开展整治大行动,实行严管重罚,不断营造整治力度升级的氛围,使环境综合整治深入人心,做到整治一个,巩固一个,导入长效管理一个。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公安、交警、联防、工商、卫生、食药监、商务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场周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集中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市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

  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周活动,利用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四)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好迎接区里的检查评比工作,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建立保障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城管、环卫、工商、公安、交警、联防、工商、卫生、食药监、商务等部门在街道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农贸市场改造方案 8

  为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根据《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标本兼治。坚持把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㈠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涂朝学、甘贤海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成立农贸市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组

  1、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商务、工商、城管、卫生、发改、质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摊区实行划行归市,摊位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二是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三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卫生保洁工作,配备足够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扔、乱堆现象,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四是加强对活禽“三分离”、熟食卤味区等设施和经营者的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2、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

  成 员:区城管、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一是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摆乱搭、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清理整治影响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行为及农贸场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3、农贸市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组

  组 长: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安监、区商务、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安生生产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农贸市场安全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贵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落实好农贸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按照法律法规安装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有条件的市场应当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闭路监控设备。三是定期检查农贸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四是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4、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 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农水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职 责: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设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查验供货者的有关许可证件和产品合格证明。二是经营鲜猪肉等肉品必须从依法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并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肉品检疫合格证明,严禁售卖私屠滥宰和来路不明的肉类和制品。三是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保鲜设备;熟食摊位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有效的《健康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不得由顾客自行选取。

  三、实施步骤

  ㈠全面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行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市场周边的卫生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㈡巩固提高阶段

  对全面整治的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形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管理机制长效化。

  ㈢考核验收阶段

  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白云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彻底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健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按照自身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

  ㈢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㈣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市场开办方和广大经营户对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综合整合工作的积极性。对综合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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