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业务服务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业务服务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发本着“有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方就 相关事宜委托乙方担任财务顾问,并达成如下财务顾问服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的工作范围
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财务顾问服务:
1. 按照甲方的需求,乙方充分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为甲方寻找目标客户,并向甲方进行推荐;
2. 乙方协助甲方对乙方推荐给甲方的目标客户进行营销,了解客户需求;
3.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 期间对客户的有关咨询及服务工作;
4.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制定交易框架以及工作计划;
5. 根据甲方需求,协助甲方对目标客户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金融政策及信息咨询;
7. 其他: 。
第二条 财务顾问服务方式
1. 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包括书面(函报告﹑电传﹑电子邮件)或口头(函面谈﹑电话)等方式;
2.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应保持经常性沟通和磋商。
第三条 服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1. 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1)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推荐的客户支付的 (承销费/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费等)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欠款所述的财务顾问费用;
(2)乙方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应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向乙方所提出的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
(3)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5)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和乙方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2)乙方承诺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其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有权机关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条 违约及法律责任
1. 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法律﹑会计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长期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相关项目的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服务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即(注:请说明本项目成功的条件)完成之日止,但乙方提供服务的最长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与变更
1.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项下所涉及的 事宜涉及多方参与及共同配合,并需取得有关监管机关的批准,如上述任一因素导致 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变更,则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内相应调整服务内容;如上述任何一因素导致甲方主导的 方案不能实施或本次 活动整体终止;因上述事由造成本协议变更或终止时,双方就有关财务顾问事宜商议调整,但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再返还。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双方客户利益和对方的利益,尊重对方对客户的相关承诺,按照分工服从对方安排。
2.甲乙双方在营销项目和承办项目中,不得损害对方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3.项目操作过程中,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保证甲乙双方的项目参与权和信息知晓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的业务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合计划电子合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办理电子合同流转、保管及查询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职责
(一)甲方须在每次资产管理产品正式发行前,按乙方规定向乙方电子合同系统上传由管理人、托管人签字盖章的`标准化电子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二)甲方在办理电子合同变更、清盘及募集失败业务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告知推广机构及委托人相关情况。未适当履行告知义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第二条乙方职责
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在电子合同管理系统中上传的标准化电子合同文本用以备查,保管年限不少于20年。
第三条服务费用
(一)乙方向甲方收取电子合同业务服务费,具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二)甲方应在乙方收费通知单指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上年度电子合同业务服务费。
第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是《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业务服务协议(管理人适用)》的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附件包括:《电子合同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制定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两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业务服务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_________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________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215;______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215;______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
监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监控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投资款项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215;________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4
为维护我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网上申请预付费电话业务的相关事宜,制定并确认本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预付费电话业务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计时上网功能。客户保证所填写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客户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申诉。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务项目的资费标准和双方认可的缴费方式按时向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客户应以装通电话后通知的号码为准,并以此号码做为客户对外宣传的依据。
3.客户应保证使用的终端设备具有入网许可证,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终端设备及密码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客户通过购买“固定电话充值卡”为使用的预付费电话的帐号充值,充值电话____;客户办理撤机后,我公司将剩余的预付费金额以等值电话卡退还客户,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还现金。
5.我公司有权对码号等电信资源及相关服务功能作出调整,但应事前告知客户;我公司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收回的码号等电信资源进行再配置;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我公司有权调整资费。
6.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并提供预付费电话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我公司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时维持正常通信服务,并以电话语音、信函、广播、电视、公开张贴、报纸或互联网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术条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户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户继续使用变更后业务的,视为客户同意变更。
8.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终止提供服务,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客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未经我公司同意,客户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预付费电话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出现的。客户提出终止全部服务的,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9.本协议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户;若客户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我公司协商,否则将视为客户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10.客户申请装电话,我公司装机员装机竣工后,并按规定向装机员缴纳装机一次性费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时限内装机开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数额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协议其他项下的服务未能按规定时限实现或发生通信阻断,按国家、行业、我公司有关规定对客户补偿或赔偿,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导致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间接性、精神性损失)。国家、行业、我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户的规定补偿或赔偿。
12.客户帐户余额为零时,除110、112、119、120、122、10060、20xx、20xx外,将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间基本日租费仍按日累计,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计欠费;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权终止服务,且不退还客户已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我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14.未经我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赠与的协议无效。
15.确认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或确认的变更协议或者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在网页上标明,客户同意本协议将进入下一页“客户资料”填写界面;不同意则退出网上受理界面。
业务服务合同5
甲方(委托行):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行):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就合作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业务定义
1.1、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是指,甲方根据客户申请,委托乙方为客户对外开立用于贸易进口的信用证业务,付款到期日,客户委托乙方对外付款。
1.2、本协议项下“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限于客户在甲方申请办理的具有真实进口贸易背景的业务。
1.3、甲方委托乙方开立国际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单据处理应遵守国际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则。
第二条 责任约定
2.1、甲方承担对客户资信、进口付汇资格及交易背景的审查,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客户及相关业务的资料,甲方保证:
a.客户是合法公司,所申请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及其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及当地外汇管理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涉及洗钱和恐怖活动资金,当事人及其所在国家/地区不是联合国或美国政府所制裁的法人或国家/地区;
b.甲方确认,委托乙方办理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客户是外汇局公布的“对外付汇进口名录”中的、且不是“由国家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中的进口企业(否则需提交外汇局签发的备案表);
c.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d.本协议项下,如由于甲方指示不明确、付款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原因导致乙方对外违约,甲方承担由此给客户及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e.信用证开出后如进出口贸易合同发生与信用证有关的修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2.2、本协议项下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独立于甲方与客户之间的进口结算业务,甲方与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任何经济或法律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据本条应承担的责任。
2.3、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对外开立国际信用证对外付款,承担由于未能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开证、对外付款而给客户及或甲方造成的损失。
2.4、乙方代理甲方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如甲方缴纳保证金存款币别与信用证规定的结算币种不一致时,为规避汇率风险,乙方将按适当比例加收部分保证金。
2.5、对于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事宜,甲方同意按国际惯例和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币种、期限
3.1、本协议项下,“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3.2、“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项下,甲方可根据客户的实际业务需要,联系乙方逐笔确定国际信用证业务期限,但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如甲方确有业务需求,乙方将根据短债指标余额情况受理业务,并收取一定比例的短债指标占用费。
第四条 费用与罚息
4.1、乙方“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费率由甲乙双方逐笔协商,主要费用包括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手续费、承兑费、付款费、电报费、不符点处理费、邮递费、短债指标占用费(3个月以上信用证)等,其中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手续费、付款费于乙方对外开证或修改信用证、付款后逐笔收取,承兑费、短债指标占用费在业务结清后一次性收取,不足一个月的按月收取。甲方在乙方缴纳全额保证金委托代理开证的业务,乙方可免收承兑费,其他费用在产生时即时收取。
4.2、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收费通知书后,应在一个营业日将应缴纳费用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账号:)。
4.3、对外币垫款,从垫款之日起,在乙方规定的当期一年以(含一年)固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计收利息,自垫款之日起按月计收复利。
第五条 业务基本流程
5.1、甲方对申请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的客户资信、进口付汇资格及交易背景进行审核。
5.2、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和业务,向乙方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的委托业务资料:
(1)进口合同
(2)代理协议(如属代理进口)
(3)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4)购买外汇申请书(如需乙方购汇支付,最迟于付款日前一个营业日提交,样本见附件一)或现汇付款申请书(如现汇支付,样本见附件二)
(5)甲方出具的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格式
(6)甲方出具的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三)
5.3、乙方在收到上述传真资料的两个营业日完成资料审核,并确认是否可以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如乙方同意受理业务,甲方应自收到确认之日起两个营业日将上述加盖预留印鉴的全套资料以快递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快捷方式提交给乙方。如乙方对甲方的业务指示存在疑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下一个营业日向甲方进行查询和确认,甲方应就乙方的查询及时予以明确回复,对于甲方原因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4、乙方同意受理业务后,如甲方存入保证金,须与乙方签署保证金质押协议(样本见附件四)
5.5、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业务指示后,在资料齐备、办理保证金入账手续、符合乙方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于甲方指示对外开立/修改国际信用证日对外发出电报,并应在下一个营业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传递信用证报文、回执及相关费用明细。
5.6、乙方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按照UCP最新版本规则进行独立审核,并将相关单据及审核结果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5.7、如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但甲方接受不符点,
a.即期信用证项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确认付款,并在付款到期日提前一个营业日将相应款项划转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以便乙方扣款对外支付;
b.远期信用证项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确认承兑及付款到期日,乙方据此对外发送承兑电,并将电报容传真通知甲方。甲方要在承兑到期日提前一个营业日将相应款项转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以便乙方扣款对外支付;
c.如需乙方购汇对外付款的,甲方务必应于付款到期日前一个营业日将备付资金及购买外汇申请书递交乙方,由乙方代为购汇后对外支付。
5.8、如单证不符甲方不接受不符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赎单通知书(传真件)后两个营业日提出拒付;如届时乙方未收到甲方任何指示,乙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审单结果对外拒付。
5.9、单据到达前,如乙方收到来单行不符点的电报,将及时通知甲方联系客户确认是否接受不符点,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相应结果,一旦甲方向乙方确认接受不符点,甲方不得变更。
5.10、如单证相符或单证不符甲方接受不符点,在甲方确认付款或承兑后,乙方将全套单据以快递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快捷方式提交给甲方;如单证不符且甲方拒付、相关单据仍由乙方代为保管,乙方发送拒付通知后,如收到来单行退单要求,乙方将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代甲方确认同意退单后,乙方进行退单处理。
5.11、甲方应避免要求乙方在其非营业日办理“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如甲方要求的开立/修改信用证或信用证项下付款日洽逢乙方的非营业日,乙方将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对外付款。对于由此而可能产生的迟付利息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12、甲方负责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的国际收支申报及核销。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甲方须于付款到期日前一个营业日将备付款项足额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以用于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乙方亦有权主动借记甲方在乙方的外币或人民币账户作为备付款对外付款。如因甲方存入的备付款项不足致使乙方对外垫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清偿上述款项。
6.2、本协议项下,乙方作为开证行,如在对审单意见与甲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如在单据最后处理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以乙方审核结果为准,乙方有权按照自主审单结果对外付款/承兑/拒付。
6.3、甲、乙方应向对方提供用于办理代理开立国信用证业务的专用印鉴。印鉴式样如下:
甲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乙方的有效印鉴式样为:
代理开立国际信用证业务合作协议
6.4、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代理开立国信用证业务时应通过指定传真传递业务资料,
甲方指定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传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传递资料容以传真件所载容为准,但有关正本亦应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以快递或其他约定的快捷方式提交。信用证项下业务往来函电、单据在邮递传送或其它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误、错漏、毁损等的风险及乙方利用第三方服务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管辖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基于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澳门和地区法律)。
7.2、争议解决
在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任何争议不能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后30天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协议的补充和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进行补充、修改、中止或解除。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若协议到期时仍有未完结业务,本协议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直至全部业务结束为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受限制;如有异议,提议方应于到期日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重新协商议定。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业务服务合同6
委托人:
居间人(乙方):_______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出借人借入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万元),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个月。由和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为确保出借债权安全实现。委托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时间落实资金。
1.2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并交由甲方和相关担保人审查签订。
1.3属于多个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托乙方指定账户向出借人转付甲方支付的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促出借人为甲方或担保人办理担保解除手续。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与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条委托事项为甲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_______‰/月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个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号,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
2.2甲方若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者,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其追索债权人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时,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出借展期合同》,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到的居间费用不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违反3.5项约定,不按贷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要求,如有丢失、毁损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活动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5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业务服务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数据中心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服务器托管及其它网络产品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_______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在开展idc业务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8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1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4.免责条件
4.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k、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机房软硬件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k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3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付款/结算方式
5.1甲方成为乙方
代理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预付款方式:甲方应付的最低预付款金额是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加盟金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2)完成指定业务额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应该至少完成__________个服务器托管的销售额。如果甲方未曾完成相应的业务额,在合同到期时,甲方应按照公开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乘以未完成托管数量的金额作为处罚。
5.2甲方享受的服务器托管代理价格如下:
1)1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2)2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3)4u服务器托管:______________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5.3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相应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附则
7.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7.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7.5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业务服务合同8
借款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银行贷款以解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据此,特委托乙方提供办代为理银行贷款业务的相应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需共同遵照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要求
甲方需对外借款人民币¥ (大写: ),特委托乙方为其寻找贷款人,并提供代为办理借款业务的相关服务。借款利息应控制在月利率 %以下(包含本数),所借款项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借款业务,需提供与借款金额相当的财产为借款提供担保,且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办理贷款所需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交乙方,向乙方交付担保物或提交财产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的财产不存在法院查封,设有他项权利等情形。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办理完毕的,双方可协商延长办理期限,甲方也可另行委托他人办理。
第三条 居间服务费的计算
2.1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甲方后,乙方的居间服务即履行完毕,甲方应按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甲方应按约定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出借人与甲方协商
一致,不再履行《借款合同》的,甲方也应按约定借款的 %向乙方支付办理借款业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2.2委托期限内
2.3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
第三条 借款居间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者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借款届满后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的,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5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 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 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
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 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2乙方违约责任:4.2.1除依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2.2 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4.2.3 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4.2.5 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争议及解决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附则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约地点:
业务服务合同9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业务服务合同10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的任务和内容
安全现
二、工作进度计划
合同生效后 十五 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
甲方向乙方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后 十 天内乙方提交评审报告。
三、经费核算
项目总费用:肆万叁仟元(小写:43000 元)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总额预付;贰万元(小写:20x0 元),提交报告后,余额全部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为乙方工作人员去现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合同金额支付;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四项内容所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
5、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评审报告时,甲方应支付加班费;
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成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评审报告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乙方责任:
1、评审报告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作,并向甲方交付评审报告,并对结果负责;
3、乙方对评审报告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
4、乙方交付评审报告后,并负责联系有关上级部门及时进行审核,
5、乙方不得向外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文件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负责组织评审和承担评审经费;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市代理记帐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下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代理记账,具体范围包括: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2、乙方应代理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经甲方同意的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代理甲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申报纳税;
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日常税务咨询和与税务有关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购买增值税发票,申请万元版增值税发票,以及申请合理的税收优惠待遇;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声明并承诺其已经取得了从事甲方所委托事项的所有资格、批准和许可,并确保在本协议整个委托期限内均持续地合法、有效;且在委托期限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年检手续;
2、乙方指定______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义务,但乙方责任不得因指定人员变更而有所变化。乙方指定的人员需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许可,同时在未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更换指定的人员;
3、乙方应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专业、谨慎地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委托事项;
4、乙方对于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及使用者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在该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乙方的公章;
5、乙方应并责成其雇员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秘密等采取充足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但乙方为了完成委托事项,必须向特定的第三人披露的除外),也不得利用前述商业秘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秘密等为自身或第三人谋取任何利益;
6、乙方对甲方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提出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有权予以拒绝;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就有关会计处理的原则和依据作出相应的解释,并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口头或电话咨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于其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做好银行与现金的出纳工作;
3、甲方对于乙方的工作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及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甲方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6、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
(三)甲乙双方各自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相互传递会计凭证的过程中,应当办理书面交接和签收手续。
(五)乙方编制和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符合相关政府部门、使用者规定的要求,或符合甲方书面指定的具体要求。
(六)每一个会计年度末,乙方应当将所有账册、凭证装订成册,并与甲方办理书面的交接手续;甲方应承担财务帐册的保管责任,专柜存放,专人保管,确保会计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第三条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在执行过程中如缔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提出解除委托书要求的,本约定书继续有效。
如任何一方有解除合约的要求,需于决定解约的次月一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将上一个月的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供甲方审核、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地:乙方应当指令本协议约定的人员至甲方所在地每月不少于两次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第七条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当日(且双方不再续约的)或本协议根据其条款的约定提前终止当日,乙方应当将处理委托事项而占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物品、帐册、凭证等移交给甲方并与甲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同时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选聘的其他会计事务所或甲方的财务人员有关委托事项处理的进程。
第八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1、代理记帐及报表编制服务费
2、代理纳税申报服务费
3、代理工资核算服务费
4、日常税务咨询
以上1,2,3,4项服务费,每月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如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或公司规模扩大费用再商议)。
5、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交:人民币______元/次(每年)。
6、年度年检:人民币______元/次(每年)。
(年末审计及外汇审计合同另行签订)
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支付相关服务费:每季第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第九条本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且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继续履行之必要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依法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未通过年检的,则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但另一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对方应当予以赔偿;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可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相应服务费的,乙方在催告甲方后______日内,甲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经甲方催告后15日内,乙方仍不履行相应义务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保密条款: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本协议第九条第4款约定情形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且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照应支付服务费的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__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一万的违约金。
2、乙方有本协议第九条第5款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应付服务费,且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应支付服务费的每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一万的违约金;如果该等滞纳金、违约金仍不足于弥补甲方因此而遭受到的损失的,则乙方仍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应当确保其处理的委托事项真实、准确、合法;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会计核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和报告、编制的会计凭证、各种登记帐薄)存在虚假、遗漏或不准确等,或由于乙方未尽到审慎的审核义务而发生差错,致使甲方遭受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或导致甲方蒙受各种损失的,乙方应当弥补甲方遭受到的该等处罚或损失。
4、乙方不应承担甲方将会计报表用于指定用途之外的不当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5、甲方故意向乙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不实的原始凭证,以致税务申报不实,帐薄混乱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未作约定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经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培养美术人才是甲方履行社会职能、促进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式。考虑到协会工作人员以兼职为主,为广大美术爱好者提供培训服务须以系统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稳定的师资力量为基础,甲方决定将本会的培训业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现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法定业务范围之一为向社会提供培训服务。此项业务承包给乙方后,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在法律许可和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内开展活动,享有自主决定权。
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与第三人发生任何关系,必须诚实、守法,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条 用以履行本协议的场地、设施和材料等,由乙方提供。乙方可以使用向他人租赁的场地,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开展培训所需师资,由乙方组织。
第三条 向学员收取培训费之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法收款收据,但不参与具体事务。
所收培训费,除每年上缴甲方______________元以补充协会活动经费之外,其余全部作为培训业务经费由乙方管理,包括招收学员的经费、场地租金、水电费、材料费、差旅费、工作人员和授课人员的`劳动报酬等一切开支。
工作人员和授课人员取得劳动报酬,应自行承担相关纳税义务。
第四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经费有结余的,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奖励,全部归乙方所有。
乙方应履行本协议而取得收入的,应自行承担相关纳税义务。
第五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送省文联、省民政厅社团处、______备案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13
甲方(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保密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知悉及使用;
2、 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
3、 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
4、 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
5、 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与甲方单位的劳动关系,都不得利用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
6、 甲方单位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经乙方书面证明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 如发现甲方关于甲方单位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三、商业秘密的停止使用
1、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且只要此种商业秘密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商业秘密。
2、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
四、保密期限
1、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有效;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和额外费用支出:甲方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为处理此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因此所导致遭第三方的索赔费用和承担违约赔偿费用、甲方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2)、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商业信誉影响的,乙方还应当配合甲方消除不良影响,协助甲方追查、追回因乙方违约行为所流出的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或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资料、产品及产品零配件等。无法消除不良影响的,或者无法追回、追查的,或者追回前甲方已经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本条第一项(1)条约定内容处理。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之前签订的其他协议与本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服务合同14
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向客户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提供多媒体宽带业务服务。为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就多媒体宽带业务服务和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国家国际互联网接入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宽带网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乙方在登记安装宽带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办理迁移、过户、报暂停、复通、注销等手续时,必须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因资料不真实、不可联系或乙方的重要资料变动不及时通知甲方而无法办妥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连续使用甲方的服务并正常缴费一年以上(含一年),可免费租用甲方的终端设备,退网时归还;未满一年退网的,需交_________元/月的终端设备租金,并完好交还终端设备;包年用户一年内停机将不再享受包年优惠并缴纳设备占用费。
四、甲方提供的终端设备,乙方不得擅自拆卸、不得恶意损坏,否则按原价赔偿;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将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和终身维修服务。对终端使用一年后发生的故障进行维修,仅收取设备维修的成本费,人为损坏除外。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经营性手段让第三方共享甲方提供的宽带接入服务,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带宽分销等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对乙方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赔偿的权利。
六、乙方若有制造和扩散病毒或有黑客等破坏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接入,乙方因恶意攻击他人的网络设备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如乙方受病毒或黑客破坏,甲方不对乙方的损失负责。
七、乙方办理新报装手续后,甲方需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开通宽带上网业务。乙方若在接收信号方面不正常时可向甲方投诉,甲方承诺在接到用户报障后24小时内解决常见故障,使乙方尽快获得正常服务(甲方没有为乙方维护pc机硬件、系统的'义务)。
八、网络费的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31日,乙方必须在每月的1日—15日前缴纳上月的网络费用。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天按所欠费用总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20天仍不付费的,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停止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收。欠费累计已满
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缴乙方所欠费用(含违约金)的权利。
九、一台_________提供一个终端上网,同一地址内如需两台终端同时上网,另一终端可享受相应的优惠价格,具体资费以当时资费标准为准。
十、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自乙方办理业务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惯例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服务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就人事业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进人事行业务外包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范围及服务要求,为甲方提供人事业务外包服务工作。
二、乙方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代理甲方业务的相关所有工作;
2、提供代理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3、处理被退回人员的后续事宜;
4、及时发放代理员工的工资;
5、做好安全教育,处理代理员工的劳务纠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
2、甲方应提供所需人员的数量、工作内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至乙方,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a、由于派遣人员本人原因,完不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的,或发生严重的人为事故的;
b、不服从分配,不遵守劳动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的;
c、提供证件资料不真实。
4、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元的业务外包费用,甲方提前支付乙方______%的外包服务费用,剩余费用在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日结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工作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业务外包计划书。
2、乙方应按时支付劳务报酬。
3、乙方派出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能够胜任工作。
4、乙方应教育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就业规则,服从工作安排。
5、乙方在现场必须设有1—2名现场指导监督、负责人员。
六、其它约定:
1、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者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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