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服务协议

2022-12-30 服务合同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融资服务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融资服务协议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融资顾问,寻找融资途径,为甲方融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

  二、服务期限: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服务费:

  (一)融资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服务费甲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收款账号为: ,户名: ,开户银行: 。

  (二)依照甲方与出借方 (身份证号 : )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 )借字第 号 )约定,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向出借方偿还所有债务,导致乙方需要从中斡旋、协调的,甲方同意按每日 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直至甲方向出借方完全清偿债务为止。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服务费。

  2、为保障乙方工作的正常推进,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接受乙方的财务指导,并告知乙方资金流向,以便乙方正确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专业意见和服务。

  3、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在服务期内,安排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协议。

  2、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融资服务工作,亲自或指定相关人员组成项目组负责跟进具体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出借方要求甲方配合的抵押、质押等相关行政部门登记手续的工作。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甲方应真实反映。

  五、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服务期届满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二)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工作、不接受乙方的资金监督,隐瞒事实、向乙方提供伪造或虚假文件资料,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附则: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作为融资服务顾问的意向。乙方是专业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管理专业机构。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的融资提供信息、意见、建议,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融资委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

  2、甲方承诺,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之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引资项目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是指甲方与投资商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4、甲方同意一旦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与甲方共同建立投资合作伙伴并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在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查实可使用后,即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的义务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项下的融资服务费。

  5、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融资服务费金额为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的 %,即人民币。甲方应当自从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首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人民币;甲方从投资商处获得的第二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剩余部分融资服务费即:人民币全部支付给乙方。

  3、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3%(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支付方式

  融资服务费按如下方式支付:

  甲方将上述融资服务费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丙方同意将以持有甲方10%的股权设立股权财产权信托,在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投资甲方的融资款到期时,丙方将10%股权零价格过户至乙方。此承诺为丙方不可撤销的义务。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7)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包括自行或以其他名义)与乙方所推荐投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甲方:

  乙方:

  丙方:

融资服务协议3

  甲方:XXXXX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

  住址:XXXXXX

  乙方:北京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住址:XXXXXXXXXX

  鉴于:

  1. 甲方现有融资需求,特委托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负责为甲方的XXXX

  项目向单一或组合型投资人寻求融资并全权安排融资事宜(以下简称“项目融资”)。

  2. 乙方为一家专业投资公司,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并同意接

  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的XXXXXXX项目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3. 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为其安排项目融资事宜,现乙方给甲方安排了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基金”或“投资方”),XXXX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拟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简称“有限合伙基金”),对甲方进行投融资。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XXXXX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1.1 真实、完整地向甲方物色并介绍投资方(包括XXXX基金或其他经过甲方确认的替代方),为甲方设计具体项目融资方案;

  1.2 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整理并向投资方提供有关资料,推荐并协调相关第三方开展工作;

  1.3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1.4根据甲方项目具体情况,制订谈判方案,陪同甲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协助甲方回答投资方的问题。

  1.5 安排和协助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融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以下统称“投资协议”)。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项目融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在乙方安排的XX基金投融资事项中,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提前全部还款的,则委托期限相应提前终止。若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90天内仍未与乙方引荐的XXX基金或其替代方或乙方引荐的其他投融资主体签订项目融资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委托期限可以提前终止。

  第三条 排他性

  3.1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XXXXX项目的投融资洽谈、操作等融资顾问服务事项(限于与XXX基金或乙方推荐的其它替代方进行项目投融资洽谈及操作事宜)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在委托期间为甲方的独家融资财务顾问。

  3.2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 (包括子公司、关联方、项目公司),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安排的投资方、信托公司等相关资金方(包括该等资金方的分支或关联方)洽谈交易,而不付财务顾问费给乙方,如甲方违反此约定,甲方应以乙方应得之顾问费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3.3 在委托期限截止后的半年内,甲方及其关联方若发生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而达成合作的,视同该合作是乙方的财务顾问工作的成果,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及时向乙方提供关于委托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

  4.2 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甲方若通过信托等其他渠道融资,则甲方应提供合格的资质及抵(质)押等担保条件;

  4.3 应对乙方推荐的投资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安排与投资方进行会谈;

  4.4 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的7天内根据乙方的引荐,与乙方引荐的投资方进行协商、洽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寻求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可能性,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4.5 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6甲方承诺甲方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或项目公司均受本协议的约束,进行本协议项下的融资交易均视为甲方的行为。

  4.7 对于已经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得要求退回。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7天内引荐XXXX基金与甲方开始协商洽谈。如乙方向甲方引荐除XXXX基金以外的投融资主体与甲方洽谈项目融资的,应书面告知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应当向乙方出具确认函,确认新的投融资主体为乙方安排和引荐。

  5.2 应甲方的要求,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书面或口头意见;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财务顾问事项的进展情况;

  5.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投资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等情况进行调查;协助甲方洽谈委托事项;安排商务谈判、设计融资方案等整体融资事宜;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并履行融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4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协助甲方解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充分提示甲方与投资方在融资事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

  5.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充分考虑甲方的利益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

  6.1乙方为甲方安排和引荐的XXXXX公司或基金的投融资规模为人民币XXXXX亿元,融资总额以最终到位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为两年,甲方可以在满一年时选择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或者在满一年半后的任一时间点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甲方应当提前30日向乙方确认是否提前还款。具体还款日期以投融资协议约定的为准。

  6.2 融资总额是指由乙方安排的投资方(含投资方的关联人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的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委托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的融资额以及对甲方未来追加投资的融资额。

  6.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财务顾问费金额=甲方获得的实际到位的融资总额×3%/年×实际融资期限(单位:年)。

  6.4 财务顾问费支付方式:

  6.4.1财务顾问费须以人民币支付。甲方应于投资方在项目投资协议项下承诺的全部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财务顾问费用,具体金额按照6.3条中约定的公式计算。

  6.4.2如果甲方在投资方在项目投资协议项下承诺的全部资金到位满一年时未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那么甲方须向乙方以及投资方确认继续使用资金,并向乙方发出确认函,在确认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半年的财务顾问费用[半年的'财务顾问费金额=(甲方获得的实际到位的融资总额-已提前还款金额)×3%/年÷2]。如果甲方在满一年半时未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在确认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半年的财务顾问费用[半年的财务顾问费金额=(甲方获得的实际到位的融资总额-已提前还款金额)×3%/年÷2]。

  6.5 甲方每延迟一日付款,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滞纳金。

  6.6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7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

  6.8 乙方同意,除本协议约定的财务顾问费以外,乙方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就本协议约定的项目融资服务收取或报销其他费用。

  第七条 保密

  7.1 甲乙双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及获得对方的项目材料、书面报告等相关信息与文件。

  7.2上述保密约定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被撤销或解除之后两年内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7.3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公共领域里的信息;非由于具有保密

融资服务协议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融资顾问,丙方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三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作为其融资写: 元整)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有投资或者有贷款意向的单位或者个人洽谈融资相关事宜。

  2.乙方对甲方联系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确认;确认后,乙方从该单位取得融资,即视为甲方受乙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完成。

  3.甲方作为乙方该项目全权代理人,融资成功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支付甲方融资服务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本着敬业负责的精神积极按乙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第三方。

  2.甲方需尽力与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洽谈,为乙方取得最好的融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

  3.甲方应采取确定有效之办法促成乙方与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融资合同。

  4.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许诺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担保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不得为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并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等甲方需要的相关资料,如需填写相关资料,乙方须如实填报有关内容。如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乙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项目信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并为其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丙方的担保责任

  丙方对乙方应支付的融资服务费自愿承担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五、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按照融资金额 %/日的标准计算,按照如下方式计算:融资服务费=融资金额* %*实际用款天数

  1.乙方与(30日)写) 小写 ;

  2.其余融资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在乙方归还融资款时一次结清。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取消该融资项目的,甲方收取的融资服务费不予退还。

  2.因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存在瑕疵,导致甲方提供合适的投资方取消投资计划

  3.乙方为按照约定支付甲方融资服务费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融资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五*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的天数。

  4.如因不可抗力或遇国家政策调整、银行资金额度控制等因素,造成贷款延期的或不能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如需要乙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亲自到场协助甲方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7

  甲方:____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  为充分运用甲乙双方的信息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

  一、合作内容:____甲方提供有资金需求的内资项目企业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推荐的项目企业提供融资相关咨询服务,甲方负责协调与项目方的联系与沟通。

  二、佣金分配:____

  1、甲方推荐的项目企业融资成功后,乙方按照项目方融资总额的%一次性收取服务费;

  2、乙方在收到项目企业的融资服务费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居间劳务费一次性付给甲方。支付比例为乙方收到服务费的百分之五十。

  三、保密条款:____

  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及双方合作的任何内容告之与本合作无关的第三方。

  四、生效日期:____

  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签定地为:____深圳______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8

  甲方: 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可自主的或者协助甲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促成甲方与投资商最终达成融资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副总经理的身份对外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但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再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从事本协议约定的融资事宜。否则,甲方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取得的融资,视为乙方完成的融资额度,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报酬;

  4、乙方的服务仅限于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促成融资协议,并非对甲方和投资商的资信状况和履约情况的承诺或担保。

  二、融资要求

  1、融资地域:不限地域;

  2、融资对象:法人、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等一切合法的主体均可成为融资的对象;

  3、融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合作等任何可以引进投资的方式;以股权形式融资的,投资商最高持股比例可达 ;

  4、融资额度:

  5、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三、甲方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甲方应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以及本协议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或者提供加盖其公章的乙方履行义务所需的聘书或者授权委托书,具体形式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后及时提供或出具;

  3、甲方应提供与融资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商业计划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4、在乙方与潜在投资商进行洽商的过程中,甲方应当根据具体的融资方式,向乙方书面提供其最优惠的真实的交易条件,以便于乙方能最大限度的促成融资;

  5、其他融资过程中必需的或者投资商要求提供的与融资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四、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顺利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服务期限至融资协议签订时为止; 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推荐的任何一个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进行实质性的接触,在接触过程中超过约定期限,则服务期限自动顺延,至无任何一个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时为止;

  2、所谓实质性接触,是指投资商已经开始和甲方就融资方式、时间、数额等实质性条款展开协商、谈判或者其他沟通交流;

  3、本协议服务期限是指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期限,并非本协议的存续期限和乙方要求支付佣金的期限,服务期限届满,乙方只是不再提供融资服务,并不影响乙方的其他合同权利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

  1、如乙方促成甲方与投资商达成融资协议,则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下列报酬:

  ①按融资协议约定的融资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②给予乙方占甲方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

  2、上述的佣金,甲方应当在达成融资协议后 日支付给乙方;股权应在达成融资协议后 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所谓达成融资协议是指甲方与投资商在融资协议上签字或盖章;

  4、鉴于乙方为个人,甲方支付报酬时乙方无须提供票据。

  六、税费的负担

  1、乙方因取得本协议项下的报酬而产生的税款,由乙方自行依法缴纳;

  2、乙方联系、推荐、洽商潜在的投资商而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考察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3、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文件、资料或者与投资商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给乙方或者提供给乙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所有资料、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

  2、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协议以及将来签署的融资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

  八、补偿条款

  1、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 数额的经济补偿;

  2、如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后 年内,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又达成融资协议的,则鉴于乙方的付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数额的经济补偿。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报酬;

  7、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实质性接触;

  8、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2、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接触;

  3、努力与投资商洽谈,向投资商争取取得好的投资额度及融资条件;

  4、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5、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6、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报酬。

  十、保密责任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仍应承担保密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违约金;

  3、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佣金或者办理股权登记手续的,则自应支付之日或者应办理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数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服务协议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代理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4.承担项目融资全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正常费用,此项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但不包括开证行发生的费用;

  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备齐需偿还的款项;否则自行承担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而发生的违约罚款及一切相关责任;

  6.融资款项贴现后,向接证行发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证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约定的佣金,然后将余款付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10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因投融资事务及管理寻求专业支持;乙方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专业从事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咨询业务的企业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资、管理事务及上述咨询服务的能力,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提供相应服务。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 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

  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

  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

  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融资服务协议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____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12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__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__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__12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融资服务协议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第二条 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______%(百分之______)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二)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一)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二)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二)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融资服务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的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13

  甲方(资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_________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融资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3--________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各种费用:美国银行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__________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1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____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________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14

  甲方: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石陶瓷厂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作开发温宿县红石陶瓷有限公司房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块,位于温宿县交通路13号,土地使用面积8亩,占地面积5332.8平方,总建筑面积待定。

  2、土地性质,商业用地。

  3、项目约2万平方米左右,一层为商业,二至17层为住宅。

  二、合作方式

  1、你方负责将8亩地使用年限转变为70年,并转换到开发公司名下。折价550万元,(包括土地出让金),算作土地成本。

  2、建筑公司及建筑成本由我方负责联系及支付。

  3、所有销售的收入去除土地成本及建筑成本以及其他开支后,利润平分。

  4、前期开发手续双方共同办理。所产生的费用作为建筑成本,由我方支付。建筑成本从销售回款中先行支付。

  三、项目公司

  甲方出资成立开发公司,董事长及会计出纳由甲方派之,总经理由乙方派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垫付规划手续和开工的全部费用。

  2、负责设计、地勘的费用。

  3、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与施工费用。

  4、房屋销售许可及经营的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甲方完善甲方的开发、设计、地勘,施工许可证销售所建房屋的相关事宜。

  六、土地拆迁工作

  需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双方同意正式的合作开发协议在拆迁完成后立即签订,时间为三天。

  七、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融资服务协议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乙方委派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甲方指派专门人员或小组负责与乙方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二、服务约定

  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前,通过中债信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甲方融资人民币10亿元整,年化率控制在6.5%以内,年限5年以上。

  三、服务费用

  1、本融资服务项目融资顾问费不单项计费;

  2、甲方应在在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 元人

  3、乙方为甲方融资的资金全额到达甲方账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融资顾问服务费 元人民币。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尽答复;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合法、真实、准确;

  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4.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费用;

  2. 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3. 乙方应当就本协议约定融资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口头或书面汇报;

  4. 因本项目顾问服务费实行全额收费,乙方应当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融资过程中相关费用,不得向甲方再收取除本协议第三条服务费用的其他费用。

  五、保密约定及不可跨越约定

  (一)双方一致确认对于本协议涉及的客户或项目信息,非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及其代表、成员、代理人、合作者、雇员、咨询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二)甲方不可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方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达成合作,否则视为乙方为甲方成功提供了服务,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亦不可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介绍或安排甲方公司其他股东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达成合作,否则该合作亦视为乙方提供,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当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二)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损害另一方利益,或利用另一方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方应承担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及时、如实、准确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完整信息、资料的,乙方可向甲方进行催要,甲方应当按乙方要求进行补充、更改。甲方不作补充、更改的,乙方可单方解除

  (四)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催要,甲方应当自乙方催要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经乙方催要,甲方没有正当理由仍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用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协议原约定的顾问服务费外,仍需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年化率、资本使用年限、规定期限规定,为甲方融入本协议约定的足额融资金额,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无条件退回甲方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所支付的定金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一) 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或者一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罢工等。

  (二)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任何义务,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的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时间应予延长,延长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延误时间。

  (三) 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四) 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

  (五)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期间,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的方面外,双方应在其他各个方面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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