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022-12-07 服务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

  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

  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2

  第一章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房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3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_________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业构成明细;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第二条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注册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号四至: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2.保洁费:____3.保安费:____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5.维修养护费: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____(2)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

  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__%

  1.房屋外观:____2.设备运行:____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4.公共环境:____5.绿化:____6.交通秩序:____7.保安:____8.急修:____小修: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__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

  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6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xx]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xx]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7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户数: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5、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內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隨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承诺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元/平方。月;住宅电梯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承诺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承诺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內)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装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_______ 。

  第三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

  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

  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平顶山市安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平顶山市绢纺厂家属区卫生保洁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物业企业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座落位置:平顶山市体育路中兴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户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为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服务,独立经营。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财政拨款,转账支票,支付金额:

  五、委托管理期限

  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1

  根据双方协商决定,以政府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管理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银行大厦

  地址:

  建筑面积:35500平方米

  该大厦主楼层数21层、裙楼二层、地下一层。 银行实际办公用房为1F~5F、

  17F~21F,其余6F~16F为日后对外出租办公或另用。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客乘中奥电梯4部,新马货运小电梯2部,大小会议室,餐厅,直供消防供水系统,技防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地下室停车场及其进出道闸控制系统,周边绿化。功能为金融商务写字楼,于20xx年10月交付。

  第二章 委托管理范围与内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享部位(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内墙面、门厅、设备机房)的维护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配套的共享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照明系统、技防系统、配电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通讯系统、一卡通系统、监控系统等)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属管理范围的市政设施(道路、侧石、室外管线网、化粪池、沟、井、池、绿化、室外附属房、路灯、停车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公共场地、房屋共享部位)的清洁,垃圾收集,会议室、行长室的日常卫生清洁。

  六、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在本物业辖区开展24小时安全秩序维护和巡更等安保服务工作(不含人身、财产保险及保管责任)。

  七、所有车辆停泊与进出秩序管理。

  八、做好甲方大小会务后勤配套服务工作。

  九、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十、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无偿服务有:代收分发报刊、信件、杂志。有偿服务内容有:商务复印、代理代办服务。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三年,即自二OO五年10月1日至二OO八年9月31日。乙方对大厦全年承包管理费用为 元,每季末按全额的四分之一划拨结算一次,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原则。

  一、乙方主要负责大厦安保、车辆秩序管理、环境保洁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及机修、绿化管理、会务、以及相关服务接待;

  二、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含油漆粉刷)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审核,以及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技术能力范围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三、由乙方对发生的维修换件费用事项,凭逐一施工单经甲方当事人确认签字为准,为了双方在操作上便捷,由甲方对应急维修或50元以下的费用可委托乙方在事前修理后进行确认签字。涉及到工程需要外委作业事项和费用支出,事前须向甲方提请文字报告审核为准。

  四、大厦内租摆盆花数量确定为;内阴植物1363盆、草花3000盆,甲方有重大活动租摆另行结算。

  五、甲方饮用水送水服务由乙方负责,不再另行结算服务费用。但租客户和营业部由乙方自主进行有偿服务。

  六、甲方的副行长以上领导办公室、众多会议室的卫生保洁与绿化摆设由乙方负责管理(包括食堂绿化的摆设),其他办公室的卫生与盆花事务由甲方自理;

  七、涉及到大楼物业保修期内事务,乙方以第三方身分协同甲方对施工方的保修质量进行监督和督促,有责任及时按书面联系单形式,向甲方反映物业质量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该季度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本合同有效之日起,按每季末向乙方划拨结算物业费用与代办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根据本合同约定,从05年10月1日起始,乙方在每季末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具体的费用结算报告,要求甲方审核后予以支付,涉及到已成事实的代办费用结算,须有甲方事先或事后确认的书面签字材料为准。

  三、以后对出租用房的物业管理,如涉及到用户要求特约服务的,将按有偿服务自主受理。

  四、负责解交本大厦的属地管理费用,包括:治安联防费、垃圾代运费、门前三包费、排污费、110处警费。

  五、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2

  甲方:xx市xx局

  乙方:xx市新禹物业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保洁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室内保洁:会议室(定期),楼梯台阶、扶手、卫生间、走廊、楼内走廊墙裙、局长室(工作日),

  2、室外保洁:前后院、硬化路面、停车棚。

  3、室内保洁不含一层。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干净、整洁。

  1、楼道、楼梯地面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浮尘、无污渍,扶手、门框无浮尘、无污迹。

  2、厕所地面无杂物、烟头、浮水,便池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液封有效为前提)。

  3、立墙无浮尘、污迹,天花无蛛网;

  4、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站。

  5、雪后清扫道路,大雪天气甲方增援。

  6、对突发性污染物(酗酒者呕吐物、摔破罐等)及时清理、打扫、擦拭。

  第三条 人员配置:

  内外保洁共配置2人,依工作量对保洁员做二次分工。

  第四条 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全年服务费共计3.888万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后,每季度首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0.972万元。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权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约束自己方人员可能出现的随意丢弃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对甲方部分人员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甲方主管反应,乙方要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甲方负责提供所有保洁易耗品(比如垃圾袋、洗手液、卫生纸、芳香球等);乙方自备所有保洁用具(比如笤帚、消毒液、洁厕灵、玻璃刮、抹布等)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11月22 日止,共计1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违约方应向对方进行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不得终止合同。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3、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和作业,因违章导致乙方服务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第八条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临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昌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委托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养护。包括高低压设备、供水设备、上下水管道、电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设施、消防楼道、水电管道井、厂区内道路等。

  2.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消防楼道及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治理。

  4.维护房屋办公秩序,保证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5.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7.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小型维修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付水电费用。

  8.除日常维修外的大型维修时,乙方需在维修期间进行维修相关事宜的接洽、监督及检查,并安排验收事宜。

  8.根据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类专项有偿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2.在不破坏和影响房屋结构的条件下,对所属房屋进行装修,但改动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及乙方知晓后方可实施,安装电话、空调,应在乙方指导下进行,确保功率不得超过原设计负荷方可实施,不能自行加大电容,以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

  3.根据乙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应交纳费用的要按时按约交纳。

  4.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用要按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甲方自行承担滞纳金。

  5.对乙方违反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下列目标实施服务管理:

  1.1按时代收、代付水电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担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

  1.2房屋外观:无破损、无污垢。

  1.3设备运行:保证甲方物业房屋内水通、电明、电梯正常运行。

  1.4如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厂区内租赁户,正常维修4小时内完成。供水、供电部门检修、维修设备除外。

  1.5公共环境卫生:消防楼道清洁,有照明,垃圾井道畅通。

  1.6根据建设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制止。

  1.7安全:见附件(安全协议书)。

  2.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管理费。

  3.对甲方违反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物业使用人有违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予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愿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申、乙双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2.根据本协议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7.出现以下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因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用公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

  (3)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设备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协管、交通秩序等项目进行维修、养护、修缮的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启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8.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收取违约金等措施。

  (二)、交费方式(本小区坐式收费)

  2.甲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时间为___日,逐年类推,费用为

  第三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甲方在购得房屋时已向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购房款工程造价的5%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方乙提出年度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甲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甲方转让房屋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约定,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约定,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缴纳每月物业管理费用5%的违约金。

  第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体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5

  委托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伊犁好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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