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2022-06-13 服务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姓名: )。

  5.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最近,姚明与休斯敦火箭队的续约问题成了舆论关注的热点。其实,不管姚明是否愿意留下,只要火箭队同意留用姚明,今年他还将身披“火箭战袍”。因为姚明在20xx年与火箭队签过一份“3+1”合同,所谓“3+1”意思是:合同期前3年,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而在后1年合同期内,火箭队可以履行合同,也可以不履行合同,但姚明服从火箭队的决定。可见这个“+1”条款对于姚明来说,是带有强制性的。

  不过,姚明早就表示:“我不会忘记火箭在当初为了得到我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要凭良心,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会选择继续在火箭打球。”所以,尽管火箭湖人放走了奥尼尔,丹皮尔离开了金州勇士,而鱼腩快艇也腾出大约20xx万的薪金空间,但是这些球队最早也只能在20xx年得到这位巨人。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了:我们国内的用人单位是否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类似的“3+1”合同呢?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续约。但如果双方依法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们还是拿姚明来说事吧。假设国内的某个篮球俱乐部与姚明签订了4年期的服务期协议和3年期的劳动合同,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好比是签订了一份“3+1”合同。因为3年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后,篮球俱乐部可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求姚明续签“+1”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就是为了掌握续签合同的主动权。但必须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强制性地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看其是否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向劳动者提供了特殊待遇。如果未曾提供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其他特殊待遇,那就不能约定服务期。所谓特殊待遇,最主要的特征是,不是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到的待遇。

  拿假设中的国内某篮球俱乐部来说,如果向姚明提供的某种待遇是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能享受得到的,那就不是特殊待遇,强制性地续签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而如果篮球俱乐部确实提供了特殊待遇,那么姚明就要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否则俱乐部可以追索赔偿责任。

  当然,当劳动合同期满,篮球俱乐部也可以放弃对“+1”期限的要求,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俱乐部不得追索姚明剩余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另外,这个“+1”合同继续履行期间,如果俱乐部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各国的法律毕竟不同。姚明的“3+1”合同,和本市有关服务期的规定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我们的用人单位在要求职工履行服务期协议时,不妨听听姚明的这段独白:“一开始我向往的是一些大城市的球队,但是经过休斯敦的一年快乐时光,如果现在叫我再一次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火箭队,因为她给我带来快乐。”的确,法律上的约束是需要的,更重要的还是从事业发展上吸引职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新郎:新娘:乙方婚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婚礼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年月日时分

  举行地点:市区路号(饭店)厅

  婚宴:共桌

  第二条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类别及价款(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口总体策划价款:人民币元

  口婚礼主持价款:人民币元

  口婚车使用价款:人民币元

  口化妆服务价款:人民币元

  口纪实摄影价款:人民币元

  口纪实摄像价款:人民币元

  口其他服务项目价款:人民币元

  各项目的具体约定内容详见相关附件。

  第三条约定事项的总价款

  上条选定约定事项的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条四条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所选约定事项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元;婚礼当天车辆到达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20%即人民币元;

  如未选择婚车使用项目,则试妆、婚礼主持人见面、策划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元;婚礼当天晚上布置场地完成后由新人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剩余的20%即人民币元

  (三)如需增加服务项目,需另订补充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口向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

  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五条的约定相对应(请在需要的项目前打√,空置项目请划去):

  口附件一:总体策划约定口附件二:婚礼主持约定

  口附件三:婚车使用约定口附件四:化妆服务约定

  口附件五:摄影服务约定口附件六:摄像服务约定

  口附件七:其他服务项目约定口附件八:补充约定

  口附件九:服务变更约定口附件十:服务验收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新郎:婚庆单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住所(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条款规定的服务:

  一、 服务内容: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1.1检查消防管道的保压情况,每三月一次。

  1.2检查消防喷淋泵、消火栓泵自动,手动及控制箱的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3每月对烟感、温感报警器,气感及手报抽查1/3。每三月全部检测一次。

  1.4检查声光报警器、防排烟机、消防广播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5喷淋系统末端排水阀排水,每月一次。消火栓检查三月一次。

  1.6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转换情况及控制的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7室内消火栓压力检测,消火栓箱内的报警器,水带及其它附件检查。每三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时,乙方人员到场,并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1.9遇到突发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紧急派员排除和维修。对于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

  1.10整个消防系统维保一次结束后,需在一周内递交维护保养记录。

  二、 服务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现场作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情况甲方发现设备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人员接通知后3小时内到进行维护。

  2.2平时一切消防设备保证正常工作。

  2.3紧急联系:

  三、 合同总价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总价为

  3.1每次乙方须先进行一次服务,然后甲方按一年技术服务费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购买备件、备品及更换另部件的费用,另行按实计算收费。

  四、 技术服务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经验检测和保养的设备在合同期内都能正常发挥功能。如在感应元件的检测范围内发生消防事故时,感应元件没有动作,如:不报警,不喷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 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 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所在地,每次应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币以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七、 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执行本合同时所引起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采取友好协商后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八、 其他事项:

  8.1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维持工作环境整洁。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经济罚款。

  8.2在维护保养时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区(县) 路(街)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

  □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

  □ 推荐婚车服务□ 代租婚车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确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充抵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即元。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5、余款元,应在付清。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

  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 代租婚车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 摄像服务□ 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符合约定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

  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并按该项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外,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

  3、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 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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