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

2022-05-26 服务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服务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四、婚礼服务项目 策划服务□主持服务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化妆服务□鲜花服务 乐队服务□场地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确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50%,实际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定金。

  3、婚礼前一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40%即元。

  4、余款元,应在婚礼仪式结束当天付清。

  5、合同签订后,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策划服务: 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摄像服务□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2)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应于拍摄前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符合约定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____日之前(不含____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____日之前(不含____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80%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____日之内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100%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50%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产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产品《___________ 》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版本, 共______个用户,随产品附带加正式销售发票一张,密狗一个用户,光盘一张,许可证卡一张,总价格为___________元(全部大写)。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软件系统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系统的远程安装,并通过e快件向甲方邮寄软件光盘,光盘包括软件系统安装程序、用户使用手册。

  4.服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年期的服务(从软件安装日起),包含:软件系统的版本升级和补丁代码升级,软件系统的远程技术支持。

  (2) 甲方通过电话和ea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技术服务要求,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购系统的正常使用。

  (3) 乙方软件是XXX,甲方需要改动并进行二次开发,工作量过大需另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另收开发费用。

  二、服务期满后的收费标准

  ________年服务期满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有关服务,则双方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 软件系统的安装和验收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购软件系统的远程安装服务,甲方需事先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软件系统能够在甲方服务器上正常并连续运行10个工作日即为验收合格。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法律仲裁机构。

  3.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

  公司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

委托服务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行使保洁权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洁标准

  乙方的保洁标准为:

  1.按时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频率标准 ;

  2.住宅小区内窨井、化粪池的清淘清运,频率标准 ;

  3.按时清运住宅小区内的垃圾,并协调与环卫部门的关系,频率标准 ;

  4.定期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害虫消杀工作,频率标准 ;

  5.定时对楼内或楼外的保洁区域进行巡视,发现有违章建筑和施工的现象有责任劝导,并及时通知甲方管理部。巡视频率标

  准 ;

  6.对住宅小区高层公寓防火通道进行清理,保证畅通,清理、频率标准 ;

  7.对高层公寓内的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损坏打及时报修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对乙方的保洁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2.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洁标准的权利;

  3.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4.拥有对乙方重大保洁措施的审定权;

  (二)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保洁代理费用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2.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洁业务的权利;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格;

  5.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6.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二)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xxx

  关于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料翻译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以下翻译合同。

  1. 稿件说明:

  文稿名称:

  翻译类型为:英译中/中译英

  总翻译费为:

  交稿时间:

  2. 字数计算:

  无论是外文翻译成中文。还是中文译成外文,都以汉字字数计价,按电脑工具栏字数统计的"字符数(不计空格)"为准。小件翻译:不足1000字按1000字计算。

  3. 笔译价格(单位:RMB/千字)

  中译英____元 英译中_____元。

  4.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甲方支付总翻译费的50%即人民币_____元,甲方接收译稿后3日内支付全部翻译费余款。

  5. 翻译质量:

  乙方翻译稿件需准确,通顺,简洁得体。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无偿为甲方修改一到两次。力求满足甲方要求。如果因质量问题发生冲突,应该提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判,或直接申请仲裁。

  6. 原稿修改与补充:

  如甲方原稿修改,而需乙方对译文作相应修改,根据修改程度酌量收取改稿费,或在收取原稿翻译费后,对修改稿按单价重新计费。如补充翻译,则另行收费。中止翻译:如甲方在乙方翻译过程中,要求中止翻译,甲方须根据乙方的翻译进度,按乙方已经翻译的字数,以协定的单价计算翻译费给乙方。

  7. 交稿方式:

  乙方根据具体需要,采取以下交稿方式中的任一种来交稿:打印稿、电脑软盘、传真、电子邮件。

  8. 版权问题:

  乙方对于甲方委托文件内容的版权问题不负责,由甲方负全责. 保密性:乙方以翻译为业,遵守翻译职业道德,对其译文的保密性负责。

  9.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xx有限公司

委托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

  1.3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1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其他_________

  2.7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xx]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xx]162号和黑建规[xx]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

委托服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继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委托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鉴于: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及贷款方案策划等服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遵照执行。

  一、甲方如实告知自身信用、有价资产、贷款用途等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本协议,乙方仍有权拒绝受理。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甲方按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公式:服务费=实际贷款额*费率)。本次协商的服务费率为 %,即按实际贷款额度的____%支付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承诺乙方作为本次贷款业务唯一委托授权办理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委托,不得将委托事项另行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单方面暂停不配合乙方开展业务或撤销委托的贷款业务的,需全额支付乙方贷款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三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银行未成功办理贷款,视为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8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组织完成21万亩烤烟地机械深耕及整地理墒的服务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内容、履行方式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为积极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发展,做好________年烤烟地机械深耕及整地理墒工作,确保长年植烟土壤改良和____月____日前完成移栽任务,甲方将过去长年植烟地块委托乙方组织完成烤烟地机械深耕及细耙后整地理墒,总面积控制在21万亩以内(各乡镇具体面积见烟组办202号文件)。

  (二)履行方式:乙方负责组织机耕队完成服务项目,并负责协助烟草部门搞好质量监督,做好服务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时间要求:机械深耕及细耙后整地理墒____月____日启动,机械深耕____月____日前结束,整地理墒____月底结束,____月初组织检查验收,____月____日完不成任务的不给予认可。

  2.面积核实:服务过程中面积由村委会、烟站、农机站三方 核实并签字,最后经双方联合检查验收后给予认可。

  3.机械深耕标准:必须使用804以上大型拖拉机进行耕作,机耕深度35厘米以上(以耕到生土层为底线)。

  4.细耙后整地理墒标准:地烟墒高30厘米以上,田烟墒高35厘米以上,墒间距120厘米,墒面宽35-40厘米,墒底宽80-90厘米,墒子平直,墒面饱满,淘直土细。

  二 检查验收 除服务过程中进行面积核实外,服务项目完成后(____月____日后),由双方按服务标准和要求联合检查,采取量、查、看、访等方式进行实地验收,对不按服务要求,达不到标准的地块一律不给予认可。

  三 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按机械深耕、细耙后整地理墒80元亩核算,服务过程中的其它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

  (二)支付方式:经双方组织检查验收后4个月内,甲方按验收面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 违约责任 服务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9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1、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3、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义务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三、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四、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五、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六、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3、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七、违约责任

  1、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4、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6、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7、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八、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3、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委托人(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托人(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

  地 址:电话: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地 址: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106537694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务(以下简称“本事务”):

  (1)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第 审

  诉讼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审的,不包含执行委托和上诉委托;委托二审的,不包括执行和再审。

  (2)甲方与 案的诉前调查。

  (3)甲方与 已生效判决/裁决的申请执行代理。

  (4)甲方与 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

  (5)关于 事件/项目的咨询 /谈判 /出具法律意见书 /起草或审查合同。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项范围(具体以委托书为准):

  (1)一般代理(诉讼/仲裁),仅为程序代理,无实体处分权。

  (2)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反(仲裁)申请或者上诉的特

  别授权诉讼/仲裁代理。

  三.承办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员或其

  它律师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事务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评

  估、论证、公证等)都可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机构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

  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律师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完成合同义务;如果甲方书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四、律师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

  (1)计件收费方式,本事务律师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

  写¥元.如果提起反诉或者遭致反诉,按照反诉标的计算新增律师费。

  (2)分阶段/绩效/目标收费方式:,在没有按照约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师费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师费的支付与结算:

  律师费仅仅是指支付给乙方即律所的经营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律师费,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计件收费方式的,于本合同签订之当日首付人民币¥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条的律师费中:

  (1)代理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

  六、其它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理直接费用部分,以下列第( )种办法支付与结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预付人民币¥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务或此预付款用尽后凭票据按实报销。

  (2)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其它费用中的代支间接费用部分,实际发生时由律师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紧急情况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费用垫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内)按实单独结算。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师费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或者(3)种办法支付的向甲方报销相关费用时,应当提供相关票据凭证或者正式税务发票。

  八、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权行事,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律师无权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客户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师接替的,应及时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师对因案件代理关系而获取的甲方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虚假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的资料、真实性的证据,如实陈述与本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住址、联系方式等,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甲方的诉讼目的和诉讼要求,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十、证据和财物

  (1)乙方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收取或者代为保管证据原件;因庭审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亲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证据原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本事务完成后甲方要求返还的,除依法应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由其归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请取回。重要证据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收取归卷的,须在提供证据时,向法庭或者仲裁机构说明情

  况和原因,并经其许可案件审理结束后申请取回。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所有权属于甲方,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的证据和财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本条内容即视为保管合同内容,双方保管合同关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为条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过30天。

  (1)甲方未要求归还证据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机关必须留存归档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财物,甲方拒绝接受或者未予响应的;或者虽予响应但一

  直未来领取的;或者因甲方变更联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无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为保管证据或财物期间,认为必要时可自行决定将该证据或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管期限届满(自乙方书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计)后,乙方对所保管的证据和财物可作任意处分而不再负任何责任。但所保管的财物是人民币现款的,应在甲方于任何时候主张权利时,归还本金余额,不计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产生的各种合理费用,甲方未予清偿的,乙方有权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留置处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财物中的现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如上诉、再审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务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消诉讼、驳回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执行中止或终止裁定书;如一审委托不包括执行和上诉代理。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解除委托关系;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者达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书制作;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消灭或终止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务,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一律不予退还。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逾期超过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费用支付逾期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证据或者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约定以计件方式收费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以计时方式收费的,按解除时的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律师费;以分阶段/绩效/目标/风险方式收费的,按实际所处的阶段或绩效或者目标或者风险结算律师费。

  十七、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律师费或经乙方书面提示而超过30天未给予律师报销其它费用(约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另行支付延迟支付违约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八、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和委托人(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以及非虚假诉讼的承诺

  乙方和乙方律师已经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委托的法律事务的诉讼风险已经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师根据甲方陈述的事实和提供的证据,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乙方和律师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的有关法律意见或者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可理解为公安、司法机关就一定能给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审、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处罚或者无罪等有利的结果。

  甲方即委托人(当事人)对所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对进行虚假诉讼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九、免责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或提供虚假证据进行虚假诉讼所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师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快件、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较为合适的送达方式。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就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南浔司法局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四、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并由甲方实际支付了约定的律师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锦集十篇】相关文章:

有关委托服务合同锦集八篇05-24

委托服务合同锦集七篇05-19

有关委托服务合同锦集7篇05-17

家政服务合同锦集十篇05-20

家教服务合同锦集十篇05-12

中介服务合同锦集十篇05-10

委托开发合同锦集十篇12-01

委托开发合同模板锦集十篇12-02

关于委托开发合同锦集十篇12-01

关于委托服务合同汇总十篇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