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2022-05-14 服务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服务合同 篇1

  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编号: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为了维护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所赴国驻华使(领)馆联系,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

  2、申请类型、学校名单(标准)、申请数量和所选择的相关专业等以《院校专业确认表》(见附件)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请学校及申办签证所需的甲方全部资料,但以为实现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目的所必须的资料为限。在申办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方面的政策、规定发生变动,需要甲方补充材料时,甲方须在乙方根据相关国家、学校或使(领)馆规定而向甲方提出补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所

  需的材料。

  甲方应保证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无法联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无效的材料而导致申办不成,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导致乙方遭受处罚或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但以直接损失为限。

  3、甲方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如更改联系方式应提前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确保双方沟通途径顺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文件或通知的送达。

  4、按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在收到乙方为其代为办理的校方录取通知书后,须自行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申领个人因私护照。按照使(领)馆规定,签证时

  甲方应自行到使(领)馆面签。如所赴国使(领)馆规定不需要面签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与使(领)馆联系办理签证手续,使(领)馆收取的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5、甲方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该费用由甲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纳,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甲方的要求为准,也可选择委托乙方代为缴纳,委托缴纳需另行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为向第三方缴纳任何费用的缴费、退费事宜根据第三方规定的条款执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协助。

  6、其它。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的相关事宜。乙方应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相关院校的综合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单,按照有关法规协助甲方准备材料,代表甲方与校方联系,为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申请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有条件录取通知书及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申请签证的相关事宜。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关方面所需文件清单,介绍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准备材料,办理相应手续。服务成功以甲方获得其申请的所赴国签证为准。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国外院校、所赴国驻华使(领)馆、法律授权的机构以及为申请留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个人披露这些资料。如乙方未经许可擅自泄露甲方个人资料,所导致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申办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办理留学申请的进展、结果。甲方向乙方询问有关申请的进度、结果,乙方应当积极答复。如有关方面的政策发生变动,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乙方须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递交的全部资料时应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单,注明资料名称、接收时间等,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条 收费

  一、中介服务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服务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日内,需缴纳乙方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申请入学手续。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署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一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入学申请所需资料后,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甲方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书 日内,向乙方交纳第二笔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项以及完整的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后日,开始代为甲方办理申请签证手续。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关义务,在收到甲方第二笔款项后继续履行。

  3、支付方式: □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汇款

  采用现金和POS刷卡付费的形式,在乙方缴纳;采用汇款方式缴纳可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甲方须按所申请学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时缴纳校方所要求的申请注册费。

  5、甲方在办理留学申请过程中如留学意向发生改变,例如变更申请学校、专业、开学日期等,均须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实际完成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委托申请事项,则甲方应当按照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甲方改变申请后的费用应另行支付。

  6、乙方为甲方申请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超过本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及《院校专业确认表》约定所数学校,每增加一所学校,甲方须另缴纳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整(¥ )。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邮 编: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开 户 行:

  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 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 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 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问题。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总计**元(含17%增值税或是不含)。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时间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铅业分公司

  乙方:阿法拉伐(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内容

  解决当前阿法拉伐换热器泄漏进行维修焊补,使阿法拉伐换热器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二、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技术服务费(换热器维修费用)总计为26317.76元(含17%增值税)。技术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两周内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推荐本教育中心老师承担乙方的外语辅导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要求

  1、乙方授课的科目为:__________________。

  2、授课起止日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具体授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分———_______:_______分(每月_______次授课)。具体授课时间如有变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支付甲方的授课费用为_______元/次。授课费用支付方式为:即以首次授课为计算日期,①按月支付,每月_______号为付款时间()②一次性支付()课程款。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学习场地环境和条件。

  2、甲方的老师需对上课的内容进行基本必要的备课和相关资料的准备。

  3、甲方在授课期间应做到为人师表,谈吐优雅,耐心细致的讲课,为乙方解答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其他相应的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损伤乙方权益的行为。

  4、乙方负责甲方在其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在授课期间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老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及有关学习资料。

  6、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如实向甲方介绍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协助甲方的老师做好授课工作,如因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能向甲方老师汇报乙方的实际情况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如对甲方的授课老师的工作不满意,在支付完甲方按本协议商定的报酬后,可向甲方提出更换或终止合同,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在征得乙方同意后,予以更换他人并重新签订协议或终止合同。

  8、乙方监护人必须及时付给甲方按本协议商定的报酬,不得拖欠或拒付课程款,如乙方拖欠课程费,自结束授课之日起每天罚金按应付课程款的_______%计算。

  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_日通知对方。

  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五、本协议,在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负责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上海贝漫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贝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淘宝商城网店服务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 乙方为甲方所经营的互联网店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视觉设计、美化、规划等服务。包括网店的装修、上传新品,直通车、钻展及广告等所需的海报设计、新品拍摄的现场协调。

  2、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店铺的广告推广、促销运作,包括对产品价格定位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包括直通车、钻展等广告运营操作服务。

  (二) 服务费用

  1、 视觉设计服务:3000/月

  2、 营销服务:3000/月

  甲方认可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服务前1-7日内一次性付清下一个工作结算月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结算月从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后期合作在双方没有异议条件下,以此类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包括质量、货源渠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 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进货、发货、退换货。

  (三)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及其所产生的影像资料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并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二、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资金、资料账号做代运营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宝贝。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数据、资料确保真实、合法、否则对 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由乙方操作违反所在的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所带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资料用于服务无关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 乙方擅自删除宝贝,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 协议终止与顺延

  一、 根据合作效果双方都有权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双方无任何异议,该协议自动顺延。

  二、 终止后果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对的后续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权下,不得对甲方经营的网店前台、后台擅自操作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友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方付费后即刻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歌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务合同 篇6

  人们经常会因为种种原因外出,因此不可避免要居住于旅店之内。从而,旅店与旅客之间发生法律关系并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旅客在旅店中丢失财物,旅客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等各种情况,对旅店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进行分析,有利于理清法律关系,解决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店服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旅店服务合同形式进行明文规定,所以旅店服务合同是一种非要式合同。基于旅店服务合同的这种特性,要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是旅店服务合同就需要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从现实生活中看,旅客入住旅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旅客直接到旅店询问客房的相关信息,旅店根据旅客要求安排相应的房间并配给钥匙,从而完成要约与承诺,该旅店服务合同成立。在这个过程中,旅客和旅店之间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完全是通过双方的

  事实行为确立旅店服务合同成立。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比较容易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并解决随后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问题。 另一种是旅客或者第三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预定客房,通过这种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有可能是预定客房合同也有可能是旅店服务合同。一种是旅客发出的要约就是预定客房的邀约,旅店接受该要约则预定客房的合同成立,预定客房的合同成立后,旅客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入住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旅客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到旅店办理入住手续则旅店可以将客房给其他旅客使用,这种预定客房合同也不存在对客户人身、财产等负相应责任的义务,因此不能将预定客房合同与旅店服务合同混淆;二是旅客发出的要约是住宿的要约,旅店接受该要约则旅店服务合同成立,对合同双方产生约束力,此时旅客尽管旅客没有入住也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旅店也不得将客房交给其他人使用。一般来说,在实际生活中比较难区别客房预定合同与旅店服务合同,不过可以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交易目的、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判断合同的属性。

  二、旅店服务合同是混同合同

  学界普遍认为旅店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以租赁、雇佣和保管合同的基本要素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因各个旅店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而可能涵盖其他合同的内容。具体来说,该混同合同具有以下性质:一、旅客对客房的合理使用;二、旅店提供服务的义务;三、旅店对在旅店内旅客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保护义务,也就是旅店的无偿服务部分的义务;四、旅客不需要为上述服务支付房费之外的额外费用。

  旅店服务合同的最主要部分就是旅客对客房的使用,这实际上是对客房的租赁关系,客房内的随附物品一般也被认为是租赁物的组成部分,因此旅客对于客房内的床、家具、电器、洗漱用品等大都可以自由的使用,仅有少量物品明示表明是需要另付费才可以使用的。旅客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物品的属性来合理使用旅店内的设施,不得故意破坏或者非正常的损耗物品。如果发现因旅客使用不当或者故意破坏而使产品受损,旅客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比如说旅客把烟头扔到地上把地毯烫出洞,显然是需要承当赔偿责任。

  旅店同时提供基础服务,每个旅店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有的只是提供打扫房间、整理床铺、摆放物品等传统意义上的服务,有的还提供餐饮、停放车、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都是随着社会生活日益复杂而产生。这些新增的服务项目有些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有些则是需要支付相应收费的,在这里为了方便研究,假设这些服务项目是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的基础服务。对于旅店提高的上述服务,一旦因为旅店方面的过错产生不利后果,例如停放的车辆出现被人为损坏,旅店往往以上述服务是免费的为理由,拒绝承当责任。生活中,越是高档的旅店的房费就越贵,同时提供的免费服务种类也就越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旅店也不可能做亏本的生意,旅店提供这些服务就需要雇佣员工、购买工具,从而产生相应的各种费用,但是只要注意一下提供上述服务的员工的工资是旅店支付的,而旅店支出的工资正是从旅客支付的房费而来。显然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搭售行为,旅客支付的房费中本来就已经包含了这些服务费用,之所以说这些服务是免费的,就是即使你没有使用上述的服务也不退还相应的费用,所以,上述服务从本质上来看,都是有偿的服务而不是无偿服务,因此旅店的注意义务比较高,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旅店不能够以已经尽到一般注意义务来抗辩。 旅客在旅店内住宿,旅店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保护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旅店对此承担的仅是附带的、一般性注意义务,毕竟旅客入住的目的不是保护其人身或者财产的安全。因此旅客故意挑衅他人、斗殴引起的问题,或者旅客自杀等超出一般注意义务的后果,旅店无法预见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我国《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75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因此旅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向旅店声明,由旅店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否则,旅店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旅客支付房费后,旅店一般就不得对上述三个方面继续收取额外的费用,简而言之房费就是租赁客房与旅店提供服务的综合费用,而对旅客人身与财产的保护义务是不可分割的强制性义务、免费义务。

  旅店服务合同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其混合性,正是将多重合同关系混合在一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旅店服务合同,这并不是简单的累加,而且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三、综述

  在实务中,旅店服务合同纠纷的案子主要是集中在旅店内财物丢失或者被损坏、旅客拖欠房费方面。具体分析来看,财物丢失或者被损坏案件是旅店服务合同性质中混合合同的体现,主要的争议就是旅店是否提供保管服务,该服务是有偿的服务还是无偿服务,旅店是否尽到应尽的义务,旅客自身是否有过失。旅客拖欠房费的案子也并不是单纯的拖欠房费,涉及到旅店服务合同的非要式性,主要是旅行社或其他团体与旅店之间就旅店服务合同是否成立起的争议,双方对要约的内容认识不一致,一方认为是预定房屋合同的要约,另一方认为是旅店服务合同的要约。

  旅店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旅店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1)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2)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在旅店内自杀,如物品需要在特殊条件下保管而旅客未告知而导致物品变质;(3)保管物品自身性质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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