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

2022-04-23 服务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居间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间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定金元 ;

  4、居间服务费;

  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服务费。

  五、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 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三佰元手续费(由评估公司收取),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居间服务合同3

  卖方(甲方):

  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共有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买方(乙方):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共有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地址:

  经纪方(以下简称丙方)电话:。

  丙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其购房一事,向乙方提供相关房屋信息,并带领乙方实地看房,引荐乙方与甲方直接洽谈,最终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屋居间买卖合同。现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订合同如下:

  一、通过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昆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相关合同文件记载为准)出卖给乙方;乙方表示自愿购买该套通过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所有的房屋。

  二、房屋价款:该物业的买卖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成交价含该物业现有及所属的设施和装修,现有配套设施有: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已实地查看并充分了解对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三、办理该物业交易变更登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买卖双方须付税费;

  ①营业税

  ②契税

  ③个税

  ④土地增值税

  ⑤印花税

  ⑥公证费

  ⑦查档费

  ⑧工本费

  ⑨评估费

  ⑩其他费用

  买方需支付项,卖方需支付项。按约定由_______方完全承担;按约定由一方承担__________项税费,其余由___方承担,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发生税务种类的增加,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税率最终以交易当时产权部门、公证部门、税务机关、贷款银行按相关政策核算时为准。

  四、

  1、乙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该款可用于冲抵房款,甲乙双方对定金的约定采用_____①将定金转付予甲方,②交由丙方处托管,(详见定金收条)甲乙双方均认可定金法则的有效性,甲方作为对乙方交付定金的平等保证形式,甲方将下列材料一并交由丙方保管:《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其他:。

  2,交易时间的约定;甲乙双方约定于日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①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

  ②其它,

  ()银行按揭付款

  ①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付给甲方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大写):(:),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元),由乙方办理贷款后由银行支付给甲方;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全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②其它,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六、若该物业的产权证处于银行按揭抵押中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自筹资金还贷赎证;

  ②乙方同意将购房款(大写):(:),用于协助甲方还贷赎取证书所还款项用于冲抵房款,但甲方必须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在还贷赎证后,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③由甲方向垫资公司申请垫资,并还贷赎证,产生的费用由____方承担,但甲方必须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在还贷赎证后,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七、交房时间的约定:,如甲方不能按时交房,甲方应将该物业的成交额的0。1%/天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八、该物业及所属设施、装修在甲乙双方交接之前,甲方须结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管、有线电视费等。该物业交接之后所产生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支付,该物业在本合同签定时未开通设施由乙方自行开通。

  九、该物业是以签约时的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故乙方不得借物业瑕庛拒绝交易。

  十、甲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产权清晰,无争议,能完全支配和处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甲方承诺该物业不存在任何优先购买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己放弃优生购买权)等事宜己结清或处理妥当;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需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以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同时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其它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向甲方索取所交定金,若甲方收取该定金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无权向甲方索取定金。双方签订的需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一致。

  十二、居间报酬及支付:该物业系丙方提供信息促成,本合同一经签订,丙方的居间任务即告完成。基于丙方已提供之服务,本合同签订完成,丙方向乙方收取佣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向甲方收取佣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甲方或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违约一方必须赔偿守约方房价的%作为违约金,另即时付予丙方经纪佣金人民币(大写):元(:)逾期未按本条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违约方应向丙方承担居间报酬30%的违约金,造成丙方其它损失的另行赔偿。

  十三、丙方可为甲、乙方的后续辅助工作提供免费的服务,但涉及专项事务的应另行支付报酬,报酬另行约定。十四、签署本合同后,除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终止、解除外,甲、乙双方仍需按上述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十五、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在交易各环节均能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证件文书等,并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十六、本合同签订前上述三方在商谈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甲乙约定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①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因居间报酬所产生的争议,由丙方选择。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至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它约定事项: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经纪方(丙方):

  产权人:买受人:

  共有人:代理人:分行经理: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4

  甲方(居间服务人):

  乙方(借 款 人):

  乙方因借款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据此支付居间费用。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居间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服务费。

  乙方借款金额:万元、借款利息: %(月)、借款期限:月。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

  2.1 若甲方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乙方应按照该《借款合同》中借款金额和期限,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居间服务费按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月)%支付(服务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2 乙方在收到借款人提供的资金后,将居间服务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居间工作的完成

  3.1甲方促成乙方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即为居间工作的完成。

  3.2乙方私自和甲方推荐的出借人或出借人的亲属在本合同期满后的一年内签订《借款合同》,视为甲方提供的居间工作。

  3.3乙方在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收到借款后,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

  4.2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向出借人作出任何承诺。

  4.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寻找出借人,且及时向乙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4甲方应遵守乙方所确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借款期限,当出借人借款利息低于乙方委托的利息时,甲方有权直接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寻找的出借人利息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时,甲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方可代乙方签订《借款合同》。

  4.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4.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4.7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满足借款条件后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借款合同》签订后督促借款到账。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在借款期限满以后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

  5.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必要的服务,促成乙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取得借款。

  5.3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借款事项有关的真实信息和证件资料。

  5.4 乙方有义务对可能影响本合同和促成《借款合同》签订发生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5.5 乙方有义务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照约定的利息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

  5.6乙方有义务在《借款合同》存续期间,对发生的个人信息、财务状况、借款用途、本息偿还等重大事项的变更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5.7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5.8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或期限届满以后如需向出借人再行借款或委托他人再行向出借人借款或延期还款,都视为该行为与甲方提供的居间服务有关,并自愿按本合同约定比例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外,还需按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6.2若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拖欠借款本金、利息或利用借款从事违法行为等,导致借款被提前收回的,乙方所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不得要求退还。

  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行为导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借款合同》和取得借款,甲方不得向乙方要求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之日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5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借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借款利息(详见甲方与借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借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借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借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借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借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则,订立居间服务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居间事项

  甲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客户开展环保类项目投资 事项,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内地相关客户信息且能够帮助甲方完成投资。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拥有合适项目的资金需求方,协助甲方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及投资意向。乙方接受该居间委托,并严格履行,已达成双方目的。

  二、居间人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可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间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及相关相对人签订协议提供联络、协助及撮合等服务。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4、乙方对甲方所投资项目及款项不承担任何的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的关系仅为居间关系,不适用其他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

  三、居间报酬

  1、若乙方促成由环保项目持有方(借入资金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相关合作及投资意向,甲方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2%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该报酬在甲方或甲方所寻找的其他投资主体向相对人支付款项前予以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除应与支付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额度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合作资金及投资资金在相对第三方使用完毕后,仍需使用并与甲方签订续用合同的,本居间服务合同视为续展,酬金费用按照1%支付。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本居间服务合同所确定的报酬数额的一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所指项目合作、投资事项及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出资或另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出资,无论是由甲方直接出资或由甲方再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该事项,只要乙方所介绍之客户获得相对额度的资金,皆视为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居间报酬结算依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应对项目合作、所投资款项、操作程序的正当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本协议所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合同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居间服务合同7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工程名称:××××××××××××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甲方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真实可靠。在乙方促成甲方与总承包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承包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服务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专业分包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的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甲方履行××××专业分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专业分包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勒令停工、中止××××专业分包合同;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1本项目居间服务报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元(税后),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

  4.1.2本合同签字生效,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后,总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甲方工程款的同时,一次性全部支付清乙方的间服务报酬万元,特殊情况延迟支付不得超过3日。

  4.1.3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报酬时不需要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具体账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承诺向乙方、建设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服务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居间服务报酬,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居间服务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服务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

  3(2‰/日);按所欠居间服务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建设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3.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合同、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服务报酬的`支配权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合同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8.1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9.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8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间服务费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x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xx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龋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居间服务费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

  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八、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1、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居间服务费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居间服务费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日: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9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中介的一般做法,就甲方拟施工承包_________项目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服务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下列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委托事项:甲方以直接承包施工以上项目。

  2、具体要求:为甲方争取较好的合同环境。

  第二条:居间服务期限

  从工程项目跟踪至合同签订。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总包方签订该项工程的承包合同后乙方中介服务完成,甲方应付给乙方签约合同中金额的2.5%(税后)报酬。

  2、支付方式:建设单位第二次拨款至工程总造价35%时,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在居间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合同争议人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如有其它工程项目合作另签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中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明确的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乙方未能使甲方未能签订施工合同,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0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 建 省 建 设 厅

  监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人)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 (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乙方 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乙方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 ?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结构

  建筑面积

  第二条 委托售价

  1.双方议定,乙方代理出售前款标的物的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 亿 仟万元。

  2.甲方允许乙方溢价销售,溢价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承购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3.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4.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承购方签订转让合同。

  5.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委托方承诺一旦与乙方介绍的承购方签订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首期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五条 服务报酬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溢价部分,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六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承购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承购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与该承购方之相关企业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第七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财务顾问工作。用于: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资金方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4. 甲方向乙方提供汽车用于接送资金客户考察企业。

  5. 按约定支付投资人固定收益,如延期支付,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归还总投资额时应提前一天打入资金方账户。违约,每天按照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资金方支付滞纳金。

  6. 甲方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优先帮扶乙方推荐企业。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投融资手续,在资金方审批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资金方(银行)的关系。在甲方使用资金期间,乙方监督甲方的资金往来走向。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固定收益(详见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相关合同、2、 居间服务费:每年 。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贷款方条件造成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不能在居间过程中不通过乙方与资金方单独联系洽谈,而做出不利于乙方的任何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之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如甲方泄露。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的两倍。

  5、本合同如有争议提交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一切费用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居间服务合同13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施工方):

  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服务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 (总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 (总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如果甲方跳过乙方,同乙方介绍的公司签署了另外标段的项目,也视同为乙方完成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 (总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全面了解。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甲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

  2、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 (总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当日,甲方支付按合同总价的1%共计人民币 元给乙方。甲方进场后,在 (总建设单位)第一笔预付款5%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50%,即人民币 元;第二笔预付款30%到账之日起3日内支付居间费的30%,即人民币 元;甲方在收到 (总建设单位)第三笔付款之日起3日内付清乙方剩余的20%居间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中不包含应缴纳的税费。

  4、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以 (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特别说明:请慎重考虑红色字体部分,根据具体情况以作修正。以上文本敬请参考,如有不全面之处,请结合实际情况再作增删。)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居间服务合同1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连带责任担保方自愿为甲方担保,现就广东省康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该公司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甲方按壹亿伍千万以内价格成交计算,乙方按实际成交价格10%收取居间服务费,如超出壹亿伍千万成交,其超出部分乙方按20%收取居间服务费,乙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的所有税项由甲方完税。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成功后,收购方付第一次款给甲方的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的居间费用条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并于当天将居间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配合乙方做好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

  七、连带责任担保方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执行中自愿承担甲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的责任,如甲方不按本协议条款执行时,连带责任担保人将承担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一切民事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15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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