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1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为确保20xx年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弥勒市20xx年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山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争取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两级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覆盖率达100%。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7%以上。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在有麻风病现症患者和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6.由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所属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普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9.加大可疑麻风病线索的搜索与上报,以镇为单位不低于40条,其中重点疫村乡村医生线索转诊上报每年不低于4条。
三、实施时间
20xx年4月至6月。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东山卫生院、东山中学、东山中心校、东山派出所、东山镇财政所、东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宣传办和各村委会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运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东山卫生院,由杨永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除麻风运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对我镇消除麻风运动的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与支持、人员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事务的处理。
五、实施与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市级安排,20xx年4月2日前,东山镇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会,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完成镇村干部、各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20xx年4月6日前,各村委会、各单位采取宣传单(册)、标语、墙报、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运动”家喻户晓,并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三)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20xx年6月10日前,对重点疫村开展村民普查工作、历史疫村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接触者检查、非疫村调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1.相关调查
(1)接触者检查: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
(2)历史疫村普查:通过召开村委会、村小组长及乡村医生会议、培训,开展以户为单位的乡村医生入户普查登记等方式,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调查工作结束后,由乡村医生收集调查表。
(3)重点疫村普查: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所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卫生院,由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线索信息上报、患者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4.相关表册上报
弥政办发﹝20xx﹞31号文件附件1-9由卫生院负责按相关要求填报。
(四)其他工作(6月11日至年底)
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2
为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积极做好早期发现社会潜在麻风病人,新、复发病人的联合化疗和愈后复发监测等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各县市区防治机构开展年度项目具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积极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控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43号)的具体内容,促进早期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有效开展重症病人康复救治,全面推进《潍坊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年度目标
1.病例发现。在全市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任务,并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接触者检查信息。初筛可疑病人或经接触者检查初步确诊的病人要及时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2.病例诊断和治疗。市皮防所负责采集可疑麻风患者的组织标本,报送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及时确诊。对承担病人管理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补助,规范患者管理。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3.严重不良反应处置。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对发生麻风反应的病人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费用,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对发生神经炎反应的病例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市皮防所要及时将发生重症麻风反应的患者(体温在38℃以上者)和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人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4.重症病人手术治疗。由市皮防所承担重症病人救治任务,完成15例重症病人的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
5.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对不同类别的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防止失能和死亡。全市为100例病人(以新、复发和现症病人为主)提供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每人每年2个,由专业人员指导其正确使用,进行自我护理;为55例溃疡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每人每年15个,由专业人员提供治疗;为150例麻木足患者提供防护鞋,每人每年2双,防止发生足部创伤。
6.信息管理。市皮防所按照全国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病例,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定期赴现场采集信息并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二、项目具体内容及资金分配
(一)病例发现
项目要求在我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项目县(市、区)根据本地麻风流行趋势、近年来病人分布情况及环境等因素确定可疑者及密切接触者信息,制定具体项目计划报市皮防所备案。项目结束后根据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项目地区组织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检查,确保早期发现麻风病例。
(二)病例治疗
项目为我市20xx年16例现症病人提供联合化疗相关的医学检查,专业医生、乡镇兼职医生及乡村医生检查病人补助,费用800元/例,该项目资金合计1.28万元,其中安丘市(3例)由省财政直接拨付0.24万元。
现症病例分布为:高新区1例,青州市1例,寿光市2例,临朐县3例,高密市1例,昌乐县3例,诸城市4例,寒亭区1例,安丘3例。
对尚未完成联合化疗疗程的麻风病人及年内所发现的新、复发病人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满程、规则地保证联合化疗,并按照规定做好常规查菌工作及联合化疗病人神经炎和麻风反应监测。对偏远病人,专业医生不能按时跟踪治疗者,可由乡镇兼职医生或乡村医生督导服药,确保所有病人得到规则的联合化疗。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1.麻风反应治疗。麻风反应分为Ⅰ型麻风反应和Ⅱ型麻风反应,项目为每位反应病人的治疗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和赴现场工作补助250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重症麻风反应(体温在38℃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皮研所,安排住院治疗,确保治疗质量。
2.麻风神经炎治疗。神经炎,特别是无痛性神经炎是导致麻风畸残的重要原因,要求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并作为联合化疗病人的常规工作之一。项目为每位神经炎病例的治疗提供相关医学检查等补助2500元。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指氨苯砜的毒副作用、氨苯砜综合症和中毒利福平所致的肝功能损伤,因为危机病人生命,需要积极救治。各地发现严重不良药物反应病人后应及时上报,由省皮研所统一安排住院治疗。
上述3项工作因无法预测病人的分布和发生地,经费暂拨付省皮研所,年底根据上报病人数予以核发。
(四)重症病人手术治疗
对存活病人进行救治,年内至少开展15例麻风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对每例手术病人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和生活补助。项目经费由省所根据完成情况统一拨付。
市皮防所组织手术队伍,负责对本市及周边地区患者提供手术救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要积极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推荐适合手术的重症病人。
(五)重症病人医学处置
对存活的不同类别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项目为全市现症及存活病人提供防护用具包100例(每例现症病人每年发2次)、溃疡换药包55例(每个溃疡病人每年15次)和防护鞋150例(麻木足病人每年提供2双)。项目经费为3.85万元。
相关材料由市皮防所统一购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站负责上报需求、分发和指导患者使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风防治负责单位要按照全国麻风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麻风网络系统的信息维护和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潍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管理和督导,市皮防所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防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每项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二)项目执行时间
除现症病例治疗根据病人情况执行外,其他各项工作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份完成工作总结。
四、督导和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本年度项目结束后,由市皮防所完成全市评估报告和总结,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皮研所。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结合《潍坊市麻风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标准》,认真开展20xx年度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和专项账目记录,并按时完成工作总结。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3
1、化学药物
(1)氨苯矾(DDS)为首选药物。副作用有贫血、药疹、粒细胞减少及肝肾功能障碍等。近年来,由于耐氨苯砜麻风菌株的出现,多主张采用联合疗法。
(2)氯苯吩嗪(B633)不但可抑制麻风杆菌,且可抗Ⅱ型麻风反应。长期服用可出现皮肤红染及色素沉着。
(3)利福平(RFP)对麻风杆菌有快速杀灭作用。
2、免疫疗法
正在研究的活卡介苗加死麻风菌的特异免疫治疗可与联合化疗同时进行。其他如转移因子、左旋咪唑等可作为辅助治疗。
3、麻风反应的治疗
酌情选用反应停(酞咪哌酮)、皮质类固醇激素、氯苯吩嗪、雷公滕、静脉封闭及抗组胺类药物等。
4、并发症的处理
足底慢性溃疡者,注意局部清洁,防止感染,适当休息,必要时须扩创或植皮。畸形者,加强锻炼、理疗、针灸,必要时作矫形手术。
针对麻风病的治疗,我们也要考虑到患者的具体情况,采取对患者最适合的治疗方案。也许是一种;也许是好几种方法的综合治疗。这里,我们温馨的提醒大家,因为麻风病有一定的传染性,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预防及控制传染。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4
病情分析:麻风病以药物治疗为主,常用药物包括氨苯砜、利福平、氯法齐明等,应当早期、及时、规范、联合用药。
一、药物治疗
1、氨苯砜:此药对麻风杆菌是抑菌药物,但在较大剂量时也有杀菌作用,本品价格低廉,疗效较好,是目前治疗麻风的主要药物之一。临床治愈后,仍需继续巩固治疗,时间长短按不同临床类型而定。
2、氯法齐明:可干扰麻风杆菌的核酸代谢,又有抗炎作用。
3、利福平:对麻风杆菌有显著和较迅速的杀灭作用,最低抑菌浓度为0、3mg/L,最低杀菌浓度为0、9mg/L,半衰期近3小时。
4、乙硫异菸胺、丙硫异烟胺:此两种药的剂量及作用相似,对麻风杆菌有中度杀灭作用,其杀菌速度较足,比氨苯砜治疗稍快,而比利福平慢。
5、氧氟沙星:一种较强的杀麻风杆菌的药物,可用此药组成新的治疗方案。
6、中草药:扫风丸口服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后逐渐增量。苦参散对少菌型麻风有一定的效果。
7、免疫调节剂:主要包括泼尼松、沙利度胺,泼尼松口服治疗I型和II型麻风反应,至消退后减药。沙利度胺直到II型麻风反应被控制,然后减量维持一段时间。
二、手术治疗
麻风病一般不需手术治疗。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5
一、化学药物。
(1)治疗麻风病首选的药物是氨苯矾,刚开始用的时候是每天50mg,四个星期后每天100mg,每个星期服六天,停一天,服药三个月后停药两个星期。
(2)氯苯吩嗪可以有效的抑制麻风杆菌,同时还能抵抗麻风反应,每天用药100——200mg,口服。每个星期服六天药,停药一天,经常吃会使皮肤出现色素。
(3)利神平治疗麻风杆菌效果很好,可以快速杀灭,每天口服450~600mg。
二、联合化疗方案
1、免疫疗法
活卡介苗加死麻风菌的特异免疫治疗现在正在研究,可以和联合化疗一起进行治疗。辅助治疗的话可以选择转移因子、左旋咪唑等。
2、麻风反应的治疗
适当的选用反应停(酞咪哌酮)、皮质类固醇激素、氯苯吩嗪、雷公滕、静脉封闭及抗组胺类物物等。
3、并发症的处理
如果麻风病患者出现了足底慢性溃疡,必须要及时治疗卫生清洁,避免出现感染现象,同时在生活中也要多注意休息,如果严重则需要做扩创或是植皮手术。如果患者出现了畸形,必须要加强体育运动,可以做下理闻和针灸,必要时可以做矫形的手术。
以上介绍了麻风病的治疗方法,现在大家已经对这个问题清楚了吧,麻风病的危害特别大,不仅仅是给患者,也影响着整个家庭,所以必须极时摆脱这个病,防止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严重的影响,患者在治疗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病情发展来制订最好的治疗方法。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6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7
我国对麻风病推行大规模的联合化疗(MDT)工作,已取得显著的近期疗效。为评估MDT的远期疗效和对畸残的影响,特制订疗后监测实施方案如下:
一、MDT监测的目的:
(一)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复发病例,并予以治疗;
(二)及时发现、处理麻风反应和神经损害,预防和减少畸残。
二、MDT监测的起始时间:
不论患者MDT实际疗程多久,均以完成规定疗程即开始计算其监测时间。即多菌型(MB)方案者规则接受24个月MDT剂量后(24个月疗程可在36个月内完成。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此月才计入疗程;连续中断治疗超过4个月者须重新开始治疗);少菌型(PB)方案者规则接受6个月MDT剂量后(6个月疗程可在9个月内完成。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此月才计入疗程;连续中断治疗3个月以上者,须重复6个月疗程)。
三、MDT监测期:
现规定:用MB方案治疗者为10年,用PB方案治疗者为5年。
各型患者在MDT后达到规定的监测期,如未见复发,即为完成监测。
四、MDT监测的内容:
(一)各型监测期患者,在达到临床不活动(即临愈,指麻风活动性症状完全消失,皮肤查菌阴性)前,仍应监测其近期疗效。MB患者及PB原查菌阳性患者,每年需临床检查和皮肤涂片查菌各一次。PB原查菌阴性患者,每年需临床检查一次,出现有可疑皮损者则需作皮肤涂片查菌。
(二)各型监测期患者,在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每年需临床检查一次。MB患者及PB原查菌阳性患者每两年及完成监测时,需作皮肤涂片查菌一次。
(三)监测期间,必要时可酌情随时进行临床检查、皮肤涂片查菌及皮肤活检。
五、MDT监测的实施:
(一)要主动、广泛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基层卫生人员、行政领导等有关人员宣传MDT后监测的意义和具体措施。
(二)使患者认识到在完成MDT后,有发生复发或麻风反应、神经损伤的可能性,并将如何识别复发和/或麻风反应的早期症状与体征的知识,向患者交待清楚,要求他们在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时,立即向专业机构报告和接受检查。
(三)在监测期,专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上门访视患者,或请患者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查。
(四)每次的监测结果,均应及时记录。
(五)县(市)专业机构,每年应按不同型别、疗程等,分别汇总应监测及实际监测人数、复发人数和反应人数,并做出初步评价后逐级上报。
六、完成监测后的随访:
完成MDT监测后的患者,每2-3年需随访一次,必要时进行有关检查。应鼓励他们与专业机构保持联系,以期及时发现个别复发或麻风反应病例。随访期的检查可由专业机构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乡、村医务人员进行,并予以记录。
对有畸残、保护性感觉丧失和慢性眼疾等患者,仍需要给予长期的关心和医疗照顾。
七、MDT复发定义及其诊断标准:
(一)定义:麻风患者完成WHO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或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重新出现的病情的活动(不包括麻风反应)。从管理的目的出发,分为早期复发和晚期复发。
(二)诊断标准:
1、早期复发:各型麻风患者完成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后,病情进步,但尚未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时,出现下列情况者可考虑为早期复发:
(1)原皮损缓慢地加重、扩大和/或出现新皮损,和/或伴有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加剧;
(2)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任一个部位较前增加至少2+,并见到完整菌;原皮肤查菌已阴性的少菌型患者经过重复检查出现阳性结果;
(3)皮损活检有活动性麻风特异性病理改变。
2、晚期复发:各型麻风患者完成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并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出现下列情况者可考虑为晚期复发:
(1)原有的皮损再现、扩大和/或出现新的皮损与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
(2)皮肤查菌阳性(经重复检查),并见到完整菌;
(3)皮肤活检有活动性麻风特异性病理改变。
诊断为复发者,临床上应注意与麻风反应相鉴别(尤其是与Ⅰ型反应区别。方法可参见《全国麻风联合化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第17页)。仅有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加剧者,应排除无痛性神经炎。如疑为多菌型复发,应进行鼠足垫接种证实。
(三)确定复发病例程序要求:
1、对怀疑复发的患者,必须经县级以上两位有经验的专业防治人员详细了解病史,作全面临床、细菌和病理检查,分析复发原因,排除分型错误、选择治疗方案不当、治疗不规则、提前停药等引起的治疗失败病例,做好各项记录。对MB复发患者不要急于重新治疗。初步诊断为复发者,应上报省级专业防治机构复查确诊。凡考虑为多菌型复发者,省级专业防治机构应即与卫生部全国麻风疫情监测总站(设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联系,组织邻近地区的专家会诊确认。
2、专家会诊确认,考虑为多菌型复发、且任一部位皮肤查菌细菌密度≥3.0者,有关省或会诊专家即应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联系,安排有关单位作鼠足垫接种证实,以检测其麻风菌的活力和/或对MDT各种药物的敏感性。在完成接种取材后,立即开始抗麻风治疗。
3、已确诊的复发病例,由省级专业防治机构上报卫生部全国麻风疫情监测总站。
八、MDT复发病例的处理:
复发病例应列为现症病人管理,各型患者均应采用MDT的MB方案规则治疗至临床不活动。如系利福平或氯苯吩嗪耐药菌所致,则应变更用其它药物的联合化疗。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8
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张邦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按年度组织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发改部门: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划和要求支持有关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麻风病患者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麻风病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工作。
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助工作;为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和村外孤、残、老麻风康复者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将居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纳入城镇低保,散居在麻风村(院)外的麻风病畸残康复者和麻风病现症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门:要将麻风村(院)的运转经费、住麻风病村(院)康复者的生活和医疗等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将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让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病有所医。
宣传部门:每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等公众媒体开展30次以上的麻风防治知识公益宣传。
卫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层层签订市、乡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继续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防治经费。稳定防治队伍,保障县级防治专业机构人员数量,加强麻风病防治科人员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负责1个乡(镇)的标准配置麻风病防治科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麻风病治愈者随访,家属健康检查,在10年内麻风病疫村组织开展皮肤健康体检,做好麻风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麻风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康复率。
残疾人联合会:为所有麻风病II级以上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安装假肢、矫形器,发放轮椅、拐杖,及时维护和更换。
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款物,开展对麻风病患者慰问等人道救助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将辖区内麻风病贫困人群纳入低保,解决因疾病、孤寡、残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养老问题。组织乡、村广播站(室)开展麻风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文山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风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xx年6月向州级申报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20xx年10月前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纳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居住条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假肢安装、肢具维护、子女入学和畸残康复等社会民生问题,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生存、生活质量,消除社会歧视。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达标验收及终期评估。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方案》(云卫疾控发〔20xx〕5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向州卫生计生委申请达标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国家、省级安排开展终期评估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级组织的终期评估。
3.责任追究。对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市消除麻风危害进程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问责。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9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世界麻风病防治日”慰问活动和健康宣传活动,以宣传“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核心内容,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的防病、治病理念,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科学认知度,促进麻风病早期发现和歧视消除。
二、活动主题
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三、参加单位
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至2月5日;地点:港北区各乡镇。
(二)慰问活动。时间20xx年2月2日;参加单位: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疾控中心;慰问地点:庆丰镇(3人)、奇石乡(1人)。
五、活动安排
(一)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开展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核心内容,“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
(二)为麻风残疾、孤寡老人进行健康体检。
(三)结合扶贫工作到麻风残疾、孤寡老人家里开展春节前慰问。
六、职责分工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二)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活动。
(三)参加慰问活动的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准备相应慰问品或慰问金(200元/人)。
(四)区疾控中心负责本次宣传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
七、其他事项
(一)请区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区疾控中心将参加慰问活动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月3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区卫计局疾控股邮箱:xxxx,联系电话:438xxxx。
(二)各单位根据实际及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麻风病日系列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总结本次活动相关情况,并于20xx年2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图片和总结(电子版)报区疾控中心流病科,邮箱地址:xxxx,联系人:黄燕成,424xxxx。
(三)慰问活动车辆由区疾控中心安排。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10
(一)治疗
20世纪40年代初应用砜类药物治疗麻风病证明有效后,使麻风病的治疗进入了化学治疗的年代。在几十年的临床实践中,又相继发现了数种有效的抗麻风药物。过去曾用单一药物治疗,疗期很长,后来陆续发现有耐药病例出现,而且耐药发生率在不断增加,说明单一药物治疗麻风病不够理想。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结核病化疗的经验和马耳他采用多种药物联合化疗(multi—drug therapy,MDT)治疗麻风病的经验,于1982年推荐MDT方案治疗麻风病,使麻风病的治疗又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单一药物治疗转入多种药物联合化疗,使麻风病的治疗期缩短了不少。联合化疗的药物通用的有3种,即氨苯砜(DDS)、利福平(RFP)和氯法齐明(氯苯吩嗪)。麻风病的治疗除了麻风本病的治疗外,还有麻风病合并症的治疗。麻风病的合并症主要有麻风反应、麻风病溃疡和麻风病畸形。
1、联合化疗药物
(1)氨苯砜(4,4—diamino—diphenylsulfone,DDS):具有抑菌作用和微弱的杀菌作用。口服吸收迅速,在体内排泄缓慢,半衰期为10~50h,1次口服100mg后其抑菌作用可持续10天左右。在体内大部分从尿中排出。用标准剂量口服后在3~4个月即可杀灭99、9%的活菌。细菌指数(BI)每年平均下降约1个对数单位。由于疗效确实、价格低廉、耐受性良好和服用简便,长期以来氨苯砜(DDS)一直是治疗麻风病的首选药物。其副作用有:贫血、药疹、颗粒白细胞减少症、肝脏损害、急性中毒、精神障碍等。成人口服每次50mg,每天1~2次。
(2)利福平(rifampicin,RFP):实验化疗研究具有很强的杀菌作用。口服吸收良好,服后2h血中浓度达到高峰,迅速分布到全身组织。血中有效浓度可维持8~12h,空腹服用可增加吸收。主要通过肝脏经胆汁排泄。每次口服600mg或1200mg在4天内即可杀灭99、9%的活菌。为联合化疗中的主要药物。细菌形态指数下降比氨苯砜(DDS)快。副作用有皮肤反应、胃肠道不适、肝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少见的副作用有“流感”综合征、溶血性贫血等。一般成人连续疗法口服每次450~600mg,早晨1次空腹服下,用药后尿显淡粉红色。
(3)氯法齐明(氯苯吩嗪):本药不仅具有抑制和杀灭麻风杆菌的作用,而且还有抗炎作用。制成微粒状胶囊口服,吸收率约为70%。其排泄极为缓慢,在人体中的半衰期至少为70天,近50%以原型从大便中排出。以常规剂量50~100mg/d口服,一般在治疗3个月左右麻风杆菌即丧失感染性。本药对ENL具有治疗和预防作用,治疗所需剂量为100~200mg/d,严重反应可增至300mg/d,有时氯法齐明(B 663)与泼尼松30~40mg/d联合治疗,病情稳定后即可缓慢地减少至维持量。副作用有皮肤色素沉着、鱼鳞病样改变、消化道反应等。治疗麻风病一般成人口服每次50~100mg/d。治疗麻风反应用量较治疗量大。
2、联合化疗方案
(1)联合化疗定义:联合化疗是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作用机制不同的有效杀菌性化学药物治疗。其中必须包括利福平(RFP)。
(2)联合化疗方案:WHO麻风控制规划化疗研究组1982年推荐的麻风联合化疗方案如下:
①多菌型麻风:包括BB、BL、LL麻风,或任一部位皮肤涂片查菌细菌密度>2者。利福平(RFP)600mg每月1次监服;氯法齐明(B 663)300mg每月1次监服,同时每天50mg自服;氨苯砜(DDS)100mg/d自服。疗程至少2年或直至皮肤查菌阴转。
②少菌型麻风:包括IL、TT、BT麻风,或任一部位皮肤涂片查菌细菌密度<2者。利福平(RFP)600mg每月1次监服;氨苯砜(DDS)100mg/d自服,疗程6个月。
1987年WHO第六次麻风专家委员会建议,为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凡皮肤涂片查菌阳性病例,以及少菌型麻风尽管各部位皮肤查菌均为阴性,但皮损多于5块或有3条以上神经干受累者,均按多菌型麻风的联合化疗方案治疗。
(3)联合化疗对象:
①新病例、复发病例及耐药病例。
②凡经任何其他方案治疗,病情仍然活动的病例。
(4)联合化疗疗程:多菌型麻风用利福平(RFP)、氯法齐明(B 663)及氨苯砜(DDS)联合治疗,疗程至少24个月,现在又缩短到12个月。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否则此月不计入疗程。1年中至少服药8个月,连续中断治疗超过4个月者须重新计算疗程,重新开始治疗。24个月疗程可在36个月内完成。每年服药时间少于8个月者为治疗不规则;少菌型麻风用利福平(RFP)和氨苯砜(DDS)联合治疗,疗程为6个月。根据WHO的多中心现场研究,一次剂量的利福平(600mg)、氧氟沙星(400mg)和米诺环素(100mg)可用以代替PB MDT治疗。只有单个皮损的PB病人。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否则此月不计入疗程。6个月疗程可在4个月内完成。连续中断治疗3个月以上得,须重新治疗6个月疗程。
3、其他治疗方案
(1)开始先使用氧氟沙星(氟嗪酸)400mg/d,米诺环素(minocycline)100mg/d,罗红霉素(roxithromyrcin)500mg/d,氯苯吩嗪50mg/d,疗程6个月,再用氯法齐明(氯苯吩嗪)50mg/d,米诺环素100mg/d或氧氟沙星(氟嗪酸)400mg/d,治疗18个月。此方案适用于利福平耐药者。
(2)用米诺环素、克拉霉素(clarithrocycline)和氧氟沙星(氟嗪酸)联合化疗,1次/d,其效果与利福平相同,也可用于对利福平耐药者。
(3)沙利度胺(酞咪哌啶酮,反应停,酞谷酰亚胺):300~400mg/d,分3~4次口服,至反应控制后逐渐减量至50~100mg/d,为维持量。适用于Ⅱ型反应。
(4)封闭疗法:对疼痛的神经干,用0.25%~0.5%普鲁卡因10~20ml,注入神经干周围,1次/d,5~7次为1疗程。此法适用于两型反应的神经痛。
(5)手术疗法:对尺神经或腓神经的神经痛剧烈者,可施行神经鞘膜松解术或剥离术,或作神经移位术。
(6)止痛剂内服。
4、畸形治疗病人确诊后,应在开始抗麻风病治疗的同时进行康复工作,以预防麻风畸形的发生和发展。在治疗早期就应向病人进行健康教育,教会自我防护的方法,并根据病情开始理疗,期能获得最佳疗效。部分畸形者给予外科矫形术或成形手术。一般对爪状手施行屈指浅肌肌腱移位术,对垂腕施行桡侧屈腕肌等肌腱移位术,对猿手施行拇指对掌功能重建术,对垂足施行胫后肌肌腱移位术,对兔眼施行筋膜悬吊术,对脱眉施行植眉术,对鞍鼻用软骨、骨或硅胶填充成形。
5、溃疡治疗一般治疗原则为调整神经功能,患肢休息,保护创面,彻底扩创清洁,控制感染,清除死骨和预防复发等。局部常外用杀菌剂和保护剂,清洗溃疡面及附近皮肤,如3%硼酸溶液、0.5%~1%腐植酸钠溶液、1∶4000~8000高锰酸钾溶液、1‰雷夫诺尔溶液等。每天换药1次,使创面分泌物减少,肉芽组织新生,外敷凡士林纱条或鱼肝油纱布条等。如有继发感染,可加用抗菌药物。有适应证者手术治疗可用自体皮瓣移植术。应避免继续受压力和摩擦,穿用防护鞋。
(二)预后
麻风已在全世界流行3000多年,曾因药物疗效差,漫长的痛苦病程,造成较多的畸残,虽很少直接引起死亡,仍一直是人们惧怕的一种传染病。随着近代麻风的病原和发病机制的深入研究,尤其是早期诊断和强有力的联合化疗的应用,已明显改善了麻风病的预后。结核样类麻风有明显的自限性自愈倾向,对化疗反应好,但神经损害可不恢复。患者如对联合化疗依从性好,可以有效中止和改善瘤型类麻风的进程,甚至达到临床治愈的目的。随着治愈病例的不断增多,综合防治措施的普及,通过持续的努力,有可能达到在世界范围内消灭麻风的目标。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11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监测和促进疫情处置能力。特制定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xx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
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
进程报告:
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
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
③资源使用情况。
结案报告:
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
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
③评价措施效果;
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
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xx〕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4.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分析。于20xx年3月前完成20xx年辖区内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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