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24-12-13 防治方案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决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实抓细各项措施任务,加强扬尘污染管控,规范餐饮油烟治理,杜绝垃圾焚烧现象,确保柯桥区完成20xx年空气质量改善年度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扬尘污染管控攻坚行动

  1.强化道路扬尘管控。秋冬季期间加大道路保洁力度,重要区域范围保持主要道路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日、晴天洒水不少于10次/日、人行道冲洗不少于1次/周、每晚增加不少于1次机扫作业的作业频次;该区域次要道路、其他区域主要道路晴天洒水不少于6次/日,其他区域次要道路洒水不少于4次/日,高压冲洗不少于1次/日。特殊天气时根据专家团队调度实时调整作业频次及作业方式。(责任单位:环卫管理中心)

  2.加强渣土车辆管理。渣土(泥浆)运输车辆做到净车出场、覆盖密闭,严禁带泥运行、抛洒滴漏、超速超载。渣土(泥浆)消纳场所要配备冲洗设备,周边道路的冲洒保洁到位,裸露泥土覆盖抑尘到位。加快水路运输设施的建设投运,加大水路运输运量,坚决取缔非法消纳场所。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每月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直属三中队,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3.助推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区建设局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齐全,确保工程车辆净车出场率达到100%,散装货物运输车辆覆盖率达到100%。对于区蓝天办、区建设局移交的施工工地场内扬尘案件,及时予以依法查处。(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二)提升行业管养维护水平

  4.推进柴油动力移动源分类管理。根据《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管理办法》,加大重型柴油车绿色化改造力度。12月底前,柯桥、柯岩街道范围的道路保洁、垃圾中转车辆应全部达到绿色柴油移动源标准。(责任单位:环卫管理中心)

  5.加强市政设施运维。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开展市政设施运行维护现场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管控,桥梁修复、道路沥青修复、人行道修复等做到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市政管理中心)

  6.深化园林养护管理。加强园林养护现场及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扬尘管控,严厉查处占绿毁绿行为,推进城区绿地提档升级,及时开展绿化补种,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同时,严格按照《柯桥城区绿地养护作业质量要求及考核标准》督促城区11家养护作业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园林管理中心)

  (三)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7.加强餐饮油烟管控。进一步鼓励各镇(街道)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由执法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人员对空气质量严控区(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餐饮店每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其他区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清查是否装有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是否每月至少清洗维护1次、是否建立清洗台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不及时清洗、维护等行为,督促经营单位限期完成整治。发现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和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8.严控露天焚烧行为。开展秋冬季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依托“柯桥区露天禁烧精密智控”平台,打通联动执法新通道,构建极速预警、迅速派单、快速处置、定速反馈的闭环全流程,实现露天禁烧扑灭和执法双闭环。同时,配合属地镇街加强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宣传,引导群众筑牢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对垃圾(秸秆)焚烧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9.严管室外烧烤行为。开展主要道路两侧齐门经营专项整治,解决一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坚决取缔移动式露天烧烤和临街型露天烧烤。同时,宣传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对禁止区域内继续使用蜂窝煤的餐饮经营户依据《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肃处罚。(牵头单位:创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属地镇街中队)

  (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行动

  10.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深化各单位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污染加重时做到提前部署应对,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污染天气发生期间,组织开展污染应对工作,加强执法检查和污染防控,减少排放。(牵头单位:指挥中心;配合单位:环卫管理中心、市政管理中心、园林管理中心、属地镇街中队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治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局打赢蓝天保卫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考核;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抓总,做好协同推进;各配合单位要各司其职,服从统一安排,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重拳出击,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二)从严执法,监管有力。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切实传导压力,推动施工单位、餐饮业主等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露天焚烧、烧烤等要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震慑。

  (三)强化督察,严肃问责。对标对表蓝天保卫攻坚战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以铁的纪律和过硬的措施坚决完成大气治理任务,局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责任科室(单位)、中队的工作台账及问题整改点位进行现场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慢、整改落实滞后的责任科室(单位)、中队及个人,将依照《柯桥区党员干部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

  为全面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下简称“冬防”),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咸阳市20xx-20xx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以“尘、煤、柴、车”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到20xx年3月15日,利用4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各类大气污染源和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和无组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强度;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指标年均及同期浓度均有所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三、工作任务

  (一)防治扬尘污染

  1、加强矿区扬尘监管。各煤矿要健全车辆冲洗、覆盖制度,对驶出矿区的运煤车辆进行彻底冲洗,并严密覆盖,严防途中抛洒。不得露天堆放原煤、煤泥,要定期对矿区道路及周边进行清扫洒水降尘。(煤炭局牵头,公安交警大队、环保局配合)

  2.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和建筑拆迁场地周边要设置围挡,对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拆迁要采取湿法作业,城区内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置时要采取密闭、遮盖等抑尘措施,严禁露天随意堆放,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车辆冲洗制度,确保出场车辆轮胎和车身干净。渣土车等建材运输车辆应采取遮盖措施,严防抛撒。(住建局、城管局、征补办负责)

  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新购置一批洗扫车、吸尘车、洒水车,所有洗扫车辆统一安装GPS装置,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在线管理。年内,县城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xx%以上。道路施工时,对已开挖路面,要及时回填铺油;对裸露地面、物料、土方,要进行全遮盖,适时洒水压尘;对破损路面,要及时整修。河道整治工程应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城管局负责)

  (二)防治燃煤污染

  1、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强化重点耗煤企业用能管理,通过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等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发改局负责)

  2、强化燃煤企业污染防控。冬防期间,对彬县电力公司、华电瑶池发电公司实行24小时环境保护驻厂监察。按照《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xx)要求,强化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监督管理,加大现场排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并严格查处超标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查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正常运行、擅自拆除或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严查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放煤炭和灰渣,导致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严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未有效落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要继续排查城区燃煤小锅炉,坚决取缔拆除后又死灰复燃的燃煤小锅炉,对私自安装的燃煤小锅炉,不得补办环评手续,不得申报锅炉淘汰补贴资金,要依法予以查处并限期拆除。(环保局负责)

  3、严防已取缔露天储煤场死灰复燃。严格落实经营性露天储煤场取缔工作一包三年制度,盯死看牢,严防死灰复燃。(县经营性露天储煤场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1、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切实搞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冬防期间,禁止审批任何焰火燃放活动。要积极引导群众文明过节,有效杜绝城区酒店、住宅小区在庆典、节假日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文明办、创建办负责)

  2、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认真按照咸治霾办发〔20xx〕10号文件要求,加大农药、印刷、涂料、橡胶、干洗、餐饮、机动车制造与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设施设备。要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环保局负责)

  3、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对餐饮业选址不符合要求,或造成油烟污染的',不再核发相关证照,不予办理登记手续,责令其搬迁或关闭。同时,在城区坚决取缔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食药局、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局负责)

  (四)、防治其他污染

  1、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充分发挥智慧城市视频监控设备作用,及时查处露天焚烧各类废弃物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加大日常巡查,重点加强车辆维修、施工工地、道路两侧、商业门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巡查,依法查处露天焚烧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废纸、木材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城管局负责,环保局配合)

  2、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格查处“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行驶,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度,对淘汰车辆进行就地拆解。(公安交警大队、商务办、环保局负责)

  3、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监管力度。各镇办作为农村环境监管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焚烧秸秆、木炭窑烧制、废旧塑料加工、小型冶炼、白灰销售点等不符合要求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各镇办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治污降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统筹做好沟通协调、调度监督等工作。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要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冬防工作结束,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制度,实行日分析、周研判、月例会,强化工作推进调度预警。实行曝光制度,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在全社会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行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各镇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各自的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发挥基层网格员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营造舆论氛围。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冬防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重点工业企业的

  污染控制承诺及守法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处罚情况等进行公示。充分发挥12369举报专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并及时查处。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治污降霾领导小组要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每月开展督查考核,并跟踪督办。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制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人为设置工作障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

  为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各项要求。围绕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职责法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规定,准确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法无职责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信用约束。探索信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和诚信意识,努力建设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制度。

  (三)社会共治。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功能,提升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协同效能,努力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局长王再新任组长,班子成员黄俊、李腾勇、孙军、邱永伟任副组长,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股,蔡晓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重点

  (一)引导餐饮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广使用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先进技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国家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排放油烟。进一步整治规范烧烤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重点服务项目,督促相关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经环保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营业,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停业。(责任领导:孙军,责任单位:食品股、各分局)

  (二)强化燃煤锅炉监督管理工作,严把燃煤锅炉安装、使用关,做好现有在用锅炉使用登记台账,对符合要求新安装的燃煤锅炉,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对属于淘汰范围内的新增燃煤锅炉,一律不予办理安装、使用登记手续。同时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区35T以下燃煤锅炉建设。(责任领导:邱永伟,责任单位:特设股)

  (三)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机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责任领导:黄俊,责任单位:检验检测中心)

  (四)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加强抽检力度,取缔违规加油站点。(责任领导:李腾勇,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

  (五)加强协同配合。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整治合力。(责任单位:各分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完大气污染攻坚行动防治工作。

  (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措施,按照整治工作目标和时间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气污染防攻坚行动工作,涉及的'产业链条长、部门多、地域广,要加强系统内、外的协作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工作全统筹、配合工作不掉队,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执法,履职尽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属于其它部门执法范围和涉嫌犯罪的,按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

  为应对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按照科学研判、积极干预、压实责任、协调协同的工作思路,以“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为主要举措,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攻坚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二)基本思路

  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以燃煤整治、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机动车尾气治理、企业排污监管、扬尘污染源管控、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为主要举措,加强应对污染天气,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完善机制,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主要目标

  在“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上,力争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20xx年度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加强对O3、CO、NO2和SO2指标的管控,减少气态污染物浓度高值出现频次,统筹推进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VOCs和NOx减排考核任务目标。

  二、主要措施

  1、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各地以化工、医药、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项目为重点,包括涉煤及煤制品、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工业炉窑、锅炉的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拟建设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要求,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提高能效、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深入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继续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各地梳理辖区内畜禽养殖等其他散煤燃烧情况,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散煤行为。加快推进省级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进行摸底排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分散燃煤锅炉督促整改。对生物质锅炉违规使用燃煤问题进行排查,各地要制定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方案,开展一轮次专项整治。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建立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单台账,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和90个工业炉窑提标改造项目进行“回头看”。推进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进行清洁能源替代。对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在20xx年11月底前要完成一次检修,防止造成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完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严格源头管控,全面实施国六阶段排放标准,加大对数据造假机动车环检机构的执法力度。充分利用机动车监控平台加大对黑烟车抓拍、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推进I/M制度的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机制,开展重点路段常态化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年度路查及抽测数量不低于当地保有量的20%。加强对大型工矿企业、重点用车单位、重点施工工地、重要物流园区、铁路(码头、机场)货场等用车大户的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排查,建立车辆台账,对未上牌非道路移动机械查缺补漏,定期开展入户监督抽测。结合敏感点精细化管控方案,制定重点时段交通干道的疏导方案。积极谋划我市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建设,进一步提升“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能力。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试点开展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重点涉气企业排污监管。以水泥、有色冶炼、砖瓦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在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CEMS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清单进行更新,定期“回头看”,重点排查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农村“散乱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重建、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力度,督促其在年底前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弃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同时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抽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组织企业在年底前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带动行业治理升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深化VOCs重点企业治理。深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行业省、市重点企业的治理成效,督促修改完善“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并落实治理措施,继续推进重点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治理要求。依据《江西省涉VOCs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南(试行)》要求,各地要加大对企业分级清单的审核把关,并在首轮绩效评级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梳理思路,结合“一企一策”评审,完成第二批市重点企业的绩效分级工作和辖区内第一批省市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20xx年11底前,完成第二批重点企业信息填报工作。以绩效分级为抓手,鼓励建立分级管控细则,实施企业差异化管控,动态化管理,督促、引导企业提高VOCs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各地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抽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精细治理扬尘污染。差异化管控建筑工地扬尘,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管理制度,通过“六个百分百”要求以及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挂牌达标排放落实情况、督察发现问题情况及信访投诉情况等因素,实施不同级别的绿-黄-红牌工地分类,通过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控,已评促改,达到以改促优。强化道路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外环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城市公共区域、长期未开放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各地要依托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对扬尘管控成效实行每月排名通报,以考核奖励压实责任。对道路扬尘、施工扬尘、裸地扬尘等进行防治,实行差异化管控,精细治理。建立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挂牌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市城管局开展城区各主次干道扬尘防治工作,按照环卫规范,强化道路抑尘保洁措施,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雨后进行道路清淤,严控渣土运输车辆,确保遮盖密闭、行驶路线时间符合规定;强化裸地扬尘防治,停工工地须对场内裸地进行防尘网无缝覆盖,并对辖区内裸土覆盖情况进行巡查。各地要依托道路扬尘考核机制,对扬尘管控成效实行每月排名通报,以考核奖励压实责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强化露天禁烧和禁燃禁放管控。各地要组织开展秋收阶段露天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多种途径加大露天禁烧的宣传力度,增强城乡居民露天禁烧意识。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加强监控和考核,推进“人防”“技防”相结合,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严控城市露天焚烧行为,突出管住焚烧垃圾、焚烧枯枝落叶及祭祀焚烧等行为,管住城区开荒种菜烧草木灰沤肥的行为。推动各县区建立露天焚烧行为随手拍、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动全民参与监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加强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重点时段的禁燃力度,提前制定宣传方案,将禁燃禁放要求广泛告知群众,对违规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对城市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和运行率进行排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充分运用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措施,加密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及清洗情况的检查频次,全面取缔无油烟处理设施的烧烤摊位,推行无烟烧烤。(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完善污染天气事前预判、事中跟踪、事后评估工作机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要联合气象部门会商,结合周边地区空气质量预报,提升本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精准度。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关键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切实做到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完成任务到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支持力度,指导各地落实重点任务。各地要充分总结分析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的经验教训,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也要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一刀切”式做法。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认真对照《xx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全面梳理各项任务措施,建立台账,查漏补缺。要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任务逐级细化,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制定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指定责任人,建立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定期对当地主要任务开展督查督办行动。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全面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对监测数据质量差甚至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进行曝光。

  (四)加强帮扶指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寓监督于帮扶之中。加强联合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涉VOCs产品质量监管、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措施,细化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秋冬季攻坚督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以环境问题突出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的地区为攻坚督查重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对空气质量反弹明显、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视情适时派出市级强化督查组,开展驻点督查。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进不力,影响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六)加大舆论宣传。通过开设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栏或专题,大力度宣传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开展情况,并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污染控制、污染治理、处罚情况进行公布,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

  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城市扬尘管控工程。

  1.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县城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包括: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长江东路每周至少清洗路面1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1.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2.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7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高于100且可能出现持续污染趋势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其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除清洗当日外,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责任单位:环卫所)解除条件:临时管控措施启动后,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低于100时,予以解除。

  二、工作步骤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制定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统筹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重视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自觉抵制污染,形成公众参与大气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予以“定格处罚”,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固化行业规范。督察大队每月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长效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6

  按照你办关于上报贯彻落实《20xx年x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20xx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中第四项扎实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中的第一、二小项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纪委按照《20xx年八师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各项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推进、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

  按照《20xx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的'要求,xx纪委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坚持问题导向,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跟踪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及人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督促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认真履职,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同时,xx纪委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围绕重点件办理、部门履职等情况,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加大约谈、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确保相关单位及人员履职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环保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查处和纠正在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因落实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案件。

  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目前,燃煤电厂xx万千瓦以上机组超低排改造和电力动态节能、环保、绿色调度工作还未到逾期时间,仍在整改中。今后,xx纪委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中履职不力或未按期完成整改和改造任务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倒逼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本着“全面推进、精准治霾、重点突破、乡村联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解决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大力实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秸秆禁烧、燃煤管控、扬尘治理、打击土小企业等重点工作,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促进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二、解决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

  (一)燃煤管控取得突破

  通过发放明白纸、村有线广播喇叭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低硫优质煤,提高群众自觉性、积极性。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的煤炭质量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对销售、使用劣质煤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

  成立燃煤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扬尘整治攻坚取得突破

  加强扬尘防控精细化管理,采取硬化、绿化、苫盖、清扫、洒水、封闭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新15条标准》,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对道路新建和修复扬尘管控加强工业堆场抑尘管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实行全封闭储存。长期堆放的废弃物,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成立扬尘管控指挥部,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为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全面推进各项治理措施

  (一)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

  1.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改造。根据县政府要求,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大力实施0.5蒸吨以上、供暖面积3000平米以上锅炉的淘汰改造,9月底前淘汰改造率达到5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2.加快燃煤锅炉深化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6月底前对未列入淘汰改造计划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进行深化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3.加快教育系统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协调乡教育中心,实施全乡小学、幼儿园燃煤锅炉的替代改造。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教育中心、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二)推进企业污染治理

  4.重污染行业治理升级达标排放。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水泥加工摊点开展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5.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石油炼制成品在储、运、销过程中的挥发点控制;加强回收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强化油品市场监管。年底前完成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三)土小企业及砂石料厂整治

  6.实施土小企业整治。结合开展打击土小企业“春雷行动”,加大对土小企业落后产能和有污染的经营摊点依法整治力度。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巡查机制,摸清土小企业类别、分布范围、数量,综合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实施重点整治,按照“四个一律”标准,达到“两断”“三清”效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7.砂石料加工业整治。5月底前对砂石料生产、储存单位实施停产整顿,整顿期间供电所不得供电,企业不得生产。企业完成整改后,经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违法占地摊点依法取缔,恢复地容地貌。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国土所、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8.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长效缓释化肥、选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制定全乡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广使用秸秆压块等生物质能源,高速公路沿线逐村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

  9.狠抓秸秆禁烧。夏秋两季禁烧期间,举全乡之力,落实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包地块责任制,严防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其它季节,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对全乡区域,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点火、不冒烟。

  分包乡领导(分指挥长):由正科级组织员、副乡长兼任,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各村党支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大气办,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工协作,主管环保、土地、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科级领导,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相应分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安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一法一条例”宣传。充分运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明白纸、法律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三)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贯彻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依法治污。对环境举报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完善网格化环保监管巡查机制,形成寸寸土地有人管、件件污染有人查的监管格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实行驻厂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8

  根据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紧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控煤工作

  (一)工作措施

  1、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性单位:督促对燃煤锅炉深化治理,安装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且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燃煤锅炉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环保煤,严禁使用劣质燃煤。对贮存的煤炭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煤场:严禁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运输煤炭的车辆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配合工商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违法煤场实施强制断电。

  (二)涉及单位:

  1、机关事业单位:信用社、供电所、派出所、教育中心(包括各小学、幼儿园)等。

  2、生产经营性单位:鸿祥印刷公司、中堂文化用品公司、文波洗浴、中国洗浴、晓东洗浴、春江洗浴、晓东饭店、鑫源饭店等。

  3、煤场:等8家。

  二、抑尘工作

  (一)工作措施

  1、煤场。督促对煤炭设置围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砂石料场。督促对散体物料进行有效覆盖,抑制扬尘。配合土地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对违法单位强制断电。

  (二)涉及单位:

  1、煤场:8家

  副乡长牵头负责。

  2、砂石料场:6家。

  副乡长牵头负责。

  三、企业整治

  (一)工作措施:

  1、工业企业:督促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污口。

  2、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督促鸿祥印刷公司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二)涉及单位:

  1、工业企业:中堂文化用品公司等企业、4家浴池等;

  2、挥发性有机物:鸿祥印刷公司。

  四、禁烧工作

  (一)工作措施

  1、巡查。以北塘路为界,分为南北两片,由科级领导干部带队,每日上路巡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

  (1)北塘路以南:

  组长:(正科级组织员)

  成员:

  (2)北塘路以北:

  组长:

  成员:

  2、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发放《禁烧通知》,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二)区域:以京昆高速沿线、北塘路沿线为重点,全乡区域实现禁烧。

  五、油烟治理

  (一)工作措施: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

  (二)涉及单位:晓东饭店、鑫源饭店、农家饺子馆、革塘饭店、建国饭店、双凤饭店等。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它科级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分工。副乡长牵头负责控煤、企业治理、油烟治理、北塘路以北禁烧巡查、煤场整治等工作;副乡长牵头负责砂石料场整治;牵头负责北塘路以南禁烧巡查工作。

  (三)强化网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发挥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乡村干部齐抓共管做好禁烧、“土小”企业排查整治等工作。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9

  为了改善XXX市空气质量,切实做好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XXX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中共XXX市委关于制定X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大治气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排气、扬尘灰气、燃煤烟气治理,加强“散乱污”企业治理,推进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通过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高发、频发,既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直接影响“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完成。

  基于以上背景,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XX〕104号),起草了《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XX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开始起草《XXX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2、20XX年11月,向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XX年11月18日,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按照确保全市目标完成、浓度高的多降、浓度低的少降的原则,制定了各辖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实施节能改造,在建项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停工整改。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重点行业减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55万吨,按时完成粗钢产量压减任务。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严控散煤复烧;20XX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锅炉、炉窑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完成194家企业低VOCs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工作;完成240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完成179家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XX年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2000台,累计占比达到36%;市区新增能源环卫清扫车150辆,累计占比达到60%;新能源渣土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水泥罐车总数达到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总数达到30000辆。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水路、管道、新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70%,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20XX年12月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小麦秸秆还田率达到96.3%以上,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92.7%以上。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各区县(市)降尘量不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

  方案改变以往只有定性或大尺度定量目标任务的方式,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牵头单位、各开发区和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了措施和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通过七个方面保障目标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帮扶,三是严格奖惩考核,四是加大财政支持,五是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六是确保调度质量,七是做好宣传引导。

  六、征求意见情况

  11月4日,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采纳8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13条,未采纳的主要原因是与国家、省、市要求不一致。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决战计划》、《市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全区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新时代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础上,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服务“六稳”“六保”大局。采取积极稳妥措施,立足于抓好现有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年以来秋冬季攻坚行动成果,做到时间、区域、对象、问题、措施五个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污染天气,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巩固清洁取暖散煤治理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垃圾、秸秆、落叶禁烧管控;有序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及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加大帮扶力度,严防重污染天气反弹,实现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二)主要目标

  完成市下达的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其中,年10xx12月x均浓度及优良天数和比例均与年同期持x,在六城区排名力争保持第一。

  二、具体措施

  (一)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x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x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x。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严格执行《技术指南》。原则上,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技术指南》中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对国家未明确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绩效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二)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按时完成相关行业企业的绩效定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按要求梳理确定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清单,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污染物排放低的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三)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按照预案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和协商减排,及时削峰降污。当预计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提前指导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行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

  落实及周边区域(1+30)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按照联合预警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配合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和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强化政策统筹和信息共享。围绕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强化沟通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乡街同步排查、同步溯源、同步消源,实现调度削峰。(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各乡街负责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1、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行动,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对新发现“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纳入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动态清零。进一步实网格管理,落实乡街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不允许“散乱污”企业享受“六稳”“六保”相关优惠政策,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2、深化工业污染无组织排放治理

  推进大宗物料运输、堆存的企业加装无组织监测设备。(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负责落实)

  3、深化工业炉窑治理

  完成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负责落实)

  4、强化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1)实施源头替代。市昌仪电子变压器有限公司、省财税印刷厂、税务学校印刷厂、中车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市龙彩涂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负责落实)

  (2)开展旁路设置情况排查。年底前,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3)开展储罐排查。年底前,完成所有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建立台账。(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5、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

  年底前,开展涉VOCs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排查,建立清单。(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6、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完成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涂装工序主要排污口VOCs自动监控设施安装。(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7、巩固“禁煤区”建设成果

  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有关乡街要对已实施清洁供暖改造的农村、棚户区、蔬菜花卉大棚等,逐村(区、棚)、逐户开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措施,确保管网真正入户,排除漏点、盲点。加大散煤设施排查力度,对发现的散煤设施及时取缔,或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实现“禁煤区”内燃煤设施“清零”。(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有关乡街负责落实)

  8、建立长效运行监管机制

  配合完成市级清洁供暖使用监管x台建设,及时掌握清洁供暖设备使用和运行情况,不断提高“煤改电”“煤改气”实际使用率,进一步发挥清洁供暖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各有关乡街负责落实)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完成年度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控制目标,努力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配合)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1)淘汰燃煤锅炉。巩固全区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成果,发现一台,取缔一台,实现动态“清零”。(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2)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未完成改造的,在不影响正常供暖的前提下,实行停运治理。(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市场x配合)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运输结构调整

  (1)坚决控制工业企业运输污染。已实现“公转铁”的企业禁止物料汽车运输,未实施“公转铁”且不属于“公转铁”任务范围内的`,物料运输必须使用排放达标的车辆。(区工信局牵头,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加快老旧车淘汰。配合推进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局牵头,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区财政局配合)

  (3)加快车辆淘汰更新。配合完成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并投入运营及电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环卫车更新。(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加强在用车管理

  (1)对全区年运输量达到150万吨以上和重型柴油货车日运输量10辆及以上的9家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系统。

  (2)配合实现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3)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管控要求。渣土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规定场所倾倒;驶出施工现场和渣土倾倒场所必须规范清洗。对发现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和运输车辆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区城管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4)按照市区统一安排部署,加大柴油货车禁限行区执法监管力度。(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落实)

  (5)在主要入城通道建立重型车辆检测站,对入城的重型货车排气进行监测,不达标车辆禁止入城。(生态环境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区交通局按职责落实)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1)以建成区施工工地、大型工矿企业、铁路货场、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配合开展秋冬季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2)严格落实非道路机械管控要求。环境敏感区范围内工程机械全部使用“绿标”机械。对违规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机械坚决清理;对违规的工程车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四)合理调整用地结构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1)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矿山和矸石山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对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露天矿山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达标方能恢复生产。(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2)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年底前,配合推动露天矿山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及省部级绿色矿山库遴选推荐和申报工作。完成王封乡上南山村火凤沟、冀家沟村口等8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配合)

  扬尘综合整治

  (1)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9%。提升道路保洁水x。提高主次干道高压冲洗和湿扫比率;环卫部门增备清雪车,冬季降雪后立即组织清扫和清运,禁止将积雪倾倒在道路上进行二次碾压消融,有效降低空气湿度对环境空气影响。(区城管局负责落实)

  (2)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全面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区范围内市政、园林、水务等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整治,实现不达标施工工地问题动态清零。(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各乡街负责落实)5000x方米及以上的所有建筑、市政、水务、园林、道路、交通等工程施工工地在扬尘作业场所和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xx网。(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各乡街负责落实)

  (3)露天堆场扬尘整治。全面清理工地拆迁作业和城乡结合部的渣土和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及时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配合,各乡街负责落实)

  (4)强化降尘量控制。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x方公里。(区城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各乡街负责落实)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加强秸秆焚烧管控,xx年秋冬季期间,卫星遥感和强化监督帮扶等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数不超过限定数量。(各乡街负责落实)禁止焚烧垃圾(枝叶),加强环卫工人禁烧教育,全面禁止各类垃圾(枝叶)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区城管局牵头,各乡街负责落实)

  (五)增强能力建设

  源排放清单编制

  年底前,配合完成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开展来源解析

  配合开展xx年秋冬季城市大气污染颗粒物源解析。(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做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战,围绕完成约束性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合力攻坚。各乡街、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管辖权限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各乡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中确定的分工和秋冬季攻坚方案要求,制定攻坚方案和检查监督考核办法,分解目标任务拉条挂账,积极落实相关任务要求,确定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工期,逐一销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指导、督促、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各乡街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将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区委和区x督查督办内容,健全责任体系,组织实施考核奖惩;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形成有效经验。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区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VOCs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生态环境分局要配合区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大气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和执法质量,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提高环境执法针对性、精准性,针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仔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有关部门、各乡街要围绕“治企、降尘、管车、控煤”四管齐下要求,系统部署应急减排工作,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用电监管x台、污染源自动监控x台,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x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等,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实施严格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量化管理办法》,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实施督察问责。对“秋冬防”任务完成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实施量化问责。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各乡街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季考核,向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下发提醒函。各有关部门、各乡街于每月1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落实有关要求,持续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印发了《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编制背景及起草过程

  2017年以来,针对重点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的情况,我国连续四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明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37.5%、35.1%,重污染天数分别下降70%、65%,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仍是全国PM2.5浓度最高的区域,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5%以上。要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精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

  20xx年5月,生态环境部组织成立《方案》编制组,20xx年6-7月系统梳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7省(市)相关城市大气污染特点,识别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明确20xx-20xx年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形成《方案》初稿;8月,与7省(市)、65城市(包括4个省直管县级市,雄安新区、杨凌示范区等)生态环境部门逐一对接各项任务措施,“两上两下”完善各城市攻坚方案;9月中旬,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下旬,《方案》通过生态环境部部长专题会议审议。与10部委和7省市政府联合发文。

  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要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方案》共三个部分、15项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目标。

  在实施范围上,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xx-20xx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主要目标是,秋冬季期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根据测算,攻坚区域内相关城市20xx-20xx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0%,重污染天数平均每个城市减少2.0天。

  第二部分是具体任务。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落实钢铁行业去产量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抓好钢铁行业采暖季期间错峰生产工作,指导相关城市制定钢铁错峰生产方案,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对钢铁压产量和错峰生产措施逐一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采暖季前,各地共完成散煤替代348万户。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3年以上的城市,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加强气源电源等能源供应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四是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整治力度,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采用低效治理工艺的锅炉、炉窑进行升级治理。

  五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是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面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推进重点场所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淘汰更新及新能源化,开展打击非标油专项行动。

  七是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装卸衔接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沿海港口矿石疏港“公转铁”,提升现有专用线运输能力,编制港口和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方案,直辖市、省会城市推进“内集外配”的城市物流公铁联运方式。

  八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严格落实地方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

  九是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严格降尘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及铁路沿线防尘网整治。

  十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借鉴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避免出现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简单粗暴措施等问题。细化分解目标,并将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建立调度机制。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电价政策。中央财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适当给予清洁取暖运营支持,清洁取暖补贴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不搞“一刀切”。

  三是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秋冬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VOCs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大气主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移动源监测体系。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提高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四是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各地组建专门队伍,做好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加强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力度。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重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障、锅炉炉窑综合治理等专项帮扶。

  五是强化考核督察。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公开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

  《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必将为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好局、起好步做出重要贡献。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2

  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城市扬尘管控工程。

  1.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或停工整顿。(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县城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1公里范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包括: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长江东路每周至少清洗路面1次。(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1.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定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2.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7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高于100且可能出现持续污染趋势时,启动临时管控措施,对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2公里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及其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清洗。除清洗当日外,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2次。(责任单位:环卫所)解除条件:临时管控措施启动后,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三天低于100时,予以解除。

  二、工作步骤

  局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迅速制定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容科,负责统筹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重视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倡导低碳环保生活,自觉抵制污染,形成公众参与大气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各责任单位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予以“定格处罚”,促进问题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固化行业规范。督察大队每月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落实长效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达标一起,不断巩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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