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2023-10-19 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河的安全管理,按照水体功能要求,根据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制定治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障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宣传发动、部门协作、整体联动等途径,在河河全线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消除安全隐患,防治生活垃圾流入河,并通过完善制度,建立起河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河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管理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胡建锋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管理办法,确保河道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并通力合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调查河道道水体安全的基本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冈沟河航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安全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集中管理环境;

  (二)集中管理阶段

  加了对沿河周边地区重点污染源的管理力度。对周边污染源进行逐一排查,特别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经营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察,要求及时清除生产、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等环节中的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河流环境安全。组织领导对河道卫生安全进行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河文明安全河道创建活动,力争在年底前建成文明安全河道。

  2、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水上安全管理的'措施,建立水上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全镇经济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要依法行政。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要以教育和疏导为主,依法打击为辅,确保集中治理达到预期目标。

  二要优化服务。对申办行政许可项目,要优化服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政务公开、公平执法,防止出现“三乱”现象。

  三要做好保障。为保证河河道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保证人员到位,同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2

  根据《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本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对对口xx镇专项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二、监督内容

  按照《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五、监督实施计划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2)《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4)《xx镇中小河道整治工作方案》;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3

  一、编制依据

  1、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纸;

  2、有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xx市渣土运输、堆弃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单位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工期要求:xx年3月5日至6月30日。

  二、工程概况

  xx市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范围西起林家桥东至贤文路,线路全长10.8Km。综合整治包括河道水利工程、南水北调输水暗涵建设、市政道路桥梁及管线复建、景观园林绿化以及周边综合建设开发等。一期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桥梁、河道扩挖、岸墙砌筑、土方、淤泥挖运、土方回填以及滨河南路道路、雨、污水工程等。

  Ⅲ标段河道工程位于国棉一厂河段(五柳岛河段)河道桩号为:K17+870-K19+300,河道宽度按75m设计;设计防洪标准为120xx年一遇,主要施工内容为:挖一般土方385991m3,弃方382693.82m3,挖弃淤泥130134m3,C25悬臂式挡土墙9022m3,带肋钢筋(HRB335、HRB400)4604t,挡土墙拆除26521m3。总工期170天,计划竣工时间20xx年6月30日。

  三、清淤施工方案

  一)、浮船清淤施工方法

  根据小清河河道具体情况,经过施工调查及清淤方案论证,我标段确定采用浮船清淤,即将挖掘机械置于浮船上,利用浮船在水面上进行挖掘、清淤施工。施工顺序按照顺河流方向,自上而下施工,具体施工步骤如下:

  1、机械准备:浮船10mx10mx1.5m一只(用四只5mx5mx1.5m浮船连接为一体),长臂挖掘机一台,普通挖掘机两台。首先将浮船分块放入河道中,连接为整体后将其固定在河岸边沿。河道岸墙破除后修顺直坡道至浮船,长臂挖掘机、普通挖掘机各一台沿坡道上浮船。挖掘机上浮船时,需用吊车或挖掘机辅助保证浮船平稳,避免浮船一侧受力导致倾覆。

  2、河道清淤按照自上游至下游、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施工。

  3、浮船清淤施工时,两台挖掘机停放在浮船两端,普通挖掘机用于清淤施工时固定浮船及辅助浮船移动、行走,长臂挖掘机进行清淤施工。

  4、首先进行河道中央的淤泥挖掘。我标段河道现状宽度在35米至50米之间,施工时挖掘机不能一次将河道中央的淤泥挖至河堤上,故河道中央的淤泥需经过2~3次倒运方能至河道两侧,然后浮船再移动至河道边沿,直接将淤泥挖至河岸上。

  5、由于采用水中清淤,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淤泥挖至河岸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6、清淤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在一定区域内清淤完成后,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淤深度,避免出现漏挖或开挖深度不够的区域。

  二)、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

  1、淤泥运输

  Ⅲ标段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xx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

  2、弃土场管理

  Ⅲ标段河道工程弃方,土方:382693m3、淤泥:130134m3;结构物基坑弃方,土方:31158m3、淤泥:8770m3;共弃方量552755m3。

  拟定弃土场位于xx市历城区大桥镇坡西村,弃土场为一片低洼地,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平均弃土高度为2.2m,弃土场共能容纳55万方土方。

  从施工场地到弃土场的行车路线为:小清河南路→小清河北路→历山路→二环北路→大桥路→济南黄河大桥→104国道→308国道→坡西村路→土场。

  运输距离:从标段的中点到弃土场沿行车路线总共距离为:19。9公里,途经黄河大桥。

  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普通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弃土高度严格按照规划高度,禁止超区域、超高度弃土。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浮船(5mx5mx1.5m)四只

  长臂挖掘机一台

  普通挖掘机三台

  装载机两台

  20t自卸车15辆

  交通车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标段拟投入劳动25人,分别安排在清淤现场、弃渣场。

  五、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安全措施

  ①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②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③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④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运输车辆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制动器齐全,功能良好。

  ⑤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⑥随时对浮船及水上机械进行检查,浮船上施工安排专人看护、指挥,如发现浮船有漏水或破损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水上作业机械,待险情解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2、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操作方法、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六、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防止扬尘。

  b、车厢苫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中小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行洪、渡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xx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在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栽植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和擅自取土。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各类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和解除工作。在行洪区内,曾经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滩地,责令违垦农户限期恢复其原貌;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栽植的树木,确有影响河道行洪及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的.,要责令栽植者限期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恢复滩地原貌或拒不清除树木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开发区)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恢复原貌或清除,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政府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发区)对各中小河道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尚未解决、违法行为尚未纠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纠正。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措施,建立定期巡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担任,成员由县政法委、局、法院主管领导和县信访局、林业局、农村经济管理局、农村经济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李振英兼任。各乡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在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中小河道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现象的清理整治及违法违规合同的清理解除工作。清理整治期间,各乡镇(开发区)要确定专人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三)长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长抓不懈,做到盯住不放、一抓到底,避免清理整治后无人检查以及防止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现象再次发生,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中小河道始终安全畅通。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5

  为进一步改善金山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山区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即:洁水、畅水、活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清洁水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持续改善河道水质,稳步修复河网生态,维护河湖健康,不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针对河道淤积、水环境面貌差,水流不畅、水动力不足,水质较差、水生态脆弱等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远近结合、建管并举、标本兼治,到20xx年镇村级河道劣Ⅴ类水质水体从70.7%下降至65%,实现全区河道水环境面貌一年初见成效、五年大变样,形成“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河道水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洁水”专项行动

  实施“三清”专项行动,三年内突击清理,河道水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1、清河岸。以治理脏、乱、差、违为重点,清除河岸垃圾杂物杂草,清理河坡毁绿种菜。结合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关停沿河严重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封堵小作坊等非法污水排放口,确保垃圾不入河、污水进管网。结合城市拆违整治工作,加强执法,逐步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堆载、违章搭建,实现“新账不欠、老账加快还清”,到20xx年底做到“五无”:河岸无垃圾堆积物、无违章设置、无占绿垦殖、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实现河岸整洁。(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工业区)

  2、清河面。清理河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打捞市政泵站口、水闸闸口两侧河面漂浮物,加大季节性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到20xx年底非通航河道河口、圩区排涝泵闸外侧全部建立拦截设施。(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工业区)

  3、清河障。清除河道内沉船、断桥、残坝、三无船只、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开展非法网簖、违章停泊等涉河违法行为治理,到20xx年底实现河中无障碍物。(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农委、区交通委,各街镇、工业区)

  实施“三治”专项行动,三年内持续治理,河道水环境面貌有明显提升。

  1、治理重点污染河道。结合水环境治理和清洁水行动,集中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通过截污治污、调活水体、营造水景、完善管理等措施,到20xx年底实现区内20公里重污染河道水质稳定,消除间歇性黑臭现象。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3公里、10公里、7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2、治理重点保护河道。重点治理全区24850亩设施菜田的周边河道,开展24公里中小河道整治,进一步改善区域内河道水质,确保蔬菜灌溉用水安全。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7公里、8公里、9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3、治理重点区域河道。结合金山新城、廊下郊野公园、美丽乡村、水利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的建设,集中连片、整体推进,配套实施20公里中小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提升区域水环境面貌,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亮点。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别整治10公里、6公里、4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农委,各街镇、工业区)

  (二)开展“畅水”专项行动

  实施“三通”工程,为河流健康“疏通血脉”,让河“畅”起来,实现河网水系畅通。

  1、打通“断头浜”。通过实地开河、架设桥(涵)等措施,计划到20xx年打通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15公里,沟通断头浜河道与周边水系,增加水面500亩。20xx年整治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5公里;20xx年整治断头浜、新开拓宽河道10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各街镇、工业区)

  2、疏通“肠梗阻”。通过拆坝建桥(涵)、拓宽河道等措施,20xx-20xx年每年完成20座,增强河道引排水能力,提高区域防汛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面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各镇、工业区)

  3、畅通河网水系。到20xx年完成全区60%的镇村河道疏浚,其中20xx年完成土方疏浚155万立方米、20xx年完成180万立方米、20xx年完成18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镇、工业区)

  (三)开展“活水”专项行动

  开展“两循环”常态调水,为河流健康“活血化瘀”,让水“动”起来,实现河网水体有序流动。

  1、实施浦南东片调水。自20xx年起,按照“北引南排、边排边引”的'总体思路,发挥黄浦江、大泖港、掘石港等河道过境水量充沛、水质相对较好的优势,利用潮汐涨落规律,通过北部的大泖港、张泾河水利枢纽、叶榭塘水利枢纽、南泖泾水闸、紫石泾水利枢纽以及西部掘石港、惠高泾沿线的池泾套闸、中运河套闸、山塘河套闸联合调度,引入较好的水源,促使浦南东片内河道水体有序、定向流动,通过调活、稀释,利用南部龙泉港出海闸向杭州湾排出较差的水体,促进片内水体质量的改善。(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2、开展圩区调水。在水利控制片调水的基础上,按照“一圩一方案、一闸一方案”的原则,到20xx年底制定完善全区31个圩区调水方案,开展圩区常态调水,改善中小河道水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各街镇(工业区)要明确各自牵头部门及责任,抓紧制定本区域内“三水”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年底前完成方案编制。

  (二)落实协同推进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协同推进机制。水务部门要加强河道整治、疏浚、长效管理养护、水资源调度等治理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沿河畜禽养殖非法污水排放口治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废水、小作坊非法排放口的封堵,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拆违治理。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三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街镇(工业区)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

  (四)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力量,加强对“三水”行动的宣传,发动、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三水”行动,主动接受水务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评议,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市人大《关于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的决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城市发展战略,根据河道整治工程设想,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将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抗咸二期工程、河道整治和截污纳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解决全市人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环境用水问题,为实现河道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

  根据城建系统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确定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结合抗咸二期工程)由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来水总公司自筹资金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实施,成立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光荣担任副组长。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调整为由市建委为主组织实施。成立河道整治工程领导小组,由杨戌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朱金坤主任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截污纳管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成立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何荣坤担任组长,市城管办主任陈红英、市建委副主任丁狄刚、市环保局副局长徐文霞担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各城区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城区河道配水和长效管理由市林水局组织实施。成立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由孙景淼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林水局局长许保水担任副总指挥。

  三、工作计划与实施步骤

  (一)引水入城工程。工程设计规模为25方每秒,投资22亿元,是我市改善水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做好河道整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在《钱塘江引水工程专项规划》和《钱塘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加强科学调研,进一步论证自来水抗咸二期工程和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在工程性质、线路走向、构筑物布置、运行管理等方面结合的可能性,抓紧编制《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引水入城部分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会审工作。力争6月底完成初步设计及相关前期报批手续,12月底前正式开工,确保钱塘江引水入城及抗咸二期工程20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河道整治工程。根据河道整治工程设想并借鉴前两轮河道整治工作经验,在《主城区河道综合整治中期目标和实施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密切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平原河道整治规划》。

  河道治理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水生环境、净化水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为基础,根据河道的不同功能和所在区域的人文景观需求,结合市区道路建设、截污纳管、景观要求、小区开发、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按照不同的标准、要求、风格实施河道整治,确保城市河道生态平衡、景观宜人,满足市民休闲游憩的需要。

  (三)截污纳管工作。开展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是实施水环境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已完成243个生活小区、324家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已投入截污纳管资金近16200万元,共截污水量近24余万吨/日)的基础上,20计划完成40个生活小区、13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4万吨日。20计划完成78个生活小区、30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以上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计划新增截污量6万吨每日。力争至20基本完成主城区范围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生活小区及用水量超过300吨/月的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使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5%。

  (四)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改善河道水质,美化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是关键。根据已制定实施的《河道管理条例》和《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制定政策,改变现有河道的管、养体制,推动河道日常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至20,主城建成区河道基本实现市场化管理,并逐步向城郊推广。20已完成河道配水26.47亿立方米,市区配水河道占河道总量的50%。在此基础上,20将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和保洁力度,并根据钱塘江引水入城工程的实施情况,逐年提高河道配水量及河道配水率。到20,市区配水河道计划达到河道总量的75%。至引水入城工程建成并运行,市区配水河道将达到河道总量的100%。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按照《xx省水利厅关于开展xx省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河湖〔20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以立制为本、以明责为要,集中利用半年时间,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挖和铲除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及“保护伞”,全面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有效整治非法采砂乱象和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积极构建规划科学、开采有序、监管有效、整治有力的采砂管理新秩序,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坚决打赢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攻坚战。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彻查非法采砂问题。

  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以沿沙河、唐河乡镇(街道)为单元(附件1),持续开展排查,逐河逐段明确排查责任人,全面查清非法采砂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无遗漏。

  1、持续深入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河长牵头,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抽调专门力量,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采取拉网式排查、不间断暗访、常态化巡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从河源到河口,从入境到出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问题。

  2、突出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未经许可非法采砂问题;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问题;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采砂问题;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处置工程弃砂问题;以“蚂蚁搬家”形式实施小散乱式偷采问题;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取土问题。同时,结合采砂管理工作实际,对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3、建立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治台账(附件2),逐个问题明确整治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经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报省水利厅。市河长办、农业农村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问题排查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排查不到位、漏查漏报、故意瞒报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排查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在全面持续排查非法采砂问题的同时,依法严厉查处、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对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1、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查处的非法采砂问题,在参考第三方技术单位专业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依法立案查处。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修复河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的(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非法采砂评估价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查处非法采砂过程中,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2、强化生态损害赔偿。对非法采砂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按照《xx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对河道非法采砂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可委托专家评估并出具专家意见,也可根据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监测报告等资料综合作出生态环境损害认定。对河道非法采砂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要成立调查组,对生态环境受损范围、受损程度开展调查,其中非法采砂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经调查符合索赔条件的,尽快组织磋商,磋商不成的,及时提起诉讼向违法行为人进行索赔,修复受损河道,案件办理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报省水利厅和市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规范采砂管理秩序。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既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又要完善监管措施,全面规范合法采砂管理秩序,做到事前有规划,事中强监管,事后严验收。

  1、加强采砂现场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落实治河采砂现场信息公示制度,按要求公示采砂许可证、监督举报电话、监管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管、车辆计重、视频监控、登记统计等制度;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执法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对不按要求治河采砂、堆砂场设置不符合规定、环保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并予以相应处理。

  2、严格治河采砂验收。年度禁采期前,市农业农村局要督促企业将治河采砂机具设备撤出河道管理范围,及时平整修复河道。依据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对治河采砂河段进行验收。

  (四)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完善政策体系,健全河道采砂监管、执法责任机制,构建集约开采监管新模式,推进河道采砂长效长治。

  1、严格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县乡村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确保有砂河道每段都有人看、有人管,实现无缝衔接;加强“四个责任人”监督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培训、检查、考核等制度,督促相关责任人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非法采砂问题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人的同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河长统一领导,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打击效果。

  3、完善砂石集约开采机制。坚持疏堵结合,统筹砂石供给,综合考虑区域河道治理需求和砂石资源条件,完善集约化、规模化统一开采管理机制,全面取缔小散乱采砂,将河道治理与河砂开采相结合,以砂石资源换取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对河道疏浚、水库清淤等工程产生的弃砂,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工程弃砂综合利用方案,进行统一处置,同时大力推广使用机制砂,缓解建设用砂供需矛盾。

  三、推进步骤

  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定州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

  (二)攻坚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月31日)。各乡镇(街道)依据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排查非法采砂问题,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及时移交涉恶线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调度,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xx年11月起,各乡镇(街道)每月1日前按要求填报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治台账和整治专报(附件3);20xx年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31日)。各乡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成果、亮点、不足,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于20xx年3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水利厅。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非法采砂整治常态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日常调度,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健全市负总责、乡镇(街道)抓落实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牵头组织问题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做好查处工作,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定州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协调联动,集中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手段。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采砂问题,结合全省河湖视频监控系统,对有砂河道实行全覆盖、全天候、全智能监控,在重点河段、问题多发区域沿岸主要交通路口及河道治理采砂现场加密布设监控系统,做到第一时间预警报告、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劝导制止、第一时间打击处理,不断提升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河长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予以通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对非法采砂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在河长制考核中予以减分处理;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地方,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活用宣传载体,通过报刊、宣传册、移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临街显示屏等形式,普及河道保护和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法律法规知识。设立河道非法采砂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群众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充分运用媒体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河道保护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道的良好氛围,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创造有利条件。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9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xx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环境治理,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着重解决今冬明春全省河流枯水期水质不稳定问题,省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办”)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今冬明春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河长的河湖治理与保护责任,通过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改善我省重点流域、重要支流水环境质量,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加速实现我省河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面、按时完成河湖水域及岸线污染物清运,河湖清洁、无污染物;河湖日常巡查、保洁机制落实,执法监管严格,无向河湖水域及岸线堆放、倾倒污染物等危害水环境现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河湖全面巡查,明确清洁整治责任。本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所有河流(湖泊)的水域及岸线,其中城镇段和村屯段是本次清洁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各级党委、政府及河长要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河湖巡查,全面摸清辖区内河湖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种类、数量,分片分段明确清洁整治责任。

  (二)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地要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集中组织人力和运力,组织开展清理河湖水域及岸线各种污染物,消除各类污染物对河湖水质的污染;要定期调度河湖清洁整治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要落实治水、管水、护水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三)持续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统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畜牧、交通以及公安、司法等涉及河湖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挖乱采、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倾倒废弃物、破坏防洪工程、威胁防洪安全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研究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垃圾处理列入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加快落实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污染问题的解决;不断提高城镇垃圾的收集率,实行集中处理、卫生填埋,严禁再出现向河湖及其周边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源,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和利用;落实巡查员、保洁员,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久保持专项行动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营造保护河湖、建设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性和紧迫感,自觉提高河湖保护意识,主动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开设监督举报联系方式,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社会关切,助推河长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河道清洁整治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本行政区内河道环境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健全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逐级制订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及时限要求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河长办要建立河湖巡查台账和清理台账,监督行政区域内各辖区无缝对接、重点区域责任包保机制到位,在党委、政府及河长的领导下,监督、督促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同时,要在每旬旬报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报送省河长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河湖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各级河长制要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采取逐河段徒步踏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染物的巡查力度,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解决目前污染物对河湖水质造成的污染和影响。

  (三)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将污染物投放至指定地点,对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畜禽粪便、医疗废物等污染物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水生态环境。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 10

  为规范河道清淤、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的有关要求,立足“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目标,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巩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河道清淤疏浚和采砂工作,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防止出现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杜绝各种巧立名目、规避监管的采砂行为,重拳打击各种盗采河砂行为,确保河道清淤,采砂管理秩序良好,河势稳定,维护河道良好水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级河长为副组长,水务所、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等为成员单位的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务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向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四、工作步骤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采砂标段、堆砂场、砂场运输车辆等项目和场所。

  (二)整治步骤:专项行动从20xx年1月中旬开始,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xx年1月中旬)。镇政府结合实际,全面部署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作出具体安排。

  2、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1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中旬)。全面排查整治阶段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

  (1)审批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运砂车辆证件是否齐全、司机是否持证上岗等,采砂作业单位是否具备从事采砂、运砂作业等资质。

  (2)监管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疏浚物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河道采砂、清淤是否设置公示牌、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有无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采砂,砂石和清淤物料是否按照批准地点堆放,运砂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运输,河道清淤、采砂是否污染水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等。

  (3)打击整治环节:重点打击无证开采河砂、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清淤疏浚工程和采砂标段超时间、超范围、超量开采,以村民自建房屋为名进行非法采砂、“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对非法采砂行为要真正做到联防联治,露头就打,依法严惩。

  3、巩固提高(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镇河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执法有效经验做法,防止出现时紧时松、虎头蛇尾的现象,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

  五、工作分工

  (一)各村委会: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清淤、采砂整治主体责任,加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制定本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二)镇、村级河长:镇、村级河长要把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镇级河长:将所挂河流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并监督检查村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

  村级河长:将辖区内河流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负责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发现水事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配合上级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满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清淤、采砂整治工作进行调查处理。

  (三)水务所:

  (1)负责河道清淤和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要对全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审批、现场监管、疏浚物的处置进行自查自纠,对河道采砂标段要加强监管,防止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

  (2)负责河湖管理工作,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阻止非生产生活和非河道管理需要的车辆进入河道管理范围,防止违法采砂行为的发生;

  (3)负责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遇到的突出问题上报镇政府和县级河长办;

  (4)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平台优势,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案查处。

  (四)派出所:

  (1)负责查处河道清淤、采砂及其管理活动中的治安管理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运砂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

  (2)负责对违法采砂的组织者及违法采(运)砂逃逸者、暴力抗法者、涉及违法采砂黑恶势力等进行打击、追查和处理;对违法改装、套牌的运砂、采砂车辆等作案工具及时进行查处。

  (3)负责查处交通道路上运砂车辆违法超限等行为。

  (五)自然资源所:协助水务部门对河道范围内违法采砂

  行为进行查处,对砂石渣料堆放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监站:

  (1)负责农用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对河道周边村庄无牌无证的采砂拖拉机及时进行查处;

  (2)会同水务部门对由河道清淤、采砂活动引起的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动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来开展。各村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细抓实,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治理主体责任。特别要发挥镇、村两级河长作用,要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建立河道采砂清淤巡河问题台账,每月20日前上报至镇水务所,水务所要根据各村上报的'问题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并一一落实好整改要求。

  (二)加强沟通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村级河长要与镇级河长加强沟通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强力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镇成立督导组,对各村、职能部门开展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典型非法采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监督,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建立问题清单及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该上报的上报、该处置的处置、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该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绝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紧硬”,见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沟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一是深入村组对村民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让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各村委会要与镇水务所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三是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 相关推荐

【环境整治河道治理方案】相关文章: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03-27

乡镇河道治理方案03-20

河道治理施工方案11-26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04-11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04-11

河道治理施工方案10-11

社区河道环境整治简报(精选11篇)11-23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精选13篇)02-09

河道污水治理方案(精选17篇)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