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方案

2023-02-03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招生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招生方案1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20xx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

  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注册时间:20xx年7月1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

联系人:蒋老师

  20xx年12月25日

学校招生方案2

  为切实做好xx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完善招生分级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各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和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实行按居住地划片招生的办法,具体招生划片办法由各镇(街区)教管办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教育局制订并组织实施。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1.设立xx市xx中学(全日制初中)和xx市锦湖小学(全日制小学)。学校自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公布。撤销东埠中学北校区,东埠中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xx中学。撤销实验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锦湖小学。

  2.以单位职工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划定东埠中学和实验小学各校区招生范围。属东埠中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东校区招生片;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中心校区招生片。属实验小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划归实验小学中心校区招生片,其他区域划归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招生片。

  3.调整市职工子弟学校招生划片区域,依据居住地就近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将职工子弟学校家属院、奥宝馨园、鲁祥食品家属院、柠檬生化家属院、海王鞋帽服装公司家属院、服装一厂家属院、龙耀锦都、水岸阳光、华阳小区、福海家园、书香家园划入学校招生片。

  4.调整第二实验小学和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将第二实验小学所属招生区域内,位于永安路和建安路间,商场路南侧北向开口居民小区划归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

  5.举办xx市外国语学校(全日制民办小学),停办xx市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在校学生整体并入xx市外国语学校。xx市外国语学校自今年秋季起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实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稳步推进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自今年起,取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政策,试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以合理控制城区学校招生规模。学校原有划片单位划归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范围,并依据就近原则按居住地划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区见附件。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区域,其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由教育局负责进行登记。教育局依据入学儿童登记信息,结合城区学校招生学位数,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就读学校。所有在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进行入学登记,并参与学校招生录取。

  2.原有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依据单位原有划片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也可依据居住地划定的入学登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原已划片的单位非正式职工子女、破产倒闭企业职工子女、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子女,以固定房产为依据,按居住地进行入学登记。

  (三)实行招生总量控制政策,逐步取消学校大班额。

  严格限定新生招生班学额,依据学校可利用学位,总体控制学校招生规模。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45人以内,初中一级年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50人以内。新生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总数3%的比例预留备用学位,以备休学学生复学和正常转学学生使用。严格控制学生休学,年级休学人数控制在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年级无备用学位原则上不得接收学生转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既要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又要兼顾破解在校年级大班额需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须于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xxxx年新学年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必须达到省定标准。有条件的学校,提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完善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城区入学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有效户籍信息和家庭固定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具有有效户籍且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

  1.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为有效户口。

  下列情况为无效户口:一是适龄儿童未取得户口;二是适龄儿童未与监护人同一户籍,自己单独一个户口本(无法定监护人除外);三是适龄儿童户籍未与父母在一起,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现役军人、国家公派人员等特殊人员除外)。无效户口学生不享受入学待遇。

  2.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监护人城区固定房产购置和居住证明为主要入学依据,符合条件的就近或相对就近到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需提供在城区务工(经商)、居住证明,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流出地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此类人员子女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招生学位实际,指定学校入学,若城区学校无接收能力,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五)实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调控政策。

  严格限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xx市青云双语学校、xx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xx市,同等情况下优先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区学生入学;xx市东城双语实验学校、xx市外国语学校、xx市新大双语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且只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学生入学。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公办学校集中招生结束后进行。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从于学校破解大班额需求,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同时服从于公办学校招生学位需求。

  (六)落实特殊教育群体学生入学政策。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招生方案(含全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安排)由特殊教育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根据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支持。加强重度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办法,协同做好送教上门服务。

  二、入学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且年满6周岁(xx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学业且具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学生全部根据划片直升初中。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报名时间、地点

  1.集中招生报名。城区学校集中招生报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小学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3日,初中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4日-17日。报名期间,东埠中学、兴华学校、实验小学、青云山小学、汶水小学、育英中学、海龙希望学校、兴安小学、城北小学、东关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和教育局均在兴华学校设立报名点,接受学生入学登记。

  职工子弟学校、和平中学、红军小学、新安学校招生报名地点设在本校,锦湖小学、xx中学招生报名地点设在青云双语学校。

  2.二次招生报名。各学校二次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公布。教育局报名点二次报名时间为8月25日、26日,报名地点在教育局惠民服务中心(地址:市北区学府街1号教育局办公楼1楼西)

  (二)报名办法

  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接收本校原有招生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不在各学校招生登记范围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报名点负责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的主要依据是适龄儿童户口和监护人房产证明。

  1.原已划片的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城中村居民子女可根据单位(村)原有划片学校,到学校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需提供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其他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学生家长。

  2.在城区有固定住房,且居住地已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适龄儿童,到划定学校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在城区有固定住房但居住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需提供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

  3.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城区学校入学,到教育局报名点进行入学登记。入学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在城区居住证明(或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②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或经商营业执照;

  ③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

  ④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儿童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

  (三)报名材料要求

  1.户籍信息与监护人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登记,需要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监护人房产证。按监护人单位划片进行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同时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材料由招生学校作出说明。

  2.在城区购置合法房产且已取得房产证,但因故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入学登记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备案证明。

  3.在城区购置合法房产且居住,临时未取得房产证的,入学登记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城区房产购置情况证明。

  4.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房产,与监护人一方父母长期同住,使用监护人父母房产作为入学登记依据的,三代亲属户籍须为同一家庭户。入学登记时需提供有效房产证明、家庭户口本、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无固定房产证明。

  5.在城区购置无产权房且居住,入学登记时需提供房屋发售单位证明、购房原始发票、物业管理费用交纳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房产已居住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城区无合法固定房产证明。

  6.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提供经街办确认的村委证明;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经街办确认的村委证明。此类人员需提供房屋居住证明。

  7.小学新生入学,学校需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进行国家规定疫苗接种或未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学校要督促家长尽快完成接种。

  (四)招生录取

  集中招生报名结束,教育局组织各招生学校进行新生录取,录取工作于7月25日前完成。

  1.录取办法。教育局会同各招生学校汇总各学段入学登记人数,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录取。若录取人数超出招生学位数,则由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

  在城区无固定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城区学校学位不能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则需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入学。

  2.录取结果公布。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将于7月26日前在各招生学校张榜公布。学生家长可到入学登记学校查询学生录取学校,在教育局报名点登记的学生到兴华学校查询。被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由各学校在公布录取结果时一并公布。

  3.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外来投资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需在我市学校入学的其他人员子女,由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学校。学生凭教育局出具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到相关学校报到入学。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集中招生报名工作于暑假开始后进行,7月20日前全部完成,二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镇(街区)教管办确定公布。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青云双语学校和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工作于7月7日开始,7月13日前全部完成。其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7月26日开始,7月31日前完成。青云双语学校招生计划为700人,一中双语学校招生计划为340人,其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同意后施行。(方案内容要包括:招生计划、报名范围及条件、报名时间、录取时间及方式等,一式三份)。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招生范围,严禁跨区域招生。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要依据教管办制订并报教育局备案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严禁乱拉生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划定的招生片和入学登记区域进行入学登记、录取。严禁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私自扩大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公办学校跨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在公办学校间择校、严禁民办学校私自招收xx市以外学生、严禁非寄宿制民校招收农村学生。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收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清退,并严肃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2.严格学生入学年龄,严禁招收小年龄学生。各教管办、学校要全面落实小学新生入学年龄规定,严格新生户籍年龄审查程序,严禁招收小龄学生入学。凡私自招收小龄学生的学校,一经发现,招收学生一律予以清退,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以户籍登记年龄为准,临时无户籍学生需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入学年龄规定的无户籍学龄儿童,入学后建立临时备案学籍,取得合法户籍后建立正式学籍档案。各学校要督促无户籍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生落户手续,取得合法户籍,以便组建正式学籍档案。

  3.严格进行入学登记,严禁弄虚作假。实行入学登记是推进城区义务教育招生体制改革,最终实现就近划片入学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对于登记信息和登记证明材料要严格审查,对于存在异议的证明材料,要安排专门人进行调查了解和实地核实,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严禁任何学校跨区域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录取,严禁在信息核实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

  4.严格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禁超计划招生。各民办学校要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并严格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招生。未经教育局同意,民办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凡私自进行招生的学校,教育局将取消其招生资格。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预留备用学位。未经教育局研究同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私自扩大计划招生。

  5.严格招生程序,严禁私自招生。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或拖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登记均通过“x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填报,统一时间、进度。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x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备案。凡未通过招生报名录取系统进行填报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学校招生方案3

  为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全县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基厅〔20xx〕x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x号)精神,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生与直系亲属须在同一户口簿,凡属单挂户和挂靠户的,一律不予考虑。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由xx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0人/班。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凡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

  (二)七年级新生。全县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学校原则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要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帮助其入学。

  三、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

  1.公办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具体见附件2),并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或城区学区内的小学进行报名。

  2.公办初中。

  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由乡镇中学、县中招办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城区小学毕业生上交入学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实行编号登记,统一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领导小组将学生录取到相应的初中,并统一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

  ⑴具有xx户籍且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直接到乡镇中学登记;

  ⑵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凭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学籍表到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调剂安排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不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严禁通过考试选招优生。按照“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摇号的形式录取。其中:琴海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琴海学校初中部就读。

  (三)录取办法。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根据各校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允许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七类顺序依次录取(一至七类的分类情况见附件4);当某一类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行摇号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构,细化招生方案及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入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招生计划;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参与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的高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特别要做好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动员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要在校内要设置招生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严肃招生纪律。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不得举行考试选拔优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不得跨乡镇及学区招生,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县教育体育局招生举报电话:xx)

  五、本方案由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方案4

  一、宣传定位及主要内容

  (一)定位:走高端路线,通过媒体、广告等方式,杜绝虚假宣传,以就业为亮点,以集团统一面试挑选优质生源、以标准职场人来培养学生,依托集团优势,树立学院高品质办学形象。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媒体宣传思路

  第二部分:渠道宣传方案

  第三部分:辅助方案(口碑方案)

  第四部分:促销方案

  第一部分:媒体宣传思路

  (一)实施时间:2月29日前

  (二)具体内容及负责人

  1、已选定在《高考志愿指南》上做宣传,具体投放版面、投放时间、费用见协议。

  2、已与《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建立合作意向,具体投放版面、投放时间、费用见协议。

  3、与百度网上竞价排名联系合作事宜,在高考填报志愿关键时期,买断百度搜索“汽车”首页直接显示我院网站,投放时间6月26—29日,费用待具体协商后报审核确定。

  5、拟制海报、横幅宣传内容,报院办审核(负责人:曾志刚、裴佳妮)

  6、报纸、电视广告:以软文和新闻采访形式为主,主点是新闻报道揭牌仪式。

  第二部分:渠道宣传方案

  渠道宣传三大要点

  (一)招聘面试———3—5月份完成争取目标:普通班每班来面试学生1—2人或每个学校来面试学生至少3—5人,咨询师转化率达到60%以上(收预录费比例),收取预录费的学生比例达到招生任务的20%以上为比较理想。

  (二)填志愿———招生团队在指导填志愿期间,达到让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人数与招生目标数比例为1。2:1,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

  关键点:第一时间到考试院获取录取情况。

  (三)跟进未录取的学生———1、电话销售2、运用促销手段3、咨询师与专员配合家访,跟进。

  关键点是把握时间差。

  一、渠道宣传物料准备工作(宣传资料定稿及招生方案、合同确认)

  (一)实施时间:2月29日前

  (二)具体内容及负责人

  1、招生简章定稿(院办审核通过后)印刷(负责人:曾志刚、裴佳妮)

  2、各招生专员名片、工作证制作完成发放(负责人:石鑫)

  3、各地市级招生团队确认负责区域并与学院签订招生合同(负责人:胡荣)

  4、渠道宣传经费预算方案报批(负责人:胡荣)

  二、渠道宣传人员准备工作(培训县级招生负责人)

  (一)实施时间:2月29日前

  (二)具体内容及负责人

  1、集体讨论下点宣传演讲内容、注意事项(负责人:胡荣)

  2、全体招生成员集中学习、培训、模拟演练(负责人:胡荣)

  3、4S店储备人才招聘、面试流程优化并明确方案(负责人:刘周洲)

  4、各区域负责人探讨并明确组织学生参加4S店面试方案(负责人:胡荣)

学校招生方案5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附小,特教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建档。

  20xx年起,将逐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新罗城区居住、务工、缴交社保等年限情况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25~26日。

  2、农村适龄儿童:7月25~26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村适龄儿童:⑴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xx〕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xx~20xx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30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xxx。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方案6

  一. 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 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 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 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 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学校招生方案7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确保圆满完成20__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必须不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根据华北科技学院4月14日研究生工作专题座谈会会议精神和本学期工作安排,结合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提升研究生整体生源质量,全面完成20__年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加大研究生招生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的各种宣传平台,构建学校、二级学院和导师等多层面的研究生招生宣传体系。改进招生宣传方法,创新招生宣传模式,切实提高研究生招生宣传效果。

  二、招生工作主体职责及分工

  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研究生报考招生宣传,动员我校和其它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第二阶段是研究生复试调剂阶段,主要是动员考分满足国家线要求但不满足一志愿高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如果经第一阶段动员,报考并达到我校招生线的考生有足够数量,就不必开展第二阶段动员。

  (一)校级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研究生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统筹和组织工作。

  (二)研究生处与相关处室

  研究生处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构,相关处室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应职责。

  研究生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校际宣传工作的协调、相关政策的制定、研究生招生宣传资料的准备,负责编制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流、实际宣传效果的评价等工作。行政办公室负责文件发布,现代教育中心负责网络和网站维护,宣传部负责宣传材料审核。

  (三)二级学院

  我校涉及到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二级学院有安全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等六个二级学院。(以下统称“各相关二级学院”)

  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导师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宣传的组织和落实,包括宣传计划的制定、宣传人员的选派、具体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宣传工作的建议与总结等工作。

  三、招生工作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生宣传工作

  以各相关二级学院为单位,建立由学院领导、导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导师宣传队伍应选择熟悉全院工作,学术水平较高,有热情,有责任心,有精力的导师担任。管理人员宣传队伍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导师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名额,动员本二级学院学生报考。

  (二)校外考生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处负责联系相关高校并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现场走访相关高校,召开招生宣讲会、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动员外校考生报考我校。倡导我校领导、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导师指导小组要主动与知名校友、可合作的高校相应院(系)的负责人、合作导师、毕业班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确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宣传协作队伍,以利于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招生宣传工作范围和效果

  研究生处加快设计和制定招生宣传资料清单和模板,组织制作风格统一规范、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图文并茂的招生宣传材料。校行政办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纸质及电子信息材料准确无误。

  (一)网上宣传活动

  1、委托中国教育在线建立我校手机APP网络招生宣传系统,使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由网站转移到手机移动端,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对外的校级网上宣传活动主要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部)的网上宣传和通知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此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

  2、与中国考研招生网合作,在该网站和华北科技学院网站适时推出“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题”,全面介绍我校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科研、研究生就业等情况。积极参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网络媒体组织的`在线访谈和在线咨询活动。不断改进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网站,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我校研究生导师主页,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此项工作9月21日前完成。

  (二)校内宣传活动

  为努力挖掘本校优质生源,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本通知下发后立即组织召开应届学生考研动员会,邀请有关硕士生导师参加,动员本校学生报考研究生,了解本学院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动员会内容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介绍,学科优势与研究方向介绍,指导小组组成及各个导师业绩及特色、毕业研究生介绍,本校学生考研经验等。重点对指导小组成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同行所处地位成就和指导方式、所指导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毕业生的择业优势等予以客观展示。此项工作9月22日前完成。要求在学生报考前各个单位领导组织考生集中动员一次,有校领导、单位领导或学科带头人、导师指导组组长宣讲;此外,按照专业方向,由学科带头人及指导小组成员针对考生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诸如专题宣讲、考生到实验室、课题组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导师们的研究环境、研究成果等,吸引更多的本专业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

  (三)校外宣传活动

  为吸引优秀外校学生报考我校,必须加大力度赴外校进行招生宣传,并将现场咨询与优秀生源提前选拔结合起来。由校领导或学位委员会委员带队,研究生处根据历年外校考生分布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业务情况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

  五、招生工作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人数、招生计划和历年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报考总人数比作为参考,进行各二级学院考生报考名额任务分配(见附表1)。

  2、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动员考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从研究生招生宣传费用中划拨部分经费给二级学院作为招生专用费用。费用包含招生差旅费、差旅补助、招待费、宣传材料印刷费和邮电费等,费用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处或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本校教师去外校进行招生宣传时,宣传队伍中成员必须以学校导师组长为主,其他导师成员不得多于1人。

学校招生方案8

  一年一度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弘扬优秀民俗文化,丰富人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内容,展现我区群众良好精神面貌,以传统节日弘扬时代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新春佳节期间举办xx区20xx年春节、元宵节系列文化活动。为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丰富多彩、贴近生活和充满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增添群众的节日欢乐,全面激发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传播现代文明

  三、组织机构

  xx区元宵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全面统筹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的组织管理。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初九)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七)。

  五、活动内容

  (一)春节、元宵期间灯展

  主办单位:各镇(街道)xxx(办事处)。

  时间:2月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23日(农历正月十六),每晚19∶00-21∶30亮灯。

  地点:xx等主要道路,其他镇、街(场)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确定灯展区域。

  内容:亮灯应当以喜乐、节俭、安全为原则,积极为当地百姓营造节日氛围。

  (二)文化系列活动

  1.“文化暖冬行”活动

  主办单位: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xx区文化馆(非遗中心)、xx图书馆、xx博物馆

  时间: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初九)—22日(农历十二月十三)。

  地点:区内有关文化礼堂。

  内容:举办“文化暖冬行”活动,为当地群众送图书、春联、福字、剪纸、展览、拍摄全家福等春的祝福。

  2.“喜迎xx”20xxxx区首届“村晚”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闻出版局、xx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xx街道

  时间:1月23(农历十二月十四)或24日(农历十二月十五)

  地点:xx街道文体中心

  内容:举办“喜迎xx”20xxxx区首届“村晚”活动,弘扬xx本土文化。

  3.元宵节绍剧专场

  主办单位:xx区xx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xx绍剧艺术中心

  时间: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三)—21日(农历正月十四)

  地点:xx剧院。

  内容:弘扬传统绍剧文化艺术的魅力,为广大戏迷送上新春祝福:《壮心不已》(正月十三),《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正月十四)。

  4.元宵节曲艺专场

  主办单位: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时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

  地点:xx剧院。

  内容:全国曲艺最高奖“牡丹奖”得主、全国群文最高奖“群星奖”金奖获得者,xx著名莲花落表演艺术家专场演出,让家乡人民在艺术欣赏中享受快乐。

  5.元宵节越剧专场

  主办单位: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xx越剧团、xx绍剧艺术中心

  时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日(农历正月十七)

  地点:xx剧院。

  内容:邀请xx越剧团为xx人民带来2场精彩的越剧盛宴:《花中君中》(正月十六)、《宫墙柳》(正月十七)。

  6.文化礼堂元宵专场演出

  主办单位:各镇(街)xxx(办事处)

  承办单位:各村农村文化礼堂

  时间:各文化礼堂自定时间。

  地点:全区各文化礼堂。

  内容:各镇街结合元宵佳节在已建成的文化礼堂开展文化演出、做灯笼、包汤圆、猜灯谜、赛诗词等“喜乐闹元宵”活动。

  六、职责分工

  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活动的总体指挥协调;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策划组织春节、元宵节期间系列活动,及时汇总掌握各区块、项目的落实情况;

  公安xx分局:根据春节、元宵节期间活动总体安排,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协调文艺展演及各灯展区活动场所的治安、消防和交通秩序工作;

  区供电局:负责保障各活动场地的供电及用电安全指导;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活动区域的市容管理工作,对在一定区域内搭建的临时宣传栏给予支持;

  区住建局:负责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公园、广场、主要道路美化和亮灯工程,配合各有关单位在公园、广场等开展好相关文化活动;

  区卫计局:负责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有关活动的卫生防疫和应急救护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春节、元宵节期间的相关安全工作的督查。

  区广播电视台、xx日报社:负责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新闻报道;

  各镇、街(场):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要充分利用文化礼堂、品牌文化广场阵地优势和品牌艺术团等资源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七、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

  各镇、街(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是20xx年开年来全区性第一次重大民俗文化活动。组织举办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

  (二)落实责任

  各镇、街(场)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指导和服务好春节、元宵期间的各项文化活动开展。

  (三)周密部署

  各镇、街(场)和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各自的活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春节、元宵节期间活动的负责人;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文化活动按时、保质、保量整体推进,顺利举行。

学校招生方案9

  一、自主招生计划40人

  专业名称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电气运行与控制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职业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主要是从对学校的了解、专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仪表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查。

  (2)由考生从面试题库中抽取题目,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评委结合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提问和打分。满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素质测评。

  2.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

  考核内容

  分值

  满分

  电气运行与控制

  识图基础

  40分

  100分

  安全用电常识

  40分

  文字表达

  20分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网商基础知识

  30分

  100分

  计算机基础知识

  30分

  文字表达

  40分

  专业素质测评内容说明:每一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分为3个部分,分别赋予不同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口语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评,被测评学生各考核内容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所得总分。考核内容的范围和样题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前在学校校园网(www.qdcjxx.qdedu.net)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按照专业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8:30-24:00

  公布录取结果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学校招生方案10

  一、招生原则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有利于学生方便安全上学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全县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20xx人。小学计划招生720人。

  全县七年级计划招生4060人。城区1400人,其中五中15个教学班、750人,六中13个教学班、650人。

  三、招生区域

  一)小学

  1.城区小学主要招收划定招生区域内居住的城镇户口适龄儿童。允许苏武乡西湖村七、八、九社的适龄儿童选择在城区小学就读。

  小学:东大街楼子巷一中以东、文化广场北路煤炭巷以南、公园路以西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一中东大街楼子巷以西、南大街西大街三官巷以东及北内环路以北的'区域。

  小学:石油路以东、煤炭巷以北及公园路以东的区域。

  小学: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的区域,西大街三官巷以西、北内环路以南的区域。

  2.各乡(镇)教学辅导站依法动员组织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

  二)初中

  1.城区初中主要招收划定区域(学校)有相应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五中主要招收西关小学、勤锋学校、三雷学区小学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六中主要招收东关小学、新民小学及南湖、花儿园、唐家沟、兴霖等学校的毕业生及北街小学部分毕业生。招生区域以北关西巷-灯山巷-楼子巷为界,西面为五中招生区域,东面为六中招生区域。允许苏武乡西湖村七、八、九社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城区初中就读。

  2.乡镇教学辅导站、中学负责农村初中招生工作。二中招收东湖镇小学毕业生,三中招收泉山镇小学毕业生

  四、相关要求

  一)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持儿童计划免疫证和经县教育局(乡镇教学辅导站)和学校共同验印的入学通知书,划定区域的小学报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持暂住证、就业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报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后安排入学。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属小学办理登记,延缓入学期限。

  三)允许划定区域交界处居住的学生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四)划定区域内临时租房居住的非城镇户起始年级适龄儿童,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调整接收学校。从城区幼儿园毕业的三雷镇、苏武乡、大坝乡非城镇户口小学适龄儿童,如要求在城区小学就读,须持能证明其家庭在城区居住的房产证或在城区有固定职业的相关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等)

  五)严禁招收无正常入学、转学手续的招生区域外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入学考试或选拔性考试。

  六)凡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学校招生方案11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xx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学校招生方案12

  一、我校今年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

  我校的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2个省份,省外招生一直以气象类专业为主,而目前气象类生源已处于下滑趋势,因此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将逐步向省内、向非气象类专业转移。20xx年我校成人招生工作成绩喜人,录取新生共计1952人,比上一年增长了50。6%。20xx年将再接再厉,继续扩大招生规模,争取突破2200人。

  二、招生宣传工作组织

  1、招生宣传工作在学院领导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采取“院点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函授站、教学点的积极性。

  2、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各函授站、教学点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3、各函授站、教学点组建一支稳定、精干的招生宣传队伍,能熟练应用和掌握学院的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技巧,鼓励学生报考,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考生。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精心制作20xx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并及时发放,努力将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深入到学校,深入到家长和学生中去。

  2、学院派专人到相关函授站、教学点尤其是新设站点召开宣讲会,对学校概况、专业设置、就业形势、招生政策等方面作一一介绍,为广大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和志愿指导,努力使招生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3、参加省考试院及各地市举行的'成人招生咨询会,认真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各种咨询问题。

  4、利用招生网站公布招生信息,及时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等公布招生计划、院校介绍、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等相关信息,考生都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及报考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在各个网络咨询平台和学校招办电子邮箱里,由专人负责在线答疑。

  5、对于家长及考生的来电咨询,工作人员要认真、耐心、细致地回答各类问题,积极宣传招生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四、工作纪律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维护学校声誉,如实宣传报考政策,不能有违纪、违规的行为。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壮大。大家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招生方案13

各县区教育局,市相关直属学校,各初中学校:

  现将《马鞍山市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促进省示范高中办学特色多样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项目及各项目计划数,公开招生程序,公示录取结果。

  (二)考生自愿原则。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及高中学校的招生项目和计划,自愿选择报考学校。

  (三)择优录取原则。各招生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正式录取必须经考生填报志愿且由市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统一录取并对外公布。

  二、招生类型和招生人数

  每个类型招生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以上计划不包括安工大附中艺术特色班、红星中学高水平运动员。

  三、招生项目和基本条件

  (一)体育类

  1.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棋类(中国象棋、围棋)、击剑、武术等7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取得省级比赛名次前八名或市级前六名队员。

  2.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比赛团队前三名主力队员且符合招生学校招生条件。

  (二)艺术类

  1.招生项目为美术、器乐、声乐、表演、舞蹈等5项。

  2.学生应具有相关报考项目艺术特长,且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参与举办的相应类别的`中学生艺术类比赛项目,并获得相应名次。具体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三)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机器人。招生条件为:

  1.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四、报名资格

  1.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上述招生项目的基本条件。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省示范高中根据本招生办法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明确招生总人数、招生项目、分项目计划及专业考核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审核备案。

  (二)发布招生信息

  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应包括招生项目、招生人数、报名资格与条件、考核办法以及时间安排等。

  (三)学生自愿报名

  具备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并凭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学校报名。学生应科学确定报名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项目计划数的,该项目取消开考。

  (四)学校专业考核

  各学校要成立特长生专业考核领导小组,选调所学专业与项目相符的优秀人员担任评委。各项目评委不得少于5人,其中校外聘请评委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学校制定专业考核细则并组织考核。学校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确定专业考核合格名单。合格人员专业考核得分不得低于专业考核成绩满分的60%。

  原则上专业考核需全程监控录像。基教科、体卫艺科和考试院安排人员参与巡查。学校安排每个项目现场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

  各学校每年专业考核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

  (五)合格名单公示

  各省示范高中将本校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专业考核成绩等基本信息,在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合格名单和专业考核成绩分类分项目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科备案。

  (六)正式录取

  特长生需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中填报,由市招生考试院在专业考核合格名单中按以下方式录取: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根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类特长生根据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0+中考成绩÷中考满分×400)。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学校正常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成立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各省示范高中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初中学校应积极宣传,将特长生招收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

  (二)各省示范高中学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及师资情况,合理确定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数,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各类型特长生招生项目安排及计划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各省示范高中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招生计划、考核规则、考核结果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要积极回应家长的情况反映,确保社会稳定。

  (四)特长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对特别优秀的体育特长生,如未达到上述最低录取控制线,可按照以下标准降分录取:初中阶段获得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中考成绩可降至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省级前三名、市级第一名队员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可再适当下浮录取分数。

  (五)安工大附中特色班招生比照本办法执行。各县省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印发的《马鞍山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招生方案14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本市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招生办法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3)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二)本市乡镇户籍进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招生办法

  (1)父母在本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在本市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4)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招生办法

  (1)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目前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城区租房居住的,应是随迁子女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该住所(套)目前没有学生正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父母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及随迁子女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3)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xx年8月向前推算);

  (5)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如父母及适龄儿童同户口簿的,不需提供此证。)。

  (四)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参照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办法执行。

  2、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市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3)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xx年8月31日前)。

  (五)日程安排

  1、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25日—8月2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申请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2、部门联合初审。8月3日—8月13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户籍、居住证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证(房产证)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区房屋租赁管理所负责审核房屋租赁证信息。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镇(街)审核祖宅等其他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社保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籍情况。

  3、部门联合审核。8月14日—8月22日。

  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准备纸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向片区学校提交。材料齐全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教育部门联合各职能部门、镇(街)、学校,按照联合审核方案要求,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材料不齐全的,由学校登记,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4、公告新生名单。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5、备案确认。8月26日—8月29日。

  市、区招生办对学校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备案,确认新生名单。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9月1日。

  (六)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2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如选择住房安置的,可持住房安置协议按安置地申请入学。

  3、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颁发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4、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5、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6、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7、招收外国籍学生的中小学校必须按规定向省教育厅申请并取得核准备案。学校向省教育厅按需领取JW202表,申领的JW202表仅限本校使用,招收的外国籍学生由学校归口管理。

  8、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9、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10、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七)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本市民办学校就读。

学校招生方案15

  一、活动背景:

  针对目前我校学员较少,很多自闭症家长不知道我校,且对已患自闭症的孩子没有针对性康复训练,很多自闭症的孩子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通过现场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成果等以扩大我校的知名度、认可度使更多的自闭症孩子到我校学习。

  二、活动目的:

  1、回馈老学员。

  2、招收新学员。通过本次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了解星之光,对自闭症的孩子给与更多的关注,让家长对已患病的孩子的康复充满希望,信任星之光,从而招收更多学员。

  3、扩大我校知名度、信任度。

  三、活动地点:

  纪念碑广场

  四、活动时间:

  五月一日上午9:00—11:00

  五、活动对象:

  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及家长

  六、活动主题:

  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七、活动内容: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筹备小组;

  2、查找我校招生人数、离校人数、康复比例、即特别个人案例;

  3、致电老学员学生家长,进行预约;

  4、与老学员及家长进行沟通,对老学员的健康情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5、对已经入小学。初中上学的孩子的同学及老师进行简单询问(不对老师、同学提起以前曾自闭症);

  6、邀请已康复的学生或家长参加本次活动;

  7、收集学生的绘画、作文、生活照等反映学生良好近况的作品;

  8、在网站、贴吧、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本次活动;

  9、进行爱心捐款等为本次活动筹集经费。

  (二)实施阶段:

  1、把学生作文、绘画、生活照、在校生或照片集中在展示板上,供活动对象阅览;

  2、邀请校领导、学生家长、学生;

  3、校领导致辞、学生家长致辞、学生致辞;

  4、由各负责老师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列举学生成功恢复事例、学生在校生活、课程安排;

  5、由学生家长列举学生进校后与进校前的区别、学生近况;

  6、由学生发表进校感想及今后生活态度、学习态度、人生观、价值观等

  7、由招生负责人发表招生宣传等。

  八、费用预算:

  1、媒体宣传费用:

  2、材料费用:

  3、人员费用:

  4、机动费用:

  九、执行人员和责任人:

  XXXX

  十、附件:

  一、仪式场地布置

  1、横幅文字: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样式:喷绘稿

  尺寸:4m

  位置:舞台边背景架

  彩旗:30面,插挂于广场周围颜色——红黄蓝,各10面

  2、主横幅:一条,悬挂于拱门正门上方

  内容: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尺寸:6m0、75m

  样式:红底黄字

  二、会场周围布置

  1、彩旗:20面,间隔微为50米;

  颜色——红黄,各10面,红黄依次插放

  2、展示板:2个,会场左右一边一个。

  宣传人员的选派、具体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宣传工作的建议与总结等工作。

  三、招生工作实施

  (一)第一阶段招生宣传工作

  以各相关二级学院为单位,建立由学院领导、导师和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导师宣传队伍应选择熟悉全院工作,学术水平较高,有热情,有责任心,有精力的导师担任。管理人员宣传队伍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导师的研究生招生报名宣传工作,按照学校下发的名额,动员本二级学院学生报考。

  (二)校外考生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处负责联系相关高校并组织相关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和导师代表现场走访相关高校,召开招生宣讲会、发放招生宣传材料,动员外校考生报考我校。倡导我校领导、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部门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导师指导小组要主动与知名校友、可合作的高校相应院(系)的负责人、合作导师、毕业班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确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宣传协作队伍,以利于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四、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招生宣传工作范围和效果

  研究生处加快设计和制定招生宣传资料清单和模板,组织制作风格统一规范、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图文并茂的招生宣传材料。校行政办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纸质及电子信息材料准确无误。

  (一)网上宣传活动

  1、委托中国教育在线建立我校手机APP网络招生宣传系统,使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由网站转移到手机移动端,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对外的校级网上宣传活动主要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二级学院(部)的.网上宣传和通知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此项工作9月18日前完成。

  2、与中国考研招生网合作,在该网站和华北科技学院网站适时推出“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专题”,全面介绍我校的各相关二级学院、学科专业、导师科研、研究生就业等情况。积极参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网络媒体组织的在线访谈和在线咨询活动。不断改进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网站,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我校研究生导师主页,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此项工作9月21日前完成。

  (二)校内宣传活动

  为努力挖掘本校优质生源,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本通知下发后立即组织召开应届学生考研动员会,邀请有关硕士生导师参加,动员本校学生报考研究生,了解本学院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动员会内容包括:学校招生政策介绍,学科优势与研究方向介绍,指导小组组成及各个导师业绩及特色、毕业研究生介绍,本校学生考研经验等。重点对指导小组成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领域同行所处地位成就和指导方式、所指导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毕业生的择业优势等予以客观展示。此项工作9月22日前完成。要求在学生报考前各个单位领导组织考生集中动员一次,有校领导、单位领导或学科带头人、导师指导组组长宣讲;此外,按照专业方向,由学科带头人及指导小组成员针对考生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诸如专题宣讲、考生到实验室、课题组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导师们的研究环境、研究成果等,吸引更多的本专业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

  (三)校外宣传活动

  为吸引优秀外校学生报考我校,必须加大力度赴外校进行招生宣传,并将现场咨询与优秀生源提前选拔结合起来。由校领导或学位委员会委员带队,研究生处根据历年外校考生分布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由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业务情况赴相关高校进行动员。

  五、招生工作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人数、招生计划和历年一志愿上线人数与报考总人数比作为参考,进行各二级学院考生报考名额任务分配(见附表1)。

  2、学校根据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动员考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从研究生招生宣传费用中划拨部分经费给二级学院作为招生专用费用。费用包含招生差旅费、差旅补助、招待费、宣传材料印刷费和邮电费等,费用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3、研究生处或各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本校教师去外校进行招生宣传时,宣传队伍中成员必须以学校导师组长为主,其他导师成员不得多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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