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23-01-31 方案

  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上级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xx县卫计系统20xx年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节期间文件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医院财产安全,为辖区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xx年春节、元宵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工作重点

  配足配齐消防设备,保障安全疏散设备完好,消防安全疏散通道通畅。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品、毒麻药品、高血液及生物制品、锅炉等安全生产,增强职工安全用电用火常识。突出抓好各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单位,由上级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明确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单位要以维护医院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

  (二)认真做好自检自查。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20xx年,在市安监局、商贸办的支持帮助下,从整改氨系统入手,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经营理念,为做好全年安全工作,特制定20xx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签订厂部与各车间部室20xx年安全目标责任书。

  1,目标责任书起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字起草工作,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20xx年12月28日召开年度安全工作总结暨20xx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大会。

  二、制订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

  1,基层申报。各二级核算单位根据自身设备特点,结合新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于20xx年1月15日前向企业管理部申报设备维修及添置计划。

  2,部门汇总。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收集汇总,向厂部提出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20xx年1月18日前完成。

  3,计划实施。企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一经厂部批准,由设备科组织推进实施。

  三、组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人防技防能力。

  1,在企业开展五一文化周期间,组织开展氨系统操作工理论培训和技能竞赛。

  2,二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3,三季度,邀请安全主管部门来厂对企业各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理论培训。

  四、遵循上级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根椐市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布署,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管理目标。

  一是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全年12次。

  二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市安监局,商贸办指示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临时组织具有针对性专业性的检查,全年共组织各种专项检查不少于4次。

  三是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厂安全委员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开展防火、防雷击、防汛、防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少于4次。

  四是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为切实掌握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措施落突情况,要经常性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每逢节假日,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着重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保证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值班人员到点到位。

  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力求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到位的,加强人防力度,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营。

  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把“依法治安、科学兴安、管理强安”贯穿“三项行动”的全过程,着力在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上下功夫,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和查处相结合,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努力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执行、防范事故,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活动目标

  1、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博川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博川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2、加大安全生产执行力度,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规范。

  3、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实现年度“零死亡”,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尽力减少一般事故。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博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张正军

  杨道德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都家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负责家具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健兼任。

  区内各重点家具企业、家具园区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具体落实。各镇(街办)要加大对镇内家具企业的检查指导,开展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 活动内容

  (一) 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开展好以下活动:

  1、加强安全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全区家具行业法人代表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家具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大力普及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等知识技能。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企业建设。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及“咨询日”活动。

  6、协调安监部门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家具企业新招员工的安全教育,强调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结合“农民工”培训,把安全教育纳入“农民工”培训的课程。

  (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开展以下执法活动:

  1、严格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的企业和个人;

  2、严厉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的企业和个人;

  3、严厉查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企业和个人;

  4、严厉查处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5、严厉查处消防未合格企业进行生产的企业和个人;

  6、严厉查处建设施工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艺系统;

  4、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5、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品监管机制;

  6、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度。

  六、活动时段安排

  (一)宣传教育活动。

  5月15日--11月30日

  (二)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区家具行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具体要求,激发家具行业从业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活动的`热情。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30日)

  各镇(街办)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特别是小作坊要加大执法检查,家具局(园区管委会)派出工作人员加大对区内重点家具企业和入驻园区企业的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各镇(街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园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入驻园区企业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迎检和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对我区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准备工作。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第一阶段:行业隐患排查和上报阶段(5月20日前)。

  第二阶段:隐患治理阶段(6月1日--9月10日)

  重点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各种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认真抓好全区家具行业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家具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 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对影响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街办各职能部门或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园区管委会也将会同区级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具企业的执法检查。

  2、搞好“三个结合”,抓好协调推进。一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相结合,重点打击违规建设、生产的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和处理。二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企业服务”相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真正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到每一个企业。三是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项目促建”相结合,真正使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又安全。

  3、突出重点。把火灾隐患作为每个家具企业的治理重点,把火灾隐患治理贯穿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同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要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明确的企业进行督查,对多次督查无效的企业,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进社区制度,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

  二、有关要求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员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2、每月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到一般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达100%。

  3、扎实推进社区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季度要组织开展一次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和方针政策。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宣传月”、“11·9”活动,做好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促进群众性安全生产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4、进一步规范社区安全检查、建档制度,严格按照“鼓楼区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和“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完善安全检查工作,对单位检查登记、整改通知及反馈情况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

  5、经常性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指导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档案。同时,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居民安全意识

  利用自身优势,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安全文化,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宣传作为先导,运用墙报、讲座、座谈会、专刊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形成浓厚的氛围。在活动中坚持预防为主,组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居民,努力提高安全防范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 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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