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3-01-14 方案

  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当计划开展某项工作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1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为确保本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三)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映,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上报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二、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xx建设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办公室组长:林国珍成员:陈丽红、陈奇、林霞、张持中、武静静职责:

  1、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

  2、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

  3、负责落实公司的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4、负责做好公司疫情信.息的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每日统计信.息并报送.

  5、做好“一人一档”建档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级政府

  6、检查上班职工口罩佩戴情况,并为上班职工测量体温,上班前和下班后各1次,并做好登记.

  三、如何确保返工前如何排查到位

  (一)企业应先制定详细防控方案,确保防控有章可循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排查制度、后勤保障、日常管控、应急处置、员工返岗安排等内容.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提前备好防护物资,确保清洁消毒到位.

  1、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2、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

  3、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如走廊、地面、电梯和休息区的桌椅等做好清洁消毒;

  在电梯内部、卫生间等张贴宣传画;

  加强厕所的清洁、消毒,张贴洗手步骤示意图,厕所内增加酒精消毒剂或免洗手消毒凝胶,并提示员工及客户洗手后进行消毒.

  (三)做好员工排查,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信息.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莆上班;

  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莆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进入公司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并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并及时上报,按照当地疫情管控要求采取措施.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对不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踪责任.

  四、复工期间如何跟踪管理到位

  (一)确保防控体系落实企业积极配合街道、居委会、疾控部门工作,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班子,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企业应每日向所在县区管理部门报告复工情况、员工健康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办公场所;

  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

  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确保防控物资分配到位,确保每位员工生命健康向职工及时发放防控物资,原则上提倡每位员工每天需戴口罩上班,对防护物资不足的员工,可由公司统一采购分配并做好登记工作.视疫情情况,企业应及时补充相应物资,确保有足够的防控物品,以备企业经营生产和职工健康防护使用.

  (四)防护措施全面细致,不漏过任何一个环节要将工作场所分为公共区域、室内工作场所和室外工作场所三个部分、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做到防护无死角.

  1、公共区域(1)建立体温监测和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办公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2)减少在人群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区域的逗留时间,如门厅、走廊、洗手间、茶水间等,逗留期间要正确佩戴口罩.

  (3)尽量少触摸公共区域物品,接触电梯按钮、扶梯、门把手等部位时可用纸巾遮避,如无遮避须及时洗手.

  2、室内工作场所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时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2)严控接触性感染,防止污染源进入.对各个门口、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休息区进行清洁消毒应根据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楼内垃圾等污染物品与干净物品无交叉.

  (3)企业员工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对于集体宿舍,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4)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5)食堂和宿舍由于人员密集,作为重点区域管控,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6)加强疫情宣传力度,及时传达政府和公司相关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客户佩戴口罩,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客户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7)办公场所每日至少开窗自然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不能开窗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可使用电风扇、排风扇等机械通风方式;

  必要时使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消毒,应持续开机消毒.

  (8)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3、室外工作场所各企业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要求所有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出勤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

  五、设备设施管理

  1、在外部环境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疫情期间暂停使用空调通风系统,切断病毒通过集中空调系统传播渠道.

  2、确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办公场所宜全新风运行,并加强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换.

  3、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经营场所发生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疾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电梯包括直梯、扶梯应加强安全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电梯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同时,应增加消毒的频次.应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在电梯间戴口罩并避免交谈.应酌情限制乘坐电梯的人数,减少接触传染.严格控制客梯和货梯混用.

  5、建议办公场所设立口罩等常用防疫用品集中收集垃圾桶.

  办公场所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清洁卫生.

  6、垃圾房及时清运,封闭储存.

  六、采购管理

  1、落实采购各环节索票索证制度并存档记录.

  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进行采购.

  3、食堂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2

  1总则

  1.1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复工复产条件

  2.1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2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2.3人员健康管理

  2.3.1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3.2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2.4施工现场准备

  2.4.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2.4.2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4.3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4.4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2.5质量安全检查

  2.5.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2.5.2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2.5.3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召开安全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部必须安全检查到位,项目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到位,监理单位必须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2.5.4工程复工前应当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牢固,起重机械等使用前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深基坑变形监测是否超过报警值等。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

  3现场疫情防控

  3.1人员登记

  3.1.1严格执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1.2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1.3建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各类人员实名名册,并对所有人员排查身体状况后建立健康卡,如实记录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进退场时间、身体健康等信息。

  3.2施工组织

  3.2.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增加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等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人员、资金等。

  3.2.2优化施工计划与组织,优先安排机械进场作业,合理安排所需从业人员较多、有限空间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杜绝人员聚集性作业。

  3.2.3保证施工作业区、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3宣传教育

  3.3.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展板、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督促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3.2每日对现场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岗前教育。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3.4作业区管理

  3.4.1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驾驶室、操作室等人员长期密闭作业场所进行消毒,予以记录并建立台账。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组织检查,将驾驶室、操作室是否消毒作为必查项。

  3.4.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施工防疫要求,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3.5办公及生活场所管理

  3.5.1现场办公场所、会议室、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5.2宿舍人员宜按减半安排,减少聚集,严禁通铺。对本地务工人员应加强下班后的跟踪管理。

  3.5.3工地现场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消毒工作。

  3.5.4食堂就餐应采取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方法,应避免就餐人员聚集。

  3.5.5定期对宿舍、食堂、盥洗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并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4质量安全管理

  4.1隐患排查

  4.1.1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认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实情况,严禁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

  4.1.2排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

  4.1.3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基础、机械与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保证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

  4.1.4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桩)有无变形,作业前先进行通风,排除残留气体,保持空气流通。

  4.1.5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暗挖法、盾构及高架桥各项施工安全条件。

  4.1.6对排查出的问题,应列出安全和质量问题(缺陷)隐患清单,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可靠的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风险管控

  4.2.1严格把好材料、设备等进场质量安全关。严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用于施工中,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

  4.2.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经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4.2.3加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验收管理,严禁将不合格工程当作合格工程验收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应落实条件核查制度,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5应急管理

  5.1应急准备

  组建应急队伍,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接受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专业培训,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2应急处置

  5.2.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监督管理

  6.1加强对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严格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

  6.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复工条件达不到要求、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扩散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实施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7保障措施

  7.1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或工期延误增加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7.2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7.3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7.4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7.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缓缴等方式。

  7.6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主动作为,加强对复工复产保障政策的解读、细化和落实,向企业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政策,支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成本、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材料、设备等供应短缺,影响工程复工复产的,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受到激励,更加坚定复工复产信心。

  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3

  一、项目场地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一)项目驻地出入管制

  项目部驻地为项目人员办公、居住、生活场所,实行全部封闭管理,驻地门口设置门卫,门卫值班处配备消毒喷雾器,测温枪,出入登记等,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驻地的人员采用先登记、量测体温、再开门。外部车辆禁止驶入本驻地区域,外部人员接到防疫办公室通知允许后方可进入,禁止未接到通知人员入内;项目人员和自有车辆外出归来时,必须在门卫处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喷雾、测温登记。

  (二)施工场地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齐全,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便道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外部人员、车辆一律拒绝,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路口设置专人进行看管,进入人员按照进入驻地情况进行检测。

  封闭所有施工便道的出、入口,单独设置道路口作为人员和材料进、出施工场地的通道。

  二、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从业人员返程统计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沟通了解从业人员返程到岗情况,并做好登记。

  本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准备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项目从业人员进场要求:

  1、从业人员全盘摸底调查,具体到每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有无进出xx经历,并登记造册。

  2、人员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并做好住宿管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进场人员不混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3、进场人员每日进、出场做好体温监控登记,建立工长责任制,做好防疫日报工作。

  4、为响应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返岗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资料,返岗途中一律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采用定点包车或者自己驾车的方式返回项目场所。

  5、对于返岗人员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返岗人员最近14天的行踪进行摸底排查,杜绝感染病毒的人员返岗,建立企业职工和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复工后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凡是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二圈”、“三圈”等有关人员杜绝上岗。

  三、人员登记测温制度

  项目实行从业人员登记测温制度,安排专人对节后返场人员在初次到达工地后进行入场体温测试,体温测试正常的,逐一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安排入住。从业人员进场后早晚各测一次体温,每日安排专人对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入册,及时掌握每人的体温变化情况,对体温高于等于37.3℃人员,及时上报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现场清理消毒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驻地、施工现场消毒组,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宿舍区、餐厅、食堂环境、活动室、厕所、淋浴室等区域开展卫生防疫消杀整治工作。防疫小组负责对项目部及场站所有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落实到个人,每个自然人都有权监督,使每个人感到消毒的重要性,增强个人的防护意识。消毒频次必须保证每天1次,对于重点区域—会议室、办公室、宿舍区、食堂、卫生间、生活垃圾堆放处,安排专人每天至少2次消毒处理。

  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3、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佩戴口罩,避免频繁接触其他人员;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废弃桶。

  4、各宿舍、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定期清理空调,及时处理垃圾。

  5、全项目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6、落实岗位防疫措施,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设置足量洗漱水龙头,做到注重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用品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7、强化现场防疫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工作、生活间隔不得小于1米;禁止生活区内串门闲谈,以宿舍为单位做好住宿人员的相对固定;暂停不必要会议,如必须集中进行的,人员间隔不得小于1米;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尽量减少人员交叉。

  8、内部车辆消毒管理

  (1)专人专车,严禁驾驶、用车混乱,便于防疫开展。

  (2)对于外联用车,应建立严格的消毒、灭杀制度,并停放至至项目指定区域,并不得用于内部活动;外联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毒杀菌,进出项目均需消毒,并填写消毒清理记录,交综合办审核签字确认。

  (3)对于内部用车,应严禁驶出项目区域,用于内部人员上工、物料运输等。

  9、外部机械设备消毒管理

  (1)对于运输车,吊车、砼罐车等服务于施工生产的设备,应在项目综合场站进、出口区域或工作、存放场所区域进行定期喷洒消毒液等防疫措施。

  (2)对于该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加强体温量测的频率,每次对车辆喷洒消毒时,均对相应车辆的操作人员和随车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并详细询问、记录车辆最新动态和有无异常情况发生等。

  五、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项目部成立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小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网络平台、网络直播、微信群、QQ群等及时对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宣传、培训教育,提醒员工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

  1、进场先进行培训,广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的特点和主要传播途径,怎样防护才能保障安全,充分利用视频、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等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到每个人。在建筑工地显著位置悬挂有疫情防控的标语、条幅及宣传海报。

  2、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依据工程实际,采取岗前教育、日常教育等方式,确保全覆盖、有效果。进行进场教育和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

  3、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相关知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违反防控纪律产生的后果;预防、减少感染风险以及疑似病例救治的基本措施。即新型冠状病毒的特征、危害、预防和得病之后的措施及诊治。

  4、落实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三级疫情防控技术交底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参与该项目施工的所有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疫情防控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做留痕化管理。

  六、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1、办公区、住宿区、餐饮区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在疫情结束前,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充分利用QQ、微信等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工作交流。

  3、食堂就餐采取分散就餐,每位领饭的人间距保持1米以上,单人单桌隔离的方式,保证不面对面交流和用餐;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共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隔离人员隔离期间就餐采取送餐的方式,安排专人使用一次性餐具餐盒,为每位处于隔离期内的人员集中配送,并统一回收处理餐具餐盒。

  4、在疫情解除前,每个员工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不接待亲朋走访。

  5、禁止在宿舍、办公室等场所聚众聊天,组织集体性活动。

  6、禁止聚餐前往公共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减少人员密集。

  七、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返岗劳务人员进场后,由安全部对其进行返场防疫安全教育,隔离期结束后上岗前,由安全部和班组工班长负责每日岗前教育,未经培训教育不准上岗;防疫安全宣贯教育必须做到全员覆盖,并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阶段。

  2、工区专职卫生员负责对进场后的劳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日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并记录在册;隔离期间若发现人员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以及出现异常咳嗽、哮喘现象时,须要及时上报,同时将人员隔离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项目部和工区驻地监督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进行排查,每天不定时检查劳务人员居住场所不少于1次,每周夜查不少于3次,要求各班组长严格管理好各自的劳务人员,严禁出现人员聚集聊天、打牌、喝酒等聚众行为。

  4、劳务人员隔离期间体温正常,身体健康无异样,满足隔离期后,方可上岗作业;工区人员做好监督管理,各班组长要严格管控约束本班组劳务人员,要求上岗途中和作业时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采用步行或驾车方式自行从住所到达施工场所,禁止成群结伴聚集;每天上岗后必须先对施工部位进行消毒,喷洒消毒液;每天下岗后,自觉回住所洗漱、休息,禁止私自外出、闲逛、游玩等;施工、生活用品由班组长做好统计,定期统一集中购置,尽可能的做到减少外界接触。

  八、防疫物资储备标准

  项目部成立疫情防护用品筹备组,小组职责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

  项目部根据现场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储备足量的各类型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日常使用消耗情况及时进行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项目部设置不少于6间的临时隔离观察用房。

  九、建立疫情防控档案

  1、人员体温每日进行量测,制作在岗职工监测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2、制定建筑工程开(复)工人员情况登记表和进场人员实名登记表。

  3、编制防疫物资领用台账,做好防疫物资的分发记录,统计日常消耗。

  4、对新进场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教育记录。

  5、详细记录每日疫情检查情况。

  6、收集各种防疫行动的影像资料,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包括日常体温量测、场地消毒、进出口消毒登记、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防疫宣传教育等。

  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4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解封不解防”“外不进、内不出(遵化)、不聚集”的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或传播,现就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5

  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安办〔2020〕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建办明电〔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治信息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条件检查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20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二、强化施工过程管控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四、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五、适时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6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企业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二、企业复工后防控规范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由企业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报属地政府,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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